“营改增”对苏南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

2015-09-20 02:34无锡太湖学院商学院江苏无锡214000
商业会计 2015年22期
关键词:客运量交通运输业苏南

(无锡太湖学院商学院 江苏无锡214000)

一、苏南交通运输行业的经济发展情况

2014年苏南地区交通运输业不断优化调整行业结构,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公路、水路、航空客货运量平稳增长,有利地推动了地方服务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如表1所示。

2014年苏南地区交通运输行业表1 发展规模

2014年苏州客运运力保持平稳,客运量同比增长4.1%,客运周转量同比增长4.4%;货运实现较快增长,全市货运量同比增长6.8%,货物周转量同比增长6.7%;苏州港实现货物吞吐量45 435万吨,集装箱运量531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9.3%和13.7%;企业实力不断增强,苏州市共新增5家市级龙头企业、新增国家4A级物流企业9家,5A级1家。目前,苏南地区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A级”以上物流企业共有172家,其中3A级以上企业112家,省交通物流龙头企业2家。

2014年,无锡民航以争创苏南民航现代化为目标,实现连续第11个安全飞行年,全年空港旅客吞吐量41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4%,其中出入境游客吞吐量45.1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5%;客运运力快速增长,全市公路客运量同比增加3.73%,水路客运量同比增加10%,机场客运量同比增加11%;货运量增长较快,公路货运量同比增加10.58%,水路货运量同比增加8.3%,机场货邮量8.76万吨,同比增加4.3%,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1亿吨。

2014年,常州运能稳步提升,全年营业性客运量8 477.8万人,货运量1.3亿吨,分别比上年增长0.9%、11.2%。公路客运量6 777万人,比上年增长1.8%,公路旅客周转量42亿人公里,增长0.6%;公路货运量1.1亿吨,增长12.3%,公路货物周转量112.7亿吨公里,增长12.5%。全年铁路客运量(常州站、戚墅堰站、常州北站)1 344.2万人,增长10.4%。常州机场实现一类口岸开放,全年旅客吞吐量186.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1.9%。常州港货物吞吐量3 314万吨,增长8.1%。全市汽车保有量继续增加,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87.3万辆,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72.6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14.1%和17.1%。

二、苏南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前后税收收入情况分析

从下页表2可以看出,“营改增”前苏锡常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占地方营业税总收入的13%—20%,交通运输行业为地方税收收入做出了贡献。2012年8月,江苏交通运输行业实施“营改增”,由3%的营业税税率改征11%的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是上半年的营业税收入。

从下页表3可以看出,苏锡常在2012年10月份开始“营改增”,交通运输行业在“营改增”后缴纳税率为11%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税负下降了。“营改增”后苏锡常交通运输业增值税收入占地方增值税总收入的3%-8%,比“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占地方营业税收入比重下降了10个百分点左右。从地方税收收入变化来看,“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促进了地方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表2 苏州、无锡、常州2010—2012年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征税情况 单位:亿元

表3 苏州、无锡、常州2012—2014年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征税情况 单位:亿元

三、苏南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的难点及建议

(一)苏南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的实施难点

1.交通运输行业缴纳地点难确定。交通运输行业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业务发生地流动性很强,从事交通运输业的企业注册地很可能与业务发生地不同。税法规定:(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苏锡常存在大量挂靠车辆,从法律上来讲属于固定业户,但是从车辆的具体运营来看属于非固定业户。如果是非固定业户应该根据应税服务发生地,而货物运输往往有起运地和目的地,那么运输业务发生地到底应该是起运地还是目的地?这些实际问题带来了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和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之间税收缴纳地确定的争议。

2.交通运输行业纳税主体难确定。一方面,作为交通运输企业来说,既从事交通运输劳务又从事物流辅助业务,而交通运输劳务税率11%,物流辅助业务税率6%,纳税主体确定困难;另一方面,苏南大量车辆挂靠企业,税法规定:同时符合“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经营、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件的,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人为纳税人。在实际运输业务中,个人拥有车辆虽然挂靠企业,以企业的名义经营,被挂靠的企业一般也承担一定的法律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但是,挂靠人的经营收入归挂靠车主自留,油费、修理费、过路费等成本费用都由挂靠车主负责,被挂靠企业仅收取一定的挂靠费或管理费,无其他任何关联。“营改增”前,营业税征收都是以挂靠人为实际纳税人,普遍是以挂靠车辆的开票金额来征收税款的。目前,如果严格按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以被挂靠方为纳税人,会给增值税管理带来诸多问题。

3.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核算难健全。交通运输业具有分散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特点,挂靠经营现象在苏南地区较为普遍,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按照增值税管理,需要纳税人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但面对目前交通运输业的经营现状,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的经营业务难以全面掌控管理,无法做到按实核算收入和成本。

(二)苏南交通运输行业“营改增”的实施建议

1.加强税收征管水平。针对缴纳地点和纳税主体难确定的问题,建议应尽早制定相应法规明确业务发生地的概念,并和交通部门研究制定挂靠运输业务管理办法,遏制隐瞒经营收入的现象,规范增值税合理合法的缴纳征收。

2.扩大进项税可抵扣范围,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发票抵扣制度。鉴于目前苏南交通运输行业挂靠运输业务频繁,流动性、分散性、隐蔽性的特点,需要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发票抵扣制度。针对苏南交通运输业的现状,应该允许运输企业拥有多种性质的车辆。先行试点的地区在管理过程中已有了一些好的办法,例如江苏省开发了代开货运发票监控模块系统,根据纳税人提交的运输工具状况明细材料,进行运输能力调查,并通过系统采集相关信息,确保同一车辆在同一时间段内不能同时出现在不同的运输企业中,并通过系统设定开票预警值,当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票收入超出预警时应予以提示,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核查管理。

3.减少税率层级,尽量缩小免税范围。目前,我国交通运输业税率为11%,物流辅助及快递业务税率为6%。苏南一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变更为货运代理公司,享受6%的税率。物流企业业务广泛,既有11%税率的交通运输业务,又有6%税率的物流辅助服务,甚至享受免税优惠,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就可以采取手段尽可能享受税收福利,从而导致地方交通运输税收收入流失。因此,应适时合并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行业的税率,统一在6%—8%之间,缩小免税范围,严格界定优惠条件。

猜你喜欢
客运量交通运输业苏南
基于交通运输业的股票因果网络分析
苏南年俗亦动人
路先生,我错了
澳门国际机场客运量创历史新高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研究
图说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