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常态下走出一条改革发展之路
——李世镕厅长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09-29 00:46
西部资源 2015年1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自治区全区

在新常态下走出一条改革发展之路
——李世镕厅长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作工作指示

■ 内蒙古自治区副秘书长曹晓斌主持会议

■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李世镕作工作报告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15年重点工作,进一步适应新常态,开拓新思路,落实新要求,再造新机制,努力提升国土资源服务保障能力。

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服务保障,2014年国土资源工作在复杂环境下取得新成效

2014年,面对“速度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经济新常态,全系统上下创新管理,综合施措,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困难和风险,全面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和“十个全覆盖”工程,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强化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保障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把保障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创新思路,追加措施,高效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1+5”用地保障综合措施,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52万公顷,增长21.6%;争取地方公路单列计划指标3,700公顷;使用国家指标2,188公顷;通过其他改革创新方式调整使用存量土地1.1万公顷;全年累计供应土地2.3万公顷;用地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一批历史欠账和遗留问题得到消化。

■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

二是激活国土资源金融潜能,助力社会资金融通。加强和完善土地、矿产抵押备案,千方百计高效释放国土资源金融潜能,适应经济发展对资金流动性的急切需求。全年抵押矿业权136宗,抵押金额 457.65亿元,增长33.5%;抵押土地6.26万宗,抵押金额3,638亿元。自治区收储中心配合盟市、旗县收储土地2万公顷,累计融资330多亿元,不仅未发生一起金融风险,而且有效提升了基层资信等级,降低了融资成本,适应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土地储备监管平台与财政部门债务系统、银行债务信息数据共享、实时监控,形成了杜绝违规融资、防范债务风险的新机制。

2014年,全区国土资源收益466.5亿元,其中:土地收益375.6亿元,占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的74%;矿业权收益91亿元,占全区非税收入的11%。争取国家各类项目资金29.44亿元,特别是将央企所属11个煤矿转增的37.38亿元国家资本金一次性全部催缴,开创了全国资本金补缴先河。国土资源金融潜能的有效发挥,为全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作出了贡献。

三是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成效明显,有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矿业市场低迷的形势下,发挥矿业集团公司牵引带动作用,围绕地质勘查、有色金属生产及深加工、新能源、现代煤化工产业,深度推进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目前,矿业集团公司参与投资建设的霍林河300万吨煤电有色冶炼深加工、伊泰200万吨煤制油、鄂尔多斯光伏产业、兴和2×35万电厂等项目快速推进,两个铅锌冶炼厂扩能技改顺利。当年,厅属地勘企业实现经营性收入73.29亿元,矿业集团总部累计完成投资80亿元。内蒙古金控公司通过合伙制模式推动融资租赁业务快速启动,设立不足一年,融资租赁规模50多亿元。通过资源资本化运作,地勘企业转型升级、化解潜在社会矛盾正趟出一条新路。

■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

四是地质找矿和产业链延伸成效明显,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2014年全区地质勘查(包括油气)总投入90.6亿元,实施找矿战略行动4年来,新增煤炭、铁、金、银、铜、铅、锌等重点矿种资源储量矿区80处,新发现矿产地47处,新增资源储量提前超额完成“358”找矿突破战略5年预期目标。2011年至今,全区新增煤炭资源储量484亿吨,新增铁矿石储量10.42亿吨,新增铜金属储量233.94万吨,新增铅锌金属储量960.25万吨,新增钼金属储量408.12万吨。完成基础水文地质调查面积约8,803平方公里。大力推进探采选冶加一体化产业链,支撑和引导煤电铝、煤电化、有色金属冶炼、石墨探采深加工等产业链15条,助推形成矿产资源一体化特色产业园区30多个。

五是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 319万宗,占任务量的85.32%;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3.89万宗,占任务量的77.43%,有效保护了群众土地财产权能。联合自治区统计局发布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摸清了土地家底。

六是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有序推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翔实的基础资料。投入7,000万元开展基础测绘,全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达到59.15万平方公里,覆盖率提高到50%。投入2亿元专项经费,精心组织推动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对阿拉善盟境内巴丹吉林沙漠必鲁图峰高程开展测绘,填补了国家重要沙漠高程数据发布的空白。完成“天地图·内蒙古”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数字兴安盟”、“数字额济纳旗”、“数字鄂尔多斯”完成项目评审并启动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资源保护

一是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红线。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723万亩,争取国家补助资金30亿元,超额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任务,土地整治数量、质量和争取资金量居全国前列。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完成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96.5%,推行跨盟市异地补充耕地交易,耕地保护实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有效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粮食安全。

■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

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制度落实,强化标准执行,统筹推进和谐矿区和绿色矿山建设,全区有38个矿山企业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围绕重点区域、敏感地区,投入专项资金集中治理,配合地方政府对呼市大青山前坡、呼伦贝尔“天坑”、包头北梁等进行了重点治理。2014年,全区共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2.36亿元,治理面积136平方公里。创新地质环境治理监管机制,全区新设4个专员办、派驻8名专员,关口前移,协调地方,督办企业,推动治理,有力提升了地质环境治理一线执法能力与体系建设。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卫片执法检查违法问题较为严重的3个盟市、9个旗县(市、区)和3个用地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对14起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2014年,全区共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6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开展国土资源未结案件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销案731宗,销案率97.2%。

(三)上下联动,严格监管,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新进展。加强用地标准化体系建设,宅基地管理办法制定完成,开始启动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和单位GD P建设用地、开发区和城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耕地质量等别调查和动态更新工作,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对2009年至2013年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及闲置土地逐宗清理,共清理闲置土地4,500多公顷,已处置1,496.27公顷。

二是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加强企业“三率”指标考核;对煤炭资源配置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仅鄂尔多斯市就清理资源88.2亿吨。推进神华、包钢等企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统筹协调,创新驱动,国土资源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行政效能全面提速。清理整合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0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10.75%。下放土地要件审查权力,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区级审批要件,单选项目和批次项目报件分别减少60%,审批时限缩短三分之一,审批效率大大提升。自治区成为继广东、上海之后第三个下放土地审批权力的省区。

■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

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稳步推进。完成了自治区层面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职责整合,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地推进快速有效。

三是地质勘查机制不断创新。积极搭建多元化地质勘查投资平台,鼓励引导商业资本进入地质勘查领域。大力推进整装勘查和集中勘查,探索与大型企业开展合作勘查。在已经规划11个整装勘查区和19片集中勘查区的基础上,又在巴彦淖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筛选一批成矿有利地段作为自治区集中勘查区,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开展整装勘查。中铝力拓在东乌旗开展浅覆盖区找矿工作,进展良好,为化解勘查社区矛盾提供了经验,并交流了找矿新技术。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通辽市等盟市利用本级财政资金开展勘查工作,效果显著。

四是比价招投标机制更趋成熟,成效更加显著。对125个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行比价招投标,节约资金9.5亿元,平均降价比率13.1%;5个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比价招投平均降价比率15.29%。这项制度实施3年来,全系统通过比价招标节约的资金超过20亿元,不仅提升和保障了工程质量,而且有效保护了干部,找到了一条适合国土行业实际、符合市场规律、反腐倡廉的工程管理模式。

(五)践行群众路线,情系民生,群众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一是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全年化解重点信访事项356件,化解了5件历史积案,解决了一批闹访、缠访问题,群众来访批次、人次分别下降 37.8%和70.6%,一批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案件得到解决。

二是群众路线活动成效明显。第一批活动中厅党组完成整改任务122项,厅属单位完成整改任务676项;修改完善原有制度62项,新出台制度19项。许多盟市、旗县国土资源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明显,系统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畅通。

■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

三是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在精准扶贫中探索坡地整治路子。定点帮扶兴安盟扎赉特旗白辛嘎查,确立并实施“治地、养畜、种树、修路”一揽子方案,试点坡地整治工程,研究坡地整治新途径。在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开展区域帮扶工作,安排帮扶项目17个,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针对三年来连续四次土地、矿产资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加大整改力度,着力整章建制,全面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公开化、市场化建设。努力加强监管,强化审计巡查、巡视工作,从根本上构建清廉国土机制。开展明察暗访、内部巡视,严防“四风”反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国土资源管理全局去谋划和把握。2014年,系统三公经费下降26%。其中,会议费支出下降37%。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信念坚定、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群众认可、廉洁奉公”标准,对盟市和厅属单位5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调整使用;对5个盟市国土资源局长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盟市和旗县国土资源局长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了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制定三步走信息化发展战略,组建信息化办公室和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启动建设综合监管指挥中心、“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多级一体化电子政务平台、执法监察平台、厅(局)长桌面系统等,实现系统四级联网和信息化管理。召开了全区国土资源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基层国土所建设进一步加强,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增强。

2014年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成绩,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土资源部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盟市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少数地区还较为严重;一些地方土地、矿产资源利用粗放,闲置、浪费现象还较为突出;资源开发强度大,地质环境问题仍然严峻;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地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还不够规范;廉政建设与制度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挑战;一些基层部门还存在不敢为、不作为、作风漂浮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科学把握国土资源新常态

经济发展新常态是中央在深刻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判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国土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新常态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内蒙古独特的资源禀赋、特殊的产业构成及发展阶段,在新常态下展现出独具地区特色的形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大逻辑。

■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盟市领导签订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状

(一)从需求侧看,全区国土资源的刚性需求有所下降,但供需矛盾突出的主基调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内蒙古地处我国中西部,特殊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欠账与差距,导致国土资源需求呈现出新特征:一是刚性需求有所下降,但总供需不平衡仍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土地方面,2014年,全区共供应建设用地2.3万公顷,较2013年减少7,700公顷,降幅达24%。总体来看,全区土地刚性需求呈下降态势,但供需矛盾突出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土地瓶颈制约依然存在。2015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将达2万亿元,按亩均投资300万元计算,需建设用地4.4万公顷;而预计2015年国家下达自治区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基本与2014年持平。矿产资源方面,煤炭产能过剩问题突出,有色金属冶炼能力过剩、原料自给率偏低,保障不足,非常规能源和新型材料矿产的需求呈上升态势。另外,除传统的地质找矿外,农业、城市、旅游、环境等方面的地质服务需求将明显增加。二是生活性、生态性需求虽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生产性需求仍占主导地位。自治区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及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带动了生活性、生态性用地需求的快速增加。同时,自治区提出建设“五大基地”,其中清洁能源输出、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四个基地都是生产性基地,近两年全区围绕上述基地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200个,投资总额近2万亿元,约占全区近两年固定资产投资的70%以上,今后自治区在此方面的投资将依然保持强势增长,由此可以预判未来一段时期内全区生产性需求仍将占主导地位。三是资源需求向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集聚。受经济下行和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一些传统产业的资源需求有所下降,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仍然很大。2015年,全区公路、铁路建设投资将达1,050亿元,新开工煤制气280亿立方米、煤制油416万吨、煤制烯烃220万吨,推进重大水利工程12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将集中迸发,土地、矿产供给将向这些行业和项目集聚,供需矛盾虽有缓解,但需求偏旺的趋势仍将长期存在。

(二)从供给侧看,多元供给、盘活存量资源的潜力巨大。一是土地潜力盘活方面。近三年,全区平均供地率55.4%,节约集约督查发现批而未供土地3.47万公顷,意味着有3万多公顷土地有盘活的潜力;近三年,全区水工用地确权2万公顷,实际供应不到1万公顷,仅占50%;国家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共下达用地指标0.9万公顷,目前还剩余0.5万公顷;自治区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调整利用,复垦面积2万公顷,批准使用1.5万公顷,可用的潜力还有0.5万公顷。做好土地的多元利用、组合利用、统筹使用和政策争取将是一个巨大考验。二是自治区很多地区存在“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部分工业园区占地规模大、落地项目少,用地粗放、闲置低效土地多;城镇和各类园区的存量土地规模大、盘活潜力大。三是矿产资源供给环节,全区最主要的矿产资源—煤炭的实际产能已达11亿吨,存量产能过剩2亿吨左右,核准与在建产能还有2.46亿吨,潜在产能的释放将会进一步加剧生产过剩。自治区人民政府针对这一问题,已明确推动四条特高压通道建设,带动4,000万电力装机与地方煤炭企业联合并购重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国土资源系统必须全力做好支撑工作。

(三)从使用环节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中央和自治区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全面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已成为国土资源工作转方式调结构的主攻方向。近年来,我们下大力气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目前,自治区城镇人均占地面积250平方米,是国家标准的2.5倍;2007年以来,自治区人口城镇化率提高了七个百分点,但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大了30%。部分地区城镇住宅用地过快增长,少数城市地产市场风险累积;2014年全区房地产招拍挂面积减少16%,成交价款减少28%,流拍面积约占总招拍挂面积的1/4;在全区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农村牧区人均占地面积达673平方米。同时,供地率长期低位徘徊,2014年,全区12个盟市平均供地率为23.5%,最低的盟市仅为3.9%。目前全区批而未用土地数量相当于国家下达自治区用地计划指标前两年的总和。全区矿产资源“三率”总体水平不高、资源管理粗放、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四)从国土资源配置方式看,国土资源市场正在朝着开放、规范、透明、有序的方向加快转变,但仍有一些痼疾需要剔除,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近两年连续开展的高强度、全覆盖的矿产资源和土地出让国家审计,暴露出很多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一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偏小,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实际控制不足,政府与开发企业搞合作开发或开发商独立搞一级开发,土地出让收支极不规范,破坏了土地市场的统一性和公平竞争。二是矿业权仍有部分协议出让,市场竞争不充分,一些早期获取矿权的按程序推动与现行制度存在冲突,矿权办理环节过多、流程过长,一些盟市设置的准入门槛影响了勘查流程的正常运转。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今后不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清除各种市场壁垒,完善市场规则和定价机制,不断扩大资源有偿使用范围。

(五)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看,正在逐步进入一个开发与治理并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的阶段。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自治区幅员辽阔,地貌复杂多样,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自治区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大、强度高、点多面广,对资源环境的影响突出。截至2014年底,全区有矿山企业4,862家,累计占用开发面积达2,158平方公里;固废累计积存量达169.2亿吨,有的严重污染环境,也产生了很多地质安全隐患。二是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仅2014年就投入治理资金12.36亿元,治理面积136平方公里。矿山纯占用土地面积不断缩小,一些重点地质环境灾害区域在治理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一些重大地质环境灾害事件得到及时化解和治理。三是社会对矿山地质环境关注度越来越高,公众、媒体、上级和国际社会等高度关切矿山开发与治理,特别是草原、森林和保护区更成为敏感地带,守住、守好生态红线成为国土资源系统面临的重大考验。

(六)从国土资源管理方式上看,正在从侧重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转变,正在从部门管理向社会综合管理转变。近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区国土资源工作中的不足、制度中的缺陷和发展中的风险,以壮士断腕的勇气锐意创新、主动作为,推动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逐步由重事前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由重微观管理转向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由偏重行政手段转向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基本构建起了一个更加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的出台,为我们推动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外部环境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两次国家专项审计对资源管理各个环节形成了极大触动,进一步唤醒了责任感,国土资源工作正在由部门管理向社会综合管理转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正在形成。

从这些趋势性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新常态的关键是对旧思想、旧模式、旧习惯的系统校正,其核心是与时俱进,是摒弃旧模式、贯穿新理念的状态,是富有创造性、体现时代性的状态。“舟循川则游速,人顺路则不迷”,面对一系列新的重大发展趋势,全系统上下必须深入理解新常态所体现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规律和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底线思维,并自觉将其作为指导和推进工作的基本遵循。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突破、奋发有为,推动2015年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新常态下国土资源改革发展的破冰之年,抓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稳中求进主基调,遵循新常态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实际,2015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九届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科学把握新常态,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中保增长,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奋发有为、扎实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重点工作任务是“一保三严四突破”:

“一保”,就是要全力保发展。稳中求进,结构调整,坚持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是新常态下自治区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服务这一中心,推进这一中心。

“三严”,一是要严格保护资源。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出,我国资源环境已经亮起“红灯”,发展面临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两道“紧箍咒”。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资源保护和开发环境治理已经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硬约束”、“硬任务”。二是要严格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姜大明部长在今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指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国土资源工作转方式调结构的主攻方向,自治区资源利用相对粗放的现状也倒逼我们提高节约集约水平。三是要严格维护群众权益。当前,土地矿产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积累较多、影响重大,要求我们把维护群众权益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更大的耐心、更加有力的举措下力气解决。

“四突破”,一是在推进要素市场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上要有新突破。资源配置牵涉利益重大、社会高度关注,当前自治区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制度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秩序不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加之历史上沉积的问题多,蕴含着极大的廉政风险。这一现状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二是在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创新上要有新突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各类矛盾更加凸显,日益突出的耕地保护、征地拆迁、集约利用、生态平衡等问题,强烈呼唤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同时,新常态下国土资源领域的一系列重大趋势性变化,也迫切要求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三是在全面推进法治国土方面要有新突破。当前,国土资源管理中制度碎片化问题突出,亟须通过加强法治国土建设加以解决。四是在大力推进项目质量管理方面要有新突破。地质勘查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土地复垦项目质量不高,特别是勘查质量成为当前工作中一个突出的软肋,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必须重拳整治。

“一保三严四突破”是厅党组在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国土资源领域阶段性特征、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新要求、深刻把握当前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涵盖了全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方面,充分考虑了各个层面的因素,抓住主要矛盾,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是2015年全区国资源工作的核心,全系统上下对此必须要深刻认识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为此,要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抓住重点解难题,全力以赴保增长。坚持有保有压。“保”要重点保障“五大基地”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十个全覆盖”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创业就业项目;“压”主要是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限制或严格禁止供地,适度控制房地产用地。要紧盯阻碍发展、制约增长的重点、难点问题,想办法、出实招、求实效。

一是要千方百计抓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正在组织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关乎全区各地今后几年发展空间能否落实与合理布局,是一件举足轻重的大事。各级政府要用“三规合一”的理念,着眼于城市边界划定、新型业态优化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超前谋划来做好此项工作。这次规划空间调整完善与基本农田划定联动,务必要系统化、精细化、科学化研究,要像重视城市规划一样,重视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并切实做好与经济社会“十三五”规划的衔接。

二是继续抓好“1+5”综合保障措施。今年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去年调减30万亩的基础上,继续作适度调减,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指标争取力度,多渠道并进,力争达到2万公顷以上。要切实做好存量土地挖潜工作,争取盘活存量土地1万公顷以上,确保自治区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三是推进找矿战略突破,强化资源保障。坚持自治区级项目、盟市勘查投入、争取国家项目支持以及加大社会勘查投入多管齐下,确保全社会地质勘查投入不低于70亿元。发挥三大地勘单位找矿主力军作用,力争在找大矿、好矿方面有新突破。今年地质找矿要突出整装勘查、集中勘查,突出市场化运作,加大合作勘查力度。在大兴安岭南麓、中蒙边界等重要成矿区带,以国家、自治区紧缺重要优势矿种为主,科学进行选区规划,遴选一批整装勘查区和集中勘查区;围绕整装勘查和集中勘查,大力推进合作勘查机制,落实找矿激励机制,实现整装勘查“五统一”(统一工作部署、统一组织施工、统一工作进度、统一质量要求、统一成果验收)。

四是要推动地质找矿“走出去”战略,优先俄蒙市场,筹备建立地质勘查和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基金,着力通过科技创新提升地质工作水平。

五是深入推进产业链延伸。继续围绕“3+2”模式,在矿山重点旗区培育产业链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动真碰硬出实招,多措并举保资源。

一是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基础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土地整治。针对自治区不稳定耕地多、低等级耕地全国占比最高的实际,围绕提高耕地质量,特别是增加旱涝保收田数量做好土地整治,争取5年内再整治出1,000万亩水浇地和旱涝保收田。2015年要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1,000万亩,力争全区“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面积达到2,600万亩。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2013年前的任务,年底前要将2014年~2015年的任务全部完成。

三是进一步加强耕地储备库建设。新建项目要严格按规范实施,公开交易,确保建设质量;已建成的要加强管理,防止撂荒。

四是加大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探索建立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重视共伴生矿产综合回收技术的推广与转化,抓好示范工程建设。

五是严厉打击滥采乱挖、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完善机制抓落实,节约集约用资源。要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国家要求自治区到“十二五”末单位地耗下降35%,目前进展情况难以令人满意,今后几年任务艰巨。盟市、旗县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进一步分解目标、落实任务,切实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扛在肩上、抓住手上。针对能源重化工项目较为密集的实际,研究探索更加符合自治区实际的用地标准。加强建设用地标准管理,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标准、单位用地投资标准。

针对部分地区供地率长期上不去的问题,对连续三年供地率低于60%的地区实行用地限批,定期公布旗县区供地排名清单。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及租赁制度,在乌海市等地探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要进一步促进城镇低效土地利用,依法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要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和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促进城市紧凑发展、组团发展,提高城市土地综合承载力。突出抓好工业园区的节约集约用地,严禁擅自扩区、盲目占地开发等。对供地率低、土地利用粗放的地区,要核减用地指标、限批限供,并派驻执法监察专员重点督办、督查。以典型引路,推进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

加大对重点矿种“三率”指标考核和监督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延续矿权;对问题严重地区,实行区域限批;要通过矿业权设置、资源整合、煤炭资源配置清理等调控措施,限制产能过剩类资源的开发;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煤电联营、煤化联营决策部署,积极鼓励推动上下游企业联合并购重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创新管理求突破,积极稳妥促改革。

一是大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强对盟市、旗县的监督指导,5月底前完成盟市级职责整合,8月底前完成旗县级职责整合,年底前完成盟市、旗县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全面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二是稳妥审慎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努力为全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完善资源配置和土地出让金制度。完善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和土地储备融资政策,加强土地一级市场建设,提高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能力。严格控制开发商参与一级土地开发,对开发商参与一级开发的,要建立备案制;对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两公开一监督”妥善解决。资源配置方面要大力提高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决定,公开出让,减少行政配置。

四是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过去土地审批大量简政放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资源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减少不必要评估,提高效率,推进公开化,提高透明度,真正使集中的权力分散化,隐蔽的权力公开化。

五是对自治区改革任务中涉及国土资源厅牵头的16项、配合的23项任务,要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全力推进,争取取得预期成果。

(五)建章立制明底线,全面建设法治国土。

一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今年要严肃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自治区来看,每年违法面积达10万亩,违法案件居高不下,已经引起了国土资源部和北京督察局的高度关注,如果再不引起足够重视,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各地要严格规范用地,依法办事。为了适应严格的用地要求,针对北方地区施工期短的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大幅下放用地审批权限,各地一定要用足用活政策,确保既不违法,又保证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二是要健全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坚持立、改、废统筹推进,要针对新趋势、新情况,及时加强国土资源重点领域、空白领域的政策、制度建设,对“缺项”的部分要抓紧出台,对“错项”的部分要抓紧修改,对“失效项”要立即废止。

三是严守执法监察“环境线、权益线、热点线、问责线”四条底线,以资源环境为重点,对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重典整治,严肃问责,树立执法权威。要突出抓好土地和矿产两个专项整治活动,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整改要求、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要统筹保发展与严执法,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快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确保今年上线运行;切实抓好卫片执法检查,要公开通报、挂牌督办一批群众关切、媒体关注、影响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对违法严重地区要进行警示约谈,增强执法的严肃性。要进一步畅通案件移送移交渠道。

四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印办事服务指南,明确权力责任边界,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设“有为国土、服务国土、法制国土、学习国土”。

(六)全力以赴抓质量,敢于较真见实效。当前全区土地复垦质量问题突出,通过卫星影像核查比对,全区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复垦率仅为60%,个别地方的复垦率仅为1.19%;还有部分地方存在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情况。地质勘查质量参差不齐,部分项目单位质量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技术力量不足,有些社会项目存在假资料、假岩芯、假报告问题,一些单位对找矿成果隐瞒不报。2014年自治区抽查了114个地勘基金项目,有52个存在质量问题,占45.6%;全区至今仍有95个地勘基金项目未按期汇交资料;有的项目质量问题触目惊心,引发诉讼。

鉴于此,一是要切实抓好土地复垦质量。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对自治区废弃地复垦情况开展大检查。各地要靠前管理、全程监督、责任到人,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立即停工、抓紧整改;要坚持先复垦、后使用;要严把复垦质量验收关,对不达标的绝不能验收;对复垦工作仍然滞后的地区严肃问责,有约在先、兑现“帽子”工程。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质量。强化对土地整治设计、施工单位的监管,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黑名单”机制,加大施工过程巡查,确保土地整治质量。

三是要狠抓地质勘查质量。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地质勘查质量监管模式,全面推行合同制管理,引入第三方质量监管体系及机构,加大对勘查项目的审计巡查力度;建立项目管理专家库,借鉴合资格人制度精髓,实行地质勘查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矿业权人、地勘单位质量监管网络。加强对工程进度和勘查项目结题的督促检查。要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勘查质量大检查,实现从立项、设计、野外施工到成果报告的全程覆盖,继续打好“检查、抽查、督查”,“回头看”,“黑名单”,“通报”,“约谈”等系列“组合拳”。四是严把储量评审质量关。依法打击造假中介机构,对储量评审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告的,坚决责令退出市场。

(七)齐心协力抓治理,严守环境生命线。要依靠法治抓环境,进一步完善地质环境治理制度,制定和完善明责、尽责、履责、问责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保证金缴存制度,促进企业边开发边治理。

要强化治理措施,发挥专员办、国土所作用,加强地质环境治理监督检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吸取腾格里污染事件教训,高度重视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地质环境问题,对私挖盗采、滥采乱挖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重典整治。要强化地质环境重大项目实施,做好包头北梁棚户区申报国家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落实乌海市摩尔沟至骆驼山沿线、呼伦贝尔草原等重大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推行与盟市项目、资金挂钩,实行以奖代投、以奖代补以及加强两权价款投入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全年争取投入治理资金15亿元,治理面积不低于140平方公里,逐步实现破坏与治理相平衡。要加大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八)正风肃纪严追责,全力以赴抓廉政。近年来资源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内蒙古相邻的山西因资源问题出现塌方式腐败,河北张家口地区因违规出让土地29名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内蒙古自治区是资源大区,资源领域存在的问题引起中纪委和国家审计署的高度关注。

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正视存在的问题,将化解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的矛盾和积累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该清理的清理、该清退的清退、该追缴的追缴,需要上项目的抓紧上项目,把中央的关注变为整改的重点。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土地出让、资源配置等领域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新制度、新政策,不断提高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程序,从根本上降低廉政风险,扎紧机制的“篱笆”,织密制度的“网眼”,切实破解“牛栏关猫”的问题。

三是要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敬畏权力,把土地、矿产资源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切不能作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各地要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委会和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反腐高压态势传导到全系统的每个神经末梢。

(九)上下联动创氛围,持久有力抓作风。风清气正是一种环境,也是一种动力;风气正,人心就齐,干劲就足,工作就顺。近两年,全系统上下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开展了以“八个不、三个敢”为核心的作风整顿工作,系统作风明显好转。但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顽固性、反复性,严防不良作风树倒根在、风过草起。

当前,全系统作风建设存在层层递减、层层削弱的情况,作风散漫、服务意识不强、甚至态度蛮横等现象在一些基层国土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作风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点也在基层。要加强纪律执行,继续以钉钉子精神铲除“四风”,全系统干部一定要“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严守规矩”。今年要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巡视督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全面整治系统干部乱作为问题。

■ 与会人员认真聆听报告

要大力推动作风建设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基层国土部门的作风建设,切实规范窗口单位工作行为。盟市、旗县局要坚持每年抓住一两个突出问题重点突破,小刀锯大树、量变促质变。对社会较为关注的不作为问题今年要重点整治,现在系统内一些干部饱食终日、无所事事,遇事推托不作为。我们一定要认识到“不作为是最大的腐败”,切实明了“为官避事平生耻”,动真格、出狠招严肃惩治不作为,对不作为的干部该换则换、该撤要撤。要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建设,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党建、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联评联述联考,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十)树立导向任贤能,严格标准选干部。按照“信念坚定、勤政务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把用人关,引导干部在政治、作风、实干、业绩等方面积极竞争,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要坚持任人唯贤,做到知人善任、人岗相宜、人尽其才,让“靠拉扯关系、靠金钱利益、靠歪门邪道”谋进步的人没市场,让“凭努力、凭实力、凭业绩”的人有舞台,着力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不惹事”的干部队伍。

要积极推进厅机关与厅属事业单位、各盟市国土资源局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逐步推动系统内交流与系统外交流。要通过上下交流择优考录、选拔、遴选等途径进一步充实厅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鼓励厅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善于选拔使用基层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工作。深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人才培养教育专项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增强业务能力,努力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同时,要进一步抓好信息化建设,整合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形成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合力。深化信息资源集中共享和应用,实现主要地政、矿政业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稳步实施基础测绘,强化重点工程和应急测绘服务,继续抓好数字城市建设,全面完成国情普查并适时开展国情监测工作,启动编制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继续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充实人员、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国土所“前沿哨所”作用,确保年底前全区95%以上国土所达到标准化。

在新常态下抓好国土资源工作,必须要观大势、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新常态下既要适应形势、顺势而为,也要把握机遇、奋发有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全体动员、加强学习、认真实践,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科学把握新常态,观念上主动适应,认识上尽快到位,方法上抓紧改进,工作上更加得力,走出一条新常态下内蒙古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新路,努力推动全区国土资源工作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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