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治理结构推动政社分开

2015-10-09 05:26黄浩明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4期
关键词:民间组织会员单位代表

文/黄浩明

完善治理结构推动政社分开

文/黄浩明

黄浩明: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是一个全国性、非营利性、联合性、自愿结成的独立社团法人。1992年由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批准成立,当时以外经贸部交流中心的名义代表政府管理联合国项目,承担政府职能,性质上是事业单位。1993年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方式,主体不清,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能定位不明确,特别是在接受外国捐赠时,外国人对捐给民促会还是中国国际交流中心存有很大疑问。

民促会的改革方向是政社分开、事社分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重点是对理事会治理进行改革。由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个人负责制转向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领导。交流中心的理事代表占比由100%下降到14.2%。理事代表结构也实现多元化,包含了企业代表、会员单位代表、国际捐赠机构代表、公众个人代表等。民促会拥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和外事权。推动社会共治与组织转型。另外还有一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民促会的战略规划。2012年通过了第四份战略规划,其核心是促进民促会实现“四化”:组织国际化、管理专业化、人员职业化、合作网络化。二是大力推动人事改革。定岗定编,人员招聘实现社会化、规范化,制定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建立独立的薪酬体系。三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国际、国内顾问和志愿者。四是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包括税务和会计事务,积极承担政府项目,参与修订决策咨询。五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加强与会员单位的合作。通过项目资金、信息、资源互动平台、个别咨询、行业培训与能力建设,与政府、会员单位建立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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