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焦循“扬花抑雅”之审美观

2015-10-09 13:34杨立川
西部学刊 2015年9期

摘要:焦循《花部农谭》的核心命题即“扬花抑雅”,作为一种审美取向,焦循表现出鲜明的意识形态追求。焦循所推重的“俚质”之美的背后,首先是要以“忠孝节义”的意识形态来灌注于民众的灵魂;焦循所推重的“慷慨”之美,也首先是建立在其所认同的意识形态基础上的。焦循于艺术的“花”、“雅”关系之问题上“扬花抑雅”的审美倾向表现出明显的审美功利追求。

关键词:《花部农谭》;扬花抑雅;忠孝节义;“俚质”之美;“慷慨”之美

中图分类号:I2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花部农谭》是清代扬州学派学者焦循(1763-1820)于1819年所撰的一部戏曲品评性质的著作,品评的主体乃是戏剧“雅部”之外的所谓花部戏曲。花部者何?清人李斗《扬州画舫录》记载:“两淮盐务,例蓄花雅两部,以备大戏。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统谓之乱弹。”[1]作为古代社会比较早的一部表现出对于作为地方戏的“花部”之浓厚兴趣的戏曲研究文献,自然受到学界的重视。五十余年来,关于《花部农谭》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主要涉及其成书与传播情况及其价值、焦循对“花部”艺术特征的分析、焦循的剧目改编思想、焦循关于戏剧创作思想的论述、关于焦循及《花部农谭》的总体性的研究等。在此过程中,也有学者的研究涉及焦循《花部农谭》的审美问题,但比较零散,缺乏专门的系统分析。

《花部农谭》的核心命题即“扬花抑雅”。就此,也有学者从艺术发展规律的角度进行研究,提出“清朝乾嘉时期……焦循等有识之士……对花、雅之争采取了‘扬花抑雅的明确态度,完全符合戏曲发展的历史趋势。”[2]品读《花部农谭》,深为其中所包蕴的焦循的审美观念所吸引,而这一点也恰是学界目前尚需进一步予以专门研究的问题。这其中“扬花抑雅”亦构成了《花部农谭》审美观念的核心内容。以故,本文拟对焦循在《花部农谭》中所提出的“扬花抑雅”之审美观念问题予以具体分析。

具体来看,全文仅数千言的《花部农谭》,给予我们至为强烈的印象即作者对“雅部”——昆曲的贬抑,以及对“花部”——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簧调等地方戏的褒赞。作者旗帜鲜明地阐述了自己的审美观念。简而言之,就审美对象而言,作者是“扬花抑雅”;就审美主体而言,作者特别地强调作品“虽妇孺亦能解”,“农叟、渔父,聚以为欢”,即是说戏剧观众须包括下层民众在内;就审美功利性追求而言,作者表现了强烈的意识形态取向。

一、审美之价值取向:以鲜明的意识形态追求为底色

焦循在《花部农谭》中所表现的审美价值取向有一个重要特征,即有着鲜明的意识形态追求。

读《花部农谭》序可知,焦循对于“花部”和“吴音”的态度,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其论述中所使用的两个“多”字上:他推重“花部”的第一点理由,即是因“其事多忠、孝、节、义,足以动人”,此句后面的“足以动人”之所谓“动人”即是指作品具有审美价值而可以使人产生审美感受;其所谓“人”者,逻辑上也自然就只能是认同“忠、孝、节、义”之意识形态的人了。而其贬斥“吴音”,理由之一则是因为其“多男女猥亵”。细品此处的论述逻辑,可知仅就意识形态层面而言,焦循也并未对“花部”一概肯定,对“吴音”一概否定。他的审美标准,其实首先还是强调了看是否符合“忠、孝、节、义”的意识形态。从其具体论述看,焦循所谓“花部原本于元剧,其事多忠、孝、节、义,足以动人”,[3]173无疑表现出的是正统的儒家取向。作为一位经学家,持此主张,是自然而然的事。如毛品璋所言:“焦循治曲是从经学家的思想观念出发的,始终受着经学家思维方式的制约。他在《与王钦莱论文书》中说:‘布衣之士,穷经好古,嗣继先儒,阐彰圣道,竭一生之精力,以所独者聚而成书,使诗书六艺有其传,后学之思有所启发,乃百世之文也。”[4]浙江大学文学院徐立望博士在《通儒抑或迂儒?——思想史之焦循研究》一文中写道:“作为清代中晚期的一代大儒,焦循……体现出极端的保守性。……他论证了下对上,如子对夫,妇对夫,臣对君是无条件的单方面服从,适合了清代统治者乾纲独断的统治理念。焦循……依靠义理来强化和突出纲常名教阴暗面。”[5]以焦循对于有关那些已确定婚约,但尚未过门而男子一方即亡故的所谓“室女”是否应守节之问题所持的观点为例,“与大多数士人所认为的室女守贞行为虽不失礼之本意,但是却过礼不同的是,焦循……釜底抽薪,干脆不认同室女守贞悖礼的见解。他阐发《礼记》中的‘礼,时为大言论,认为古今情势不同,古代夫妇确定标准是以亲迎为准,然当今国家的法律规定已经订下婚约或者接受聘礼之人,如果反悔则受笞刑五十,这就说明现在只有订下婚约,就已经确定了夫妇关系,就应该从一而终,而断无改嫁之礼。”[5]正因为如此,焦循才对不合乎其价值取向的“吴音”中“如《西楼》、《红犁》之类”,认为其“殊无足观”,故予贬斥。此处所谓“吴音”,即其时被视为雅部的发源于吴地的昆山腔。所言《西楼》,即传奇《西楼记》,又称《西楼梦》,明末袁晋撰,内容为书生于鹃与妓女穆素徽历尽坎坷、终成眷属之爱情故事。这里的《红犁》即传奇《红梨记》,为明徐复祚所作,内容为北宋时期书生赵汝舟与妓女谢素秋之爱情故事。焦循为何甚为排斥之,盖因其认为这些剧目“多男女猥亵”,[3]173未能够传达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忠孝节义”,其所表现的审美趣味与正统封建伦理不相吻合之故。于此,王星琦在《焦循及其曲论》一文中亦指出:“应该谈到,焦循在《花部农谭》序中有这样一段话:‘其(指昆腔)《琵琶》、《杀狗》、《邯郸梦》、《一捧雪》十数本外,多男女猥亵,如《西楼》、《红梨》之类,殊无足观。对于爱情描写,焦循似乎有些道学先生的头巾气,或言冬烘气……”。[6]范春义、曹广华在《〈花部农谭〉的成书、传播及其价值》一文中亦指出,焦循在“《里堂道听录》序言中,自言著录标准就是:‘忠臣、孝子、义士、贞妇,心之所慕,恨不能遍,‘其男女赠答,夸淫斗丽,余所深恶,特绝之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和明确的道德观念。”[7]其对所谓“男女猥亵”达到“深恶”的程度,联系其有关纲常名教的论述,可见出恐怕远非“有些道学先生的头巾气,或言冬烘气”所能概括了。

总之,焦循“扬花抑雅”审美观念的基本出发点,首先主要是源自于其封建的意识形态观念。在他的审美观念中,合乎其所谓忠臣、孝子、义士、贞妇标准的,也才是美的。否则,便是不美的。

二、对“繁缛”之风的贬抑和对“俚质”之美的褒赞

《花部农谭》起首即言:“梨园共尚吴音。‘花部者,其曲文俚质,共称为‘乱弹者也,乃余独好之。盖吴音繁缛,其曲虽极谐于律,而听者使未睹本文,无不茫然不知所谓”,在焦循看来,“花部”“其词直质,虽妇孺亦能解”[3]173,这种毫不含糊的宣示,表现出焦循对不同的审美旨趣所持之强烈的好恶倾向。

俚者,通俗也;质者,质直也。俚质之词易于理解,适于各种人尤其下层民众接受。正如明代戏剧批评家徐渭则在《南词叙录》一书中所言:“夫曲本取于感发人心,歌之使奴童妇女皆喻,乃为得体。与其文而晦,易若俗而鄙之易晓也。”清人李渔亦言:戏曲不同于文章,“文章做与读书人看,故不怪其深;戏文做与读书人与不读书人同看,又与不读书之妇人小儿同看,故贵浅不贵深。”。[8]可以看到,推重俚质既有对戏剧接受上的通俗性的追求,同时亦具有对于审美意义上的平实性的追求。这也许可以视为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大众化”——虽然与现代社会文化之所谓“大众化”并非相同,却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起码从在某种程度或意义上顺应普通民众的文化接受之需要来看是这样——焦循观看戏剧或曰接受戏剧的场所其实是乡下。

当然,进一步联系焦循的基本戏剧观来看,对“俚质”之美的追求,其实还是与其对戏剧的社会功用的追求相一致的。范春义、曹广华在《〈花部农谭〉的成书、传播及其价值》一文中写道,“作为一个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传统知识分子,焦循要通过戏剧实现双重功能,第一是娱乐,第二是教化,也就是寓教于乐。他着眼于《花部》更能有效地实现教化功能,而构成教化基础的就是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忠孝节义的观念里面有一些人类永恒的道德操守价值,不能说全是糟粕,但从总体上看属于属于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则是无疑的。”。[7]

可见焦循对于“花部”“独好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表层看是因为其具有“曲文俚质”、“其词直质,虽妇孺亦能解”之美,深层看首先还是因其便于普通百姓接受戏剧,从而更有利于达成在社会上传播其所推重的封建意识形态的作用或效果。

行文至此,我们便可对焦循的“戏剧审美愿景”作一描述,那是一种颇具诗意和祥和之气的仪式化的审美过程。正像作者在《花部农谭》序言中兴味盎然地言及的花部演出的景象:“郭外各村,于二、八月间,递相演唱,农叟、渔父,聚以为欢,由来久矣。……余特喜之,每携老妇、幼孙,乘驾小舟,沿湖观阅。天既炎暑,田事馀闲,群坐柳阴豆棚之下,侈谭故事,多不出花部所演。”[3]173这里的“农叟、渔父”显然具有乡下普通民众性质。因此,可知焦循对于“俚质”之美的推重虽然并不能说是“其中便含有那种十分可贵的人民性的成分”[9]——因为“人民性”作为一个现代社会才出现的术语自有其特定的政治性内涵,其价值追求与封建士大夫的“忠、孝、节、义”具有整体上的矛盾性、冲突性——但应承认的是此处表达的焦循的审美趣味又的确与普通民众的审美趣味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相通的一面、共振的一面。而此处的“相通”、“共振”又基本或主要是在“共享”焦循所期待于民众共享的“意义”:封建意识形态的过程。

焦循把当时流行的“花部”亦称为“村剧”。[3]7中国封建时代的乡村戏剧演出常为“仪式性”的演出。其演出的“大语境”是封建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其演出的“小语境”则是祭祀活动、庙会、民间节日、人生礼仪等等仪式活动,在此过程中,戏剧演出构成了整个仪式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或环节——无论对于“大语境”还是“小语境”中的演出仪式而言,基本均是如此。如焦循之子焦廷琥在《先府君事略》中有一段回忆:“湖村二八月间,赛神演剧,铙鼓喧阗。府君每携诸孙观之……”[3]7王伟康在《焦循与〈花部农谭〉》一文中写到:“焦循的家乡一带,过去就是用于祭祀的民间巫舞‘花香鼓舞的盛行之地。扬剧前身之一的‘香火戏,则是在其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成的。焦循《北湖小志》也明确提到‘香火会,‘则有社人酵百钱,备酒杀鸡欢饮以为好,‘击鼓鸣饶,异社神行吁陌间,证明了花香鼓流传由来已久。”[10]焦循《理堂日记》亦记云:“嘉庆元年(1796)十二月初一日,‘主人演戏,谢火神,看戏至午。”[3]12

在此种仪式化的演出过程中,参与到仪式之中的广大社会成员对于渗透于仪式活动中的意识形态进行共享,进行强化。人们在这样的意识中浸淫着,体味着,从而使得封建的意识形态成为社会成员的观念体系而影响、控制人们的思想、行为。

所以,焦循充满温情、充满情趣的“农叟、渔父,聚以为欢”的赏戏美景,实际上所完成的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焦循所推重的“俚质”之美的背后,首先也正是要完成这样的一个过程——以“忠孝节义”的意识形态来灌注于民众灵魂的过程,从而得使社会能够按照意识形态所厘定的规则来运行。

所以就意识形态传播而言,基本可以说焦循对于“俚质”之美的追求其实基本并无什么历史的或社会的进步性可言。

三、对于“慷慨”之美的推重及其深层意旨

表面看来,焦循对待人生颇具淡泊之风,“焦循曾在嘉庆六年中举人,后应礼部试,……落榜下第。这以后,他淡于仕进,不愿厕身污浊官场的心态渐居主导地位.他闭门著书,10余年足迹不入城市。”[10]然就其审美趣味而言,焦循在《花部农谭》中却对具有壮美特质的慷慨刚健之美颇为推重。焦循对“花部”予以肯定的理由之一,即是“其音慷慨,血气为之动荡”。[3]173其诗文集《雕菰集》亦“有《听曲》一首云,‘不惯温柔久断痴,红牙敲处亦相思。筵前多是悲歌客,只唱秋风易水辞。流露出诗人具有雅好慷慨悲歌的审美倾向”。[3]10深入分析,这种审美追求正体现了他不入流俗的人格追求,虽然就其实质而言这仍不过是一位封建士人的人格追求而已。

不仅如此,焦循所推重的情感表达还具有一种极为强烈饱满而且爱憎分明的特征。许祥麟在《评焦循的〈花部农谭〉》一文中指出:“‘慷慨一词还包含了演员歌唱时感情的饱满和情绪的激扬。”[9]的确,没有感情的饱满和情绪的激扬所谓“血气为之动荡”便几无可能。而进一步看,这样一种情感表达还与焦循于是于非之爱憎分明的处世态度紧密联系。这一点我们从作者在《花部农谭》中所推重的那些表现封建伦理观的花部剧目可以看出。这些戏曲都有一个特点——主题鲜明,同时情感充沛强烈,此二方面有机结合,不可缺少任一方面,从而使剧目表现出颇为强烈的合乎“忠、孝、节、义”之伦理观的思想情感。否则,也便无所谓“慷慨”了。

我们进而联系焦循把具有反封建之进步意义的《西厢》归入“男女猥亵,为大雅所不欲观”[3]180者流而予以排斥可知,作为经学家的焦循的确属于一位真诚的封建“卫道者”而绝非“伪道者”。其所推重的“慷慨”之美,一方面有强调感情饱满情绪激扬之意,但这仍然是建立在其对于“忠孝节义”的意识形态强烈认同基础上的美,这种审美取向反映出焦循作为有着坚定信仰的正统封建文人的强烈而执着的入世情怀。

四、余论

焦循在《花部农谭》中所阐述的“扬花抑雅”的戏曲审美观念是包含多维内容的整体,而其中的核心内容则可用一句话加以概括,即重视戏曲的审美教育功用。这一点,其实也与焦循的其他戏剧论著中的观点相一致。焦循在《剧说》卷五第一则引冯梦龙之言云:“‘忠、孝、志、节,种种具备,庶几有关风化而奇可传矣,然后盛赞其‘可为传奇之式。即认为作家应将伦理道德作为戏曲创作的主旨”。[11]就其所推重的“忠孝节义”的意识形态言,可以以辩证的、历史的眼光去看,但总体而言还是应予否定。而颇为值得注意的一点则是,作者固然关心戏剧的意识形态属性及功能,却同时对戏剧的艺术性,戏剧的审美属性利用大量篇幅展开论述,并未因对教化功能的重视而轻忽对戏剧艺术的审美追求。例如其有关戏剧真实与虚构想象的论述,有关戏剧冲突问题的论述,有关人物塑造问题的论述等见解颇为深刻。所以就焦循的论述看,他显然注意到了艺术之“善”“美”间的辩证关系。对于首先作为经学家的焦循来说,此一点也实为难能可贵,亦反映出其良好的艺术修养。

实际上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都存在艺术之审美与教化的关系问题,都存在如何处理艺术的“花”、“雅”关系的问题。作为封建时代的一位正统文人,焦循在处理艺术的“花”、“雅”关系之问题上的所谓“扬花抑雅”的审美倾向,很明显基本上首先是以其所执着认同的意识形态需要作为出发点的,表现出明显的审美功利追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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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许祥麟.评焦循的《花部农谭》[J].天津师院学报,1980(6).

[10]王伟康.焦循与《花部农谭》[J].扬州师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4).

[11]陆银娣.试从《剧说》看焦循的戏剧观[J].剧作家,2008(2).

作者简介:杨立川,男,陕西蓝田人,从事传播理论与文艺学研究。

(责任编辑:杨立民)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单位支助教育部规划课题(项目批准号:FLA12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