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2015-10-21 19:37孙矿玲
新丝路(下旬) 2015年5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法治

孙矿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阐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部署周密、力度空前,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宣言书和动员令,是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通过学习,我认为,要把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来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必须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县一级作为党的执政基础和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以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全县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理性维权,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突出重点学,列出专题学,采取开办专栏、交流心得、辅导讲座等方式,真正使全会精神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广播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采取刷写固定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制作专题展板、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广泛组织开展四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真正使全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把全会精神和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学习,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使法律的种子早日“生根发芽”。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各种矛盾日益凸显。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党委(党组)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大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县的关系,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要不断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要把党的正确主张通过人大的法定形式决定下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要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和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确保党委决策行为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要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增强执政透明度,不断推进县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强化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重要内容。县一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按照四中全会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形成有效管用的惩戒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行政效率。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四、加快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法制公平公正

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深刻道理是不言而喻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始终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完善执法制度机制,确保把执法司法权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放在阳光下运行,以制度保障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必须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从县情实际出发,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依法有序、统筹协调推进司法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五、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理国要求,在于公平正直”。强化法律监督是推进法制社会建设的发展之基。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永恒理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旗帜鲜明地支持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法律规定向人大报告工作,推进纪检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与人大监督有效衔接,让人民公仆在人民面前不敢有丝毫懈怠。人大部门要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依法治县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政府部門要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政协要依照章程,组织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和民主评议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法系统要坚持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让公平正义普惠社会。

六、加强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依法治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推进以法治县进程,必须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干部法治为民的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实现从主要靠行政命令等“硬办法”向依法办事转变,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要深入开展法治示范镇、法治示范村、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要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全县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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