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2015-10-21 18:53洪娟师阳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5年5期
关键词:科技金融融合发展互联网金融

洪娟 师阳

(威海市商业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山东威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威海市商业银行战略管理部,山东威海)

[摘 要】科技金融体现为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有机融合。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通过互联网思维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是我国科技金融快速突破传统“瓶颈”问题的新选择。文章在总结我国科技金融融合实践与现状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科技金融融合的深层次问题,从银行信贷、金融服务平台、科技征信、科技金融体系等层面,提出了互联网金融浪潮下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路径和相应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等,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鼓励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当前,在互联网金融浪潮下,如何通过互联网思维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深度融合,是我国科技金融快速突破传统“瓶颈”司题的新选择,互联网思维下的金融创新有利于解决深层次科技金融融合司题。

一、我国科技金融融合实践与现状

我国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是在科技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强化的,大体经历了从行政制到市场化、从单线条到多层次的发展过程。当前,我国的科技金融融合实践特征主要表现为:1.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为支撑,初步建立了含财政、贷款、资本市场、保险以及风险资本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层次服务体系,但由于我国当前征信体系的不足,信息和信用环境缺失仍是摆在科技融资面前的首要难题。2.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层出不穷,信贷方面出现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商业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集合信托债权基金、信用互助担保等新形式,资本市场推出了新三板、创业板等直融通道,同时还涌现出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科技担保公司、科技金融保险试点等新型平台,但与国外发达金融市场差距仍明显。3.目前很多一二线城市的科技园和高新区纷纷组建了科技金融服务集团、科技创业投资集团、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并开始致力于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但深层次结合仍不够充分,金融市场功能发挥还有很大空间。

二、科技金融融合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1.科技金融风险难题难以破解。科技创新项目具有专业性强、市场变化快、技术创新迭代难以估计等特点,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司题。高科技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不仅有探索性技术风险、知识密集型经营风险,还有产品生命周期带来的市场风险,我国金融体系创新能力较弱,征信体系单薄,金融开放水平较低,缺乏系统性应对科技金融风险的实践经验。

2.传统金融手段缺乏科技金融支持创新主动性。银行信贷一直以来是我国科技金融资源配置的主渠道,但银行运营机制和风险控制主要是针对现金流充足和抵押品丰富的大中型企业设置的,在面向科技型企业时,由于缺乏抵质押物、技术和市场风险大、成长性难以把握等一系列信息不对称瓶颈问题,银行在科技金融创新手段上缺乏动力,有效激励明显不足。

3.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缓慢,难以满足科技融资创新渠道的多元化。目前我国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覆盖面有限,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虽然在挂牌和审核程序上降低了门槛,但发展速度与需求相比还是远远不足。我国债市针对中小企业的集合债券、票据等仍处于起步阶段,低交易成本转板机制的缺失也直接影响了科技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

4.配套政策体系不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任重道远。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都从部门职能的角度推出了相应的科技支持政策,但政策之间往往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同时,我国地方性科技金融服务普遍呈现割裂性,科技金融服务的跨区域合作和创新很少,区域科技征信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科技保险政策覆盖面也尤显不足,险种发展不平衡。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科技金融的深度融合路径

1.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商业银行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在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驱动下,科技金融逐渐成为银行小微金融转型的重要利器,当前银行科技支行、科技金融部、科技金融在线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增强了金融机构主体联动性,目前银行针对科技金融的“银投联贷”在信息共享、多层次合作上逐渐升级,有利于科技金融增值服务的提高。

2.互联网思维下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我国目前现有的近一百家含科技金融服务的平台基本都是独立运作,区域信息量有限,功能结构普遍单一,综合服务效率不高。互联网思维的本质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要注重平台的开放性和分享性,不仅要通过信息搜索做足科技项目与融资产品的匹配率,还要从系统集成角度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如针对科技金融生命周期,对信息搜索、匹配服务、共同管理、项目执行、项目后评估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3.科技金融互联网征信体系构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为征信行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窗口期”,当前市场上活跃的征信主体主要有电商企業、P2P企业和专业征信机构三类,其背后动力都是信息时代下的大数据挖掘。互联网思维下的科技金融征信体系建设,重点在于如何将政府信息数据、区域企业集群数据以及各种商业模式下的独立平台数据通过大互联网体系连接起来,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大数据信息池。

1.互联网思维下的科技金融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体系要实现科技创新链条和金融创新链条的有机融合,互联网思维下的科技金融体系创新,既包括间接融资下的商业银行科技金融信贷创新与风险分担机制创新,也包括直接融资下科技创业板市场以及科技债券市场、保险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构建,同时还包括科技担保网络体系、技术产权交易体系、高新技术产业风险管理等的完善。

四、政策建议

1.加强政府科技金融政策合力的有效性。政府与监管部门对科技金融的支持不仅在于直接的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在于对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制定与正确引导。为切实提高科技金融配套政府支持政策的一致连贯性和有效性,各部门的协通力配合和统筹协调必不可少,只有形成了各部门政策的连贯合力,科技金融的配套政策体系运行才顺畅。

2.鼓励科技金融组织创新。一方面要继续鼓励银行结合互联网平台设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创新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尽可能为科技金融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和多方位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互联网加大金融机构联动的主动性,更大范围支持不同周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如,联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种子期企业的扶持,加大天使投、创业投、代办股份转让、担保融资、企业债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等产品联合创新力度。

3.构建银政企沟通信息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随着互联网平台兴起,大数据在征信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为避免非法滥用大数据、侵犯公民隐私行为,应立法明确新兴信用信息源的应用规范,加强对大数据在征信行业应用的监管。同时,为推进我国金融征信体系构建,减轻科技金融信息不对称,可考虑通过牌照管理,培育市场化征信机构,并建立征信行业协会,推动不同平台之间黑名单数据的共享,加速不同平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

4.创新科技金融机制。为增强科技金融机制活力,政府可逐步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引导资金,进一步使得商业银行在体制和互联网激励模式等创新氛围下,提高科技金融支持的主动性。同时,政府要鼓励对科技保险服务创新的支持,推动科技保险创新产品的开发,完善科技保险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拓宽科技保险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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