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福 利

2015-11-15 06:34
江苏年鉴 2015年00期
关键词:公益金残疾残疾人

社 会 福 利

儿 童 福 利

【儿童福利设施建设】 2014年,省民政厅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各县、市加快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印发《江苏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二期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通过新建、改扩建方式,力争到2015年底,每个县(市)建有专门的儿童福利设施,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基层儿童福利设施网络;对全省现有县级儿童福利设施状况摸底调查,敦促尚未设立儿童福利机构的县(市)迅速立项,提出建设计划;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部分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要求各地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步伐,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服务优势,拓展服务范围和对象。全省45个县(市)建成和在建儿童福利机构36个,拟建9个。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2014年,选择盐城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和海门市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试点地区普遍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各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试点工作机制和目标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起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困境儿童的生活和生存条件得到改善和提高。1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在困境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等方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 江苏界定孤儿保障对象的标准为:所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省各地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孤儿养育标准。2014年,全省保障孤儿19443人,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的养育标准平均每人每月870元和1460元,最高的分别是扬中市1300元和苏州地区1760元。全年实际下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省级补助资金4167万元。

【弃婴管理】 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针对“婴儿安全岛”试点面临的困难,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拨付10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南京市“婴儿安全岛”建设,并向民政部申请专项资金。转发民政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规范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活动的通知,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省民政厅开展专项督查,了解掌握各地救助、安置弃婴情况,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弃婴救助保护机制,提升救助保护工作成效。2014年,试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弃婴近500名,大部分弃婴病情因救助及时得到缓解,死亡率明显降低。

【残疾孤儿医疗救助】 继续开展为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孤儿实施的医疗救助行动“明天计划”,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南京市儿童医院等7家单位被民政部评为“明天计划”突出贡献集体。对南京和连云港两个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的设施和人员配备、内部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升基地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水平。加强工作指导,加大重症患儿手术治疗康复力度,确保社会福利机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治疗和康复,全年开展“明天计划”项目各类手术208例。

(邵 健)

残疾人福利

【残疾人数量】 据2006年江苏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40%,据此推算,2006年4月1日零时,江苏省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479.3万人,共涉及400.05万户家庭。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各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71.0万人,占14.81%;听力残疾144.1万人,占30.06%;言语残疾4.7万人,占0.98%;肢体残疾114.8万人,占23.96%;智力残疾37.0万人,占7.72%;精神残疾38.2万人,占7.97%;多重残疾69.5万人,占14.50%。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为136.3万人,占28.43%;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中度和轻度残疾人为343万人,占71.57%;城镇残疾人口为124万人,占25.89%;农村残疾人口为355.3万人,占74.11%。

【残疾人分类救助政策】 针对残疾人生活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残疾人分类救助政策。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补助标准提高20%,对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单独全额发放低保,对31.95万名低保外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对2.16万名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110312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对76372名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和企业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资助个体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惠及40多万残疾人。

【助残福利政策受惠面扩大】 助残福利政策受惠面不断扩大,各地普遍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进入公园、免费进入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的法规要求。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各地合作,募集4700台液晶电视机、7300台洗衣机、7800台电风扇、7000台电饭煲、4700台收音机,发放给残疾人。开展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试点,向全省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捐赠学习卡8800张。

省内首家专为残障人士设立的公办全免费托养中心——南京鼓楼区凤凰街道凤凰托养中心。 万程鹏/视觉江苏网

【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 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被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按照《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免费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规范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流程,规范定点机构和康复服务标准。2014年,全省共有13924名0~6岁残疾儿童享受免费康复服务,对1208名7~14岁残疾儿童实施巩固性康复训练试点。

【残疾人教育服务】 全省基本形成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全省有特殊教育学校107所,特教在校学生12015人;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1500人左右,小学附设特教班7个,在校学生55人;随班就读小学1510所,在校学生8438人;随班就读初中549所,在校学生2547人。省教育厅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并从2014年开始免除残疾人大学生学费。继续实施向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发放特殊教育补贴政策,全省有2166名残疾高中生、1915名残疾大学生享受到教育专项补贴。2014年全省高考共录取残疾大学生363人,其中本科204人,专科159人。

【残疾人康复服务】 省政府与中国残联签署共建国家辅助器具华东区域中心协议。改进残疾人辅助器具政府招标采购方式,共为7.6万残疾人(户)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服务。10个省辖市、38个县(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辅具服务机构纳入医保体系,实现联网或手工报销。省残联制定下发《江苏省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暂行)》,惠及全省7.4万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6840例、配发各类辅助器具114792件。为106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救助、为7706名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训练。培训康复管理人员1591名、专业人员3979名、社区康复协调员12041名。

【残疾人就业服务】 省残联、省统计局联合建立全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失业情况调查办公室,动员全省12500多名调查员,通过入户填写问卷的方式,对全省762797名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能力、就业愿望、城镇残疾人就业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率、生活来源、享受社会保障、婚姻状况和受教育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制定下发《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残工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工作,全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试点招录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全省发放用人单位奖补资金约800多万元。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促进就业,努力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新增残疾人就业21978人。5月18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残联联合举办的 “千企万岗”助残招聘活动在省市县各级联动开展,共有1505家单位推出13565个岗位,有15064名残疾人参加招聘活动,招聘现场共有4932名残疾人达成就业意向,有1432名残疾人与招聘单位签约。各地将残疾人纳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推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加强涉及残疾人事务社会热点、重大政策、困难诉求等方面的新闻报道,举办“我梦最美”全省残疾人微电影、公益广告歌曲大赛,收到全省自创微电影28部、公益广告和歌曲29部,举办全省优秀残疾人征文评选,组团参加“内地与澳门残疾人展能艺术墟”活动。全国助残日期间,省残联、省文化厅、文联在南京共同举办全省残疾人书法美术工艺精品推介会,共征集各类展品700多件,现场成交作品76件,成交额23.5万元。江苏残疾人运动员在仁川亚洲残运会上共夺得金牌33枚、银牌15枚、铜牌3枚,打破1项世界纪录。

【残疾人维权服务】 做好《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制定《江苏省省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正式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开设咨询热线。全年全省残联系统共受理残疾人来信750件次、来访7259人次。

(廖章波 王 强)

老 年 福 利

【农村五保供养】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98310 人,全省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已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其中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分别为102125人和96185人,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7442元和6386元,比上年分别提高23.7%和40.7%,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为49.8%和42.8%。

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从2013年开始进行“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三有:敬老院每个房间内有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有电视机,三能:老人不出院门就能洗澡、能看病、能康复娱乐,六达标:消防、卫生、环境、五保老人供养标准、管理服务人员配比、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达到相关目标要求)。经过两年的集中改造建设,全省1138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完成“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建设的有750家,其中海安县、东海县、盱眙县和沭阳县2013年率先全部完成改造任务,2014年又有灌南县、滨海县、宝应县等1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剩余的也计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从2013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所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2013年度创建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336个,其中三星级机构51个,二星级机构95个,一星级机构237个。依据研究制定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验收办法》,对申报2014年度三星级和二星级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和验收。全省各地创建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64个,二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42个。验收情况表明:经过两年“三有三能六达标”的集中改造建设,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软件和硬件都有显著提高,有的地区已建成城乡一体的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大部分机构都达到星级标准。

(姜 芳)

【城市“三无”老人供养保障】 截至2013年底,全省城市“三无”老人(指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或扶养能力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共10657人。2014年,全省城市“三无”老人平均供养标准提高到集中供养每人每月953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02元。

【老年优待政策】 全省13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全面落实尊老金发放制度。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尊老金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全省90~9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标准均不低于100元/月;全省绝大多数地区80~89周岁老年人尊老金标准为50元/月。

(苏 鉴)

【老年权益维护】 2014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5180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15021名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各地公证处为老年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公证减免公证费30余万元,为行动有困难的老年人上门办证600人次。

南通市80岁的胡卫珍老人刷老年卡免费乘坐“村村通”公交车。 许丛军/视觉江苏网

【安康关爱行动】 安康关爱行动是政府助推的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2014年,全省承保老年人489.5万人,承保覆盖率32.75%。其中自主购买率70.6%,政府出资为困难老年人购买的占27.2%,慈善机构或企业捐助的2.2%,全年累计支付保险赔款8300万元,获赔人数5.868万人次,简单赔付率59.85%。

(李丽阳 叶翔宇)

福 利 彩 票

【福利彩票销售】 2014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139亿元,创历史新高,保持全国销量排名前三位,筹集公益金38.8亿元。上半年,在电脑票“快3”玩法一次促销、一次加奖的带动及中福在线视频票销量提升的作用下,逐渐扭转自2012年6月开始的销售下滑趋势。下半年,各票种表现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序时进度情况良好。全年销售彩票139.01亿元,同比增加10.58亿元,增幅8.24%。其中,电脑票实现销售97.55亿元,增幅7.42%;即开票实现销售9.91亿元,降幅27.24%;“中福在线”视频票实现销售31.63亿元,增幅31.41%。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2014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8,273万元,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主要项目包括:

福彩进社区爱心敬老项目500万元。该项目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养老服务机构爱心资助专项行动。2014年,以现金慰问、实物捐赠等方式,资助全省230家养老机构、52287名五保等困难老年人,购置电器、御寒物资、生活日用品、活动设施,用于改善养老机构设施和提高老人生活质量。

老年人精神关爱工程500万元。主要用于为困难老年人、老年重点优抚对象、老年组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订阅报刊,为社区老年活动场所添置影视网络设备,开展关爱独居空巢高龄病残老年人活动以及老年文化活动、心理咨询、社区老年教育、心理热线、老年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等一系列老年精神关爱活动;支持江苏老年电视961频道开办10多档栏目,制作老年春晚、老年好声音等1000多期节目,宣传党和政府的惠老政策,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4000万元。该项资金和省级公共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依据各地老年人口数量、财政保障能力系数以及绩效考核等因素测算下达全省各市、县,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至2014年底,全省养老床位数较上年净增10.2万张,增幅23.4%,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3.5张;全年共培训各级养老护理员7000余名,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超过70%,同时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制度;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三有三能六达标”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显著增强。

福彩助残“福康行”3000万元。为全省28个市(县、区)的低保户和城乡“三无”人员,免费安装假肢704具,捐赠轮椅3660辆、助行器650个、拐杖2535付、助听器134台、洗澡椅50张、护(病)理床3632张,受益的贫困伤残人和老年人超2.5万人。

社区公益服务资助项目1000万元。该项目为养老助残帮困等服务领域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资金、管理以及技术支持,2014年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的方式,资助122个社区公益项目(为老年人服务项目30个,为青少年服务项目41个,助残服务项目20个,救助帮困服务项目21个,其他社区公益服务项目10个)。

民政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省级配套资金580万元,为全省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手术治疗和康复,2014年实施204例手术治疗和康复,确保社会福利机构中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治疗和康复。

福彩爱心助学“12512”工程500万元。面向全省高校贫困学生开展大型助学公益资助活动,每年从全省高校当年入学新生中选择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江苏籍学生给予生活资助,2014年共资助210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高校新生。

省慈善总会救助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家庭大病患者春节慰问,13所驻宁省部属高校慈善爱心助学超市建设等助学、助残、助困为主要内容的“情暖江苏”救助活动。

部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8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街道”和“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根据减灾示范社区补助经费使用规定,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万元、“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街道”5万元、“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口支援及扶贫项目9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援建新疆伊犁、克州地区民政公共福利事业;帮扶宿迁市泗阳县、淮安市楚州区扶贫项目支出。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40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常州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徐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等67个社会福利类、殡葬设施类等项目建设。

民政部扶持福利项目省级补助资金4243万元。主要是对民政部福彩公益金资助的“蓝天计划”“霞光计划”以及社会公益有关项目安排一定比例的省级公益金。2014年民政部彩票公益金扶持项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省级公益金补助420万元、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省级公益金补助2341万元,儿童福利机构“蓝天计划”建设项目省级公益金补助1290万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省级公益金补助192万元。

省荣军医院伤残军人慢性病疗养楼建设17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拨款,2014年省财政拨付省级福彩公益金1700万元。

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5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2012年批复同意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解决。2014年,土建施工全部完成,各项安装施工也基本完成,进入与内装衔接施工和初步调试阶段。

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精神残疾鉴定和司法鉴定中心建设900万元。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91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2400万元。省财政分别于2010年、2014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500万元、900万元。

省老年公寓运营补助350万元。省老年公寓是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公益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采取“政府补贴,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运营模式。350万元主要用于省老年公寓运营初期的运营补助。

(温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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