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路边摊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2015-12-03 15:52张润泽张庭
今日湖北 2015年17期
关键词:路边摊摊贩商贩

■文/张润泽 张庭

公共经济学视角下的路边摊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文/张润泽张庭

摘要路边摊作为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经济现象却也正是诸多纷杂的问题的集结者。它是别人的“饭碗”;是方便你我生活的小助手;也是“交通杀手”,是卫生问题的“代表”的是城市美化的一块“口香糖”;同时路边摊的存在也给多方特别是政府带来了诸多难题。

本研究聚焦路边摊现象带来的矛盾焦点——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从我们身边的高校路边摊现象入手,以大量实地的调研与考察为现况支撑,通过logistic模型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及灰箱与白箱模型设置对照组等科学的分析方法,详细而深入的探讨三方在医疗、卫生、保险、教育、(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时间、空间外部性多重关系。并且结合借鉴国外优秀的路边摊模式,创新性的提出构建新型和谐三方经济关系的建议。使得研究合理的帮助和指导路边摊更加完善经营,促进三方主体形成更加和谐理性的经济关系。

关键词路边摊多方主体回归分析成本收益

一、前言

1、研究背景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经济结构调整、生活方式改变等因素,“路边摊”成为广泛存在于国内外大小城市的普遍现象。在给消费者带来方便、满足“宅人”需要,并且一定程度上解决非正规就业问题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尚待调和的矛盾、问题。

2、问题的提出

以高校周边路边摊为研究的切入点,首先进行实地预调查。对开封市不同(层次、区位)高校周边不同(区位、类别、经营时间段、形式)的路边摊进行预采访,从实践中了解三大主体关系的现状以及矛盾焦点。如政府与生产者矛盾尖锐:政府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盲区,城管暴力执法;生产者专业知识不完备,不懂得科学的经营方式以及自身维权;商品质量、安全、信誉问题没有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因生产者的流动性过强无处维权等。

3、研究目的及意义

本研究将围绕路边摊现象的矛盾焦点——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三方利益关系进行,旨在:第一,通过对高校路边摊现状的调查研究,总结路边摊现状,发现其存在的普遍问题,实现由点到面的覆盖与升华;第二,对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三方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与评估,帮三方“算算账”,使三方更加科学地进行自身的经济行为。第三,通过研究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三方利益的时间外部性及空间外部性,研究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存在的失衡问题;第四,对比借鉴国外成功路边摊模式,寻找谋求三者关系和谐正向发展的“关系新形态”。

二、相关理论回顾及文献综述

1、国内关于路边摊的相关研究

许仁俊2012年在《中国近20年城市区域社会变迁》中,以沈阳市皇姑区四台子此区域路边饮食摊位为研究对象,对摊主进行了针对性问卷调查与对在路边摊消费的群体进行观察。张元2010年在《有关路边摊问题的初步调研方案》中初步的探讨了关于路边摊是“封杀”还是“解禁”的问题。姜达、贾元凤、马双懿、李健伟等人在《路边摊的经济管理》中,以路边摊主的自我管理和城管对路边摊的管理为切入点,对泉州、厦门等城市路边摊进行了调查研究,坚持“以经济为主,政治为辅,法律为支持,社会为引导”对路边摊的经济管理进行剖析,寻求路边摊存在矛盾的解决之道。

2、国外关于路边摊的相关研究

西方国家城市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在对街头小贩的治理策略上已经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有营利性企业、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公众等客元主体参与的模式,形成了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在城市管理上的整合,其管理模式多为典型的福利性管理模式,即增进社会福利是城市管理的主要目标。具体而言即是实际管理的“人性化”。他们更多以宽容同情的心对待商贩,尽量保护他们的生存权利。如泰国即是以民生为重的松散型管理模式。政府考虑国民收入低的实际情况,对商贩采取宽容态度,虽然规定只能在限定区域摆摊,但实际并没特别严格。同时,国外的管理部门与商贩建立了较为和谐关系的同时,也进行了必要的管理。如美国对流动商贩的人性化管理。美国政府认为街头集市的流动摊贩既能增加商贩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又能丰富都市生活。韩国政府对流动商贩总体上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将城市公共空间分为“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诱导区域”。而且韩国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工作由文化观光部门进行,逐渐演绎成了城市特色的“道路文化”。

三、利益主体之间的分析

(一)相关利益主体的划分

政府:政府作为此类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为路边摊提供经营环境并进行管理,这种公共产品的提供是有效率的。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法律发现,有关法律规定政府有管理路边摊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同时政府作为税收的收取者,收取了其他主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相关税费,有资金来源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

经营者:作为路边摊的经营者,在向政府缴纳税收的同时也收取了消费者的相关费用,有义务与责任维护消费者的相关权利,同时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也要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服务与产品,作为三方关系的核心,经营者在三方体系中起主导作用。

消费者:消费者作为产品与服务的最终购买者,在支付相应费用的同时,其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但是消费者作为三方关系中的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有限,很多时候存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却无法维权的现象。

我们通过研究分析发现,要使三方成本收益达到最大化,就要发挥好政府的管理与协调作用,为双方提供合理有效的管理与维权机制,促使三方关系和谐发展。

(二)三方成本收益最大化的先进管理方法

1、美国:合理规划科学引导

(1)科学合理引导商贩经营

每年,市政府当局都会通过网站或其他公告形式,发出可供申请的小摊贩数量和地点。数量和地点都是经过科学规划的,既不能影响当地交通和周围民众的生活,同时要照顾到有足够的往来客流量。对这些小摊贩,市政当局也都有一定的优惠,每季度的执照费不高,在三四百美元左右。每天都会有卫生官员抽查食品的卫生状况,如果不合格,就不能继续保留摊位。

(2)对非法商贩进行变相“惩罚”

为避免非法摊贩造成对社会秩序的冲击,政府也在努力增加就业机会。在一些商业区,政府会在周末规划跳蚤市场,延请小摊贩来摆摊经营;一些大型商场,按规定也必须提供一定比例的摊贩点,并让外界公开申请。“合法”“非法”一视同仁。即使是非法商贩,也有一条“红线”是不能逾越的,那就是不能妨碍交通,不能影响别人。

2、韩国:商贩自律与政府他律相结合

韩国摊贩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路边摊点已融为韩国马路文化组成部分,有自己的行业协会与政府“制衡”,迫使政府的管理更加人性化。在首尔主要街道上,密布着许多贩卖韩国传统食品的小摊。这种摊点一般都是夫妻档,是他们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除了合法的固定摊点之外,汉城还有非法的流动摊贩,而且为数不少。在汉城很多地铁站口,都会有一些小摊,卖煮玉米、烤栗子、鞋垫、袜子等等,但很少被警察清理。一般来说,这种事情归所在地区的洞事务所(相当于中国的街道办事处)管理。这些小贩,都是城市里的低收人者,如果硬性取缔,他们的生活就会遭遇困难。

3、巴黎:在服务中管理

第一,对经久不衰的巴黎“早市”,由政府进行卫生打扫。每个早市上的摊位和每周营业的时间是固定的,早市的摊位通常是在前一天临时搭建而成,第二天中午早市结束后,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前来拆除摊位、打扫卫生。第二,对另一特色跳蚤市场,由政府进行管制交通和维持秩序。当然,一开始,难免经历脏、乱、差的过程。巴黎市对跳蚤市场的管理方法是,将巴黎市区接近环城路的各个城门附近的街道,在一周时间内分别辟为举办跳蚤市场的地点,相关的交通管制提前公布于众,并成为一项制度。第三,对于商贩们的执法,巴黎警察讲求灵活变通,只要不形成造成扰民、阻塞交通等现象,有关部门不会将矛头对准商贩。

四、多方成本收益最大化政策建议

第一,承认路边摊存在的合理性,适度“开禁”。科学划定“禁摆区”、“控摆区”和“设摊区”。坚持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的原则设立便民摊区(点),必要时应经过登记或审批手续。

第二,分级管理,分片管理,明确责任,管理到位。路边摊贩管理由街道(社区)和城管部门共同管理,社区派专职人员分片负责摊贩的日常卫生监督,城管部门负责摊点的申请、矛盾纠纷解决、相关的交通管制提前公布于众等工作。

第三,分类型管理。固定摊贩要向工商、城管部门申请登记,并在设摊所在的社区备案;流动摊贩则主要是由街道监督其卫生、影响交通等问题,并及时上报城管部门。

第四,分时期管理。日常管理重在监督和教育摊主的经营行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召开时期,提前发布管制要求,加强对摊贩的卫生、影响交通问题的管理。

第五,多方协作,灵活变通,共同管理。在地摊集聚地段,要和周边相关的企业、院校协商,维护道路的交通顺畅和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科学划定“禁摆区”、“控摆区”和“设摊区”。分级管理、分片管理,明确责任,管理到位。日常管理重在监督和规范摊主的经营行为;多方协作,灵活变通,共同管理。

参考文献:

[1]孙志建.城市政府的“边缘性治理”:一项摊贩监管政策的比较研究[J].

[2]张春燕.上海市区路边摊贩的现状与导控的对策研究[J].城管天地.

[3]姜达,贾元凤,马双懿,李健伟.路边摊的经济管理[J].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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