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动物产品经营环节监管调查

2015-12-15 11:06刘岩奇戚凤霞
中国动物检疫 2015年5期
关键词:东城区检疫管理者

朱 华,刘岩奇,戚凤霞

(北京市东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北京东城 100050)

北京市东城区动物产品经营环节监管调查

朱 华,刘岩奇,戚凤霞

(北京市东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北京东城 100050)

为探索解决由流通引发动物疫情这一卫生监督工作难点,北京市东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动物产品经营单位为研究对象,采取随机区组设计,对动物产品经营环节中的动物卫生监督难点进行调查,发现了动物经营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风险点,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动物产品;经营环节;动物卫生监督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都市型农业的迅速发展,以外源性动物产品供应为主城市数量不断增多,动物及动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日益频繁,这在满足居民动物产品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加大了动物疫病传入的风险。近年来,由流通引发的动物疫情数量甚至占到疫情发生总数的90%以上,已成为我国有效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的主要制约因素和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难点[1]。经营环节作为从牧场到餐桌的最后一个关口,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防止动物疫病扩散的最重要的,也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本研究以动物产品100%靠外源供应为主的北京市东城区动物产品经营单位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在动物产品经营环节中动物卫生监督和防疫的难点与风险点,希望能给以外源性供应为主的城市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一些参考。

1 调查的范围、方式与内容

1.1 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北京市东城区内的127家动物产品经营单位,其中市场23家(摊位115户)、超市17家(摊位78户)、商店49家(摊位67户)、个体肉店38家。

1.2 调查方式

采取问卷调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随机区组抽取30家经营单位管理者(市场、超市、商店中各10家)和从市场、超市、商店、个体商户中各抽取25户经营摊位进行调查。

1.3 调查内容

对经营单位管理者的调查主要包括基本状况(管理年限、学历等)、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等。其中法律责任及处罚措施以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经营管理者应履行条款进行问卷设计。对个

体经营户的调查,除了包括对经营单位管理者调查的相关问题外,还对其供货模式、动物产品分割时间、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相关情况等进行调查。

2 调查结果

2.1 超市、市场、连锁肉店动物产品管理者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动物产品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调查

市场、超市、连锁肉店管理者是动物产品卫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管理者的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文化程度、从业经验、管理能力决定了其管理水平高低。调查显示,超市管理者学历较高,大专以上文凭者占80%;管理年限相对较短,2年以下的占82%;对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和了解的为70%。市场和连锁肉店管理者的学历多为高中以下,管理年限在2年以上分别为80%和70%,市场经营者基本熟悉或了解动物产品经营管理单位所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规定,连锁肉店经营者了解或熟悉的占70%。

100%的受访者认为,经营的鲜肉(包括猪肉、牛羊肉等)必须附有相应的检疫证明,而不足40%的超市管理者、不足15%的市场、连锁肉店管理者认为经营动物副产品不需附有相应检疫合格证明。

2.2 直接经营者经营环节情况调查(见表2)

表2 动物产品经营者及其检疫证持证情况调查

经营者法律意识、进货渠道、对动物产品检疫证的重视程度反映其对动物产品的把关程度。调查显示,70%以上的超市、肉店受访者、60%的市场受访者了解经营动物产品所应遵守相应法律法规。

超市的采购方式主要以场、厂挂钩为主(占72%),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持证情况总体较好,72%的受访者持证经营;市场、连锁肉店、个体商店的采购方式以批发自采为主,登记率和票证相符率分别为:80%、52%、28%和16%、8%和 16%。64%的受访者反映,因批发量小,供货商不愿意提供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少数受访者则表示,进货时比较忙,未向供货商索要。

进货和分割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动物产品受监督的程度,调查显示,100%的受访市场、连锁肉店、个体均在凌晨3~5点进货,6点前完成分割,72%受访超市在6~8点完成进货,9点前完成分割。

3 问题与建议

3.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从调查结果可见,部分超市、肉店管理者对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市场管理者虽然表示了解响应法律法规,但动物产品票物相符率却较低,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管理者对检疫合格证的重视不足,存在知法不守法,未把持证经营作为必要条件。因此,应当通过宣传、定期培训等方式,加大法律法规和动物防疫知识培训,确保经营者、管理者人人懂法,与此同时,要从严执法,捍卫法律的尊严。

3.2 加强动物产品源头监管并建立可追溯制度调查显示,经营者采购和分割动物产品的时间基本都在清晨,这导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只能对分割后的动物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但由于缺乏科学的手段和设备,对分割后的动物产品难于甄别,导致出现以次充好,以他物充当此物,以未检疫充当检疫等现象,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严重挑战。因此,强化源头动物产品管理,实行动物产品双向可追溯制度,对落实经营环节动物卫生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1] 缪曙勇,姚春峰,施郭丽. 关于中心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10,27(7):24-25.

Investigation on Animal Products Supervision in Operation Process in 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Zhu Hua,Liu Yanqi,Qi Fengxia
(Beijing Dongcheng District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e,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50)

To prevent animal diseases caused by animal product dealing,investigation on animal products dealing supervision in operation process was carried out in 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through randomized block,some risk points were found in the link of animal products dealing,an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to settle these problems.

animal products;link of dealing;animal health supervison

S851.33

C

1005-944X(2015)05-00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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