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与部属高校获得上级政策、经费支持的主要差距分析

2016-01-22 21:06杨永忠陆华忠姜峰郭燕锋
教育教学论坛 2015年41期
关键词:教育政策

杨永忠 陆华忠 姜峰 郭燕锋

摘要:因为主管部门不同、教育类别不同等原因,广东省省属高校特别是省属农业高校与教育部部属高校在获得主管部门支持方面,存在较多和较大的差异。论文从具体的实例出发,运用比较法从微观的层面探讨广东省省属高校和部属高校所获得上级支持的一些政策和经费差距,为政府资源的配置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一些基本事实和可操作的建议,对相关高等教育政策制度的修改完善、推进科教兴粤战略、推进“创强争先建高地”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农业高校;教育政策;高教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1-0095-03

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改革开放以来,区域中心城市举办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走在全国前列。高等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省人民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1]。目前,广东高校138所,在校生179万人。但是,正如省委书记胡春华指出的一样,广东高校国内一流水平的很少,高校科研整体水平比不过北京、上海、南京等。下一步关键要围绕提高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保障、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2]。这是一个重大而长期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诸多重大的问题。

任何地区的高等教育制度都难以达臻完美无缺,对自身教育制度的“反观”与“检阅”,从中找寻突破是一种比较好的优良做法[3]。本文遵循这一方法,抛弃高教研究中常见的理论说教和空话套话,以一所省属A高校和一所部属B高校为例,运用比较法从微观的层面探讨广东省省属高校和部属高校所获得上级支持的一些政策和经费差距,为政府资源的配置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建议,对相关高等教育政策制度的修改完善、推进科教兴粤战略、推进“创强争先建高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差距

因主管部门不同等原因,广东省属高校与部属高校在获得主管部门支持方面,存在较多和较大的差异。

(一)政策支持严重倾向部属高校

1.政策在各类项目支持方面倾向部属高校。国家有些项目只对部属高校开放,其他地方高校根本没有申请资格。例如,2006年起由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实施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遴选范围为中央部、委、局、办所管理的“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学校[4]。还有一些人才建设项目、平台建设项目等的指标和比例也明显倾向部属高校,比如长江学者、新世纪人才的选拔、教育部科研课题和科研奖励等,使得大多数省属高校处于规则的边缘和弱势地位。

2.研究生教育政策存在的差距。省属院校的招生政策支持较为缺乏。在高等教育资源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省属院校在研究生招生指标、招生自主权等方面缺少部属高校所得的政策支持。例如A高校由于研究生招生指标受国家计划控制,招生指标较少,录取分数线也必须按照国家线来执行,不能招收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占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比例仅为2%,与B校相比太低,导致大量的优秀生源流出,不利于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教育质量。而B高校研究生招生指标较多,在招生自主权方面也比省属院校有较大优势,可以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研究生院可以招收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生源优势明显。

学位点审核自主政策存在差异。A高校在学位点设置尤其是专业学位类型设置方面缺乏自主性,目前只能在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或自主进行学位点调整,在一级学科审核及专业学位点申报等方面必须通过各级评审,不利于学科结构的优化调整,与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的要求不适应。而B高校在一级学科审核及专业学位点申报等方面可以自行审核。

(二)经费支持方面

教育经费的足额筹集、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是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我国,普通高校尤其是本科二批以上高校基本由政府举办,政府仍是高等教育投入的主体。广东省在经费支持方面,省属高校与部属高校存在以下主要的差距。

1.财政资金投入失衡。部属高校存在多头投入问题,它们既有中央财政的直接拨款,又有地方财政的配套。例如,自“九五”以来,中央、省财政通过“985”工程、“211工程”向B高校投入2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7亿多元,省级财政投入15亿元左右,而其他一百多所省属高校的总投入却不够15亿元。此外,B高校每年还有来自中央财政的稳定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而A高校等其他省属高校没有,财政投入出现严重不平衡现象。

2.学科建设投入差距巨大。A高校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重点学科16个。但是,财政部和省财政经费投入只支持5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以及省立项建设的“211工程”项目建设,对其他学科没有支持。2010-2013年,A高校获得财政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经费1570万元,省第三期211工程项目经费8180万元,合计9750万元。同期,B高校“985”和211项目经费合计达8.22亿元。A高校学科建设经费数额不仅与B高校相差甚远,而且获得的投入面窄,非常不利于该A校学科的发展。

3.生均拨款。目前广东省属高校的生均拨款是8600元/年,而部属高校除了获得中央财政的生均拨款1.8万元/年外,还同时获得广东省财政生均拨款(国家招生0.6的系数,广东省招生1.1的系数)。

4.研究生教育投入差距。在研究生教育投入方面,部属高校有国家财政拨款、改革专项经费、省财政配套及生均拨款及广泛的社会资源,教育经费比较充足,而省属院校在经费投入方面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省财政的生均款和学校的自筹资金,经费投入的力度不足,使得很多研究生工作如学位点培植、实践基地建设、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无法正常开展。

5.科研专项。2008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只对部属高校进行支持。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0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经费总额15亿元,涵盖92所中央高校[5]。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而省财政没有设立类似专项,制约了省属高校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6.修购专项。中央财政设立了“修购基金”专项,用于中央高校大型修缮、仪器设备改造等方面支出。而省属高校没有相关经费支持,只能从有限的事业收入中挤出资金支付修购费用。

7.化解债务。中央部属高校债务全由中央财政偿还,目前B高校的债务余额为零。而省属高校除近三年获得了少量的化债奖补资金外,其余债务全靠自有资金偿还,背负沉重的利息负担和债务本金偿还压力。

二、缩小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争取教育部等的政策支持

部属高校获得的政策支持、经费支持等各方面的资源比非部属高校多很多。建议广东省教育厅等努力争取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直属机构对广东省高等教育的支持,使省属高校也能享受教育部等部属院校的类似支持。争取更多的高等教育改革项目如教育体制改革、教学改革上升至国家层面,以全国试验区的形式率先试点,等等。

(二)人事政策

公开招聘工作在核准编制范围内由学校具体实施,在岗位设置和聘任、高级职称占比上能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设置,建议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后由学校组织实施,报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建议广东省的人才项目(如珠江学者)在申报时将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分开,适当向省属高校倾斜。

(三)学科建设

1.增加学科建设投入和投入面。建议省财政不仅参照部属高校学科建议经费标准支持省属高校的学科建设,而且,增加投入面。除了继续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点学科以及省立项建设的“211工程”项目以外,对省属高校的所有学科均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对省属高校特色学科、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学科予以重点支持。

2.适当放宽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对学科建设经费用途做适当调整。今后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应该重点向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水平团队、培育与建设国家级平台等方面倾斜。

(四)人才培养

1.增加外省本科生招生指标。建议增加省属高校外省招生指标比例到招生总数的40%~50%。目前该A高校的本科生招生规模每年达9,500余人,但是外省的招生只有1900人左右,占20%上下。这导致了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非农专业全部是广东省户籍的学生,没有外省户籍的学生,而农科专业基本全是外省籍的学生而没有广东省籍的学生,使得外省相关人员认为该农业高校是纯农科高校而不是综合性高校,严重影响其声誉,与此同时也对外省籍的学生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外省有大量的优质生源,但是因为指标少而不能录取,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外省优质生源的晋升机会,也影响该校的办学质量。该校地处祖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对外省学生的吸引力很大。高校要有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有不同文化的碰撞与交融,不能局限于地域与当下。

2.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标和扩大研究生招生自主权。第一,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标。由于研究生招生指标受国家计划控制,招生指标较少。2013年,A高校招收博士研究生190人;硕士研究生1173人;另外,录取非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人,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11人。研究生招生指标太少,不能满足导师科研工作的需要、制约了A校的发展、限制了A校向高水平大学迈进的步伐。建议给予A校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数与部属高校看齐。其次,扩大研究生招生自主权。建议参照“985高校”让省属高校在招生自主权方面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并大幅提高推荐免试生占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比例,让省属高校可以像“985”高校一样招收本科应届毕业生直接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第三,增加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建议参照“985高校”增加省属高校研究生教育专项经费投入,保障省属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正常有效开展。

3.免除农科专业学生学费。建议教育部、广东省与师范生一样免除农科专业学生学费,并开展农科人才培养专项支持,以生活补贴、高额奖学金等方式加强助学力度,补助农科等艰苦行业的人才培养,支持和保障农业院校围绕“农”字做文章,努力办好涉农专业[6]。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建议落实教育部等的文件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秋学期起,逐步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2013年11月22日,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9号)。其中的“8.强化涉农专业招生和就业政策支持”提出:“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农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涉农专业免费教育”[7]。目前北京市对于北京农学院的农科大学生已经免学费,浙江省对浙江大学的农科学生也已经免除学费,江苏省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建议广东省落实实施该文件的精神,与师范生一样免除农科专业学生学费,并开展农科人才培养专项支持,以生活补贴、高额奖学金等方式加强助学力度,补助农科等艰苦行业的人才培养,发挥导向作用,体现党和国家对农业和对农业教育的重视,支持和保障农业院校围绕“农”字做文章,努力办好涉农专业。

(五)科研方面

1.建议设立“广东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广东省经济总量从1989年开始连续24年位居全国第一,作为经济强省,完全有能力参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制定相应的政策,即由教育厅、财政厅联合设立“广东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对省属高校进行基本的科研业务费投入。

2.建议广东省用于科研的财政专项应向省属高校倾斜和重点支持。广东省用于科研的财政专项资金应更多地向省属高校倾斜并重点支持,以防专项资金向部属高校的重复投入,同时防止由于投入的过于分散而造成资金的低效使用,进一步加大部属高校与省部高校的不平衡发展,结果造成不良的“马太效应”。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EB/OL].(2010-10-26).

http://www.gdhed.edu.cn/main/www/126/2010-10/118684.html.

[2]胡春华.要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N/OL].(2014-04-08)[2014.3.8].

http://news.southcn.com/g/2014-04/08/content_96992393.htm.

[3]焦磊.微型社会高等教育发展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3.

[4]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EB/OL].(2006-08-30)[2014-03-18].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335/201001/xxgk_82287.html.

[5]杨晨光.国家三大奖高校获奖比例超七成[N].中国教育报,2011-01-15.

[6]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呼吁农科学生应免学费[N/OL].(2009-11-08)[2013-12-18].

http://news.sina.com.cn/c//014516571178s.shtml.

[7]教育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3]9号)[EB/OL].(2013-11-22)[2013-12-08].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949/201404/xxgk_166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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