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蜂业组织发展问题思考

2016-01-29 02:44包月红赵芝俊孙翠清
中国蜂业 2016年2期
关键词:蜂农养蜂业组织化

包月红 赵芝俊 孙翠清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山西省蜂业组织发展问题思考

包月红 赵芝俊 孙翠清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促进蜂产业组织的发展对蜂产业意义重大。从山西5县调研发现,当前山西省蜂业组织在技术推广与服务、生产服务、人员培训、产品销售、争取政策支持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推动了蜂产业的发展。但是蜂产业组织发展过程中也存在政府支持不足、组织内部利益联结不足、缺乏优秀的领军人物和组织基础薄弱等问题,基于此,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蜂产业;协会;合作社;企业;组织

养蜂业虽是大农业中的一个小产业,但是其带来的外部社会效益远超养蜂人自身的收益,因此,促进养蜂业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各类产业组织在不同行业中迅速发展,成为促进行业与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蜂产业内对蜂业组织化发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2]。通过对山西省的调查发现,养蜂业相对分散,组织化发展仍然不足。为此,结合山西5县的实地调研经验,总结山西蜂业组织发展经验、特点及存在问题,据此提出促进蜂业组织化发展的建议。

1 蜂业组织概况

山西省蜂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企业、合作社、协会以及政府下属的公共事业研究单位。其中企业和合作社是具有盈利能力的生产型组织,而协会和公共事业研究单位的功能定位则以公益服务为主,在蜂业生产中构成相互补充和促进的共生组织系统。但是现实中,这些组织的发展并不乐观。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山西省蜂业协会主要包括1个省级协会、6个市级协会和一些县级协会。除了业务往来上的联系,这些协会之间并没有隶属层级关系,大部分协会独立运行。由于缺乏运营经费,除了少部分协会运转较好,较多的协会都采用挂靠企业、合作社等形式存在,组织活动较少。据了解,目前很多协会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企业资助、会员费,还有部分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如培训、蜂业统计、颁证等所获得转移支付。

较好的协会是晋城市蜂业协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通过带动组织合作社、建设标准化养蜂基地、加工龙头企业、构建技术服务平台、开拓蜂产品销售渠道、争取政府支持政策等,实行以协会带合作社、合作社带理事、理事带蜂农、大户带小户、老户带新户,滚动发展模式,有效带动晋城市蜂业的组织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2012年晋城市蜂业协会团体成员达到85个,包括71个合作社、8家加工企业和6个协会,全市4000户蜂农入社1800户,蜂农入社比例占晋城市养蜂农户的45%[2]。

受产业规模限制,目前蜂产业相关企业和合作社规模都比较小,相比其他产业数量也很少。全省拥有养蜂合作社仅百家左右,主要集中在养蜂业发展较好的晋城市。蜂产品企业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与国内外一些知名品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对于企业和合作社而言,销售市场开拓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调查中,一些企业由于失去原有的礼品市场,转向互联网等新的销售渠道,有些企业则直接停产。因此,合作社、企业等组织如果没有市场销售能力,很难带动整个蜂产业的发展。

2 山西省蜂业组织功能

本次调查发现,蜂业组织在养蜂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生产服务、产品销售、争取政策扶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1养蜂技术推广中介

在实际发展中,蜂业协会通过与实体经济结合的方式增强自身的带动与服务能力,形成“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社/企业+协会+蜂农”的产业链条,成为技术与产品流通的媒介与平台。协会通过与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联系后,定期邀请蜂业专家为本区域的蜂农提供技术培训,通过交流与反馈解决蜂农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信息交流上,协会充当着蜂农与市场、技术专家以及政府的媒介,形成由蜂农至技术人员的技术需求反馈循环,使技术供给与需求紧密结合起来。

2.2人员培训与交流平台

蜂业组织不仅是蜂农学习养蜂技术的平台,也是蜂农、技术人员、合作社、企业、协会与政府之间的重要交流平台。山西由于自然条件和生产需要,养蜂人多分散居住,生产季节进入山林、野外等偏僻的地方,相互之间沟通和交流不便。各类组织举办的养蜂人员培训成为蜂农相互交流技术和养蜂经验的重要机会。通过协会构建的QQ群、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平台,蜂农也可以更便捷的交流和获取信息。协会还可以通过承担一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代替政府执行行业管理职能。

2.3生产服务

蜂业协会除了提供技术支持外,还可以通过统一采购生产,降低蜂农采购成本,为蜂农提供方便。养蜂业具有规模小、布局分散的特点,生产资料需求量小,以往蜂农单独购买,往往成本较高。通过协会、合作社等组织集体采购,实现生产资料的统购统销,不仅可以大大降低蜂农的购买成本,还能保证采购质量。晋城市蜂业协会通过集体组织蜂农授粉,不仅扩大了养蜂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蜂农收入[2]。

2.4蜂产品销售

在调查中发现,散户蜂农无论是零售还是批发都以原蜜销售,难以形成品牌,销售价格也远低于市场价格。目前,根据蜂农的饲养方式,定地和小转地蜂农主要以零售为主,批发为辅,而大转地蜂农则主要以批发销售为主。蜂产品卖难的问题影响了蜂农养蜂规模和成本。通过龙头企业和协会提供销售信息或者代为销售,降低了蜂农的销售成本和风险。据了解,晋城市通过协会联合加工企业,每年可收购加工本地蜂蜜千余吨,阳城县紫金山蜂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年销售蜂蜜可达200吨,行业组织的发展大大缓解了蜂农的销售压力。

2.5争取支持政策

蜂产业是一个小产业,依靠蜂农单打独斗的发展方式很难获得政府的支持。通过组织化发展,凝聚分散的养殖户,形成合力,共同建设有地区影响力的蜂产业,才能获得政府的关注和支持。目前晋城市通过蜂业协会的组织发展已经成功实现了对部分入会蜂农的补贴,大大提高了蜂农的养蜂积极性。

3 山西省蜂业组织发展存在问题

养蜂业组织化发展不足既有外部支持不足,也有自身发展问题。具体体现在政府对蜂产业的支持不足、组织内部利益联结不足、缺乏优秀的领军人物和组织基础薄弱等方面。

3.1获得政府的支持不足

农业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行业,但是由于溢出效应,通常大部分收益为农户所得,因此政府是最适合农业投入主体。但是,蜂业的发展存在明显的公共投入不足。以忻州市为例,蜜蜂协会成立早期,由农业部门的一些领导参与发起组建,由于政府在资金方面能够给予支持,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服务蜂农方面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近年来,随着社团组织改革,核心人员的退出,协会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逐渐减少,协会功能逐渐衰退。据了解,目前忻州地区养蜂农户有2000户左右,实际参与协会活动的会员人数也由曾经的200多户减少到100多户,目前协会活动主要以每年举办的一次养蜂技术培训为主。政府部门应该转变管理方式,而不是一退了之。

3.2组织内部利益联结不足

协会自身发展不足,难以通过有效的利益联结,带动行业组织联合发展。部分协会在发展中转向依托企业,由企业人员担任协会的会长职务,处理协会内部事务。由于企业和其他蜂农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协会管理章程难以在协会中得到有效执行,协会会员在协会中缺乏积极性和话语权,更难获得协会的收益分享。在没有有效的会员参与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情况下,协会成为少数人的舞台,普通会员仍选择“用脚投票”。而较小规模的合作社和企业依靠单打独斗很难形成产品竞争力,反而会造成行业内的恶意竞争,导致产品低质、贱卖等问题。调研中发现,由于市场零售价和批发价之间存在近2倍的差价,部分蜂农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3.3缺乏优秀的领军人物

蜂农群体呈现老龄化、教育水平低等特点,缺少整体意识和管理能力强的领军人物。从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协会发展都由领军人物带头发起,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蜂业生产很多环节都需要具有组织能力的领军人才组织蜂农,才能形成规模效应。但是养蜂行业多属年龄较大、教育水平低的农民,不仅缺少管理能力,也没有组织资源。从以往经验看,政府的部分人员是行业协会发展的重要来源,但是新的社团管理规定出台后,公务人员需要退出协会的管理,导致一些真正为协会服务,支持协会运转的领军人物的流失。

3.4组织基础薄弱

养蜂业组织化程度低是当前养蜂业面临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原因是由于政府重视不足,甚至没有相应的蜂业管理部门,更谈不上技术推广、维权、产销服务等公共服务提供。另一方面,蜂农自身组织化发展不足也是重要原因,由于蜂产业规模小、蜂农分散、流动性大,蜂农长期处于松散、独立经营的状态,缺乏组织意识和组织能力。以左权县为例,目前尚没有专门的养蜂管理部门,也没有养蜂专业社团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机构,养蜂行业组织发展严重滞后[3]。

4 结论与建议

蜂业组织化发展需要从政府、行业与市场需求等方面寻找组织的实际依托,抓住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理清组织内成员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建立长效运转机制与原则,从而保证组织的建设和运行。

4.1寻找组织依托

找准组织依托是保证组织功能实现的关键。蜂业协会同其他行业协会一样,经历从官办向民间、自治的转变。协会的功能最初定位上以承接政府部门的部分行业管理职能为主,但是随着市场的放开和政府支持的减少,很多行业协会流于形式[4]。在既没有行业支持,也没有用选票换取资源的条件的情况下,行业协会的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因此,更多的应转向依靠自身发展、有实体依托的合作社和企业组织,寻求“会社联合”、“社企联合”、“会社企联合”,发展以企业、合作社为主要成员,以实体经济为依托的新型行业协会。作为基层组织的合作社与企业则要加强与分散农户的联系。政府部门则应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与作用,建立完善的公益服务社会供给与采购制度。

4.2抓住组织发展的动力因素

组织化发展是实现养蜂的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基础。对蜂农而言,组织化发展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与生产风险、获得更好的技术支持、更大的经验规模和更高的收入水平;对政府而言,相对于分散经营,可以大大降低行业的管理难度,通过组织化更有利于减贫、监督、规划等公共政策的实施;而对企业与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则更容易获得来自政府的政策支持、市场竞争力提升和蜂农在生产原料上的较低成本和较高质量的产品供给。因此,无论是协会、合作社还是企业都必须理清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形成互惠共赢的共生链条。

4.3保证各主体的利益实现

“互惠共赢”是组织实现的基础。蜂业组织中的个体主要以蜂农为主,只有将蜂农组织起来之后才能进一步的推动协会等大型行业组织的发展,实现产品品牌营销能力与产品影响力的提升。组织蜂农最关键在于使蜂农通过组织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当前,大部分组织与蜂农之间没有真正建立起利益联结关系,蜂农与合作社、企业、协会等组织之间处于小规模浅层次的合作。实际调查中发现,大部分蜂农收益要高于普通种植业收益,理论上有更高的合作积极性和交易成本承受能力,而蜂农在生产技术、生产资料、产品标准和产品销售方面比普通农户也更需要通过组织化来获得帮助和提升。因此,各类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应加强与蜂农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组织自身及蜂农的合作意识,保障蜂农在合作中的合理收益,实现合作的互利共赢。晋城市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实现“协会+合作社+加工企业+蜂农”纵向联合,使不同主体在这一联合体中共同受益。

4.4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与原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各类蜂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应逐步探索建立稳定的组织运行制度和原则,形成一套规范的运行机制,形成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基础,构建稳定的利益合作关系。蜂业组织面向基层蜂农,在制度设计上要以实际经验为基础,充分考虑蜂农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不搞虚构夸大的空架子和形式主义。各组织要互相借鉴同行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和尝试。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养蜂业的重要作用,提升对产业的关注与扶持。

4.5加强组织型人才培养与吸收

政府部门应在蜂业组织人才管理上转变工作方式。蜂业本来就属于农业里面的弱质产业,应允许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公务人员,尤其是离退休的公务员,向行业协会流动,支持协会发展。加强行业组织与协会主要成员的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鼓励协会以理事会形式组建和改造协会管理机构,吸纳合作社、企业和蜂农中的能人参与协会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吸纳有能力的农村能人加入到组织建设中。

[1]陈廷珠,李树军.山西蜂业转型跨越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蜂业,2011,62(2):38-40.

[2]陈飞龙.2012年晋城市蜂业协会为蜂农办成十件实事[J].中国蜂业,2013,64(5):46-48.

[3]揭浩亮,霍永刚,滕跃中,等.山西左权县养蜂业调查及发展建议[J].蜜蜂杂志,2013,(8):37-39.

[4]陈昭玖.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8.

蜂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CARS-45-KXJ20)

包月红(1988-),男,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技术经济。

赵芝俊(1964-),男,管理学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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