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2016-02-06 00:56孙希贞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6年5期
关键词:精子库技术规范生殖

陈 娟 孙希贞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81)

·管理探索·

浅析我国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陈 娟 孙希贞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81)

自从1978年首例“试管婴儿”诞生,辅助生殖技术为不孕不育患者带来福音,逐渐成为治疗不孕不育症的重要手段[1]。随着辅助生殖技术逐渐成熟化、常规化,规范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形成操作规范和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我国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的发展,正是科技立法要解决的问题[2]。

1 现状

截止到目前,我国辅助生殖行业仍旧沿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管理办法)以及2003年版本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以下简称伦理原则)。

两个管理办法确立了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明确规定由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和全国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理工作。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对应用相关技术的机构设置标准、技术实施人员的资质要求及技术操作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规范,明确并细化了技术实施中的伦理原则,对控制多胎妊娠,提高减胎技术,严格掌握适应证、禁忌证,严禁供精与供卵商业化和卵胞浆移植技术等做出了规范、具体的技术要求和伦理要求。

2 规范实验室技术的必要性

作为辅助生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若有详细的规范和标准,形成完整的辅助生殖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控制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操作过程中的失误与失控,对保障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尽最大可能造福数千万不孕不育患者具有重要意义。

3 技术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在两个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中,对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的准入、监督管理、场地设施、人员资质、适应证和禁忌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着重于解决法律、伦理等一系列制度的冲突,而对辅助生殖实验室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只提到以下两点。

一是技术规范要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人工授精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具备按世界卫生组织精液分析标准程序处理精液的培训经历和实践操作技能”。

辅助生殖技术属于医疗行为技术,技术规范属于技术法规的范畴。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指南Ⅱ: 有关标准化及标准化活动通用术语(2004)对技术法规的定义是“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技术规范或者规程的内容纳入法规中”。技术规范采用第二种形式,通过引用标准,即“按世界卫生组织精液分析标准程序处理精液”实现技术法规的要求。1980年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出版了《WHO人类精液和精子-宫颈黏液相互作用实验室检验手册》,该手册被公认为全球性的标准,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地的研究和临床实验室。随着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该手册至今已更新了4次,目前出版了第五版—《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以下简称WHO第五版)。WHO第五版中所描述的方法旨在提高精液分析的质量和结果的可比性,并对精液分析的程序标准化,而对精子制备的方法仅提供了参考,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化程序,也没有精子制备技术的数据标准[3]。 因此,目前我国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缺乏一个明确的技术标准。

二是技术规范中关于人工授精技术程序与质量控制中提到“用于人工授精的精子必须经过洗涤分离处理,行宫颈内人工授精,其前向运动精子总数不得低于20×106,行宫腔内人工授精,其前向运动精子总数不得低于10×106”。

医疗工作是一项科学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WHO第五版中介绍了3种精液制备技术,分别包括简单洗涤、直接上游法和非连续密度梯度法。在实际的技术操作中,会根据精液的质量选择不同的技术进行处理[4],技术规范中提到的“洗涤分离”指代的精液制备操作方法不明确,有待完善。

技术规范是依据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等的基本原理、研究成果而制定的,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技术成果是其依据,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技术规范也需不断的修订与完善。我国目前实施的技术规范是2001年颁布的,并于2003年修订,至今已有12年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国内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不断进步与发展,技术规范的局限性也逐渐显现。近年有研究报道,精子形态、前向运动精子活动率等均对人工授精妊娠结局产生影响,若优化处理后正常形态精子率<4%,则会降低妊娠率[5]。而技术规范中仅对前向运动精子总数设定标准,并未提及精子形态的质量标准。另外研究表明,行宫腔内人工授精,前向运动精子总数低于技术规范的10×106标准,对妊娠率并没有显著影响[6]。在实际人工授精中,尤其是夫精人工授精,经常会遇到丈夫的精液质量达不到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基本标准中,精子库提供的精液质量标准为“冷冻复苏后前向运动精子(a+b级)不低于40%,每份精液中前向运动精子的总数不得低于12×106”,这与现行技术规范人工授精的精液质量标准存在一定冲突。辅助生殖中心实验室若对精子库提供的精液进行优化处理会造成精子的损耗,处理后前向运动精子总数则有可能低于10×106,达不到技术规范中宫颈内和宫腔内人工授精的精液标准。若采用两份供精进行优化处理,则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造成资源的浪费。

4 存在问题的对策

辅助生殖领域中实验室技术操作非常重要,而目前我国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缺乏一个共同的标准,现行技术规范中辅助生殖实验室的相关内容,也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综合上述研究报道和辅助生殖技术实际发展应用情况,笔者认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必要立项组织科研团队就辅助生殖实验室技术进行全面科学化、标准化的研究,建立我国辅助生殖实验室操作技术标准化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操作质量。另外,由于辅助生殖技术的不断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应组织专家就技术规范中相关项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议将精子形态等指标纳入精液质量标准中,重新制定符合实际操作的宫腔或宫颈内人工授精精液质量标准。

[1] Edwards R G, Steptoe P C, Purdy J M. Establishing full-term human pregnancies using cleaving embryos grown in vitro[J]. British Journal of Obstetrics & Gynaecology, 1980, 87(9):737-756.

[2] 刘鑫. 医事法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142-144.

[3] 谷翊群. 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1:1-2.

[4] Canale D, Giorgi P M, Gasperini M, et al. Inter and intra-individual variability of sperm morphology after selection with three different techniques: layering, swimup from pellet and percoll[J]. Journal of Endocrinological Investigation, 1994, 17(9):729-732.

[5] 朱立华, 许玉刚, 孙秀芬,等. 梯度离心前后精子形态对人工授精妊娠结局的影响[J]. 中华男科学杂志, 2014, (10):907-911.

[6] 刘成, 吴宜澄, 李萍,等. 宫腔内人工授精妊娠与所需精子质量的临床探讨[J]. 中国医刊, 2006, 41:43-44.

[责任编辑:张 璐]

2015-10-03

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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