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构建探析*

2016-02-11 13:12刘恒张洪新
中国检察官 2016年13期
关键词:信息库犯罪案件职务犯罪

●刘恒 张洪新/文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构建探析*

●刘恒**张洪新**/文

当前,建设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是党委领导下社会化大预防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的基础和关键。构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应当分清主次、轻重缓急,并注意保密。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库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目的是铲除职务犯罪存在和蔓延的土壤,消除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多种因素。鉴于此,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需要构建具有多方面的信息和资料的职务犯罪信息库,并在此基础上查找职务犯罪发案的主客观因素,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

一、检察机关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必要性

第一,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是党委领导下社会化大预防工作的必然要求。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提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库的要求,明确各级人民检察院要研制开发职务犯罪案件统计分析、发案规律及发展变化趋势预测等方面的信息系统,广泛收集同预防职务犯罪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典型案例和特定事项实行分类建档管理。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应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主要收集以下信息:(一)典型、重大职务犯罪个案或者类案资料;(二)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公共信息;(三)区域、行业、部门职务犯罪状况及防控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做法;(四)境外、国外相关信息、动态;(五)其他与发现、控制职务犯罪有关的信息。”200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调查研究,注意总结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2009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又提出总结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经验,推进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加快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整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全国性的职务犯罪案例数据库,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预防信息机制,为及时掌握职务犯罪情况,深入研究案件和发案趋势提供数据支撑。”由此可见,检察机关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是落实党委领导下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二,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的基础和关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高度综合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在充分掌握相关职务犯罪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准确判断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否则预防工作很难摆脱不全面、不系统和零敲碎打的状态。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职务犯罪的发案率不断攀升,犯罪形式在不断变化升级,复杂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对职务犯罪高发、突发、多发领域或行业的职务犯罪风险点—制度、体制或机制的漏洞进行认真分析,然后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开展此项工作需要一定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技术和知识,但是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的人员配备比较少,专业结构也比较单一,特别是一些职务犯罪多发领域(建筑工程、医疗器械、金融、海关、网络)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可以将平时开展预防工作积累的行业或领域的专业知识,进行系统归纳总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对于检察机关高效率、可持续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可以提高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效能。职务犯罪的职务相关性决定了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要围绕着犯罪嫌疑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展开调查,所以大部分证据都可能涉及到相关部门或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以往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为了核实一些案情,甚至是线索初查过程中的外围调查,侦查人员需要走访大量单位,特别是渎职案件,即使是为了寻找一些案件关联性不大的辅助性材料。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预防信息库建立后,侦查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库中的有效行业、个人信息以及行业部门发案特点和规律,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大大提高侦查效率。如在侦查贿赂案件时,通过预防部门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行贿人档案信息库和公司、企业资料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侦查工作,有助于侦查人员及时查找到涉案公职人员及公司、企业的相关信息,提高取证效率。

二、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主要内容

结合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和现实需要,笔者认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库。行贿犯罪档案系统是对行贿犯罪案件有关信息的记录,包括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的基本情况、行贿情况、查处情况等信息。行贿犯罪档案系统主要录入以下信息:一是对于单位行贿犯罪的,档案录入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住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贿犯罪基本事实、案件处理结果、档案保存年限;二是对于个人行贿犯罪的,档案录入内容应包括个人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住所、所在单位、职业或职务、犯罪基本事实、案件处结果、档案保存年限;三是未犯罪行贿人档案信息,包括行贿人基本情况、行贿对象、行贿主观目的、行贿手法和行贿结果等内容。目前,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经建立并运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经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高检院要求,各级院要在限定时间内把同级法院的行贿犯罪生效判决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对按犯罪处理的其他行贿行为的录入则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过程,绝大多数行贿者因主动交代或数额不大等原因,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恰恰这些行贿者仍然是职务犯罪特别是贿赂类职务犯罪的隐患,应当重点关注。及时全面地录入行贿行为信息并进行分析,对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应当收集同级人民法院近10年来已经作出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判决书、犯罪分析报告、对应检察建议书和结果反馈书,并以涉案内容、涉案行业为标准进行多角度以及多方位的统计和分析,以此寻求职务犯罪的规律,便于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的建立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基础工作,只有把这个基础打牢,才能立足检察职能,有效分析总结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和规定,针对性的开展预防工作。

第三,重点行业信息库。如近年来查处的国土、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医药和教育科研等职务犯罪高发多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数据,主要包括行业系统类案分析、预防调查工作报告、主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业务操作流程。重点行业信息库对有效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专项预防活动,查找发现职务犯罪隐患,帮助行业单位建章立制以堵塞漏洞,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库。重点工程预防信息库应当报告辖区内所有在建的重大工程和部分已竣工工程建设的基本信息,重点包括施工方企业、工程管理、监理及施工人员的基本信息。重点工程信息库的建立对于实时跟踪,重点工程建设,同步开展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预防对象信息库。预防对象信息库应当包括两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工作性质、职责、工作流程、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和单位领导及重点岗位人员身份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第二部分是涉案信息,如司法机关、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对预防单位和人员做出的违法、违纪处理决定和有关检查情况通报等。预防职务犯罪监督服务对象信息库的建立有助于检察机关采用咨询、沟通、协调、搭建预防平台等面向社会的方式进行预防。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人员通过积极的沟通协调,及时组织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保证预防监督服务对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第六,研究学习资料信息库。主要包括关法律法规、各上级检察院制定的规定、各地先进的侦查方法和策略以及可以借鉴学习的有关文件、文章、资料等。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不仅要学习反贪部门及其他检察机关在查办案职务犯罪件过程中的侦查策略和审讯方法等成功办案经验,也要善于从公安刑侦部门的侦查经验中学习。

三、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建议

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必须结合检察预防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应当分清主次、轻重缓急,逐步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包括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重点行业信息库、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库、预防对象信息库等六部分内容,涉及的信息点非常分散、信息量非常大,且涉及单位和部门非常多,所以信息库的建立要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在上述六部分内容中,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是基础,也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起点,应该是最先建立的对象。其次是重点行业信息库、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库。这两个信息库是开展职务犯罪类案预防、行业和系统预防的基础。再次,是预防对象信息库。预防对象信息库涉及的单位、人员众多,信息多,收集这些信息涉及不同的行业和部门,需要众多单位配合,难度较大,故需要在前4个信息库的基础上建立。研究学习资料信息库属于预防工作的辅助内容,建立较为容易,注重平时积累,随时补充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库的建立和运行相对比较成熟,但是高检院没有硬性规定行贿行为的录入,下一步应该侧重于行贿行为的录入。

第二,各级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建立的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应当结合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特点,各司其责,各有所重。高检院应该侧重于顶层设计,对信息库的内容、模块,进行总体设计和规划;省级院应侧重于组织实施,对信息库的软硬件规格和要求以及时限、检查、验收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督导检查;市级院和县级院侧重于信息库的具体建立。信息库的内容也应当有所不同。高检院和省级院因所辖区域广,单位众多,具备查找和发现一个系统或行业职务犯罪多发高发隐患的条件,故其应侧重于重点行业信息库、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库、预防对象信息库的建设;市级院兼具直接开展预防业务和对下指导职能,应侧重于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库建设;县级院侧重于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其中,县级院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库的建立尤为重要。这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够结合发案特点,针对性开展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

第三,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的建立和运行,应当注重保密和规范管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所涉及的案件信息、犯罪嫌疑人信息、证人信息、证据信息及各种文书文档均属于工作秘密,为防止出现信息泄密,必须对信息库进行安全保密处理。信息库仅限于检察局域网的使用,配置专用服务器,以确保信息不外露,避免出现信息被篡改的情况。要求对装有该信息库的电脑进行专项管理,采取对可接触此信息库的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模式,确定各类人员对此类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以及修改权限。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库的安全规范运行。

*本文系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研究”(项目编号:2015041031—1)的阶段性成果。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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