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校企合作共赢机制探索

2016-03-12 02:57刘卷付晓春
内蒙古教育·职教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共赢校企合作

刘卷 付晓春

摘 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放办学,是高职院校办学回归职业教育本质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应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在切准校企需求结合点和利益共生点的基础上,依托职教集团平台和产业行业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校企双方共同承担教育成本,分享合作成果。

关键词:交易成本理论;校企合作;共赢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02C-0081-02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放办学,既是弥补教学资源不足的措施,也是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进行教学改革的推动力量,是实践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理念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协助学生装备人生”这一终极“育人”目的的本质要求,是高职院校办学回归职业教育本质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系列文件明确规定要“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但现实中的校企合作仍无法根本改变学校“一头热”、合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尴尬局面。笔者通过认真分析校企双方对于合作的热衷度,合作过程中的付出和收益等,认为交易成本理论可以作为校企之间决定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及激发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积极性的理论支撑。高职院校应利用与行业企业共生共荣的天然成长过程,在切准校企需求结合点和利益共生点的基础上,引入企业资源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不断丰富合作形式,双方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共享技术,共赢成果。

一、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校企合作

1937年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H·Coase)提出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交易活动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买卖交易,即个体与个体之间平等的交换关系;管理交易,上下之间的交换关系;限额交易,政府对个体的关系。而决定交易能否进行以及表现为何种类型的重要因素在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可以包括信息费用、谈判费用、起草和实施合约的费用、界定和实施产权的费用、监督管理的费用等一系列制度费用。

在高职院校独立办学的情况下,政府是最大的资源配置者,高职院校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进行资源二次配置——内部资源配置。当高职院校配置的对象在数量和种类方面都无法绝对满足教学的需要时,校企合作应运而生,成为办学主体整合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从高职院校管理的角度而言,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合作可以看作是一种“交易”,即双方共享教育资源培养职业人才,存在交易成本。当这种交易成本高于高职院校独立办学的成本时,将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高职院校放弃与企业交易,改为与企业中的个人交易,原来平等的交易类型转变为管理交易,即上下交换关系;另一种是高职院校扩大自身的边界,即内化交易,依靠自身内部组织完成资源配置,与此同时产生额外的管理费用。也就是说,高职院校和企业的交易可以是三种类型:平等的交换,管理的交换,或者内化的交换。

校企合作可以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学校聘请企业中的技术能手为兼职教师进行实践教学,其实质是学校和企业中的个人合作,虽然合作前期的谈判等费用较低,但学校对于兼职教师的约束能力较弱,进行质量监控难度较大,后期进行监管的成本较高。第二种是学校和企业建立组织间的合作关系,企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文化影响,双方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都有一定程度的融合。这样的合作在前期沟通的时间、人员投入较大,后期由于企业的参与使得学校的管理成本较低,便于进行质量控制。还有一些高职院校为了便于实践教学购买小型工厂,在这个过程中界定和实施产权、实施合约、改变制度安排的费用高,监管费用低,相对而言交易成本最高。

从上述分析可知,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类型不同,所需交易费用有很大差异。这些交易费用可能表现为经济消耗,也可能表现为时间、人力资源消耗等,而交易费用的大小或高低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校企合作的类型。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分析,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是一种动态关系,合作类型会由于交易费用的影响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交易费用总量的消长导致合作类型的变动。

二、建立多元多样校企合作共赢机制

高职院校紧跟国家高职教育的改革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构建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利益机制驱动校企通力合作,激励机制促进校企全面合作,约束机制规范校企健康合作,情感机制奠基校企长期合作,促使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形成开门开放、多元多样、互助共赢的局面。

(一)依托职业教育集团,深化校企合作

职教集团是多元办学、校企合作制度化的一种深刻体现,以“校政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为依托,以工学结合为中心,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促使学校与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立紧密联系。集团内成员经历情感联络、利益互享和价值共建三个阶段,初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以合作办学促发展,以合作育人促就业;集团内的企业在选择优秀生源、合作技术研发、员工培训等方面获得优先权。

(二)合理分担成本,保证合作顺利进行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在进行一笔交易时进行谈判、拟定契约、实施监督等活动的代价越低,即成本越低,交易越容易进行。校企合作也存在交易成本,但由于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其成本除了经济消耗,也表现为时间、人力资源消耗,以及无形资产的投入(如社会影响力)等。校企双方只有共同分担交易成本,即承担一定的责任、为对方提供一定的服务,双方才能顺利、长期合作。企业对于学校办学理念、专业建设、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的参与是其在这场交易中承担的成本,而学校努力打造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自身吸引力,是校企深度融合、长效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企业以资金、设备、图书等实物捐资助学。

2.与企事业高层技术与一线管理人员共同组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学、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等问题,利用学校与企业两种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联合培养人才。

3.本着“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通过校、企两条线加强“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专业团队建设。聘请符合资格的企业技术人员作为学院兼职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的实践内容教学;企业接受专任教师实践锻炼,培养其专业实践能力。

4.学校、企业分别投入资金、设备、人员,以学校主导、企业主导、共享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学校在实训基地中完成实践教学,企业则可以完成产品研发及中试等。

5.毕业生优先到合作企业实习就业,既大幅提升学校就业率,又解决了企业的用工问题。

6.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员培训、继续教育、技能鉴定等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务,提升企业人力资源。

7.联合科技攻关,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难题。

(三)根据交易成本理论,合作方式灵活多样

交易成本理论认为,哪种类型带来的交易费用越低,越可能被采用。依据这一理论,高职院校可根据具体的合作内容、合作条件,与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合作方式。

1.现代学徒制。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不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学校派出专任教师传授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企业派师傅传授专业技能实施正规学历教育,从而获得知识、技能和学历的提升。现代学徒制服务于区域经济产业升级,为现有员工以及未来即将进入企业的员工,提供有别于“既定岗位培训”的系统的职业教育,企业得到技能实用型和技术熟练型、对企业文化认同足够、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工人,同时彻底解决“学校热企业冷”的矛盾,在高职生源日益短缺情况下,通过生源多元实现高职院校功能的多元。

2.双主体办学。有效整合双方的社会资源,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主体办学模式使得企业培训前置,学生被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培养,在校期间享受企业提供的津贴待遇,并形成对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可,毕业后获得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合作企业培训合格证三证。从实践来看,“双主体办学”在二级学院层面或者专业层面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如果校企双方可以以适当的比例共同收取学费,企业不再是单纯的支出方,合作积极性将大大提升。

3.订单培养。学生是企业的准员工,校企双方共同拟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将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元素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并按企业的要求完成岗前培训,为企业培养适用的人才;企业全程参与专业建设,组织优秀的员工参与教学工作。如,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04年至今已与包括珠海联邦制药、大参林连锁药店等十多家知名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形成“校企深度合作 3S层级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仿真教学(Simulation)、半工半读(Study-work Program)、顶岗实习(Specific-job Training)三个教学递进过程,实现学生职业能力的逐级提升。其中,与广东君元药业有限公司合作的“君元药业营销精英储备班” 的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满五年,即可报销三年学费,这种不花学费签约就业的新模式为“订单式人才培养”开辟了新的渠道。

4.校厂交替。校厂交替模式契合企业生产需要,不仅强化了学生的实践技能,更让其切身感受到了行业规范,初步培养了其职业规划意识,对于学生职业素养的整体提高有很大益处。

5.校中厂,厂中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血脉相连,“校中厂,厂中校”是学院与行业企业共生共荣的发展见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除了两个校办药厂,还“采枝衔泥”把“巢”建在企业,先后通过租赁、参股、注资等形式,与广东岭南制药厂、扬子江药业等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在企业建起了双方共享的培训中心、研发检测中心、药物制剂生产型实训基地等,将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的触角延伸至企业内部,学校对于企业参与具有了一定的决定权,也影响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直接提高了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主动性。

三、结束语

校企合作的成功关键在于切准校企合作共赢的要点,确保校企双方利益,这样才能实现校企深层次合作,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和“职业性”才能得以落实。而真正深层次的长久的校企合作应该是企业与学校共同承担交易成本,学校针对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工艺技能、物化产品和经营决策;企业主动向学校投资,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建立利益共享关系。

基金项目:本文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2013WYXM0150)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3JK220)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美]康芒斯.于树生,译.制度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 [美]科斯.诺思,等.[法]克劳得·梅纳尔,编.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透视[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3.

[3] 王毓,严振.校企合作框架下高职院校管理模式的变革——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阈的解读[J].中国电力教育,2010,(27).

[4] 吴建设.高职院校校企“双赢”合作机制的理性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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