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体育中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成因研究

2016-03-14 16:14林金玉邹月辉
湖北体育科技 2016年7期
关键词:公共道德道德行为自律

林金玉,邹月辉



竞技体育中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成因研究

林金玉1,邹月辉2

研究目的:竞技体育在商业化、职业化发展的进程中,运动员的道德行为在社会环境的浸染中出现了错位。研究方法:运用文献资料法,通过对运动员价值观念、主体性两方面造成的道德行为失范进行剖析。研究结果与结论:认为式微的传统道德约束力,道德教育与行动之间的脱节,运动员体育精神的欠缺是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的成因,提出匡正社会诚信,为竞技体育诚信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提高运动员的道德素质,注重道德教育和道德践行的统一;怀自律之心遵他律之规,加强运动员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关系的认知作为道德失范的治理路径,从而促进竞技体育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理念健康稳定发展。

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

1 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的表现

道德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或人与社会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由于道德价值和道德伦理原则体系缺失或缺乏有效性,对社会生活和个体不能发挥正常的调节和指引作用,从而表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1]。运动员道德行为的失范主要从运动员价值观念失范以及主体性缺失两方面进行研究。

1.1道德行为失范之运动员的价值观念失范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运动员的思想观念受到了蒙蔽,价值观念受到了异化,价值观念与实践活动产生了矛盾,致使假球黑哨事件层出不穷。运动员为实现如利益、名望、成绩等外在目标蓄意破坏运动规则,以损害竞技体育公正性的手段来获取个人私利,腐朽之风肆意侵染,赛场规则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导致了竞技体育偏离了其本质属性。除此之外,价值观念也影响着运动员的动机。运动员在社会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利益需求也不同。动机的产生并不是一种封闭的体系,而是具有选择性与可移性的特点,当运动员的动机与选择的行为产生强大反差时,运动员便不能节制自己的行为,使得作为道德主体中的人从自我中心陷入到自我击败的过程,人的价值观念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迷失了道德的需求,在异化的社会中倾轧与遮蔽双眼,致使道德失范的行为的产生。

2 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的成因

2.1式微的传统道德约束力

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华夏五千多年来积淀形成的一种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内在精神与民族道德文明,是我们引以为豪的精神财富。传统的儒学追寻的道德价值观——仁、义、礼、智、信,是我们长期践行的行为规范准则。然而,在工业社会发达的今天,传统道德与现实社会发生冲击,思想与行为发生断裂,感性与理智发生悖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碰撞,社会各领域的道德失范现象丛生,作为人类生存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体育也毫不例外的受到不正之风的影响。传统的优秀道德文化与现代观念激烈冲撞时,呈现的却是对传统道德的尊重不够、认识不足、取舍不当,进而转化为传统道德不被接纳与传承,出现了对优良传统文化观念的凝滞,对私利的过分重视,使其出现道德真空和社会解构的状态[3]。传统道德作为占绝对优势的主导价值取向,体现的是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在竞技体育环境中却表现出传统道德约束力的式微。因此,传统道德约束力是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的根因。

2.2道德教育与行动之间的脱节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和行为规范。它指导人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形成优秀的道德品格。道德教育旨在帮助受教者自觉地将道德规范内化成自身的道德素养,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4]。对于受教者而言,道德教育不仅是接受道德规范的过程,更是将道德内化并提升自身的道德素质的过程。道德素质包括道德认识、道德践行与自我的道德调控。道德素质是“知”、“行”的统一,它要求受教育者把社会需要的道德规范内化,除此之外还要求把内化的道德观念外化成道德行为,这种从“内化”到“外化”的过程依靠的是道德践行[5]。然而由于竞技体育职业的特殊性,大多数运动员一般在12岁以前就开始进行系统的专业化训练,达到成功阶段至少需要付出10年的训练时间。然而在这段时间里正好是人们接受小学、中学以及大学教育的时间,而运动员为了训练放弃了系统的学习道德教育的时间,导致道德教育的缺失,从而使运动员道德教育与道德践行脱节而产生失范行为。运动员在道德教育缺失的状态下,由于不断强调要不择手段地达到显赫名声的目的,文化上指定的目的与手段之间平衡就变得很不稳定,不道德的智慧战胜了道德所规定的“失败”,运动员的道德践行出现了与道德规范相脱节的状况,使得运动员道德处于失范边缘。

2.3运动员体育精神的欠缺

体育精神作为运动的最高产物,是高价值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映现的是人类的优秀品格与崇高的理想信念。体育精神起缘于人类对和谐的追求,亦将追求和谐作为其最终目的。不可讳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高,形成了庞大的竞技体育消费市场。但是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取生存的物质利益,运动员参与体育活动所追求的根本目的不再是健康与和平,而是在功利主义的引导下逐步被扭曲,对体育的价值观念也随之异化为对竞争意识的过渡强化。此时运动员刺促不休的奔波于一场场的比赛之中。竞技体育成为了运动员的生命线,只有他们投入全部的精力来进行严格的训练,才有可能获取比赛的成功,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丰厚的经济回报。[6]”这种“工具”的价值取向使体育精神日益衰微,在渐趋迷失的过程中,运动员无法跳出自我狭隘的观念,逃离不了封闭的藩篱,进而不能将体育精神充分的融入到竞技体育中,也不能让运动员感知并将其内化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出现大量的道德行为失范。体育精神是体育运动不可或缺的一种形而上的追求,也是不可丢失的一种形而下的思考。

3 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的治理路径

3.1匡正社会诚信,为竞技体育诚信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文化把诚信视为重要的道德信条。继承和弘扬优良的道德文化传统,就是要实现和发挥优良传统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诚信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对于体育而言,诚信则是立业之本、竞争力提升之本。一旦诚信处于缺失状态,不仅加大了体育的运转成本,而且还影响体育强国的建设进程,还在一定程度上玷污体育文明大国的形象,进而造成国家公信力的下降。因此,匡正社会诚信,为竞技体育诚信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首先加强党风、政风的建设,改善诚信大环境。其次,传统道德价值体系应走入学校和家庭教育,树立以诚信为核心的价值观。通过学校和家庭的教育,社会诚信在这环境中就会得到极大地改善,从而实现人人诚信、事事诚信。同时,加强竞技领域中的诚信舆论监督机制,形成抑恶扬善的环境,借助社会舆论的压力及时披露失信的行为,加大谴责、惩戒的力度,进而营造解决问题的舆论压力。最后,加强竞技体育管理部门的诚信环境的建设。健全运动员年龄、身份认证的管理体系,加大兴奋剂管理的力度,加强比赛作风和比赛纪律的管理,不给投机者提供任何的造假平台,从而形成良好的内部环境。

3.2提高运动员的道德素质,注重道德教育和道德践行的统一

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受后天环境和教育训练的影响,进而形成稳定的、长期的思想道德品质结构。运动员在社会生活中的身份与角色的多元性决定了对其思想道德素质的要求也是多维度的。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完善社会的秩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竞技体育市场的正常运转、以及体育产业经济的繁荣发展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也是能否克服道德失范的最终决定力量。首先,要强化运动员的道德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日益深入,运动员自身要确立明确的道德意识,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其次,运动员要形成思想道德认同。现代文明社会是多元利益主体、多元价值共存的,要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提升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必须要形成思想道德的认同。最后,加强运动员的道德教育。学校和家庭方面实行双向道德教育,教会运动员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最终形成与道德规范相适应的道德行为。总之,运动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在现代文明社会的条件下,运动员要着眼于以自省、自警、自励,从而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只有将所有的相关因素综合起来,才能在竞技体育领域中更好地规范运动员的道德行为。

3.3怀自律之心遵他律之规,加强运动员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关系的认知

“自律”一词最早由哥尼斯堡哲人康德提出并将其视为道德的唯一和最高的准则。个人自律指的是主体人的一种生活状态,即管理自己的能力、实际自我管理的状态、以及一系列对自己行使主权的权力表现等。公共道德是指在公共生活中处理公共事务、公共行为和公共关系中普遍存在的相互性要求和社会公共准则。公共道德是调节人们公共关系的良剂,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是人民普遍公认的基本行为准则。基于此,运动员只有充分认识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的关系,才能在这物欲充斥的环境中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首先,个人自律是受公共道德所决定的,又能反作用于公共道德。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是不可分割的,公共道德是构成个人自律的本质内容,而个人自律是公共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内化。其次,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一方面,个人自律推之于外即为公共道德。如梁启超所说 “公德者,私德之推也。”另一方面,公共道德内敛于己,即为个人自律。公共道德对运动员具有规范性和约束性,只有运动员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并加以内化,随即公共道德可以转化为个人自律。正是由于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之间存在持续、紧张平衡性的关系,使得运动员通过规范的理性道德活动来寻求重新定义自己的价值观。通过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的相互转化,运动员将内省式的自我约束和外在的社会约束整合起来,在自律与他律统一的情况下,不仅运动员的道德素养得到提高,推动了竞技体育环境的健康发展,还促进整个社会道德规范的进步与和谐。

4 小结

在实现体育强国的道路上,厘清运动员道德行为失范的根因,以诚信作为道德的重要信条,匡正社会诚信,为竞技体育诚信提供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提高运动员的道德素质,注重道德教育和道德践行的统一;怀自律之心遵他律之规,加强运动员个人自律与公共道德关系的认知。正确引导和规范运动员的体育行为,从而使中华民族的体育事业朝更为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1]张军.价值观念失范辨析[J].南京社会科学,2002(8):14-20.

[2]谭沃杰.人的主体性与体育运动[J].体育与科学,2003(3):49-51.

[3]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4]苗志文.竞技体育道德对信仰的诉求[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14 (3):12-16.

[5]鲁洁.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引导生活的建构[J].教育研究,2010(6):3-10.

[6]刘湘溶,刘雪丰.体育伦理—理论视域与价值范导[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Causes Research of Ethical Behavior and Norms Path Athletes Anomie

LIN Jinyu1,ZOU Yuehui2

Purpose:In the process of commercial an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the moral behavior of the athletes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 of the dip.Method:using literature,through the athletes'concept of value,the paper analyzes subjectivity moral anomie.Results and conclusion:the decline of the traditional moral sanction,the disconnection between moral education and action,and the lack of spirit of athletes causes anomie of moral behavior of the athletes.To remedy the social integrity is proposed to provide a good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for athletics sports integrity;to improve the moral quality of the athletes,pay attention to the unity of moral education and moral practice;to hold the rule of autonomy in mind to obey the discipline,and strengthen athletes personal discipline and public moral cognition for fan in the path of governance ethics,so as to promote sports towards the"higher,faster,stronger"the concept of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athletes;moral behavior;out of range

G80-05

A

1003-983X(2016)07-0611-03

2016-06-02

国家社科青年资助项目(12CTY005);中央高校基本业务重点项目(DUT14RW23)

林金玉(1991-),女,广西柳州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

1.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辽宁大连116024;2.大连理工大学文法学院体育系,辽宁盘锦124000 1.PhysicalEducationDepartment,DalianUniversityof Technology,Dalian Liaoning,116024;2.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Literature and Law College,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Panjin Liaoning,124000

1.2道德行为失范之运动员的主体性失范

人的主体性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衡量人的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动性、自主性和自为性[2]。实践活动是人们获得主体地位的基础,由于个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致使个体产生不同的利益和需要。在竞技体育实践活动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影响着运动员主体性的彰显,为了获取优异的成绩,运动员甚至突破了道德底线,对自我的认识和关怀转换为对物的追逐。部分运动员在金钱、名誉、地位的羁绊中,在巨大利益诱惑下,使其在竞技体育中失去了对体育精神终极目标的追寻,体育不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过程,而是异化为“人成为物”的追逐。赛场中,诸如“假球”、“年龄报假”、“运动员暴力”等丑闻屡见不鲜。当运动员的主体地位、文化教育、道德修养以及道德情感发生变化时,其主体性的缺失使得自身道德与社会道德不相适应,在高尚的道德规范的要求中其主体性的彰显很难引起他们对道德意识的渴望,这一过程逐步地被机械化与工具化,运动员的精神世界被物化使得他们迷失了方向,致使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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