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彩礼咋办?

2016-03-16 21:36
现代家长 2016年3期
关键词:宋某酒席彩礼

问:两年前,我经人介绍认识农村姑娘宋某。因为双方年龄都不小了,在缺乏相互了解的情况下我们匆匆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农村风俗,我给她家送了4万元彩礼钱,让她家置办结婚用品、预订酒席。在操办婚礼期间,宋某发现与我的性格差异较大,担心日后无法共同生活,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于是她不辞而别,自己到南方打工去了。我催促她回来结婚,她置之不理。我认为她的反悔属于骗婚行为,想到法院起诉她,请求法院判决我与宋某离婚,同时要求宋某返还4万元的彩礼钱。请问,我若与宋某离婚,能否要求返还彩礼钱?

陈拥军(河南林州)

律师意见:由于您与宋某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双方已分居长达两年,如果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判决准予您与宋某离婚。

关于彩礼的处理,虽然您与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经历,显然不符合夫妻家庭关系和共同生活的情形。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可知:您与宋某登记结婚后,在置办酒席期间,彩礼钱实际上也有支出在购买结婚用品上,因婚后两人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您与宋某解除婚姻关系后,宋某应当返还您一定数额的彩礼钱。

猜你喜欢
宋某酒席彩礼
女子发文“不希望大连疫情停止”被行拘
重阳席上赋白菊
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你瞅啥!
自己的物品被国家征用损毁,能要求赔偿吗
移风易俗度在哪里
要彩礼容易,还就难了
天价彩礼
移风易俗度在哪里
遭遇天价彩礼,你敢说“不”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