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由仁义行”道德观论析

2016-04-13 16:47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8期
关键词:仁义孟子孔子

吴 碧 翠

(曲阜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孟子“由仁义行”道德观论析

吴 碧 翠

(曲阜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摘要:孔子的理想人格统一于“仁智”,告子大力主张“仁内义外”,而孟子却提出了“仁义内在”的观点,这无疑是从“仁智”到“仁义”的变化,是儒学深入发展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孟子强调“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不仅纯化了道德行为,而且以心性学为根基,形成了其缜密独特的道德观。

关键词:孔子;仁智;孟子;仁义;由仁义行

春秋时期,孔子以“仁”和“礼”为核心创立儒家学派,在仁、礼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了“智”的重要性,最后将“仁智”作为理想人格的典范。儒学发展到孟子,逐渐出现了“仁义”概念。孟子面对混乱的社会现状,在吸收其他学派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由仁义行”的道德观,不断完善仁义的内涵。从孔子到孟子,从“仁智”到“仁义”,儒家思想不断发展,对于中华民族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孔子“仁智”与孟子“仁义”

总览《论语》和《孟子》,如果用仁、义、礼、智、信、恭、宽等道德条目概括孔子和孟子的成人之道,那么孔子的理想人格统一于“仁智”,孟子的道德方向则体现为“仁义”。

学术界普遍认为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论语》中“仁”的出现频率相当高,达105次之多[1]29。虽然在孔子以前,仁的观念已经产生,但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学说。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发出了“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的感慨,认为没有仁,就无法保证礼乐的实施;反之,为人有仁,礼乐制度就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这就说明仁相对于礼乐是有绝对地位的。

《论语》还多次提到其他道德条目,如“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和“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等。这里说到了仁、知(智)和勇,并且说明仁比勇更加重要、全面。“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这是对仁者和知者的进一步说明,但却没有提到“勇者”。“知者利仁”(《论语·里仁》)意味着仁者比知者更为全面合理,知者只是仁者的一个方面或者只是仁者的工具或手段。这在《孟子》和《荀子》那里也有所涉及,如“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夫子既圣矣乎!”(《孟子·公孙丑上》)“孔子仁知且不蔽”(《荀子·大略》)等,直接从正面指出了孔子的仁智以及仁对智的绝对领导地位。由此可见孔子对仁智道德范畴的重视。

孟子将仁智过渡为仁义。张岱年曾指出:“孔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仁,孟子哲学的中心观念是仁义。”[2]264在《孟子》一书中,提及最多的道德概念就是仁、义、礼、智,也就是孟子的“四端”,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不论怎样解释各自的内容,“仁”的优先地位都是不可动摇的,这是传承孔子思想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孟子所向往的“道德王”是道德主体与政治主体的一致[3]30,强调实行仁政,而不是义政或礼政、智政,这就必然要求“仁”的绝对地位。

为了使这些道德概念更容易深入人心,被人所接受,孟子将其下放到现实中,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孟子·离娄上》)。换言之,“仁的实质就是侍奉父母,义的实质就是顺从兄长,智的实质就是明白这两者(仁、义)而不离开,礼的实质就是调节、修饰这两者,乐的实质就是乐于这两者,欢乐就由此而生”[4]116。毫无疑问,智、礼、乐是作为仁的辅助而产生作用的。孟子讲道:“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孟子·尽心下》);“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孟子·尽心上》)。这几句不论是从“仁”“义”“礼”“智”出现的先后顺序,还是被提及的次数来看,都可以直观看出仁义相对于仁智而言的重要性。孟子以仁义统领,论证了其缜密的道德观。

二、孟子“仁义内在”与告子“仁内义外”

孟子以善辩著称,在《孟子》全书中,最精彩的当属与告子的辩论: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业,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

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

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

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

曰:“耆秦之炙,无以异于耆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耆炙亦有外与?”(《孟子·告子上》)

告子以“白之谓白”证明天生的就是“性”,孟子反驳告子:“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上》)当然不是!孟子用反问的语气强调人和动物是有本质区别的,即人是有道德的,而动物则没有,故不能一概而论。告子接着讲食色之欲就是人的本性,人爱自己的兄弟,而不爱秦人的兄弟,这就是血缘亲情的本性,所以说“仁”是内在的;同时,尊敬长者,并不是因为他是长辈,而是客观看到了他的身份、年龄等,就好比面前有个东西,因外表是白色而当其是白的,所以“义”是外在的,是随外部条件而变化的。孟子继续反驳道,白马之白和白人之白是一样的,但尊敬是不同于白色的。吃自己的肉和吃秦人的肉是相同的,难道可以说吃肉也是外在的?这里把敬长和吃肉进行比较,本身虽有些牵强,但孟子借此说明敬长是人活生生存在的内心情感,和想吃肉的冲动一样,都是在内在驱动下才有的真实行为,因此“义”也是内在的。此外,孟子还用“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孟子·告子上》)的自然规律说明“义”是本能驱使下的反应。以此而论,孟子的“仁义内在”比告子的“仁内义外”似乎更为合理。

此外,孟子还进一步正面论述“仁义内在”的合理性。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

在这里,孟子首先定义了“善”,认为人的性情可以为善的才是“善”;而同情、羞恶、恭敬、是非四心,即仁、义、礼、智是人固有的,非外在强加的。看见小孩快掉入井里要救助,是人都有的同情之心,而不是因为想和小孩的父母交往,也不是想让别人称赞或者讨厌小孩的哭声。面对别人突如其来的危险,在来不及思考的情况下,流露出来的是怵悌恻隐之心,此乃心情的直接呈露,是仁之端,或义体智之端,[5]172此心是人的良心本心,而非认知之心,“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尽心上》),孟子以良心本心论性善,认为仁义礼智是人的本性而非“命”。

为了更加深入地解释仁义道德的内在性,孟子建立了道德形上学的依据。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尽心上》)。孟子讲“仁义礼智根于心”,所谓“尽其心”就是竭尽人的本心,努力做到仁义礼智,一直保存本心就会发现本性为善,这就是以心言性,了解性善后,不断养性,就会知晓上天,与上天合二为一,天意即我意。这里的“尽心”“知性”“知天”是层层递进的认识路线,“尽心”是前提,“知性”是过程,“知天”是最终目的,这样,心、性、天就连在了一起,它们只是层面不同而非本质不同。

“尽心、养性”就能“知天”,这是孟子在理论层面上为道德实现所建立的形上依据,原因还得从孟子的天命观入手。孟子上继孔子儒学,下启宋明理学,因此他的天命观自然受到孔子的影响。然而,在人类文化的初始阶段,人既没有“天”的意识,也没有“人”的意识,整个世界是混沌的,人们必须匍匐在神鬼的佑护下才能生存。到了周代,统治者认识到必须对殷人“有命在天”的天命观进行批判和改造,从重神事转到重人事上,必须“敬德保民”[6]80-82。春秋时期,随着人文主义思潮的发展,人们开始逐渐重人而轻天,孔子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从人的角度重新诠释天人关系的。到孟子时期,孟子进一步深化了孔子“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的思想,提出了“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的思想,把人的道德赋予在天身上,使天具有了道德价值意义。同时,孟子还讲“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即天在给予人形体生命的同时,也给予了人道德价值[7]97。这样,天与人就顺其自然的连接在了一起,人只要不断践行天给予的道德,就能与天合二为一。从天赋予人道德本性到人存心养性最后知天,这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缺一不可。

三、孟子“由仁义行”与“非行仁义”

抽象的道德概念只有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明确指向时,才能为人所接受,因此,孟子在阐释一切道德理论之后,就必须使其与人们的真实生活相连,这样才能算是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于是,孟子提出了“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的观点。

“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从字面看,就是按照仁义做事,而不是去做仁义的事。一般认为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但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由仁义行”强调的是动机,属于道义原则,而“行仁义”则侧重结果,属于功利主义,这就好比“劫富济贫”一样,帮助贫困是仁义之举,但却是用抢来的东西“济贫”,虽然目的是善的,但过程却为人不耻。“由仁义行”首先要求主体能够了解并承认、肯定仁义等道德规范的价值;其次要求主体自觉按照这些规范长此以往地行事。在这里牵扯到道德自觉和意志的问题,没有自觉性,就不会主动遵循仁义道德;缺乏意志力,就可能今天是这样明天是那样,不会坚持下去,好比“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孟子·尽心上》)。相反,有了自觉性和坚强意志,才能使仁义道德真正成为人本质的东西,从而发挥人自身最大的能量。

孟子以“由仁义行”的道义原则为基础,提出了“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的义利理念。在《孟子》开篇,面对梁惠王提出的使国家如何获利的问题,孟子直接说出了“只说仁义,不谈利”的观点。在进一步解释理想人格时,他把“仁义”作为人生的最高标准。“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孟子以鱼和熊掌作为说明对象,强调要舍生取义,鼓舞仁人志士为道义奋勇献身,只有这样,才能“居仁由义”(《孟子·尽心上》),才能真正践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精神。

孟子坚持“由仁义行”,反对“行仁义”,从源头上纯化了道德理念,规范了道德行为,但从另一方面来说,“由仁义行”的结果确是好坏均有可能,比如“好心办坏事”,过程是好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所以,一味地坚持单纯的“由仁义行”可能并不是最好的办法,正如杨国荣所言:“合理的道德行为不仅在于懂得‘应该由仁义行’,而且在于懂得‘应该如何由仁义行’;惟有二者的统一,才能扬弃自发性与盲目性而真正赋予道德行为以自觉的品格。”[8]197

虽然孟子建立的道德观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不论怎样,孟子“由仁义行”的道德观不仅从理论上系统论证了仁义道德的来源,而且在现实中也提出了新的道德理念,树立了道德标杆,这是儒学深入发展的结果,对处于动荡时期的人们来说具有深远影响,指导着人们自觉践行“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尽心上》)的仁义道德观。

参考文献:

[1]王曰美.仁爱思想与孔子的主体意识[J].道德与文明,2009(5).

[2]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颜炳罡.论孟子的主体哲学[J].孔子研究,1994(1).

[4]金良年.孟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5]董洪利,方麟.孟子二十讲[C].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

[6]王曰美.殷周之际德治思想构建的主体性探析[J].道德与文明,2014(1).

[7]蒙培元.蒙培元讲孟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8]杨国荣.伦理与存在:道德哲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薛明珠】

收稿日期:2016-02-2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儒学与韩国社会”(编号:12FZX020);

作者简介:吴碧翠(1991—),女,陕西延安人,硕士生,主要从事儒学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B2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8-0046-03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非学术性’课程体系研究”(编号:SDYY12055);

孔子与山东文化强省战略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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