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命案现场接触DNA的检验

2016-05-14 12:25王彦涛靳树柳贺敏
今日健康 2016年9期

王彦涛 靳树柳 贺敏

【摘 要】 接触DNA是指通过皮肤接触而遗留在客体表面人体皮肤脱落上皮细胞的DNA,检验难度较大,但是在许多命案的侦破过程中作用明显,是目前法医DNA检验的热点。笔者试着从接触DNA的特点入手,结合命案现场勘查,从技术主导侦查、服务侦查命案的角度,归纳接触DNA的理论基础、特点、提取、检验、DNA分型的利用等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总结接触DNA在侦破命案中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 命案现场 接触DNA 提取和检验

1 接触DNA的理论基础及法医学意义

接触DNA(touch DNA,contact DNA)是指通过皮肤接触而遗留在客体表面上的人体脱落上皮细胞的DNA[1]。根据Locard物质转移理论,只要物体之间发生了表面接触,这些物体的表面就会发生微量物质的转移。常见的接触DNA类检材,像衣服、帽子、围巾、口罩、牙刷等等。这些物品都有可能和人体皮肤发生接触摩擦而使之具有生物学检验意义。

当前DNA技术的最小检出量已到达纳克级(ng,10-9克),从现实技术操作来说,一个细胞的量是难以进行DNA分析的,但DNA技术发展的已将可被检出的检材量已缩小至极限。人们对于生物检材特别是微量生物检材有了全新的认识,很多以前被忽略的检材在案件侦破和法庭证据中开始越来越多的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DNA检验技术灵敏度的提高和公安机关应用DNA 技术破案的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案件需要进行接触DNA的检验。

2 接触DNA特点

2.1 皮肤占人体重量15%,是人体最大的器官。人皮肤1月更换1次,每天大约脱落400,000个细胞,这些细胞就构成了接触DNA的主要来源。

2.2 影响接触DNA检验成功率的主要因素有个体差异、载体属性、接触时间、遗留时间、检验时能否突出重点部位、检验策略的选取和结果分析等。

2.3 此类检材由于吸附脱落细胞的能力不强;DNA含量不高且接触人员多等原因,极易污染,或检出多人混合DNA;在不同情况下,接触DNA的STR检验成功率差异较大,难以起到证据作用。

3 接触DNA的提取

3.1 勘查人员或侦查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一个理念:凡是犯罪嫌疑人肢体直接接触过的物品或地方,都有可能遗留有犯罪嫌疑人的DNA信息,可能存在于毛发、粪便,也可能是脱落细胞,遗留在杯子上、烟头上、玻璃上、地板上,也有可能在马桶里、下水道里。这种工作意识是决定现场能否发现生物检材的关键。

3.2 现场勘查中的任何疏忽均会造成对检材的DNA污染和灭失。检材的污染会使结果解释变得更为复杂,甚至导致检验的失败。在提取过程中,防范污染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3.3 检材的包装是否正确也会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当同一件检材的不同部位可能遗留有不同人的DNA时,要对检材进行分区域包装。提取方法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69-1997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规定,使用微湿的棉签提取。协调不同刑事技术专业,注意不同专业采用提取方法对“后续”专业检验结果的影响,统筹兼顾。比如,指纹痕迹人员应首选光学无损检验,因为粉末显现法可能造成检材的破坏或污染;经502熏显的指纹也可以进行脱落细胞DNA分析。因此在某些模糊指纹的提取时,勘验人员应当衡量指纹显现提取与脱落细胞DNA检验的成功率。

3.4 能否提取到生物物证,一方面取决于现场勘查设备先进与齐备,多波段光源、紫外观察系统和全光谱CCD照相系统等设备,对于发现潜在的生物检材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的增强,戴手套作案、减少现场遗留物等情况越来越多,这对发现提取生物检材造成很大困难。勘查时,需要结合缜密的现场分析进行重点提取,结合痕迹、法医对嫌疑人在现场的活动过程推断,采用“重点部位+地毯式搜索”的方法勘查和提取接触DNA,重视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心理活动的分析,重点注意从以下部位发现提取生物检材:(1)中心现场,可能触摸或接触的物品,及作案工具等案犯遗留物品上;(2)现场出入口,如进出现场时攀、爬过程中借助的载体或物品上;(3)预谋犯罪现场,为实施犯罪做准备时接触和使用的物品上;(4)逃离路线,案犯遗留、掩埋赃物或尸体地方接触的物品上,如擦拭血迹时用的纸巾等物;(5)实施犯罪行为时,案犯疏忽或必须摘掉手套才能完成相应动作所接触的物品和部位上;(6)案犯所戴手套破损部位接触的物品上;(7)其他可能接触和留痕的部位和物品上,如橡胶或塑料手套的内壁等;(8)技术开锁注意提取口香糖、橡皮泥等;(9)监控录像反映,犯罪嫌疑人遗留有唾液、痰液、尿液、粪便、触摸痕迹等部位。

2014年12月27日我市发生一起入室杀死二人案,通过现场勘查,确定了案件性质。通过现场重建[2]:嫌疑人戴手套进入现场,换上死者丈夫鞋子实施杀人、翻找财物后,用水冲洗现场、拖把清理地面,带走现场吃剩的水果核及烟蒂。现场勘查和DNA检验,排除嫌疑人受伤的可能,现场未检验出嫌疑人遗留生物检材。按照现场重建,反推嫌疑人在现场每个动作,复勘在现场每个动作的细节可能遗留的细微痕迹。推断其清理完现场、抽烟之前,应有一个脱去手套洗手、毛巾擦手的细节,重点勘查洗手间墙壁上悬挂的毛巾,通过网格化检验,检出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接触DNA。利用这一关键性、唯一的证据,结合Y-STR家系排查直接破案。

4 接触DNA的实验室检验

4.1 能否做出接触DNA,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技术人员处理复杂、疑难生物检材的能力和技巧,取决于技术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甚至是他们的精神状况。大多数人有一个误解,即仪器决定论,认为DNA检验是个实验室检验工作,只要仪器先进,设备尖端,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做出来也是仪器的功劳。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仪器是人操作的,技术人员的素质、经验和责任心才是影响DNA检验成败的主因素。在仪器设备、实验室条件等外部环境相似的情况下,DNA技术人员主观能动性已成为影响DNA检出率的重要因素。

4.2 对杀人及重特大案件中的生物检材进行分区或分层检验,即按嫌疑人可能接触的部位分区域擦拭提取或分层粘取,可以减少检出混合DNA的概率。

4.3 由于肉眼无法判断接触DNA在物体表面的位置,因此要求尽量原物送检,视检材大小结合生活经验以及现场情况分区域转移。转移范围要适度,转移范围过大,PCR抑制物多,部分样本会出现峰值前高后低现象,峰型不均衡或出峰不全,影响图谱的分析,且可能出现污染或混合数据;转移范围过小则可能因为收集的细胞过少而检不出[3]。

4.4 在涉及杀害卖淫女的案件中,如果案犯接触过容器中的水(多数情况是用来洗涤),那么理论上水肿就有可能会留下案犯的皮屑、体液等微量生物检材。如果直接取水来检测,成功率极低,富集脱落细胞是检验成功的关键。

5 接触DNA在案件中的成功运用

在各类案件现场勘查中,如果能够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DNA并检出其Y-STR单倍型[4],与辖区内男性家族的Y-STR单倍型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就能退单出犯罪嫌疑人所属的家族,实现案发后快熟准确地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达到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投入快速侦破案件的目的,这是目前DNA检验技术主导破案的重要技术方法[5]。

2013年4月23日我市农村一留守独居老人被发现死在家中,现场提取接触性检材18份,其中两份检验出男女混合DNA分型。现场勘查后将案件定性为图财杀人、本地人作案。DNA技术员分析该接触DNA可能系嫌疑人翻动财物时在木箱的锁扣上遗留的,应该具有排查价值。最终通过Y-STR家系排查,直接破案。

2014年10月10日20时许,我市发生一起入户抢劫、强奸案。通过现场遗留的嫌疑人捆绑受害人双手的胶带上检验出接触DNA,录入国家数据库比中外省的违法犯罪人员梁某,直接破案。

参考文献

[1] 张广峰,陈松,涂政.接触DNA检验成功率的影响因素探讨[J].刑事技术.2013(3):9.

[2] 闵建雄编著.命案现场重建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3] 冯燕,连昌舟.光滑载体上接触DNA的检验[J].刑事技术.2014(6):56.

[4]吴洪浦,宋永泉.利用Y-STR单倍型推断犯罪嫌疑人家族来源的研究[J].刑事技术.2013(1):24.

[5]栗正中,高瀚,刘倩.水中脱落细胞DNA检验探讨[J].刑事技术.2013(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