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贸区战略下央地合作的新机遇

2016-05-30 01:39金花
商周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贸易协定国际贸易

金花

2016年1月24日,国家自由贸易区(FTA)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启动仪式在青岛举行,标志着青岛作为我国第一批沿海开放城市后,又一次站在对外开放的前沿,承担着国家与地方经贸合作的试验田,肩负着探索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的重任,同时,也为青岛的对外开放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自由贸易区是融入国际贸易最佳路径

自由贸易区是世界各国对外合作、交往的主要机制。自诞生以来,为世界各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为国家、城市注入活力、动力及国际要素,如新加坡、迪拜等。其目的就是通过减少贸易障碍,促进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地发展,其主要方式或手段是消减或降低各关税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

从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态势看,数量逐渐增长、涵盖的议题以及辐射的范围不断延展,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因此,要想在世界贸易格局占据有利地位、在国际贸易竞争中赢得优势,惟一的选择就是与贸易伙伴建立长久的合作机制,自由贸易区就是这一机制中最便捷的方式。同时,也不难看出,自由贸易区也是世界各国应对全球贸易战争的唯一生存办法。

自由贸易区成功案例比较多,参与国都能够通过这一机制的实施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其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更引人关注。

毕竟从历史经验看,在经济发展差距如此之大的国家之间达成自由贸易区还需慎重,更需进行实践探索,但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区(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共同构成,简称NAFTA)的签署与实施打破了这一局限,为自由贸易区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可以说,NAFTA的成功运行及取得的成效在区域范围内利用自由贸易区进行合作开创了先河,给世人以巨大的启示,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这突出体现在,北美自由贸易区消除了国际间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否通过自由贸易实现经济的共同增长、迈向经济一体化的疑问基本,也充分例证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间的自由贸易区合作中,通过取消贸易壁垒和开放市场,也能够实现经济增长和生产力提高。

NAFTA给三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不仅促进了地区贸易增长和增加了直接投资(FDI),同时,实现了发达国家保持经济强势地位的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受益明显。NAFTA成为多年来南北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范例。另外,作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式之一,自由贸易区也充分发挥了其优点,证明了其有效性。

FTA已成为国际贸易合作的主流-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与世界各国建立了良好的经贸合作发展关系,拥有越来越广泛、稳定的国际经贸合作机制。为了进一步融入世界,构建更加合理的对外合作格局,我国把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作为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这足以见得,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是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项重大决策,对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自由贸易区在国际贸易发展进程中虽已不是新鲜事物,但面对新的世界经济格局、日趋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我国对自由贸易区的研究与实践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长期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紧紧锁定在多边贸易体制(WTO)之中。近年来,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主要路径是通过积极参加到以GATT·WT0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并以此为杠杆,推动我国贸易的发展,加大引进FDI力度、积极实施对外贸易投资、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等,以实现本国经济的高度成长,对FTA关注较少。

进入21世纪之后,作为WT0的特例,FTA日渐兴盛,并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合作的主流。因此,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积极运筹对外关系、实现对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而且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和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注入中国元素,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

从我国自由贸易区的签署进程看,自2002年我国与东盟签署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以来,至今已累计签署14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2015年11月22日又签署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简称10+1)升级版。此外,正在谈判的还有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10+6),以及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斯里兰卡、挪威、马尔代夫的自贸协定等6项。同时,还在推进中国一新加坡自贸区升级版、中国一巴基斯坦白贸区升级版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谈判等3项。

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横跨东西的周边自贸平台和辐射各大洲的全球自贸网络,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我国也遇到一些诸如自由贸易区的制度谈判、运营评估、监管模式以及相关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难题亟待解决或破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对其认知度不高、使用率低、覆盖面窄等尚需制度突破,这都需要在地方政府层面在贯彻和落实过程中积极探索和有效破解。

打开了新的开放之门

青岛是一座拥有浓厚开放基因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始终走在我国探索对外开放新思路、新路径的前列,承担多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先行先试、试验、测试的职责。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青韩经贸合作20多年的快速发展,韩国已成为青岛第一大投资来源国、第二大贸易伙伴,青岛则成为全国韩资企业最为密集的城市。特别是,中韩自由贸易区协定的签署与实施,再一次为青岛的对外开放、国际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从全国看,青韩经贸合作发展的实践为我国对韩贸易研究、政策制定以及经贸谈判等都提供了大量现实的案例和相关数据资料,积累了宝贵的实战经验,这些素材、资料不仅为研究中韩经贸合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研究基础,也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发展提供积极借鉴。

2015年12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我国开启自贸区建设进程以来首个战略性、综合性的文件,对我国自贸区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并且明确提出要加强地方和产业对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的参与,打造实施协定的示范地区和产业。这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依托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

青岛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在商务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青岛口岸开展国家自贸区战略地方经贸合作推进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实施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建立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为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实践经验支撑。其主要目的是探索在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框架下,提升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对外经贸合作发展水平的实施路径和制度机制,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实施自由贸易协定战略不仅为地方经贸合作能力的提升打开了新的开放之门,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加快驶入对外开放的快车道。

2015年1月22日,在青岛隆重举行国家自贸区(FTA)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启动仪式,标志着《方案》进入实施阶段,青岛再次起航,为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探索、拓展新路径。其中,基于青岛实践基础上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青岛应借助此次机遇,以五大基地为核心,建立“青岛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在自由贸易区战略下,在《方案》实施中,针对国际间的政策对接、机制合作、监管与仲裁等相关制度等开展深入研究,为我国自由贸易区积累理论与实战经验。

在国家层面上,应积极发挥青岛的区位优势、产业互补以及合作基础等方面与韩国、日本都有较深涉猎和密切关联,加深对中韩、中日韩在国际经贸发展方面的研究。在地方层面上,青岛应积极整合各大学院校、研究机构以及“青岛市国际商会”等的研究实力,探索在国家自由贸易区(FTA)战略框架下促进地方经贸合作的路径和机制,提高政府机关和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的效率与能力,运用自由贸易协定政策提升地方经贸发展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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