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浅探

2016-05-30 02:11赵付德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7期
关键词:一事一议

赵付德

摘 要:随着国家对农民实行“一免两补”惠农政策的实行,取消了农村原来实行的“两工”制度,代之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新管理办法。这是一个全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在实际运用中却困难较多、进度较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已经成为影响村级到管理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妥善解决;筹资筹劳;“一事一议”

中图分类号: F3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043-02

伴随着国家对农民实行“一免两补”惠农政策的实行,取消了农村原来实行的“两工”制度,而代之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新管理办法。那么,什么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呢?就是村委会为了村公益事业,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本着量力而行、一事一议、一事一清的原则,提出符合议事范围的筹资筹劳预案,再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然后在村级范围内向村民筹集资金并要求农民出工的行为。农民筹资筹劳均有上限控制。这是一个全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但在实际运用中却困难较多、进度较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已经成为影响村级到管理的一件大事。

按照《鸡西市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要求,密山市等各村的主要干部都行动起来,组织农民实施。但是,农民中有一部分人不愿按要求筹资筹劳,造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困难。在调查过的诸多行政村中,比较规范地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搞好了本村的公益事业的村数量不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问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一事一议”难

管理办法中规定,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村委会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过半数的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实际上村里通知村民开大会时,一些村没有适合的开会场所(村办公室已被卖掉),而且能按要求来的村民数量不过半数。形成决议应户户参加,但因参加人员不足,决议的执行力度不够。

(二)筹资难

按照鸡西市的规定,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最高不超过12元,所筹资金只能用于已经议定的项目。这个筹资标准显然就不高,可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些人没有按要求交纳筹资款,造成筹资数量达不到要求。

(三)筹劳难

按照鸡西市规定,所筹劳务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8个标准工日,最高不得超过15个标准工日,并不得固定筹劳。这个筹劳标准也不高,可实际运行中,有部分农民不愿出义务工,或者嫌给钱少都不干。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要解决就必须深入地剖析其原因,找出“病症”之所在,概而言之,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农民自由散漫已渐成习惯

从我国农村实行“大包干”到现在,已经30多年了,这么多年来农民自主经营,随心所欲,已养成了自由散漫、不受拘束的习惯,以致不听招呼、不去开会、不愿接受领导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错误理解国家惠农政策

有很多农民认为,多少年来必须上交的“皇粮国税”都免除了,国家还给种地的农民补贴,也应该把搞公益事业的钱拨下来。在这种自私自利思想的支配下,当然就不愿意筹资筹劳了。

(三)对农民的思想觉悟缺乏教育

多年来,各级组织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不够。大多数农民文化程度偏低,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较多,而对公益事业关心不足,且依赖思想严重。这也是筹资筹劳难的一个原因所在。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

听广播、看电视,茶余饭后聊聊天、阅阅报,一部分农民从中学到了一点政策、法律知识,知道相关的制裁措施和政策还没有出台,不出资、不出劳,乡、村也不能约束他(她)们。

(五)重视程度、推行力度不够

个别乡村干部没有真正下大力量推行这项工作,重视程度有限,遇到困难就知难而退了。

笔者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不能让也不应该让这个新生事物被扼杀在摇篮中,因为它的弹性预算、管理科学,将民主与集中有机统一,符合我国农村发展现状。为了保证这种管理方法能在广大农村切实地推广和应用,黑龙江省政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特意下拨了一部分以奖代补资金,对开展此项工作给予了有力支持。

要搞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必须解决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提出几条探索性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加强宣传教育

乡村干部可以采取喇叭播音、发放宣传单、走访农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这项工作,动员群众关心集体公益事业,教育农民自觉参加到这项工作中来。

(二)提高重视程度

村干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村里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其实施的结果作为一项考核乡村干部业绩的重要指标,年末兑现奖惩。这样,乡村干部就能鼓足勇气,全身心下大力气去做好这项工作。

(三)采取制裁办法

对于一些经过多次动员教育而仍然执迷不悟的村民,可以考虑取消其当选为村委会委员、村支委委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小组长的资格;此外,不能享受救灾款、救济款、扶贫款等额外的经济待遇,不能享受“五好家庭”等先进农户的光荣称号。

(四)重新研究惠农待遇

对于少数顽固不化、无论如何都拒不执行的农民,可考虑在停发其下年的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方面采取一定措施。这很可能是目前解决此难题的最有效办法,但需上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总而言之,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领导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恰当的方法,实行有力的措施,经过乡村干部等人的共同努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这朵瑰丽的鲜花一定会开遍祖国的田野村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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