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研究

2016-05-30 02:59廖冰灿曹伊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7期
关键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重庆市

廖冰灿 曹伊

摘 要:重庆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国家成渝城市群建设战略,促进西南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部署。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决定着城市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善已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综合实力考核的重要指标。随着重庆市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资金量大,回收时间长,而单纯依靠财政政策已经很难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对策。针对这一现象,必须结合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现状和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以及创新金融支持手段来改善基础设施的建设。

关键词: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7-0065-02

重庆市地处中国西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是中西部水、陆、空型综合交通枢纽。一方面,重庆市的基础设施总量指标以及人均指标都在不断上升;另一方面,重庆市当局也在蓬勃房展城市建设。近几年,重庆市政府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逐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约占整个资产投资中的20%—30%。因此,重庆市全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交通体系、公路排水体系、能源结构、邮电气开发、环境卫生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重庆市已经通过修建城铁、地铁、立交等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的基础设施,现在则侧重推出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同时在逐步改善人居环境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市城市发展策略金融支持的具体目标是:力争经过5—6年的努力,使重庆市银行业能够有效支持区域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2015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重庆市金融行业实现增加值1 410.18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增长15.4%,占全市区域生产总量值的9.0%。其中,创新型金融行业增长值达244.14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增长62.4%。重庆市金融机构的资产总计4.3万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增长11.6%,占GDP比重8.4%,同比提高了0.2个百分点。

以下图表是《2009—2014重庆统计年鉴》给出的重庆市资产投资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2009—2014年,重庆市固定资产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份额在逐步提高,从2009年的1 542.57亿万元投资份额提高到了2014年的3 386.23亿万元,投资额的提高高达5年前的2倍以上,足以显示重庆市近5年来逐步加深了对基础设施的建设。

由图2可知,重庆市近些年的基础设施建设在随年份增长同时投资份资额也逐年有所增长,但投资份额增长率却是呈下降状态。虽然现目前的投资总额比5年前增长2倍有余,但是随年份增长同时投资份额增长率却下降了近一半。

(一)缺少政策支持

首先,重庆市在市场经济经济转轨时期,部分银行等金融行业存在一定量的不良资产,在不良贷款无法偿还的恶性循环中对重庆市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次,重庆市的财税优惠政策缺乏完全公平竞争性,存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不平衡现象,重庆市各相关部门也没有一个完善健全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后,重庆市政府对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缺乏配套支持,使目前的金融市场结构呈现不均衡、过度集中化的情况。对此,重庆市政府也没有加强政策扶持,缺乏健全的政策扶持体系。

(二)缺乏融资平台

目前,重庆市的融资平台属于地方性融资平台,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在重庆市融资体系中政府性质的融资占比较高、社会性质的融资占比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专项基金投入比例还比较欠佳,在重庆市确立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有一半的工程投融资来源于重庆市八大投资集团,而剩余部分的基础设施建设常常由于资金原因面临完不成建设工程,或者延迟完成的问题。

(三)融资风险较大

首先,重庆市政府对融资工程实施着预算管理审批制。这种制度程序复杂、参与审批负责人多,导致审批时间较长、审批效率较低。其次,融资的风险集中化,缺乏长期有效的分散管理风险的机制,从而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风险比较大。最后,重庆市缺乏健全完善的担保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风险模式,虽然有144家担保机构在重庆市取得了经营许可证,出资的合资多样性由政府、自然人、法人组合形成,覆盖市、区、县的多阶层的融资工程风险担保体系。重庆市风险担保机构的实力有所提升,可是重庆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近况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风险担保分散。因此,分散风险担保机制的不均衡也造就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风险。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完善金融生态环境

首先,重庆市政府要制订金融环境计划。应建立一个重庆市金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方向小组,然后针对重庆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每一年制订一个主要的目标,根据这个目标进行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安排,并根据总体计划进行相对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其次,重庆市政府必须实施这个金融环境计划,激励大型金融机构通过股改上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制度。同时,规范政府、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企业之间的关系,做到政企分离、政银分离、银企分离,以强化金融生态环境。最后,应该建立健全的融资合作机构,加快建设金融市场的多样性,提升直接融资对社会融资总体的占重,拓展债券市场,推动产品创新,完善市场结构,让重庆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更均衡,投融资更多样化,社会性质融资合作更全面,满足重庆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经济规模的需求。

2.提供财税优惠政策

首先,重庆市政府应当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总量,提高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的使用效率,细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优惠的范围,细化资金应用领域及资金应用方向;同时,针对不同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对应的财税优惠。其次,政府要对经济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低税率、减税清费、适当提高征税起收点、加速折旧等方式给予优惠。最后,对于重庆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城市地下管道、排水系统建设、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等鼓励性工程,重庆市政府应该给予投资者享受自行确定投资形式;并可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投资与激励类工程有关的其他行业或服务业,实行综合全面经营;且重大投资工程项目应遵循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原则管理。

3.推动金融机构合作

首先,实现产业与金融联合,“由产到融”是指相关基础设施工程的部分资本转移到金融业形成金融资本。“由融到产”是指金融业的金融资本有目的性的操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实体资本,而不是单纯简单地投资入股。这样的金融机构间的产融结合应服务于重庆市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于重庆市基础设施发展实际的长远需求,落脚于市场化实施,来开发的一系列战略性、示范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次,建立分工合作机制,让各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每一个工程环节都有效参与。重庆市政府应该就金融信息网络创立监管信息平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每个环节的监管操作信息进行不断地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及运行情况,做到监督各金融机构依据自己的优势设计合理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以便更好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均衡利益和监管风险。

(二)构建新型融资平台

1.建立专项投资基金

首先,利用现有的各项政策,建立专门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投资基金部门,鼓励建立民营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投资公司集团,增强对重庆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其次,对重庆市桥梁建设、公路交通建设、防洪排涝地下管道建设以及山区防火防灾建设等大型的公益工程,应以重庆市政府财政支出投入为主,以固定的相关工程税收资金收入为辅。最后,收费性质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如轨道交通建设、水电气供应建设、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建设等这些工程经营收入补偿经营还有剩余,但也只可能是一部分的回收性投资。对于这些工程应以重庆市政府投入为主,以投融资市场化为辅,吸引重庆市具有较强管理和经营能力的公司参与。

2.设计灵活融资方式

首先,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公司要与外包服务公司合作开展相关项目,设计科学的融资规划与融资需求。要创立相对应的信用估值机构,对项目进行认真详细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相应的方案,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投资者或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并参与投融资谈判,根本目标是协助企业获得合适的融资。其次,重庆市政府可以创建专项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融资,例如,分门别类创建居住建筑建设项目、商用建筑建设项目、能源动力项目、交通运输项目、环保水利项目、邮电通讯项目等专项融资渠道。针对不同方向的基础设施建设类别,提供相对应的专门项目建设融资渠道,以此更加快捷便利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的融资需求。最后,重庆市可采用间接与直接的模式来创新融资基础设施建设,如保险资本间接性投资到基础设施工程的模式,可将保险业闲置资金投资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

3.扩大民间融资渠道

首先,重庆市政府应该放开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的范围。交通、能源、水利、电信等基本性质基础设施和城市规划建设和政策性房屋建设等工程重点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其次,重庆市可支持民间资本通过收购、合并、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进入经营性质与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而部分具备优越条件的政府性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可采取市场化经营形式,对进入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民间资本实施经营权或者产权转让。最后,重庆市当局还应该创立规范的民间融资统制体系,成立激励相容的地方金融体制,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地方银行;同时,对部分有条件的民间投资者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投资,如对民间资本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投资者实行政府贴息鼓励模式。重庆市政府吸纳社会闲置资金可采取加大发行市政债券力度的方式,扩大募集范围和数量,将企业和个人也纳入募集范围。

(三)逐步化解融资风险

1.规范预算管理制度

首先,重庆市政府应该就重庆市的相关发展情况来计划每一年、每一个季度的基础设施建设,然后根据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预算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预算应该细化各工程项目,以便规范利用预算制度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次,各金融机构就政府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预算提供支持,政府也应该监督相关金融机构在市政预算制度下根据自己的相关实力制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出台的有关预算规模。在明确的预算标准体系、细化预算公开内容下,相关部门可以相互之间监督,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有效开展。最后,重庆市政府理应把债务分为一般性质债务、专项性质债务两类,监督各企业、各金融机构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工程性债务高风险区域的各金融机构与企业间要配合政府部门积极采用措施,逐步减小风险。

2.多维融资分散风险

首先,重庆市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要打破常规,依赖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模式,根据市场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建立规范健全的多维融资机制。为构成公正的融资格局,应创建多维的资金供应市场。重庆市政府应该指导证券行业、保险行业、信托行业、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各金融机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各个阶段的投资与管理,以降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风险。其次,重庆市政府也应该鞭策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创新,促进分散风险与多样性的资本市场结合。可以选择通过信息服务、中介服务、交易服务等,大力发展银行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整合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息资源,促进市场资本流动,改善资源配置,提升投融资效率,降低投融资风险。最后,重庆市政府也可以根据地方所需制定专项的扶持政策措施,如投融资优惠政策,去分散各投融资机构的风险。

3.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首先,重庆市政府可以制定专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担保体系法律法规,引导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相关机构担保体系不断发展完善。重庆市政府不仅需要加强融资担保机构自身的建设,还必须要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其次,重庆市要促进再担保机构的发展,创建多层次的担保体系,如重庆市政府性质融资担保基金、市级再担保机构、重庆市各区域地方性质融资担保机构,有效的分散融资担保的风险。最后,进一步完善健全风险补偿制度,在担保机构数量和金额的基础上对担保机构进行一定的补偿;建立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建设更多的担保机构,建立体系健全、形式多样化、运作模式规范合理、适合重庆市的担保体系。

参考文献:

[1] 高旭东,刘勇.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2] 周孝华,周青.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管理——基于重庆市投融资平台的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3] 王松江,尹明燕.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集成融资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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