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红白事赏银作用浅析

2016-05-30 11:01张雪瑞
卷宗 2016年4期
关键词:清代

摘 要:清代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红事、白事皆是人们生活中重要事情,因此红白事赏银制度成为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制源于康熙时期八旗文武职殉职给予祭葬银两,清晚期内忧外患、财政拮据,此制止于咸丰时期。其赏银主要来自于生息银和地租银。清朝的历代皇帝基本都很重视这项制度,它的出现对于保障官兵的生活,清朝维护其自身统治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清代;红白事;赏银

红白事赏银是指清朝统治者对宗室、官兵、鳏寡等群体遇红白事给予赏赐的制度。从康熙时期初现到咸丰时期废止,红白事赏银制度的运行都有其自身规律。清代红白事赏银作为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从赏银的对象、数量、层次等方面皆呈现出其固有的特点,而且这一制度对社会的稳定及人民的生活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 红白事赏银制度沿革

红白事赏银制度是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也有其形成和演变得过程。从康熙时期的肇始到咸丰时期的废止,清朝的历代皇帝基本都很重视这项制度,不断对其完善。

(一) 红白事赏银制度肇始。康熙七年(1670年),有规定:“八旗文武职殉职,或阵亡,均照例录用了弟一人,并给予加增祭葬银两”,此乃较早记述清代红白事赏银的史料。这段史料虽未明确的说是赏银,但有确实是给予八旗兵丧事补助,所以清代的白事赏银对象最早应该是八旗官兵。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发布的一道上谕,“宗室原一本所生,理应雍睦矜恤。今闲散宗室有甚贫者,遇婚丧之事,每至称贷积逋。嗣后王以下闲散宗室以上有力者,于贫乏宗室,著随分佽助。”由这段史料可知,康熙朝宗室中如果出现贫困的人遇到红事或者白事,朝廷会给与一定的赏银,但赏银的具体数量无从得知。康熙朝的红白事赏银的对象主要是八旗官兵、宗室。虽然尚不知这一时期的赏银数量,但是康熙时期的红白事赏银规定却是清代红白事赏银的开端,这些规定为以后的红白事赏银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 红白事赏银确立。雍正元年(1723年)奉旨:“发内库银九十万两,生息所得利银赏给八旗并内府三旗官员兵丁,以济婚丧之用。”又议定批项银按一份生息,所得息银,八旗每旗每月预领一千两,备婚丧恩赏之用。明确了恩赏银的来源和赏银数量,此制初具规模。

据记载:“八旗护军校、骁骑校、前锋护军、领催等,婚嫁事给银十两,丧事给银二十两。骁骑婚嫁事给银六两,丧事给银十二两。步军及食一两钱粮之执事人等,婚嫁事给银四两,丧事给银八两。其丧事,如祖父母、父母及妻子,准给予,若子孙众者,但视其应得之一人给予。至兵丁等病故,或无子,及其子尚幼,即视其本身所应得者,给予承办之人。娶妻视本身差使,如系闲散,亦照嫁女例,给予其父及承办其事之人。户下兵丁人等,不准给予。凡遇婚丧等事,令该参领、族长查明具保支领如有虚冒等弊,将具保之人交部议处。”此乃雍正时期关于清代红白事赏银的规定。白事赏银只有祖父母、父母及其子去世,才能得到赏银,如果子孙众多,要视情况给一人白事赏银。不仅如此,雍正时期,已经明确规定专门负责此事的人员为参领和族长。参领是清代八旗职官的汉译名,正三品。族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宗族宗法的专制者。如有人冒领,查明之后进行惩处。雍正朝不仅对赏银来源、对象、额度及标准、管理有所规定,而且还对红白事赏银冒领惩罚作了较为明确规定。至此,此制度正式确立。

(三)乾隆时期继续沿用雍正朝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发展。规定的官员的赏银标准和细则。主要是按照在京三品一下官员和副都统以上武职、副都御史以上文职为主要区分请赏标准。在京三品以下官员按所食俸银之品级赏给。若家中有病故之人是在赏银之列,则按照病故之人标准赏赐。若本人娶妻则按照本人的赏赐标准。现任副都统以上武职、副都御史以上文职例,不准请赏。若其父母在赏银之列,也不能按照本身请赏。副都统以上武职、副都御史以上官员去世,子孙也不能请赏,特殊情况除外。此外有兼职情况则仍照衔赏赐,以及特殊官员,如陵寝官员按照子孙标准赏赐和减半赏赐状况。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 “给事中范弘宾奏称:新例七品以下等官白事二十两、红事十两。查笔帖式有二项:有品级食俸者、有无品级食钱粮卷其食钱粮者,旧例照马甲请赏。”这些奏议中对所有关于红白事赏银的对象,数量以及不得赏赐人群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所以清代红白事赏银制度在这一时期完善。

咸丰时期,随着旗人生齿日繁,国库之银已不敷支出,而且清末内忧外患日益加重,为了节省财政开支,咸丰三年((1853 )奏准:“军务繁兴,部库支绌,所有满、汉各营红白赏恤银两,均一律停止发给”。由于旗人的人口日渐增多,有些完全不谋生计,加之鸦片战争以后中国财政日益拮据。朝廷无力将红白事赏银制度持续下去,因此在咸丰三年废止此政策。

清代红白事赏银作为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赏银的对象、数量、等方面皆呈现出其固有的特点。从赏银对象来看主要分为宗室觉罗和八旗官兵。宗室的赏银数量远远大于八旗官兵。八旗官兵根据不同职位的兵种赏赐数量也不同,而且每个阶层之间有相应要求。对冒领情况亦做出严格惩处。“凡遇婚丧等事,令该参领、族长查明具保支领如有虚冒等弊,将具保之人交部议处。”如有冒领现象会有严重的惩处。红白事赏银对象囊括了宗室觉罗、八旗官兵、遗孀孤子。宗室觉罗按照与皇室关系远近来确定赏银数量。八旗官兵是恩赏银的主要团体,并且病故官兵家属给予赏银。并且根据官职的大小对赏银的数量做出规定,同时恩赏银的对象还包括已故兵丁的家属。此外各地的派出兵丁和绿营兵也同八旗兵相同,红事和白事分别给予赏赐。由此可见,清代红白事赏银范围较为广泛。无论清代哪个时期白事的赏赐数量要大于红事。可见清朝的统治者是比较重视丧事的。如雍正时期制定:“八旗护军校、骁骑校、前锋护军、领催等,婚嫁事给银十两,丧事给银二十两。马甲婚嫁事给银六两,丧事给银十二两。步军及食一两钱粮之执事人等,婚嫁事给银四两,丧事给银八两。”雍正以后皆以此为样延续发展。在宗室、官兵遇白事之时能够给予物质上关怀。亦是笼络人心的方式。清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要稳定人心,进而维护统治秩序。

2 红白事赏银的作用

红白事赏银是恩赏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补贴了补贴了宗室、官兵及鳏寡的生活、调动了八旗官兵的积极性、维护了社会稳定,而且对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红白事赏银制度补贴了宗室、官兵及鳏寡的生活。红白事赏银制度对宗室觉罗来说,他们可以享受国家的恩赏,得以在国家的照顾下,表现出生活的优越性。对于八旗官兵来说,遇红白事赏银,既保障了他们的生活,也起到了安抚人心的作用。国家实行的抚恤政策,能够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于他们的关怀,也是清代的一种维护和巩固王朝的手段。

红白事赏银是清代官兵赏恤制度中的内容之一,也是保证八旗兵生活的重要补助。要了解红白事赏银在实际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就要了解当时的俸禄状况和消费状况。清代的职官俸禄非常低,清初许多政策都是沿用明朝的,职官的俸禄也依据明朝的标准,制定了很低的俸禄标准。清初经济破坏严重,经济水平很差,因此各级官员能领到的俸禄就更加少之又少。顺治,康熙,雍正时期情况有了较大的好转,对官员的俸禄制定了详细的标准,但是俸禄水平很低。清代的官员从正一品到从九品,共分九品十八级,各级官员都按照户部的规定领取棒银,京官外加禄米。

而康熙年间的罚银数量相当大,加之有时国库亏空强迫官员捐银现象屡见不鲜。雍正时期虽实行了“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虽改变了贪污状况,改善了官吏俸禄,但是官吏俸禄在权利的压力下,下级官员得到的俸禄仍然不厚。据《清代的职官棒禄与廉政》中对于职官俸禄的统计如下

从清代职官的俸禄来看,清代的俸银并不多。以九品官员为例,年收入是33.114 ,每月的收入大约是2.75两。而清代的红事赏银一般是三四两。白事赏银大概八两至十两,红白事赏银相当于九品官一月到两月的俸禄。在清代俸禄较低的情况下,红白事赏银制度补充了官兵的俸禄,保障了官兵们的生活。

第二,红白事赏银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红白事赏银制度是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有利于维护清代社会稳定。根据徐浩《清代华北农民生活消费的考察》中华北农民的消费状况可知,古代农民的消费主要是衣食为主的物质消费,除此之外还有文化教育消费和祈报和婚丧嫁娶等社会文化消费。而清代的官兵和农民相比,官兵的消费甚至更多。红白事赏银制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官兵与鳏寡孤独群体的生活,而且也体现了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是清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手段。

第三,红白事赏银制度有利于调动八旗官兵的作战积极性。八旗兵是清初的军事主力,保障好他们的利益,对于统治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清朝对于驻防官兵和派出兵丁都会给予补助,而且白事赏银数量大于红事数量,这就有利于安抚人心,调动官兵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的为维护清王朝的统治而努力作战。

清代红白事赏银制度不仅是清代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清史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作为清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今社会来说也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解决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至关重要。清代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来说是比较完善的,虽然红白事赏银制度仅是它的一个缩影,但是这一制度对于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一定的借鉴的意义。如中国部分地区给予的丧葬费,尽管钱不是很多,但是在失去亲人悲痛之时,政府能够给予安抚,也不失为一件安抚人心的事情。我们总结历史成就就是为了从中吸取宝贵经验,为现今社会提供借鉴,更好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注释

[1]《清史编年》[M]. 康熙朝上,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27页。

[2](淸)官修:《大清会典则例》卷1,《宗人府》,文渊阁四库全书。

[3](淸)官修:《大清会典则例》卷159,《内务府》,文渊阁四库全书。

[4](淸)官修:《大清会典则例》卷176,《八旗都统》,文渊阁四库全书。

[5]张楚南:《清代盛京旗人红白事恩赏银述论》,[D].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2012,第8页。

[6]郭春芳:《清代八旗官兵红自事赏赐银两史料》[J].期刊 中国第一档案馆,第10页。

[7]郭春芳:《清代八旗官兵红自事赏赐银两史料》[J].期刊 中国第一档案馆,第8页。

[8](淸)官修:《清会典事例》卷641,《兵部》,第48页,中华书局,1991年。

[9](淸)官修:《大清会典则例》卷176,《八旗都统》,文渊阁四库全书。

[10](淸)官修:《大清会典则例》卷176,《八旗都统》,文渊阁四库全书。

[11]赵慧峰、杨爱琴:《清代的职官棒禄与廉政》[J].中州学刊 1997年第4期第150页。

[12]徐浩:《清代华北农民生活消费的考察》[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99年第1期第30页。

作者简介

张雪瑞,黑龙江省明水县,研究生,汉,黑龙江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专门史,研究方向:中国文化史。

猜你喜欢
清代
宗族伦理视野下的清代婚制探微
从《创建蔚文书院官绅士民捐输碑》看清代清水江流域的书院教育
清代崇明县乡村产业交易中“过投”的讨论
清代怎样整治形形色色的诈骗案
清代典妻习俗与户婚制度的竞存及原因评析
清代贵州举人数量考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