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现行考录程序存在问题浅析

2016-06-17 15:21张海婷
现代交际 2016年10期
关键词:公务员问题

张海婷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将不得不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监督和制约公务员考试的各个方面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仅对国家选拔人才不利,更会阻滞法治社会的进程。如何提高公务员考录的质量和水平,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中出现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几点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以期实现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和严谨。

[关键词]公务员 考录程序 问题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0-0043-02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的现状

(一)发布招考公告

发布招考公告是公开竞争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必经法定程序。招聘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招聘工作,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考的职位、名额。(2)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的资格条件是指具体职位要求的条件,是基本条件的延伸和补充,这些条件必须符合职位特点。(3)报名方式和时限等。(4)考试内容及科目、时间、地点及地区分布情况。(5)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6)其他注意事项。

(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了解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招录机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回复,为报考者报考与其条件相匹配的职位提供机会。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考试、体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获得准考证后,将按照规定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者,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考核:按照规定,政府人事部门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应给每一个被考核者作出客观公正的考核结论。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考核通过后,主考部门和用人单位提出拟录取人员名单,然后经由地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二、公务员考录程序存在问题分析

(一)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

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国公务员考试资格条件存在标准设置不一致的情况。公务员录用计划编制时,职位的考录资格条件一般是招考部门自己确定。然而,公务员招考职位颇多并且无同一资格拟订准则,从而导致部分职位的资格条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

1.学历门槛过高。在拟定招考部门岗位资格中,通常以高学历为其基本条件,因为招考部门的传统观念中,要招考优秀的人员,最本质的办法便是设立高学历门槛。这种做法剥夺了部分人员参加招考的机会,从而产生公务员职位报考人数各地区、各部门不均的现象。虽然,学历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招考者的素质水平,但只是其中之一,经验、能力等同样很重要。

2.专业限制过严,专业认定模糊。公务员考试中专业的设置应当把握一个“度”的原则。过于严格,申请人数会存在不足;过于宽泛,会存在一些公务员未能使用的情况。总体而言,我国公务员考试专业的限制有些严格,并没有充分考虑不同职位对专业的不同需求。并且在设置专业的要求中,每个招考部门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3.户籍障碍。我国户籍制度已有很多年历史,是为了当地政府更好地管理本地居民。自1978年以来,其弊端日益凸显。不仅制约农村人口走向城市,同时也制约人才的流动。很多地方招考时,规定区域应为招考地区的人员,将外地领域考生拒之门外。这些户籍限制不仅使大量优秀人才流失,也违背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

4.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性别限制。妇女就业与男子同工同酬,任何单位不得作出歧视妇女的规定。然而现实却与其不相符。由于女性自身体力和生理的特点,属于亚劳动力群体,处于次社会劳动领域。同时,我国自古流传下来严重的重男轻女观念。因此公务员招考中某些岗位存在特殊岗位特征,有一些甚至要求只招录男性,减少了女性的报考机会。

(二)笔试环节存在问题分析

笔试的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在近几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实践中,从考试程序建设的角度看,考试录用制度基本形成了体系,然而当前笔试环节仍存在很多不足。

1.笔试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笔试中的大部分知识测评存在机械记忆,而针对考生的能力测评较少,违背了考录的初衷,同时也折射出了地方命题水平低下的弊病。经由记忆、培训等方法可以很快提升报考人员的考试水平,却很难测试出其真正的能力素养。其次,试卷结构不合理,只注重试题的数量,却忽视了对试题思维逻辑的思考。

2.行政能力测试难度差异较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中央国家级试题难度偏大,地方级考试比较简单。这种差异将导致各级国家机关录用的公务员水平有较大差异;也将会使得有关系的人员顺利通过公务员笔试。

3.试题的效度受质疑。当前公务员笔试试题没有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效度受到一定质疑。由于近年考生过多,为使考生考分产生不同层次,在考试中会提升试题难度,有时便易出现偏题现象。但是仍要明确笔试的初衷是招录优秀的具有服务思维的公务员,要明确考录的实质。

4.录用笔试不分级,难以保证笔试的信度。尽管目前公务员招录的职位有很多,然而笔试试题却是一致的。这种考试方式等级水平的单一划分,与各个级别的岗位对公务员素质的各自需求相悖。结果是所选拔的人才与职位的个性需求不相符,人才与岗位需求不对称,同时使其信度受到质疑。

(三)面试环节存在问题分析

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与其他考试不同,是公务员考录的重要环节。与笔试相比较,我国公务员面试存在更多的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面试试题的规范性、客观性难以保证。现行公务员考录面试试题内容的科学性存在欠缺,试题的设计重在测评公务员的通用素质标准,没有把岗位的特质元素加入到试题中,忽视了选拔人才的实用性和专业性,使其客观性不足以保障。

2.面试环节缺乏对考生隐形素质的有效测评。目前,我国公务员命题工作缺乏一定的前瞻性。考题通常关注热门视角偏多,很多培训学校会对报考人员进行应试教育,以期迅速提升报考者的答题水平。这就致使部分报考者在面试时以模式化形势分析问题。这也为根据面试环节对报考者的各方面素质进行有效测评增加了难度。

3.目前面试考官队伍的构成缺乏科学性。考官队伍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官员和高校、行政学院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两者一个拥有面试经验,但缺少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另一部分考官虽有理论素养,却缺乏对特定职位特点的思考。考官队伍素质能力各不相同,个体主观因素影响比较大,面试官往往按照自己的喜好,而不是根据具体职位需要来决定候选人,很难保证录用的客观性。

(四)资格审查制度不健全

资格审查主要是针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来区分真假,使其顺利通过报考环节,关键是怎样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目前,资格审查的各环节缺乏统一标准。国家并没有对多种资格的审查方式形成明确意见。资格审查程序、时间等规定标准不同,致使招考部门在审查中经常发生不一致情形。

(五)考核环节流于形式

“凡进必考”,核心在考。当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存在重视考试,忽视考核的情形。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说法:“考试如果通过了,考核就不会存在问题;如果被考核下去了,那一定是别人做了手脚。”这说明了有部分人认为当前的公务员考核环节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环节,如果存在的话,就是一种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手段。德才兼备是我国对招纳人才的关键指标。才,通过考试环节来考察;德,通过考核环节来把关。现阶段,应当把考核变为一种择优的过程,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进入考核视野的人选。

(六)公务员考录程序监督环节薄弱

在公务员招考中,设立了各种监督机构,然而现实是多数地区监督往往流于形式,效果不显著。一是我国并没有建立一套完备和科学的考录的监督制度。监管机构和考录的机构责任不明确,不易调节。二是缺少普通民众参与进来。广大公民是考试的主体,然而却在考录监督中缺位,这种监督一定是不完善的。再次,在我国公务员整个考录程序中,法律法规并不十分完善,要保证考录程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可能就需要相应的立法做保障。

三、优化公务员考录程序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考录程序法律法规

我国公务员考录的法律规章没有对公务员的招考权利责任以及程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对考录的法律规章在管理以及考试的各个环节的监督方面进行进一步细分和规定,并且能够给予考生必要的咨询和反馈。在公务员招考程序方面还要加强社会群众的监督,保证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提升社会公信力。

(二)创新人才测评技术,实现人力资源结构全面升级

1.引入分级分类的考录理念。根据我国的行政建制,进行层级考试;根据我国公务员的级别,进行级别考试。对公务员考录划分级别,然后进行考试。根据我国公务员的分类,进行类别考试。对公务员法规定的不同类别的公务员考试,设计不同的考录条件和标准程序,创新不同的考录方式,促使公务员入口更加规范、有序。

2.完善知识结构的合理搭配。首先,各级政府需要创新各个层级和级别考生的招录考试内容,提升其匹配度,选择适用于各个层级的试题内容。其次,弱化机械式记忆考核,增加实践性题型,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再次,调整笔试、面试的权重。在遴选这一环节,逐步提升考录中基层工作经验、绩效权重分配。

3.发展多元化测评手段。公务员考录的笔试和面试两项测试虽然都有很多优势,但仍然不能够充分测评报考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我国需要大力发展多元化测评手段,同时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吸收国外成熟、有益的方式方法。采用多种能体现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注重思维能力的培养,提升公务员测评的精准性,选择最适宜于中国考录人员选才用才的方法,以保证我国人才选拔的信度和效度。

(三)完善考录程序

为了防止腐败的来源,可以尝试先面试后笔试。在目前公务员招考模式的情况下,通过笔试的考生会“托关系”,滋生腐败,不公平的情况时有发生。面试前的笔试便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这一腐败现象发生。在笔试分数不知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对面试投资,违背了人们普遍的投机心理。这样的制度设置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并确保考录程序的相对公平,还可以进行职位的调剂,避免公共资源和人才的浪费。

(四)加强考官队伍的建设

考官队伍整体水平对于考录工作而言占有较大权重的作用。所以,我国要建设一支素质能力过硬的公务员考官队伍。首先要打破地域界限,从各地区各部门遴选考官,组成考官队伍;其次,完善针对所有的考官的培训体系,使其逐步提升能力水平;再次,要对每一个考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人员方可取得证书,纳入考官队伍,从而增强其整体能力素质。

四、结论

公务员考录工作经过近30年的历史,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制度架构以及严格的运行程序。因此,我们应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来进一步完善考录程序的各个环节,从而使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更好地适应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整个考录工作的进步只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逐步深入和政治民主化程度逐渐提高,才可以拥有越来越广阔的进步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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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长春,张晓霞.关于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创新与完善的几点想法[C].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5年年会暨“政府行政能力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论文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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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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