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的体会

2016-07-19 06:09蒲晓光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守纪律新常态从严治党

蒲晓光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741018)



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的体会

蒲晓光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天水741018)

[摘要]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迫切要求把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起来。随着新《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越往后,党纪党规越健全、越完善,执行也越严,这是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新常态的重要标志。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把新《准则》和《条例》规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做“三严三实”的好党员、好干部。

[关键词]从严治党;新常态;习近平;守纪律;讲规矩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的关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严明纪律摆在首位。没有严格的纪律和规矩约束,既不可能把“三严”坚持好,也不可能把“三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对党员、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

一、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早在1859年5月18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就鲜明而尖锐地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2]这是马克思最早提出党的纪律的概念。后来,思格斯在反对巴枯宁主义的斗争中,揭露了巴枯宁否认党的纪律的目的和实质,深刻阐明了坚持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920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讲话中,最早提出了党的纪律是铁一般的纪律。他认为,无产阶级要集中一切力量完成经济建设的任务,“需要有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组织,如果没有这种纪律和组织,他们不仅不能支持两年多,甚至连两个月也支持不了。”[3]1920年4月,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又明确提出了党的“极严格的纪律”和“无产阶级党的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

中国共产党一贯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国共产党从准备建党到宣告立党,从一大制定第一个党纲到二大通过第一部党章,再到后来每一次修改党章,都十分重视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我们党九十多年的发展壮大,有严明的纪律是重要保证。井冈山时期毛泽东亲自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首先是党的纪律,同时又是红军的纪律。六大党章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规定为党的组织原则,是我们党第一次系统而深刻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严明党内政治生活的纪律。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第一次对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进行了高度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概括。这次全会还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制定并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经过后来的实践探索,进一步提高了对严明党的纪律的认识,七大把纪律建设推进到了新的阶段,第一次将四个服从载入党章,第一次把党的纪律写进党章的总纲。为了革命胜利以及在革命胜利后党在全国执政,七届二中全会立下六条规矩: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八大党章进一步强调,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全体党员和党的组织提出了12项最基本的纪律要求,是对我们党长期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再一次进行科学总结而形成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十二大党章首次把四项基本原则载入总纲,同时进一步总结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革”中的严重教训,以更准确的语言再次重申了八大党章对“四个服从”的表述,这是对七大党章“四个服从”的进一步完善,从总体上确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整秩序。十四大党章在十二大党章的基础上向全党提出了新的四项基本要求,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单项纪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出现了新局面。

纪律严明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列宁在分析俄国革命取得胜利原因时曾经指出,一个弄得精疲力竭的又弱又落后的国家竟战胜了世界上几个最强大的国家,根本原因就在于集中、纪律和空前的自我牺牲精神。在后来苏联卫国战争中,英勇的苏联红军之所以能够彻底打败不可一世的德国法西斯,根本原因还是列宁总结的集中、纪律和空前的自我牺牲精神。无独有偶,1949年,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把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宝贵经验总结概括了三条,首要的就是纪律。他指出,“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4]邓小平深刻总结十年“文革”教训,明确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5]因此,我们党已经取得的一切成功,都离不开严明的纪律,我们党要继续取得成功,同样离不开严明的纪律。因此,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我们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原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6]

执行“八项规定”前后,党员、干部作风的重大转变以及党的事业发展的重大变化,进一步说明,纪律严明是党团结起来,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克服各种困难,经受考验,化解危险,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们党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责任以及新形势、任务的发展,客观要求我们在推进“四个全面”的过程中,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

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起来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使党纪党规更加严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的“四风”问题,关键在严明纪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具体来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党纪党规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把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组织建设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的理念贯彻到底。只有党纪党规更加严明,真正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长期存在的“不严不实”的“老大难”问题,才能彻底改变,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坚持“四个全面”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新《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新常态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十八大确定的“建设廉洁政治”为总目标和总依据,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具体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和具体举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步入新常态。2014年10月8日,在全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接着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强化主体意识,党委要真正做到聚精会神抓党建,党委书记要真正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班子成员要真正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的责任,要健全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2015年6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对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明确指出,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四类干部必须坚决调整。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政治本色;《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可以预见,以新《准则》和《条例》从2016年1月1日实施为标志,越往后,党纪党规要越健全、越完善,执行党纪党规也要越严格。这正是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新常态的重要标志。

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纪党规的严格约束。毛泽东说过,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7]他还强调,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党纪党规是经常带电的高压线,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都不能搞变通、搞选择。党员、干部应该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自觉消除长期以来左右自己的特权心理、攀比心理、侥幸心理、投机心理、从众心理、享乐心理、失衡心理,自觉消除多年来形成的理所当然心态和人之常情观念,自觉同各种“潜规则”决裂并进行坚决的斗争,以正常的思维去看待,以常情的心态去理解,以常理的逻辑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只有大家都以这种积极进取的姿态重塑并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才能以常态心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在遵守党纪党规方面,形成自觉的良好习惯,从而改变长期形成的不良政治生态。

三、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党规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8]他还强调,“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9]由此可见,规矩的范围大于党纪,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党内法规,其中党章是全党的总章程、总规矩;二是国家法律,其中宪法是全国公民的也是全党的总规矩;三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10]面对考验和检验,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观念,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党纪党规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首先,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这是因为,一方面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具有鲜明的政治特色,始终保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是党不断发展壮大、夺取胜利的根本保证,这就决定了在党的各类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管总的,必须始终排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无论党组织还是党员,不管是违反了党的哪类纪律,任其发展,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都会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最终都会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11]但在一个时间以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不少,而且不断蔓延开来。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深入查处腐败案件揭露出来的问题看,无视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有的领导为谋取权力和巩固自身地位,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立山头、搞宗派,把正常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人身依附关系。二是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有的地方单位落实政策、执行决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穿上从实际出发的合法外衣,不听号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表面是工作问题,实质是纪律问题。三是搞自由主义,口无遮拦,乱发议论。有的不负责任,专挑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说事。有的信谣传谣,诋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的热衷于编段子、发段子、讲段子,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的形象。四是搞虚无主义,信仰丧失。有的歪曲党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有的理想信念迷失,精神家园失守。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尖锐地指出,“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12]并告诫全党,“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为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13]同时严肃地提出了“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14]。可见,牢固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新《条例》仍然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排在首位,并且根据当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新要求,增加了有关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主要是: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等。而且新《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规定了较重的处分档次。如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的,规定从严重警告开始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其目的就是要发挥党纪处分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威慑作用,通过抓政治纪律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的严格执行。

其次,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有严格组织纪律的整体。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要强化程序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少些“迈过锅台上炕”的做法,也少些“事后诸葛亮的行为”。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让、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

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在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方面,主要是把握四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党章明确规定的最基本的组织原则和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是党内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在个人服从组织问题上,党的纪律明确规定,对党组织的决定,如果认为有不妥之处,可以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毫无保留地执行,贯彻落实好组织意图,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阻挠和拖延。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不搞“一言堂”,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最起码的规矩。新《条例》规定,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行为,均属于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四是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历来强调要搞五湖四海,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条条块块,热衷于“划圈子”、“搞关系”等非组织活动,同时,坚决反对在党内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等歪风邪气。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搞非组织活动。

第三,要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党章明确规定,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遵守廉洁纪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具有特殊重要性。遵守廉洁纪律,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坚决禁止一切形式的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的形式尽管五花八门,不断翻新,但都离不开权、钱、色之间的交易。新《条例》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而收受对方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都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

第四,要自觉遵守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指导、约束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持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规定,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更具有政党纪律的特色。群众纪律的总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新《条例》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违反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损失;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对待群众正当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遭受损失;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都是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

第五,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教育、组织、纪律检查、群众、统战、机构编制、对外联络、巡视、保密等许多方面,其中的每一方面都有相应的工作纪律规范,必须认真遵守。新《条例》特别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行为,党组织不按规定作出或者执行党纪处分等行为,同样是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新规定,对于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都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要自觉遵守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党员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理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生活纪律方面,党员干部必须坚决反对低级的、庸俗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如赌博、吃喝玩乐、封建迷信、大操大办、包养情妇等等,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落后的、腐朽的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新《条例》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众场所有不当行为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违背家庭伦理行为的,都违反党的生活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

由于我们党肩负着神圣的政治使命和历史使命,与公民相比,每个党员都肩负着特殊的政治责任。因此,党员必须明确,国法是普通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党员的行为底线,党纪严于国法,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入党是自愿的,面对党旗宣了誓,就成了党的人,就要为党多尽一份责任,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自觉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自觉做到不忘本、不忘恩、不懈怠、不妄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个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党员、好干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6-01-1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13.

[3]列宁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16.

[4]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80.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1.

[6][11]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3-01-22.

[7][12][1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4-01-15.

[8][9][10][14]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5-01-14.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566(2016)02-0068-06

[收稿日期]2016-03-06

[作者简介]蒲晓光(1961—),男,甘肃天水人,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党史、党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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