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成因研究

2016-07-20 10:09王钰娇陈力博李冰洁
2016年22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

王钰娇 陈力博 李冰洁



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成因研究

王钰娇陈力博李冰洁

摘要: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中纪委披露的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案例数量不断上升,反腐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但腐败的相关研究仍处起步阶段。鉴于此,本文从外部环境、内部环境和个人层面三个维度回顾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在总结结论、剖析不足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展望,以推动高管腐败的理论建设。

关键词:高管腐败;公司治理;管理层权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表明了新一届领导人反腐的决心,针对国有企业高管的反腐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根据中纪委网站通报,2014年全国有44名国企高管落马,2015年共有87名国企高管被通报、接受调查或移送司法机关,覆盖72家国企。随着政府反腐力度加大,国企高管因腐败“落马”案例不断速增,但是只是从惩治腐败上来杜绝腐败,只是治标不治本,研究清楚高管腐败的制度成因,才能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本文将从高管职位晋升潜力角度,分析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成因,以期为反腐决策、行动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一、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定义与形式

高管腐败在国际与国内尚无统一定义,目前广为接受的是国际透明组织的定义:企业高管腐败是管理层利用其权职谋取私利的行为。

美国学者Pearce(2008)认为高管腐败是高管为谋取私利的不道德行为,这种行为将损害投资人利益或阻碍企业长期发展。总的来说,高管腐败关键在于“以权谋私”,是一种管理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徐细雄、刘星(2012)则把企业高管腐败分为隐性腐败和显性腐败两类。隐性腐败是指企业高管通过奢靡的在职消费、获取超额薪酬、构建商业帝国等隐蔽途径实施的权力寻租行为;显性腐败是指企业高管采取违反相关法律或监管条例的活动以谋取私利,具体包括贪污、受贿、职务侵占、实施关联交易等。

二、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经济后果

国有企业高管的腐败行为,无论是隐性腐败还是显性腐败,均会对股东、企业价值,甚至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1、高管腐败的行为使得高管获得与其努力程度、业绩不相关的超额收入,直接拉大了薪酬差距,增加了社会不公平性。2015年5月,323家国企已披露的总经理薪酬平均年薪77.3万元,是全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2012年年报显示,192家国企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超过200万的就有13个。上述数据仅显示了披露的薪酬金额,若加上隐性收入,薪酬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2、高管腐败行为,特别是过度投资、在职消费等损害了股东的利益,也同时降低了利润,损害了企业价值。Jensen和Meckling(1976)在职消费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代理冲突,其具有负面的经济后果——降低企业价值。具体而言,过度投资一方面降低长期公司业绩,另一方面加大企业未来财务风险(詹雷;王瑶瑶,2010)。Aaron和Pechman(2002)强调,企业高管寻租动机及其显性腐败行为是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或成为被收购对象的重要原因。

3、高管腐败行为的实施常常涉及非市场行为,比如关联交易、非公开招投标等,导致资源的低效率分配,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投入产出效益。

4、高管腐败行为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公司治理的失败,而公司治理的失败将损害外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影响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最终波及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三、国有企业高管腐败的成因分析

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普遍存在,损害了国有企业经济业绩,降低了国有资产效益,破坏了社会道德风气。如何防范、发现、惩治高管腐败日益受到政府部门以及学者的重视。现有文献主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分析腐败成因,特别是从薪酬管制和公司治理角度研究腐败的文献相对丰富,目前国内尚无针对个人层面分析高管腐败的研究。

(一)外部环境

从外部环境考虑,现有研究大多将腐败的发生归因于市场化程度、经济政策和法律环境三个方面,强调通过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完善法律、加强监督、深化市场化改革等手段来防范腐败问题。

1、市场化程度越高,高管腐败概率越低

徐细雄、杨卓(2012)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越高,腐败发生的概率越小。卢馨、方睿孜等(2015)则通过研究产品的市场化程度与腐败的关系,发现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会给企业高管腐败带来压力;并且经理人市场在国有企业当中低效,未能对高管腐败产生制约作用。

2、薪酬管制越严格,高管腐败概率越大

我国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存在薪酬管制制度,比如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央企负责人的总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陈冬华、陈信元(2005)认为薪酬管制的产生源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政府的行政干预。国有企业的行政目标的存在,使得其企业目标存在多元化,而不是以经济绩效为唯一目标,这导致企业业绩与高管的付出之间的关系模糊化;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中公有制为主体,政府必然参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决策,以达到其行政目标。而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控制措施。

但是,薪酬管制事实上剥夺了国企高管薪酬谈判的权力,使得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难以市场化,造成其薪酬福利的缺失。陈信元等(2009)研究表明,当薪酬受到严格管制时,高管的激励方式将更趋多元化,形成多种替代方式。替代方式包括构建商业帝国、过度投资、在职消费等隐性腐败,也包括了贪污、受贿、资产违规操作等显性腐败。

陈冬华、陈信元等(2009)从社会目标角度角度研究薪酬管制效应,发现薪酬管制的实施可能增加腐败的发生率。总之,企业高管面临的政府薪酬管制越严重,则越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陈冬华,2005;曲太峰,2011;徐细雄、刘星,2013)。

3、法律环境越差,腐败现象越严重

从法律环境角度看,腐败是法律制度环境存在缺陷的结果。Dyck和Zingales(2004)对39个国家开展跨国研究发现,企业高管谋取控制权私利的现象受到所在国家资本市场的法律保护制度健全与否的影响,即法律环境越差,腐败现象越严重。卢馨、方睿孜等(2015)表明,在制约高管腐败行为方面,法律环境并没有显现出预期中的治理效果。万广华、吴一平(2012)研究发现,司法制度建设(增加立法数量和加大执法力度)能够显著减少腐败发生率;高薪养廉(增加公务员工资)对反腐败发挥了积极影响;预算外收入增加是导致腐败蔓延的原因之一。

(二)内部环境

从内部环境角度看,腐败的成因主要围绕行业特征、公司治理、高管权力和企业文化。

1、不同行业,腐败发生率不同

不同的行业存在不同的发展周期,有不同的竞争模式、管理体制和利润率,因此不同行业的腐败发生率也有不同。2013年至2016年,在中纪委曝光的160余起高管腐败案例当中,统计发现腐败企业集中于能源、金融投资、交通物流行业。George R.G等(2004)中就提到在公共事业领域中能获取的“租金”,区域的竞争激烈程度会对公共事业行业中的腐败产生重要作用。他发现在公共事业已经被私有化的国家,竞争较为激烈,进而行贿水平也相对较低。

2、高管权力越大,腐败发生率越高

高管腐败是高管依靠职权谋取私利的现象,一般来说,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高管权力越高,其谋取私利的机会更多、难度更低。Fahlenbrach(2009)研究了管理权力与腐败行为发生率的关系,通过以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高管任期、董事会规模独立性以及G指数等指标来衡量管理者权力,并发现管理者权力越大,就越有能力自定薪酬,在公司治理机制缺乏约束力的情境下,也越容易产生腐败行为。所以,管理层权力越大,越可能诱发高管腐败行为(杨德明,2014;杨德明,2015)。

3、公司治理失效,腐败概率增大

高管腐败既是企业高管以权谋私的寻租行为,也是公司治理水平低下的直接表现(Yalamov& Belev,2011)。企业内部权力过于集中、高管权责失衡以及财务信息透明度低是导致企业高管腐败的关键因素,低下的治理水平直接造成了企业高管腐败行为。

内部监督机制越完善,国有企业髙管发生隐性腐败的概率越低(杨德明、赵璨,2014;辛清泉等,2007)。大股东、外部董事和监事会等被认为是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其在公司中的利益越大,越有动力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和控制。此外,分散的股权结构,即规模较小的董事会以及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能对高管腐败起制约作用(梅林,2011)。监事会规模(庞金勇、杨延村,2007),领取报酬的监事人数以及持股的监事人数与高管腐败正相关,而年内会议次数与高管腐败负相关(周赛裕,2012)。

4、不健康的企业文化,加重高管腐败

Levendis和Waters(2009)认为,企业的内部文化是企业高管腐败的诱因之一,这可以从企业高管腐败程度受到整个企业长久积淀和尊崇的文化的影响。不健康的企业文化和商业伦理环境会影响整个公司的氛围,受到这种文化的长期影响也会加重腐败的发生。

(三)个人层面

高管腐败的发生不仅与企业的外部环境、内部制度有关,还应当与高管个人特征有关联。不同高管人员有着不同的教育水平、年龄、学历、道德素质,以及不同的领导风格,这些不同的特征使得高管在面对腐败诱惑时,选择不同的应对方式。Frederick(2003)分析了高管的道德素质对腐败的影响,认为道德素质越高,腐败的发生率越低。Gergely等(2011)则以年龄、学历、社会地位、性别等方面描述个人特征,更全面地分析了高管个人特征对商业腐败的影响。Snell和Huang(2003)通过案例分析研究发现,不同的领导风格会对腐败造成不同的影响。具体来说,官僚型高管的权利相对更高,收到的约束更少,有着更高的腐败发生率。而Ramdani等(2012)专门研究了性别因素,研究发现,男性的实际控制人比女性更容易发生腐败,女性高管在管理上更具有谨慎性。而国内尚无学者专门针对高管个人特征角度分析高管腐败成因。

四、不足与未来研究方向

虽然国有企业高管腐败普遍存在,但对腐败成因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研究腐败的文献中,针对政府官员腐败的研究数量较多,而针对企业高管腐败的研究相对较少,并缺少大样本经验证据的支持。在研究内容上,由于腐败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影响因素众多,而目前大多数研究集中于高管权力、公司治理、薪酬管制、市场化进程等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层面的分析。在少量针对企业高管腐败的研究中,主要是对隐性腐败的影响因素分析,因为数据查找难度大、难以量化等原因,针对显性腐败的研究还很缺乏。随着显性腐败被曝光数量迅速上升,显性腐败成为十分值得关注的领域。(作者单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作者简介:王钰娇(1992-),女,汉族,杭州,硕士研究生,学生,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读),研究方向:财务管理、会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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