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与互联网医疗的融合方式探究

2016-08-11 06:23汪豪
经营者 2016年9期
关键词:保险互联网

汪豪

摘 要 随着互联网医疗产业的不断发展,保险公司为了实现成本控制,借助HMO模式与其进行良好的对接。本文从发展背景出发,结合国内外研究理念,对市场上自营自建、控股决策、紧密合作这三种不同的结合模式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并探讨其发展现状,并对“保险+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给予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保险 互联网 融合方式

一、引言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出台,商业健康保险迎来发展契机。与此同时,处于蓬勃发展浪潮中的“互联网+”与医疗相结合的模式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互联网医疗通过互联网,实现疾病评估、电子处方、远程会诊等线上服务;通过收集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对每个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记录。这种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医疗为主体的新型模式受到各大商业保险公司的青睐。

目前,我国互联网医疗与保险的结合秉承的是HMO模式的健康管理的核心思想。HMO是一个垂直的高度整合系统,为会员提供从预防、诊疗到康复的全方位一体化健康服务,大大提高了医疗效率和保险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2014年,爱康国宾作为中国HMO模式领军者,为个人及团体提供从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到健康保险等全方位的服务,为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和客户关系管理方案。自此之后,借助于HMO模式的中国“互联网医疗+保险”正式开始,并形成了三种成型的结合模式,即自营自建模式,融资控股模式和紧密合作模式。

二、理论研究

(一)不同结合模式简介

为了更好地实现核心竞争力转型,国内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状况不断调整与医疗医药融合的方式,实现对长期资本运营风险的控制。当前市场上,秉承健康管理的核心思想,保险公司主要采取了自营自建、控股决策、紧密合作这三种结合形式。首先,自营自建式。当保险公司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人文背景,又有相应的互联网技术予以支撑时,可以利用自身医疗保险的优势地位,开办线上线下的医疗问诊的诊所。其次,控股决策式。控股权分为对互联网医疗的控股和对医疗部门的控股两种形式。两种控股方式在效用方面存在差异。最后,紧密合作式。这种模式包含合资合作、认证加盟等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医疗之间通过制定的规则进行相互制约,服务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投保人在互联网医疗平台享受健康管理服务。

(二)不同结合模式的发展现状

目前,自营自建模式在我国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平安。与凯撒医疗体制类似,平安推出自己的线上医疗APP,同时组建了线下万家医生医疗团队。其凭借旗下商业健康险股份有限公司的8000万客户资源以及3000家医院定点的优势,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便积累了大量用户。数月前,其全资收购的快易捷药品网已经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且已和2500多家医院签约合作,其高端医疗保险业务占据了40%左右。然而,“平安好医生”的NPV是极大的负值,这种“烧钱的土豪”模式,并没有与自身的保险业务产生协同效应,甚至还没达到资产配置的需求。自营自建模式虽然有诸多优点,但是它需要满足较长的投资周期,明确的政策指导,健康管理的思维模式,公立医院体制的转型冲击,移动医疗设备的普及投入等诸多条件。目前,这种模式只发展到体验式经营程度,互联网公司也难以获得网上药品交易平台资格。在“互联网+医疗”发展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保险端的进入十分困难。

相比之下,融资控股医疗机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更为简单。类比于滴滴医生的大家医联的商业模式,借助“挂号网”的独特形式,微医集团破解了分诊治疗的坚冰。在当期“互联网+医疗”尚未成熟的时候,让医院当移动端的领头羊,凭借其固有资本,解决最重要的移动医疗设备的问题,实现“终端+云平台”模式。融资控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投资要求少,短期获得的收益显著,具有可行性,资本拥有杠杆效应。此外,保险公司对医疗资源的控股,使其可以当即共享医疗诊治获得数据,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在政府政策放开民营资本收购医院的政策背景下,当前开展收购控股医疗机构尝试的保险公司并不在少数。近期,山东潍坊一家大型医院51%的股权以近12亿元的价格挂牌转让,而保监会此前曾批复阳光保险投资该医院,成为融资控股的里程碑事件。毫无疑问,融资是未来形成利益体的一大模式。

最后,与互联网医疗进行紧密合作,是现行保险公司采取的主要进军方法。类比于美国的UnitedHealth Group,国际医疗保险公司CIGNA,纽约Oscar等公司,保险公司借助第三方平台给予健康管理服务实现保险计划。随着2013年泰康在线与咕咚互动式保险服务“活力计划”开启了合作新篇章,大都会人寿、中英人寿阳光财险等公司迅速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出互联网医疗保险产品。据统计,入驻互联网医疗的企业共有50多家,保险公司就占了其中的1/5,其市场发展不容小视。虽然这是一种浅层次、低投入的合作,但是具有一定的约束机制和较低的风险。虽然市场的同质性突出,但随着后期合作进一步加深,即使没有自己的医院,保险公司也可以做到在基础医疗、专科治疗和复杂治疗之间顺利转换,同时共享数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是一种最稳妥的发展计划。

三、对策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发现HMO模式下“保险+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受到了消费者、保险公司、互联网医疗、线下医疗四方博弈行为的影响。整体而言,三种模式的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突破:

第一,培养居民健康管理意识。只有充分抓住了消费者对移动端医疗的潜在需求,合理培养居民的健康管理意识,打造互联网医疗消费习惯,才能让其主动参与到模式的构建中,而保险公司投资线上医疗未来收入的现金流大小,也是以居民健康管理意识为基础。

第二,打造符合资质的线下医疗机构。线下医疗机构作为一个没有完全被约束的机构很容易使得整体的帕累托最优消失,线上医疗与线下医疗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成本明显制约了彼此的发展,再加上卫计委强硬表示的互联网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而不能开展诊治方面的工作,互联网医疗打造符合资质的线下医疗机构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三,保险公司分阶段进入互联网医疗市场。经过对上述三种模式的分析,我们发现每一种模式都只适合在某一阶段投资,并且是在该阶段具有相应资本和营运能力的保险公司才能进入。现阶段互联网医疗发展踯躅,社会医疗保险依存度过高,如果不是像平安一样拥有各种资本及最大市场份额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更加建议保险公司采取第二和第三种模式,进行初期的互联网医疗市场的投资。

第四,加大医改力度,允许医生自由执业。保险与互联网医疗的结合过程中,涉及保险、线上医疗、医生、消费者、线下医疗五个端口,在现阶段我们能获得的医疗资源就是医生。HMO模式在美国施行得如此顺利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美国个体医生的自由执业制度。医生参与市场竞争,不但可以帮助医生提高医术竞争力,还可以让医生更加注重自己的品牌服务,而不敢乱开大药方、搞过度医疗。让医生自由执业,是医改至关重要的一环。

(作者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 敖雪.借鉴管理式医疗发展商业健康保险[N].中国保险报,2005-09-07.

[2] 陈粤凤.“互联网医疗+保险”为保险公司开辟蓝海[N].中国保险报,2015-07-08(006).

[3] 陈书涵.以“互联网+”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思考[J].福建金融,2015.

[4] 蔡敏,梁君林.医疗保险医方道德风险的一体化治理机制研究[D].苏州大学,2011.

[5] 李艳荣.美国健康维护组织(HMO)的制度优势及启示[J].保险研究,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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