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与科举

2016-09-20 00:49张晓政
公务员文萃 2016年9期
关键词:科举制选人科举

张晓政

选人用人是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一个千古难题。古代许多典籍都对选贤用能作过专门论述。如《墨子·尚贤》说:“尚贤者,政之本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说:“国有三不祥……有贤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也。”《吕氏春秋·求人》说:“得贤人,国无不安,名无不荣;失贤人,国无不危,名无不辱。”国以才兴,政以才治。历史上,但凡有所作为的政治家都十分重视选好人、用对人。唐太宗曾感叹:“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王安石曾说:“夫才之用,国之栋梁也,得之则安以荣,失之则亡以辱。”纵览历代兴衰,诚如《汉书·京房传》中所说:“任贤必治,任不肖必乱,必然之道也。”

中国在汉代以后,相继出现了两大基本选人制度:察举制与科举制。考察从察举制到科举制的历史沿革及内在规律,总结其得失,可为今天选人用人制度的完善提供不少借鉴。

历史沿革

一般认为,商周之时,选官实行“世卿世禄制”,尽管春秋战国时期,养士与军功制的出现,极大冲击了世袭制,但总的来说,平民与贵族仕进不同途,世袭贵族在整体上垄断政权仍是基本情形。

汉代察举制的出现打破了这种状况。察举制,指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人才并向中央政府举荐,由中央政府授予官职。相比于只论血缘与出身的世袭制,察举制无疑是历史与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

一是主张以德取人、以能取人。察举分岁科、特科两大类,以岁科为主。岁科有孝廉、秀才(茂才)、察廉、光禄四行等;特科因时因需而设,主要有贤良方正、文学、明经、明法、兵法等。汉代以孝立国,因此“孝廉”一科最受重视,其他科目亦要求德行无亏,再察其他。此外,察举的科目涵盖诸多方面,务在求得真才实学之人,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权的开放性。察举制的产生,为社会优秀人士进入国家政权提供了制度性渠道。西汉建国之始,国家凋敝不堪,亟需大量人才,而追随刘邦起义的将领,大多是市井走卒,难以担当治国理政的重任。另一方面,汉初国家甫定,朝廷即开始翦除异姓王,对功臣将领予以防范震慑。同时,经过“七国之乱”,连刘氏宗亲也成为必须抑制的对象。各种因素作用下,刘氏中央政权不得不全面推行察举制,从社会大量选拔人才,从短期看是为了迅速重建国家机构、恢复社会生产,从长远看则是寻找政权依靠的社会力量。

然而,任何一项制度总是利弊相间的。纵观历史,察举制自然也是有得有失,特别是到了东汉中后期,弊端愈加明显,主要集中在:

——出现重德轻能的倾向。由于过于偏重德行,导致才能因素在察举中逐渐被忽视。这个弊端在国家动荡、需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非常时期尤为致命。正因如此,东汉末期,曹操先后颁布了《求贤令》《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举贤勿拘品行令》等法令,主导思想是“唯才是举”,甚至提出“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亦当举为所用,其实质乃是以极端的方式对重德轻能现象作出矫正。

——德的标准难以评定,沽名钓誉现象随之而起。由于德行无法量化体现,在考察时只好将德行与时评联系起来,即默认名声响著,则德行自高。这就导致一些士人务在逐名,乃至用尽手段虚造声誉、诳时惑众,如《后汉书》的《许荆传》《陈蕃王允传》中就记载了会稽人许武、青州人赵宣饰诈取伪、骗取时评的行径。

——选人权为个人把持,形成利益集团、豪门政治。由于选人权交给了地方长官,地方长官出于私心举荐门生故吏、好友亲朋,甚至营私舞弊、朋比结党,就成了察举制最大的弊端。如《后汉书·樊倏传》所载:“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中也一语道出,“后世门生座主相朋比”正始于察举制。东汉桓灵之际,社会上流传民谣:“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就是对当时不论贤愚、任人唯亲、清浊混淆现象的讽刺。

由于察举制作为一项制度,已难以发挥选拔人才的作用,在这种情形下,科举制应运而生。

科举制,指国家面向全国士子统一组织考试,通过考试者即可获得授官资格。这项制度于隋代创设,经唐宋发展,至明清定型,于1905年废止,历经1300多年。相比于察举制,科举制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一是选拔标准的规范化。科举制下,应试者不看门第、财富及社会关系,只需也只能以考试成绩作为入仕的依据。相比于察举制“看不见、道不明”的德行与才能评价,考核标准无疑更加刚性、透明和直观。察举制下,虽然也曾辅之以一定的考试,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地方长官的举荐意见。科举制下,尽管一些人为因素或多或少仍有存在,但总的来说,制度的约束远大于人力的干扰。因此,可以这么说,从察举到科举,真正实现了从靠人选人向靠制度选人的转变。

二是更大程度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指出,开放政权是科举制的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其实察举制推行之初,实现政权的开放性也是主要目的之一,但由于选人权为个人把持,终究无法跳出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并发展为豪门政治。而在科举制下,除极少数情况对应试者资格进行限制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投考,都可以经过寒窗苦读,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梦想。与此同时,即便是高门望族,若在科举竞争中无所斩获,亦摆脱不了“无百年之家”的命运。潘光旦、费孝通曾对搜集到的900多份清代科举试卷进行过考察,发现父辈无功名者占三分之一。有人对明代进士做过统计,发现出身民籍的占了三分之二,出身官籍的还不到4%。还有人做过统计,清代平民出身的举人将近三分之二。应当说,这些数字都反映出科举制在促进社会阶层流动方面的积极作用。

但是,与察举制一样,科举制同样有着与生俱来的缺点:

——简单以考取人、以文取人,扼杀了人才创造力和社会活力。与察举制一样,早期科举亦科目繁多,如唐代仅常科就有秀才、明经、进士等五十多种,到后来发展为只设进士一科,考试内容也从诸多方面到只重儒家经义,并形成了专门的应试文体——八股文。这一方面固然是考试规范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使得千百万读书人埋头于千古不变的儒家经典,专注于固定套路的考试作文,或成了寻章摘句、皓首穷经的老学究,或成了凌空蹈虚、言不及义的空谈家。

——仕途只剩科举一途,一方面,使“读书做官论”大行其道。做官须经读书,读书为了做官,读书不再是为了修身养性、担当道义、经世致用、传承文明,而成了追逐功名富贵的敲门砖。读书观的蜕变,使得读书人这个群体逐渐失去激情和锐气,逐渐趋于没落和沉沦。另一方面,使政权一定程度上逐步封闭化。一些空有满腹才华与满腔抱负的优秀人才,由于在科举考试中屡战屡败,被冷冰冰地挡在体制之外。这些人或痴心不改苦耗光阴,如归有光、蒲松龄;或看淡功名另寻他途,如李时珍、徐霞客;或幡然醒悟转揭其弊,如王冕、吴敬梓;或干脆揭竿而起自立门户,如黄巢、洪秀全。他们的经历,对于作为国家选人制度的科举制来说,无疑是莫大的缺憾。

——加剧了官与吏两大群体的分化。科举发展到明清,由于“非科举者勿得与官”,官员基本从进士与举人中产生,而胥吏主要在落第秀才或落榜考生中产生。一方面,由于所学、所考与社会现实全无关涉,不能想象这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们一朝授官,便能处置政务、调停纠纷、掌管钱粮,于是只好将一切委之于胥吏。另一方面,胥吏由于受到严格限制,没有升迁的希望,又不像官员有回避、调任的约束,于是专于弄权,甚而形成“为吏者传袭及子孙”的局面。这就是所谓的“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官吏分离、胥吏弄权,是造成政治黑暗、官场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摘自《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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