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公平

2016-09-28 20:54吴蕊
财经天下周刊 2016年15期
关键词:外资公平企业

吴蕊

这个公平的信号很重要,会让企业知道他们在政府的眼里无差别,无论在市场竞争还是在法律制约方面,大家都得按同样的规则来玩游戏。

阿尼尔.古普塔(Anil K. Gupta),1949年生于印度,1986年哈佛博士毕业,曾为IBM、孟山都、万豪集团等企业做顾问,现任美国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讲席教授,从事全球化研究三十余年,著作等身,位列美国管理学会名人堂。他常年走访全球企业,把经营管理实际与教学、科研结合,深受世界各地企业家的喜爱。学术研究、全球授课、企业访问之余,古普塔还觉得不够充实,“顺手”给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商业周刊等媒体写写专栏,到达沃斯峰会做做主题宣讲,在各大新闻频道聊聊国际化,咱们的人民日报和CCTV也报导过他的观点。

近几年,我有幸请到他来学院给博士生讲课。因为经常访问中国企业,还娶了一位中国太太,他对中国非常了解,接地气的内容也特别受学生欢迎。更可贵的是,古普塔为人谦虚严谨,从不敷衍任何问题,哪怕是“傻”问题。今年六月,古普塔再次如约而至,因为五月底刚做过肩部手术,下飞机时右手还挂在绷带里,年届七十、历经手术和洲际航班,竟然看起来精神很不错,一路坚持自己拿行李。

一向来去匆匆的古普塔,这次行程也是安排得很满,我们只能趁休息时间在咖啡厅闲聊一会儿。因为近来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关注,我找到不同时期的中国制造业行业的企业调查数据,比较过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创新方面的投入和产出。

从数据中发现,在中国的制造业,外资一直保有较高比例的研发(R&D)投入。可是我国多年来的状况是欠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地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缺乏动力,那么外资——特别是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为什么还要在中国做R&D呢?

首先得区分R和D:大部分企业账面上只能看到研发被列为一项费用,但既然叫R&D,就涵盖两方面:实验性的、开拓性的R(research),即研究,和利用性的、挖掘性的D(development),即开发。一般来说,多数企业会希望两手都要硬,因为如果只重一侧,其结果要么是具有开创性的产品难以在市场上推广,要么是因为长期吃老本造成缺乏技术更新、创新后继乏力。

当外资进入中国时,在“技术换市场”的指导思想下,必然得交出一定的技术来换取广袤的中国市场。如果你是在华外资,会交出什么技术?答案当然是D:拿现成的产品来中国本地化,既不泄露核心先进技术,又利用当地劳动力和资源,还显得自己是个乖乖的企业公民……价格便宜量又足,多合算。

他的解释固然合理,但作为改革开放的同龄人,我心有不甘:凭什么中国的市场换不来技术?那么在印度的外资做研究吗?和在中国的外资差别何在?

这次,古普塔从专利角度来看待:咱们比较一下美国专利局(USPTO)记录在案的、来自美国跨国企业海外机构的专利数,因为专利数有效地代表了研究工作,至少美国专利局对专利申请和审批的把控很严格,而且相关信息都必须公开。在像GE、Google、IBM等大企业的海外机构获批专利中,来自印度的数量大约是来自中国数量的2~3倍。

在同样的跨国企业中出现这个差异,是因为人力资本吗?古普塔认为不是,虽然现在出了几位来自印度的知名高管,但这多半因为在美国的印度人比例高、有一定语言优势,因此在管理中参与度比华人高。其实印度本土高校里,获得海外博士学位之后回国工作的人,从数量和比例都比中国少多了,学校里本土老师教本土学生,也几乎没有研究型大学,因此在人力资本方面不具备优势。

另外,就算本地学生毕业后参与了外企的研发,但他也不认为中印在这方面有多大差别,中国的本地学生普遍勤勉肯干,论研究水平恐怕还更高些。再说,外企的专利成果也八成不会让本地人来主导。

既然不是企业本身也不是人力资本,那是什么原因?古普塔想了想:政府。

印度政府对待外资的态度从来是无所谓,管你谷歌稻歌宝洁玉洁,政策上对他们和对本地企业一视同仁。这个公平的信号很重要,会让企业知道他们在政府的眼里无差别,无论在市场竞争还是在法律制约方面,大家都得按同样的规则——既包括市场规则也包括非市场规则——来玩游戏。

在平等的(虽然是消极的)政策之下,固然缺少可执行的法规来保护你,同时也没有相关法规去保护他,谁有本事谁就占得先机,因此技术、知识会自由流动,外资也就愿意在本地既做开发也搞研究。之后,员工会在不同企业间流动、企业之间会发生交易与合作关系,外资企业再怎么着力保护知识,也不可避免地会溢出一部分知识到所在地,这种知识溢出,假以时日,就能提升所在地(国)的整体知识和能力。

说到中国情况,古普塔很聪明地对政策点到为止,但通过两国对比让我想一想。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一直扮演了积极的引导者的角色,让在华外资获得税收、土地、投资等各方面优惠,同时用法规约束,要求外资和本地企业以合资、转让、转移的形式分享自有技术。被保护的中国企业自然领会政府的一片苦心:要通过有偿交换才能和老外在技术知识方面扯平。

但是站在外资的角度,他们知道中国市场这根胡萝卜固然诱人,但想吃到嘴里必须交出技术,这个“买路钱”可有点纠结——成熟企业的核心技术不要说给社会主义中国的企业,就是不小心被资本主义的竞争对手知道后果都不堪设想。

精明的外资能给中国的,只能是不先进、非核心的技术或产品,既保护自己的技术和竞争力,又在政府面前做足好公民的样子,还可以把母国快要淘汰的产能在中国再捞一笔,一举三得。

他说的是政府,我想到是两类公平: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市场竞争强调过程公平,所有人同样装备同样起点,至于结果如何,看各自的本事。正如印度政府消极的外资政策,恰恰给外资企业提供了公平的平台,各显神通,让竞争引导企业争取经济效率。就知识而言,外资愿意投入研发,本地企业也能从知识溢出过程中获益。

而我国的政策,相对来说更关注结果的公平,即期望大家达到同样水平,天下大同、均贫富。这种社会福利的角度,也出现在发达国家,特别是扶持落后地区、种族等问题上,例如美国公立大学招生时必须保证有色人种的入学比例,无论不同人种的分数差异如何。

然而就外资而言,政策扶持反而使得外资不愿意投入研究,只做D不做R,因此外资能产生的知识溢出实际上非常少,最终难以提升本地企业的水平。

过程和结果这两类公平,被经济学家认为是效率与公平的悖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其实,只是不同类型的公平:效率的达成,必然以过程的公平为前提,如果不同的参与者适用不同的游戏规则,他们就会因为目标不同而不去尽力提高效率,即使不同规则的原意是获得双赢。

作为出身哈佛的学者古普塔,受经济学的深刻影响,更倾向于公平竞争的理念。作为生长于斯的印度人古普塔,受的教育是政府应当“小”、政策应消极、对市场应没有影响。所以,他必然强调过程的公平。而中国,有着更为复杂的地域多样性、行业差异性,产业政策必然经历摸索和调整。你看,2007年起正式取消了对外资的税收和土地优惠,2008年金融危机后外资纷纷撤出中国也毫无政策干预,这都说明,中国正在放手让中外企业平等地竞争。政策的保护伞正在缓缓收起,无论中外,看谁凭实力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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