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权力的漩涡里

2016-11-27 12:25韩逢华发自辽宁抚顺
清风 2016年7期
关键词:权力干部

文_韩逢华(发自辽宁抚顺)

迷失在权力的漩涡里

文_韩逢华(发自辽宁抚顺)

2014年4月22日,抚顺市东洲区委原书记、时任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波,被辽宁省纪委正式宣布实施“两规”,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徐波,这位曾主政抚顺市东洲区长达8年之久,以大权独揽、说一不二而出名的区委书记,虽然对自己被立案调查早有预感,并心存侥幸,但当面对专案调查组时,他还是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悔不该背弃入党誓言,悔不该贪婪无度一步一步无节制地走向巨贪深渊,悔不该丧失和组织坦白自首的最后时机。”这是徐波发自内心的忏悔,但这“三个悔不该”已成为迟到的觉醒,为时晚矣。

经查,徐波在担任抚顺市东洲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贪污、挪用公款,另有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目前,徐波已被依纪依规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防线失守于小节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徐波的贪腐并不是与生俱来,他也曾经清廉过,但因小节不守而迈出贪腐的第一步后便不可控制,直至愈演愈烈,积重难返。

1962年出生的徐波并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他生活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孩提时代家庭的窘境养成了他自立、刚强、不服输的性格。然而,一个小学同学的一次偶然到访,让思想根基不深不稳的徐波在如何看待权力、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上产生了偏差,从此人生步入歧途。

1998年,徐波担任矿务局房地产公司动迁经营部经理,负责回迁居民配户工作。在那个年代,人们居住的大多是福利性住房,一些动迁户为分得一个好楼层,便四处托人送烟、送酒,以求得照顾。

某天,徐波的一个小学同学不请自来,给徐波女儿花了十几块钱买套童装,并说自己是动迁户,请徐波帮忙在配户时照顾一下,分配一个好的楼层,临走时还给徐波扔下了300块钱。那个年代300块钱不算小数目,这对刚刚成家的徐波来说是非常诱人的。徐波自己还原了初次受贿的心理:“当时我思想斗争十分激烈,一方面,明知道收受他人钱财是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贪欲又诱使我自己原谅自己下不为例。侥幸心理告诉我钱收事办没人会知道。就这样,一周左右自己见没有什么动静,就心安理得收受了人生首次金钱贿赂。”

欲望一旦放纵,权力一经滥用,便会一发不可收拾。徐波的贪欲自此无限膨胀,先后收受东洲区某干部1万元,新抚区某干部5万元,某公司经营者10万元,某无业人员50万元,某房地产开发商160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向徐波行贿的人员不断增多,受贿数额越来越大。

当权力遇上任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规章制度是约束党员干部行为的红线。然而随着权力的加身,威望的提高,激发了徐波骨子里的张扬和霸道,助长了他的固执己见和独断专行,什么规矩纪律已经全不在他的眼里了,“任性”成为“徐氏标签”。

“有权就任性”的疯狂与放纵,使徐波在整个东洲区绝对地说一不二。他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在东洲区,大多数干部都会异口同声地用“霸道”一词来评价他们的书记,东洲区的干部没有不惧怕徐波的。徐波拍桌子、骂人是家常便饭。一名东洲区的干部坦言,徐波很“霸道”,如果工作中不按他的意图行事,就要被他“穿小鞋”。如果因工作有不同意见与他发生争辩,无论对错,自己都可能会被免职。2010年4月13日晚,因有重大接待任务,徐波带领相关人员到区里一街道开“碰头会”,因某项工作未按徐波意见安排落实,竟招来他的破口大骂,气得负责此项工作的干部与其据理力争。结果可想而知,这名干部就地被停止工作。还有一次,因为商讨对外招商工作,区里一名中层干部与徐波的意见相左,引起他的不满,这名干部依理依据地解释、辩论了几句,徐波竟然勃然大怒,拍案而起,该干部最终被迫离职,提前退休。

“他有能力,也有水平,就是权力太集中;想干事,也能干事,就是干事没原则。”一名熟悉徐波的区里干部这样评价道。

“一切以我为轴,一切以我为核心”,这是徐波在忏悔书中的自我剖析。徐波把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简单的上下级关系、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用他的话讲,“什么事儿我一个人定,你们(班子成员)就是执行……”徐波为独揽大权,建立了所谓的“党政联席会制度”,进而弱化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的职能,规避人大、政协的监督,区里很多重要事项都端到联席会上拍板、定夺,而这联席会,几乎就是徐波一个人说了算。在徐波看来,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都是多余的,他一方面无视党内民主,另一方面则突出强调集中,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名义揽权定事,在班子内部大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对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采取压制手段。这种独断作风,激化了班子内部不和谐因素。任期内,他与两任区长闹矛盾几乎公开化。

徐波把制度、规定视为“墙上画”“稻草人”,滥用权力,大肆捞钱,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徐波擅自规定,在东洲区要拿到50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有他的同意才能进场施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熟知徐波拍板定事的能力,为了取得东洲区的万新、绥化路等地块的开发权并享受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的优惠政策,不但给他送钱,送房,甚至还附带送装修。2009年至2012年,该开发商先后送给徐波人民币百余万元。徐波在东洲区主政期间,先后收受开发商、建筑商、承包商等贿赂高达千余万元。

在干部任用上,徐波要求的是按他的口径统一,不能有不同意见。为了求得所谓的“大同”,他经常“不按程序办事,不按套路出牌”,甚至在研究干部的书记办公会上都见不到区纪委书记的身影,以此绕开纪委对干部任用的监督,此举极大地助长了全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区某部门一位领导多次给徐波送上大礼,累计人民币40万元,该领导的级别也从区里的正处级提到了副局级;区某局的一位调研员,三年之内连升三级,从一个办事员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再到党工委书记,在“一溜儿小跑”升官的背后,其累计向徐波行贿15万元……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徐波先后为数十名公职人员提升职务、晋升职级和工作调动提供便利,并由此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数百万元。

毁灭于思想坍塌

在如何对待、使用权力上,如何控制、节制欲望上,徐波无疑是一个大输家。权力,不仅未能照亮他的人生之路,反而成为他腐化堕落的加速器。2000年至2013年,徐波曾先后担任过矿务局项目开发处处长、转产办主任、胜利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直至任东洲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要职。随着职位的升迁和权力的放大,徐波的贪欲与日俱增,在思想上缺了“钙”,渐渐背离了应有的党性原则和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蜕变。

在事业蒸蒸日上时,徐波思想意识中飘飘然的想法在慢慢滋生。当他看到身边的人出手阔绰,穿名牌、坐好车,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而自己位高权重却一点也“潇洒”不起来时,他觉得自己在物质利益和物欲享受面前是那么渺小。当思想防护的大堤被千万条小虫侵蚀,遂很快崩塌,最终迷失了自我,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沦为了金钱和权力的奴隶。

徐波的朋友圈内多是一些房地产商和个体老板,他们彼此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过从甚密。这些人之所以愿意和徐波交往,主要是他们看中了徐波区委书记的身份,看中了徐波手中的权力。在东洲区,“找徐波,什么事都能办,什么事都敢办”,这是徐波所谓朋友对他的评价。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徐波在与这些“朋友”的交往中,思想严重滑坡,经常为了所谓朋友的利益,置规章制度、党纪国法于不顾,打着“招商引资、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幌子,大开方便之门。某公司法人代表是徐波的朋友,徐波为了替其谋取不当利益,先后非法挪用公款1000多万元供其经营使用;该公司因违规用地面临处罚的时候,也是徐波出面帮其摆平。当然,这人也成为徐波最大的“金主”,累计向徐波行贿几百万元。为了能顺利拿到项目和土地,抚顺另一建筑公司负责人可谓机关算尽,想方设法取悦徐波,混进他的圈子。2009年至2013年,该负责人曾先后多次送给徐波现金百万余元。一来二去中,两人成了朋友,该房产老板也如愿多次从徐波手中拿到了项目和土地。在徐波贪污受贿的巨款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是帮“朋友”办事所得。

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徐波从一个公认的能吏堕落为遭人唾弃的腐败分子,最终付出的惨重代价,便源于他一味追求物质利益,追求个人名望,导致其生活奢靡腐化,思想道德滑坡,进而导致其对私欲疯狂、对权力疯狂。徐波案的惨痛教训,值得大家深思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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