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贯彻实施新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2016-12-21 06:3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6年10期
关键词:新法共治食品药品

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滕佳材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不断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强化企业法律意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一年来,我国食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方式持续创新,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取得了较好成绩。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现场检查和飞行检查,指导企业提升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检和信息公开力度,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推行食品流通和餐饮许可“二证合一”改革,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新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了贡献。

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前已报请国务院审议。同时,加紧完善相关配套办法,织密食品安全法治网络,目前已出台了12部配套规章和近20项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包括《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

强化“四有两责”,督促落实地方属地责任。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监管体制和机构改革,合理划分监管事权,要求地方政府做到“四有”,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二是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强化日常检查和抽检“两个责任”,依法从严强化抽样检验。2015年,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17万批次食品样品,覆盖近200种食品、3000余项次检验项目,全年抽检合格率为96.8%;今年1~8月份合格率为97.5%。三是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015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8万件。四是依法从严问责。此外,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协调食品安全地方立法,目前部分省份已出台了一批相关地方性法规。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明确要求全系统将宣传贯彻新法作为核心任务来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深入开展专题集中培训、知识竞赛、宣传普及等工作,不断提升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为依法监管奠定基础。积极参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总局官微“中国食事药闻”等新媒体平台,密集发布新法和配套法规的解读和监管信息。同时,通过加强与高法、高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协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形成共治合力。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将普法工作贯穿食品监管工作始终,继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将法规完善贯穿食品监管工作始终,持续推行配套法规制度制修订。三是将依法治理贯穿食品监管工作始终,不断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创新。四是将社会共治贯穿食品监管工作始终,坚持推广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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