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及其专业设置情况

2016-12-30 17:30左小娟李元元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听障学生专业设置

左小娟+李元元

[摘要]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还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对于其专业设置方面来说,招收残疾人的高校(学院)大多是实操性专业为主,专业设置存在着专业设置单一、融合度低等问题。以听障和视障两类残疾人为代表,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法,分析我国残疾人发展概况和残疾人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情况,应拓宽专业、运用校企联合等途径提升残疾人专业融合性,进一步推进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残疾人高等教育;听障学生;视障学生;专业设置

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其教育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说,人人都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应得到更多的关注。我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普的同时,残疾人高等教育也在持续发展,特别是残疾人高等教育在近年来的发展中硕果累累,但同时也存在着专业设置单一、教师水平有待提高、单考单招政策弊端等一系列问题,其中专业设置问题直接涉及到残疾学生的自身发展以及以后能否很好的独立,并实现自我价值,因此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尤为重要。

一、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从教育类别或层次上看,主要有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五大类。除此外高等教育还包括成人本专科和网络本专科,本文所讨论的残疾人高等教育是主要是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两个层次。

(一)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概述

20世纪80年代,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开始发展。1985年滨州医学院创办的临床医学系(即医学二系),是我国第一个招收残疾人学生的学院,标志着我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1987年北京大学招收了21名肢体残疾学生;同年长春大学面向全国的听障、视障学生实行单考单招政策,随后天津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分别于1997年和2000年面向全国招收听障、视障学生。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努力,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完善,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残疾人招生政策,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的平等的受教育权,普通高校也应依法招收符合标准的残疾考试,不得拒收符合标准的残疾考生;残疾人高等院校(学院在保证招生质量的基础上,增加招收数量,增设专业,提高办学层次。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重视残疾人高等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要求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水平,其主要途径在于要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比例。

2015年,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对视障和听障学生考试规则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残疾人公平受教育的权益。

(二)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现状

残疾人教育虽然是教育体系中的短板,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支持与投入力度,我国残疾人教育取得长足进展。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经教育部批准的我国实施单考单招政策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高等院校18个,在校生近5000人,年招生计划约为1349人。

根据2012年和2013年两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的统计,我国参加人高等教育中,接受普通本专科教育的学生人数在增加。从2012年的14297人增加到16079人,其增幅为12.46%;其中本科人数由7568人增加到8441人,专科人数由6729人增加到7638人,其增幅分别为11.54%和13.51%。从2012年和2013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总量在减少(主要是由于接受网络本专科教育的人数大幅度减少69.50%而导致),但是从普通高等本专科来,看呈现大幅度的增加趋势,有数据统计截止2014年创办聋人本、专科层次的高校已经发展到20多所,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迅速,规模和办学层次也突飞猛进。

在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教育迅速发展的同时,残疾人研究生教育发展也不容忽视,残疾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研究生教育近年来呈现下滑趋势。从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至今,单独面向残疾人的高等教育仅有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不能满足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高等教育的需求。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支持和指导下,2014年首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视力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在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举行,这意味着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有更多的机会享受硕士学位教育。

残疾人高等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部分,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力,近年来残疾人高等教育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呈现出蓄势待发、前所未有的新局面。同时,残疾人高等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着专业设置、学校支持系统、教育公平等问题并且持续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问题与学生利益和自身的发展联系最为密切,不仅关系着残疾人大学生的能力与素质问题,也关系着他们毕业后适应社会、自我立足。

二、我国残疾人高校专业设置情况

残疾人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听力残疾;言语、肢体残疾;智力、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对于肢体残疾学生来说,只要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专业并无太多限制;另外对于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来说以招收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学生主,因此本文主要讨论视力残障和听力残障学生的专业设置问题,以此来映射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问题。

(一)针对视障学生的专业设置情况

视障学生由于先天或后天导致视力障碍,他们的感知能力较为特殊。他们的听觉、触觉较为灵敏,不仅对声音专注,对音乐敏感;在能凭手指辨认盲文同时,还能通过手的触摸来比较准确地判断和表述所接触的物品;平衡觉以及表达能力等都超过普通学生且记忆力较强;另外他们的嗅觉感受性也高于普通人。基于视障学生的这些特殊性,目前针对视障学生的专业设置以触摸性强、实践性强、声音敏感的专业,如针灸推拿、按摩专业,声乐表演、音乐学专业。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针对视障学生开设的专业有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音乐表演;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开设的专业有针灸推拿、音乐表演;滨州医学院特教学院开设的专业为医学(针灸推拿方向)。除此外,我国其他招收视力残疾学生的院校同样也是以针灸推拿、音乐表演等专业。由此可见我国高校针对视障学生开设的专业确实单一,学生选择面较窄。

(二)针对听障学生的专业设置情况

听障学生(也称聋生),他们听力严重受损或丧失听力,不能通过自然声音进行交流沟通,影响其社会认知能力和社会交往。对于聋生而言,由于听力损失,他们的视觉补偿相当强,视觉感知在聋生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缺乏听觉认知途径,获得的信息有限,加之语言沟通障碍,其抽象思维与常人相比较差,因此在学习中学习理论知识较强需要较强的而理解能力的学科较困难。基于以上听力障碍的学生的主要特点,一般招收听障学生的残疾人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充分考虑其特点设置一些实操性较强,对视觉感观要求较强的专业,主要是美术、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画设计、服装设计、园艺设计、广告装潢设计等这些各类设计专业。

在本科办学层次中,针对听障学生开设的专业主要是围绕电子计算机、服装艺术设计开设的相关专业。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针对听障学生开设的专业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同时可以辅修工商管理和特殊教育的辅修专业;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开设的本科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开设关于计算机科学、服装设计的本科专业,同时还开设工程造价、财务管理等“全纳教育”本科专业;相比之下,天津理工大学因实行“全纳教育”开设的专业较多,选择面较广,但仍旧是围绕实操性强的设计、计算机专业开设的。

在专科办学层次中,残疾人高校或学院中除了计算机和设计类的专业可能会开设汽修专业、园林设计等一些专业。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专科层次办学中开设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园林技术专业;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院校)开设的专业有广告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和汽车运用技术;西安美术学院(专科院校)开设的专业是艺术设计。虽然这些专科院校开设有除计算机、服装设计等以外的专业但,开设面还不广,仅增加了汽修和园林设计,学生的选择仍受限。

三、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问题及努力方向

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专业设置问题是一个突出且亟待优化的问题,从上述我国视障、听障残疾人高等教育各校的专业设置情况来看,综合分析,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在专业设置方面主要存着一下几方面。

(一)专业设置单一,学生选择面窄。针对视障学生所开设的专业主要是针灸推拿、声乐方面的,而针对听障学生开设的专业主要是以计算机、艺术或者服装设计等专业。这些相关专业设置单一,选择面窄,意味着学生无论是否感兴趣,都被迫选择相关专业,学生无法充分选择享有专业自由选择权,如若选择了完全不感兴趣的专业则会影响其学习的主动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全纳教育或者融合教育的发展。

(二)人文素养和社会融合、回归主流关注度不高。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中是实际动手操作的专业居多,很少设置人文素养方面的专业,例如文学类、教育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基本上是专门是以残疾人的特殊性专门设置,因为导致与社会的融合度不高,其回归主流关注度也相应的被忽视。而国外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针对听障、视障学生都设有法律、语言、心里学、家政、美容等相关专业,其文素养和社会融合度是显而易见的。

(三)生搬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融合度有待优化。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是基于“理想化”的取向,定位于普通高等教育专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大学生的特殊性和所需的环境而设定的。但是某些专业可能在考虑拓宽专业时,生搬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未能很好地与残疾人大学生的特殊性融合,因而在专业及发展方面受到一定的阻碍。

面对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这些问题,需要国家、政府以及学校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建议在以后的专业优化过程中在考虑学生的特殊性的前提下做如下努力:

首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与社会的融合,专业设置要尽可能的多样化。在专业设置时,尽可能地给学生们提供更多的选择面,让学生充分享有专业选择权,例如对于听障学生来说除了美术、计算机专业外,也可以开设园艺、茶艺等相关农业专业或者是一些康复相关专业的一些教育专业等等,而对于视障学生也可以增设文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其次,应该借鉴外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的经验。欧美一些国家的残疾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原则、设置目标等都值得我国借鉴,例如日本筑波技术大学学术专业设置突出“校企合作、能力本位”的设置模式,注重专业的实用性,突出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生存能力,注重人文素养的培养。另外,在借鉴经验的同时要根据我国社会需求和学生特点优化专业设置。

最后,专业设置在参照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时要提高融合度。一方面和残疾人学生的融合度要提高,充分考虑残疾大学生的特殊性,包括心理特殊性和生理特殊性,提倡“发展+补救”模式发展专业,坚持以人为本;另一方面与社会的融合度也要提高,要根据社会的需求,结合社会发展的趋势设置专业,发展校企联合模式,提高专业设置的实时性。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还处于不断发展中,伴随着发展就必然会出现问题,仅做上述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持续努力,努力解决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理念,逐步优化残疾人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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