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企业实践成就“重庆智造”

2017-01-23 21:50李源田
重庆行政 2016年6期
关键词:智造技能型重庆

李源田

重庆面临西部大开发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接点等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市中高职院校每年毕业25万人,这批技术技能型人才事关“重庆制造”转型升级为“重庆智造”,事关一系列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影响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是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目前存在政府统筹不够组织协调乏力、企业动力不够实践基地不足、职业院校疲软派出教师困难、教师得过且过不愿参与实践等实际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我们建议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建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职业学校认真选派教师,教师积极参与企业实践。

为适应《中国制造2025》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新形势,保持“十二五”末期全市工业经济占GDP的35.4%,对重庆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6.9%的相对优势, “重庆制造”转型升级为“重庆智造”正在成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选择。要实现“重庆智造”,迫切需要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撑。全市200余所中高职院校,在校大中专学生超过75万人,每年毕业生超过25万人。按照2009年基本普及高中测算,到2049年国家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时候,我们的中高职院校将为重庆培养1000万以上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这样一支庞大的人才队伍,是难能可贵的人力资源,必将成为“重庆智造”最坚强、最深刻、最持久的力量,进而影响一系列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目前中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存在一块明显的短板,这就是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十分薄弱。

调查表明,重庆市职业教育虽然发展较快,也取得了很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总体上看,人才培养明显受制于教师普遍缺乏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于是,岗位有效对接,产业快速升级,结构深度调整,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往往面临一些难言之隐。《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和教育部等七部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2016)(以下简称《规定》)对此已经作出原则规定。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形成“政府统筹、企业主体、学校主动、教师积极”的工作格局。

一、重庆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缺乏力度

虽然部市《共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国家制度建设试验区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对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有所涉及,但是全市尚未建立起政府统筹、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未将教师企业实践纳入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内容,未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纳入对办学主管部门、职业学校和教师考核内容,教育、国资委、发改委、经信委、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没有形成合力,税费、经费、保障、表彰等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如《规定》明确“企业因接收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有关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我市尚未出台具体办法。

(二)企业:建立教师实践基地动力不足

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中职主要涉及交通运输、加工制造等10个专业大类,高职涉及19个大类专业,据测算,需要200家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承担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然而,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已经达到9105家,仅有九源科技、北方影视、正大软件、树德科技等4家参与。企业往往担心安全事故、技术泄密、影响生产等,对建立稳定的教师实践基地缺乏积极性。

(三)学校:派出教师及其过程管理困难

全市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达到2万人,按《规定》每年需要有4000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由于实践计划不具体,学校编制有缺口,过程管理不落实,实践基地没建立等原因,2014年实际到企业实践的教师只有620人,仅占应该参加企业实践教师的15.6%(个别学校有自行组织零星参与实践的情况)。职业学校与企业没有形成合力,教师实践的过程管理难以有效实施。

(四)教师:缺乏主动参与实践的积极性

由于企业实践任务不明,教师到企业兼职存在障碍,对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激励不足,实践过程考核不够扎实,按《规定》专业课教师每5年应到企业实践6个月,新任专业课教师需要先实践后上岗,但是,大多数职业学校安排流于形式。企业实践对于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至关重要,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严格考核,多数教师缺乏参加企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全市如果每年派出教师4000人,参照教育部实施中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费用标准(6个月每人补助2万元),需要经费8000万元。

二、做好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四点建议

实践证明,少量高级专家和研发人员可以引进,众多技术技能型人才却无法大量引进,必须立足我们的职业教育来培养。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做好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来助推“重庆制造”走向“重庆智造”。为此,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四点建议。

(一)政府要统筹建立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政府加强统筹,形成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用好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平台,设立教师企业实践指导中心,落实部市共建要求,研究解决教师企业实践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教师企业实践提供支持与服务。明确教育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比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教师企业实践总体规划,发改委、财政和教育、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企业接纳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实践的相应支持政策和保障促进办法。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出台税费、保障政策等。

(二)企业应充分发挥接收教师企业实践的主体作用

根据教师企业实践总体要求,兼顾29个大类专业需要,具备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实践基地,积极承担教师企业实践任务,落实《规定》要求,充分发挥接收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主体作用。建立实践基地的企业要与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按照“对口”原则提供技术性岗位,切实解决教师企业实践必备条件,加强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秉持“今天接纳一批教师参加实践,明天收获更多更好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理念,把接收教师参加实践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战略性举措。

(三)职业学校应认真选派教师切实加强过程管理

职业学校要会同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做好教师企业实践规划、实施计划、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教师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要充分利用学生到行业企业实习的时间,合理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保障教师企业实践的权利,落实企业实践期间的相关待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与企业一道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核,并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职业院校教师评职晋级和“双师型”教师认定,应将企业实践情况作为重要条件。

(四) 教师要积极参加企业实践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制定相应政策,落实国家“教师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应受到鼓励支持“的规定。同时,教师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培训、技术改造与推广等,在企业实践中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通过教师行业企业实际工作能力的改善,来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质量,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实现“重庆智造”做出新的贡献。

市财政适当安排教师企业实践奖补经费,引导学校自筹和合作企业资助,支持职业学校开展好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作者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宋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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