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死刑还有多大空间?

2017-02-24 12:29滑璇
华声 2017年2期
关键词:白恩培省部级建平

滑璇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终身监禁是一种轻于死刑立即执行、重于死缓的刑罚执行方式,是废除死刑的过渡性替代。就中国当下而言,减少死刑还有多大空间?

在2016年宣判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达33人(截至2016年12月27日)。自此,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已有超过50人完成审判。

这33人的量刑如下:23人有期徒刑,7人無期徒刑,2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死刑立即执行。

从以上“审虎”的情况看,2016年各地法院对贪污贿赂的量刑标准已趋于高度统一,贪贿金额与刑期基本成正比关系。

被判死缓的两人,贪贿金额在33人中排在前二:白恩培(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近2.5亿元,朱明国(广东省政协原主席)1.4亿余元。他们还都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其中,白恩培成为《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第一个被适用终身监禁的官员。也就是说,死缓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他无法获得减刑、假释,只能“牢底坐穿”。

“终身监禁”,这是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表述。

2016年4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贿案件死刑门槛的提法是“四个特别”:贪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根据司法解释,同时达到“四个特别”的,可以判死刑。其中,如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可以判死缓;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也可以判死缓,并裁决终身监禁。

在已公开案例中,同时达到“四个特别”的并不多,《刑法修正案(九)》生效至今只有3人:除了白恩培,另有两只“小虎”,魏鹏远(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于铁义(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这3人都被判处“死缓+终身监禁”。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终身监禁是一种轻于死刑立即执行、重于死缓的刑罚执行方式,是废除死刑的过渡性替代。

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副院长卢建平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死刑立即执行是珠穆朗玛峰,终身监禁则是海拔8300米处的突击营地,“从这种由高处往下走的意义上来讲,(终身监禁)相对容易接受。”

2016年的“33虎”中,出现了十八大之后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省部级以上官员——赵黎平(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白恩培与赵黎平命运不同,根源在于,前者涉及非暴力犯罪,而后者涉及暴力犯罪。赵黎平不仅犯有受贿等罪,还犯有故意杀人罪。这名已退休的前公安厅长,亲手枪杀了一名女子。

近年来,中国的死刑改革,首先体现在从立法上削减死刑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相继废止了13个和9个死刑罪名。基本规律是:优先废除非暴力犯罪死刑。

尤其是经济领域的非暴力犯罪死刑罪名,已基本摘除。对于仅剩的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卢建平认为,理论或实践中,它们往往被看做故意杀人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这个意义上,死刑才得以保留。

比起经济犯罪,其他非暴力犯罪想要完全脱去死刑并不容易。比如,毒品犯罪。据一名学者透露,《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的讨论中,学界曾计划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抽离出毒品运输的死刑,因为运输毒品的往往是处于毒品犯罪链条中最低端的马仔,获利最少,被抓时人赃俱获最易定罪判刑。但没能成功。《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连司法机关也开始呼吁,但又碰上毒品犯罪上扬的势头,中央加大打击力度,立法机关拒绝得斩钉截铁,“司法机关发现推不动,也就按兵不动了。”

卢建平说,最高领导层对死刑的态度,其实比所有司法机关都要超前。追溯历史,早在1922年,中共中央就在《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中,将“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列为奋斗目标;1956年,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报告中重申“逐步地达到完全废除死刑的目的”;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再次要求“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废除死刑是一个不可逆的潮流。截至目前,全世界至少有140个国家和地区,已实质上废除了死刑。中国的刑事政策是,保留死刑,少杀慎杀。除了立法推动之外,一条更直白的路径是司法控制。

2007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正式收回死刑复核权,迄今正好整整10年。最明显的变化是,死刑数量大幅减少。有学者表示,已从“万字号”降到“千字号”。

贪污、受贿罪虽然保留死刑的空间,但司法实践中已极少适用。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吴鹏森曾对上海官网公布的2002年至2012年的三百余件杀人案件判决书进行研究,他发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仅占10%。

“我们十年的死刑控制,最大的贡献还不在于把总量降下来了,而是把最能反映人民群众报应观念的严重暴力犯罪的死刑降下来了。”卢建平认为,这一点非常可喜。上海的数据虽不代表全国情况,但差异不会太大。

考虑到汹涌民愤,贪污受贿罪取消死刑的难度,并不亚于那些有直接被害人的犯罪,特别是杀人这样的暴力犯罪。在卢建平看来,建立起一套跟进、配套制度尤为重要,终身监禁便是一种颇具平衡性的尝试。下一步,或许可以将终身监禁逐步扩展到其他非暴力性的死刑罪名中去。不做断崖式的改革,循序渐进,未尝不可。

有“老虎”继续落马,有“老虎”正排队接受审判。

截至目前,已审待判的省部级以上官员有十余人,公开资料显示,毛小兵(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涉嫌受贿1亿余元,其余官员的受贿金额多在千万级。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都不大。

死刑或更有可能落在舆论关注较少的“小官巨贪”身上。湖南省高速公路系统的两名国企高管彭曙、胡浩龙,涉及受贿、贪污、泄露内幕信息等罪,一审被认定的受贿金额分别为1.88亿元、1.7亿元。娄底市中级法院对二人均作出死刑判决。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一审判决(2015年2月3日)在《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前,二审开庭(2016年11月1日)在《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基于此,彭、胡二人是否达到“四个特别”,怎么判值得关注。

摘编自《南方周末》2017年1月3日

猜你喜欢
白恩培省部级建平
淮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云南警官学院完成四项省部级厅级等科研项目课题结项
白恩培往事
上半年230名省部级官员履新
2015年河北省地矿局获省部级科技奖项目
影像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