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价值取向、核心问题和战略目标

2017-03-07 18:30王启亮
湖湘论坛 2017年2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王启亮,陈 霞

(1.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2.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上海 200433)

党史党建

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价值取向、核心问题和战略目标

王启亮1,陈 霞2

(1.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2.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上海 200433)

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应当树立民主、法治、科学、协商、道德等价值取向,要深入研究和分析网络社会治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如观念与知识问题、制度与机制问题、技术与艺术问题、战略与策略问题以及权力与权利问题。只有秉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科学分析和解决网络治理的上述问题,才有可能最终达成其治理目标:执政合法性的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增强、物质生产力的发达、社会自治力和公民参与力的提高。

中国共产党;网络社会;治理;价值取向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卡斯特指出,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在网络社会中,“流动的权力优先于权力的流动”[1]434。网络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交往行为的缺场性。“缺场交往”超越了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的边界,淡化了局部环境的空间限制,弱化了风俗习惯、群体规则、资源稀缺和部门权力等因素的作用。在网络社会里,传统信息传递模式实现了流程再造,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公共空间和信息传播路径,实现了信息资源的高速传递和广泛共享。网络的开放性、非中心性、离散性对传统治理范式形成了强大的冲击,破除传统管理模式中妨碍信息交流共享的科层制壁垒和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共识。信息网络化和高技术经济的勃兴使权力的基础向知识能力所有者转移,信息收集及其处理能力已经成为政府高效治理的核心能力,这就使传统官僚体系的权威基础与治理标准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当今世界,对互联网的管理是所有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不论这个国家是自由政体的、民主政体的,抑或是威权政体的。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否认在特定方面对电子通讯进行管理的必要性,这是为了保护国家的主权。”[2]21然而,真正的危机是“愈来愈多的人只听到他们自己的回音,这样的情形比分裂来得更糟糕。”[3]10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不能只听到自己的回音,而是应该广开言路,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包括尖锐的批评的声音。因此,中国共产党要想实现对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深入研究网络社会治理面临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并合理制定和努力实现其治理目标。

一、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

社会治理质量的提高,首先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作为引领,否则,就会南辕北辙,事倍功半,甚至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也必须树立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和人民群众愿望期盼的价值取向,这是提升网络社会治理质量和绩效的根本前提。

(一)民主治网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也不能偏离民主这一根本价值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进行治理的权力是由人民所赋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有序,促进网络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网络社会生活的合法权利。中国共产党要继续秉承民主执政的价值理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靠和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用民主的理念、方式和手段处理和解决网络社会治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治理的过程中,提升党的执政合法性和公信力。

(二)依法治网

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网络社会的自然延伸和必然要求。网络空间并非是一个完全与现实世界脱离的空间,而是物理空间的延续。作为执政党对网络社会实施治理,最基本的途径和手段就是依法治网。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应对网络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才能保证网络参与活动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可以说,依法治网是保障信息网络有序、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规范网络社会秩序的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必须严格遵循法治的原则,而不能以党的政策或某个领导人的个人意志代替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彻底摒弃人治思维。当前,党的依法治网应该体现为:通过合法的程序将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在获得通过后上升为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意志。网络空间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网络社会是人们实现社会交往的一种新形式。习近平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4]总之,只有坚持依法治网的原则,才能使党的治理理念和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同,才能真正提高网络治理的能力。

(三)科学治网

所谓科学治网,就是要使党的网络治理行为尽可能地遵循网络社会的内在特点和发展规律,努力达到治理目标与网络发展规律的有机统一。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相比,有其独特的结构特征和运转规律。网络社会中交往行为的平等性、隐秘性、虚拟性和符号化等特点,要求党和政府不能按照传统的方式去领导和管理社会。网络社会的特殊性要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干部要做真正的“知网派”——熟悉网络社会的基本特征和网民的行为逻辑,真正用“互联网思维”来思考和分析网络社会带来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因此,科学治网对中国共产党人既意味着对网络技术知识和网络社会规律的掌握,更意味着网络化社会治理思维的培养和树立。当前,尤其要高度重视移动网络终端的普及和自媒体时代到来,给社会治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势利导,引导网络力量朝着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文明水平提高的方向发展。

(四)协商治网

网络社会带来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情况层出不穷,其复杂程度和影响力往往超出人们的日常想象,仅仅依靠党和政府的力量显然已经无法妥善解决。要提高应对网络社会突发问题的能力,必须树立协商治网的理念,由政府、网络行业、网民以及各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在多方协商合作和平等博弈下对网络实现共同治理。协商民主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态,在中西方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内涵。但是协商和对话,无疑是网络社会中交往主体之间共同遵循的行为规则。这是由网络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在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发生了颠覆性的重组和变革,现实社会中的权力等级结构和中心—外围关系不再适用,网络行为主体之间隐匿了身份、地位、财富和容貌,甚至性别,在话语权上更加自由、平等和民主。这就意味着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而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一个。因此,中国共产党应对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树立协商治理的理念和价值取向,尊重其他网络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如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业、公民个人,也包括国际组织。可以说,协商治网充分体现了治理的内在要求:平等、多元、对话和互动。桑斯坦提醒我们:“异质性不只不是障碍,反而是促成慎思明辨和更好结果的建设性力量。”[3]26

(五)以德治网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网络生活参与者可以再造或隐匿自己的真实社会身份,以虚拟的身份参与网络活动。这种隐蔽的交往方式极易使人产生摆脱现实政治社会伦理束缚的冒险心理,进而发展为触碰道德底线和挑战公序良俗的网络行为。网络交往的“不在场”特征,使交往双方不能实时感受不到对方的表情和身体反应,进而产生一种与机器对话和互动的错觉,导致网络行为主体暂时遗忘了现实社会中的规范和禁忌,做出在日常社会生活中不可想象或令人难堪的行为。随着移动互联终端的普及,极大地提高了网民个体的信息传播能力,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传播垄断地位,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信息平等和知识民主,但也带来了表达权和传播权的滥用,导致网络社会呈现出“无政府主义”倾向。在网络信息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一些西方国家利用其在网络信息技术上所占据的优势地位,极力向发展中国家推销其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导致大量有害信息如色情、暴力、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四处泛滥。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对网络行为伦理规范的研究和讨论,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为人们进行健康积极的网络活动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言论规范不可避免,即使是那些最积极宣传反‘规范’的人也蒙受好处。”[3]9

二、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

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形态,仍然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基本特征和运作逻辑的认识也还处于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提升对网络社会治理的绩效,引导网络力量促进生产力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着重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这几组关系是当下中国网络社会治理中宏观层面需要重点研究的核心问题。

(一)观念与知识

优化网络社会治理,需要执政党的治理思维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直线走向立体,从孤立走向协调,以创新的理念和思维辩证地看待网络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精英的民主化观念制约了互联网在调节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中的作用,并从而制约了互联网在民主化中的作用。”[2]169当前,摆在中国共产党目前的一个首要问题是:相当一部分,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网络社会基本知识的陌生,以及治理理念和思维的滞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年龄和专业背景的因素,缺少对网络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有的甚至是“电脑盲”“网盲”。有的党员干部有较好的学历背景,对互联网也并不陌生,但是“互联网思维”并没有在其头脑中扎根,思考和解决问题还是习惯于传统的思维和方法。可以说,大部分的党员领导干部并没有能够深刻地认识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给中国共产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有的只看到互联网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没有看到其对现实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有的只看到互联网上的恶搞、“人肉搜索”、炒作等负面现象,而没有看到互联网给执政党打击腐败、强化政治传播带来了便利工具。因此,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首要关注和解决的是知识和观念的问题。

(二)技术与艺术

网络社会的诞生本身就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结果。网络社会的一系列问题,皆因技术的不断升级和变革所致。没有技术的赋权,也不可能有网络社会的崛起。因此,网络社会的治理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撑。“行政权和法律规范的实现必须借助于技术,通过技术、才能预防某些危害或使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并且找到实际的侵权者,否则法律制定的再完善也会因为无法制裁违法者而成为一纸空文。”[5]427可以说,谁掌握了关键和核心的网络技术,谁就站在了网络社会治理的制高点。因此,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必须把抢占网络技术的制高点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为防范国际网络霸权和治理国内网络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然而,光有尖端的信息网络技术,还无法真正解决网络社会衍生出的层出不穷的问题。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要有高超的治理艺术,既不能管得太死,使其丧失活力,错失发展机遇,也不能任期“疯长”,养虎为患,而是要以“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政治智慧引导网络社会沿着平衡、有序的方向发展。如果说治理技术易得,那么治理的艺术,也就是对治理技术的巧妙运用,则必须从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总结。

(三)制度与机制

社会治理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机制,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也不例外。网络技术所催生的社会网络结构是一种自然生成的、总体性的互赖结构,因此不能仅仅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审视,而只能针对其显著特征来制定治理的政策或具体方案。由于网络社会结构的每一个界面上都蕴含着网络关系的特征,它既不同于农业社会基于权力关系形成的金字塔结构,也不同于工业社会中基于契约(法律)关系形成的“中心—边缘”结构。因为金字塔式结构之中的权力等级是依据分配关系形成的,每个角度都彰显着分配关系的特性;“中心—边缘”结构则是一种平面结构,是基于交换和竞争关系而形成的、从某一中心延伸开来的有边界的平面网络。作为立体结构的社会网络在冲破了基于传统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而形成的社会网络之后,进而导向了开放与合作。前网络时代的社会网络好比蚕丝织成的茧,而基于网络技术的社会网络结构则好比纵横交错的蛛网,每一张网都无限地延伸,每张网的交叉都意味着一种合作关系。网络社会的出现意味着合作社会的到来。从治理的实践看,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已经从早期的以控制和提防为主,转变到以引导和运用为主,开始有意识地对网络舆论进行收集、监测、分析、研究和引导。2010年以后,微博和微信相继开始盛行,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成为网络传播发展的新趋势,网络社会管理又开始面临诸多新问题。如何在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中体现治理的理念,进而形成执政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个体自律的多元合作治理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战略与策略

“网络成为了社会系统的神经,可以预见,这一基础会给我们的社会以及个人生活带来巨大影响,远远超过历史上公路建设对商品和人员流通带来的改变,在这个意义上,‘信息高速公路’是一个很恰当的提法。”[6]2网络社会的崛起是人类社会的又一次大变革。对中国来说,网络社会的到来已是不争的事实。根据中国互联网数据资讯中心《2016年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作为总揽中国社会发展全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应该有一整套战略和策略,要从社会发展全局来制定网络社会治理的长期战略和短期策略,从而使网络社会的发展始终在党的引领之下,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需求。现代政党的本能就是要执掌和保持政权,这一点无可厚非。中国网络社会的发展必须在有利于而非不利于我党执掌政权的前提下进行。而实现这一点,就有赖于中国共产党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网络社会治理战略和策略。“中国领导层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方面,要实施有效的政策来推动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不得不控制、监管和最小化由新技术带来的政治风险。”[2]67

(五)权力与权利

约瑟夫·奈认为:“权力正在从‘拥有雄厚的资本’转向‘拥有丰富的信息’”[7]105。而网络权力本质上是一种信息权力,它包括制造信息的能力、加工信息的能力、发布信息的能力和解释信息的能力等。在以网络为平台的新媒体技术推动下,社会大众的表达权开始在网络中迅速汇集起来,不仅在不断流动的信息传递中整合成强大的横向的认同能力,还形成了从下而上的纵向认同能力,掌权者不得不对这股由亿万网民汇聚而成的民意洪流所形成的舆论气场压力引起高度重视。这是一种具有浓郁草根气息的、由网络信息技术所赋予的社会权力。西方学者指出:“数字媒体和在线社交网络的应用使得持不同政见者的组织方式发生了变化。社会运动领导者使用在线应用软件和数字内容系统组织集体行动,激活地方抗议网络,与国际社会运动联网,与全球媒体系统分享他们的政治视角。”[8]2但是,也要看到,“原则上,新媒介鼓励获得更多信息的公民、被雇者和消费者有更直接的渠道或者更多地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这是对民主的加强。但另一方面,因为技术更易受到上层控制的影响,民主会受到威胁。有些人会说,‘自由’,比如,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因为技术提供的互动性会得到提高。而另一些人描绘了一幅更悲观的画面,并预言说随着个人作为一个在册的公民、一个‘透明的’受雇者和一个消费者的每个个人特征都被记录下来,中央控制的机会增加,私人权利会受到削弱,自由会受到威胁。”[6]3网络政治的控制者可分为技术化的控制者、资本化的控制者和权力性的控制者。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无疑是这三种权力的最终掌握者。中国共产党掌握的这种权力无疑也应该受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这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实现。

三、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治理的战略目标

任何一项治理活动都有其基本的目标,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所聚焦的战略目标主要有:执政合法性、政府公信力、物质生产力、社会自治力、公民参与力。

(一)执政合法性

“所有的改革都必须使得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能够增加或增强它们的政治合法性。”[2]34现代政党和现代国家建设不仅取决于对网络空间和网络社会的掌控和利用,更重要的是对于网络和现实社会的正确把握,以及通过有效的把握对组织自身进行建构和整合的功能。只有有效的政党组织才能够有效地建构社会领导国家。然而,网络社会更加鼓励个性化的生存,崇尚“私人定制”。“从传播世界的角度来看,一个自由的社会会赋予人们力量去过滤他们不想要的信息。只有暴君才会强迫人民去读、去看。”[3]6这无疑对中国共产党传统的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提出了挑战。在中国,传统大众媒体的功能定位不容置疑地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为了确保大众媒体的喉舌功能,政府在媒介管理上必须进行绝对的内容控制。互联网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是我党的必然选择。自网络媒体开放之初,我国政府就积极介入互联网从市场调控到内容控制的不同层面的管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强化互联网管理体制,指出:“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2013年6月18日,由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官方网站——群众路线网开通,为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信息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是扩大群众参与、开门搞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实践中,党和政府利用互联网向公众传播其政策议程,而公众则利用互联网向政府给出其回应。互联网事实上成为一个双向的沟通过程,有助于政策共识形成。随着政府对信息技术掌控能力的提高,各级政府均掌握了比较有效的内容过滤以及匿名用户身份审核的技术能力,如何妥善地运用这些能力,促使其发挥促进政治发展的功效,避免成为激化社会矛盾以及维护贪腐官员特权的工具,构成了影响未来中国网络政治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政府公信力

当今中国,公共权力部门滥用权力、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屡有发生;信息获得机制不健全,政务信息透明度不够,民众质疑难以得到及时回应;利益协商和矛盾调解机制亟待完善,民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急需健全。在这种制度环境中,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不足,所发布的信息难以获得民众的充分认可,甚至有时正确的信息也可能被质疑或误读。“公信力的下降对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然而,这种挑战对国家来说也不必然是有害的。它们可以对政权施加更大的政治压力,而政权则可以借机来改善自己的治理。”[2]21近年来,网络问政正越来越显著地影响着国内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政府治理方式。网络问政实质上体现的是政府与网民之间的一种积极的、动态的双向互动,具有跨层级性、平等互动性、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公开透明性、问政内容的丰富性、民意表达的直通性等特点,极大地拓宽了公众意愿的表达渠道,推进了言论自由,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监督的效能感。网络问政使政府行为更加透明公开,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很大提高,也成了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之一。网络问政搭建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平台,能有效促进二者之间的沟通互动,在一定程度上释放社会的不满情绪,对于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当今的信息权力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力形式,它在网络化时代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不应漠视其影响,而应充分重视网络社会的传递性经验,利用其优势,消除其弊端,以提高自身公信力和执政水平。”[9]89

(三)物质生产力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和平年代长期执政的重要合法性来源。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经验证明,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生产力,创造足够的物质生活资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感。因此,凡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制度、体制和科学技术,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借鉴。互联网以及由其衍生出的互联网经济形态,无疑是当今世界引领人类经济发展潮流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信息产业在制造大量世界富豪的同时,也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人类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财富和就业机会。据市场研究机构艾瑞咨询统计,2013年中国网络经济整体规模已达到6004.1亿元,同比增长50.9%。以电子商务为例,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到10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超过1.8万亿元,中国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国。互联网企业作为新兴经济力量,其发展的同时也带来技术创新和推广,有利于中国经济从数量增长转向质的提升。网络经济是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问题,要相信市场、社会和民间的力量,鼓励和支持创新,宽容失败,要克制长期以来形成的管制和包办代替的执政思维,真正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必须坚持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原则,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网络社会尤其是网络经济行为的管制,给网络社会留有足够的自由竞争和探索创新的空间。唯此,才能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解放人们的创造才能,也才能为解决中国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作了部署,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着力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推动创新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发挥积极作用。”[4]

(四)社会自治力

中国共产党对网络社会的治理必须树立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培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民社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创造丰富深厚的社会资本。公民社会的活力体现在其强大的自治能力上。任何一项改革必须有人民的觉醒、人民的支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信息技术所创造的新公共空间也是一个新的领域,国家和社会在这个领域内互动和竞逐权力。国家试图在这个新领域内实施自己的意愿,而社会力量则不仅试图抗拒国家的控制,而且还试图利用这个新的政治域场来挑战国家。”[2]67网络公民社会的成长可以有力地推动党和政府进行公共领域的改革,极大地降低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本,为整合民间社会资源提供技术平台。麦迪逊认为,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疏懒的人民。有群众问富兰克林,他们“给了”美国大众什么,这位宪法制定者回答:一个共和国,如果你们可以保持的话。富兰克林的回答表达了希望,却也是个难题,是永续义务的备忘录,甚至是个挑战。他的意见是,“任何共和自治的文件是否能够发挥,仰赖的是它的效能,而非制定者的决定,是公民的行动和承诺,而非崇拜宪法原文、权威和祖先。”[3]141反观中国,中国的崛起在一定意义上不是指政党的强大或政府的强大,而是指民间社会的崛起和社会自治能力的强大。

(五)公民参与力

所谓网络公民是指在网络空间中秉承公共理性的行动者。有网络并不必然产生网络公民,网民也不等同于网络公民。网络政治的健康发展不是依赖于网民数量的暴涨,而是依赖于网络公民的成长。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变革和政治变革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在互联网的平台上,任何一个有着良好的互联网知识的公民,事实上现在都能够参与任意事件的相互讨论。互联网允许思想在联入互联网的人们之间快速地传递。互联网已经是中国人的社会和政治意识一个愈发重要的来源。互联网可以使一个“小事件”引起“大讨论”,进而影响事件发展的速度和方向。网络空间中,无数彼此不相识的个体的信息会聚在一起,其所产生的传播效果远远超出个体的意图和作用。对个体而言,网络舆论影响社会事件的进程和走向,是一种“非预期效果”,也许每个人不经意的留言、转载、评论都在推动网络舆论的发展。“网络民意”甚至推动了很多事件的发展和解决,如“药家鑫事件”“故宫失窃案”“甬温动车事件”“郭美美事件”“聂树斌冤案”,等等。网络民意对于监督政府权力、密切党群关系、伸张社会正义、帮扶弱势群体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网络集体行动的爆发可以对各级政府产生巨大的政治压力,促使相关部门快速回应网民关切。政府部门无法施有效的信息垄断和封堵,迫于上级压力和意识形态上的“政治正确”不得不对不合理的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由于网络意见群体的形成具有自发性,以网络媒体为中介传播的信息更加具有实时性、丰富性与多元性,因此,网络意见群体的意见表达更能够反映民心、表达民意、体现民愿,从而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发挥了其影响现实社会的舆论力量。”[2]113信息技术的革命和社会的发展,使向来只是被动地受信息权力驱使的广大草根阶层有了更多的自主话语权。在网络参与过程中,公民增强了参与的意识、掌握带来参与的技术和知识,体验到了参与可以改变世界的效能感。

总之,网络社会在中国的崛起已是不争的事实,如何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因势利导地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治理,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目前的一项崭新而又艰巨的任务。这一任务能否圆满完成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和中国梦的实现,这既是对执政者治理理念、政治智慧和执政艺术的重大考验,也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提出了一系列有待攻克的难题。因此,网络社会治理的研究与实践正当其时!

[1][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2]郑永年.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

[3][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J].中国应急管理,2016(4):4.

[5]李斌.网络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6][荷]简·梵·迪克.网络社会——新媒体的社会层面[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7][美]约瑟夫·奈.硬权力与软权力[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8]MuzammulM.Hussain,PhillipN.Howard.State Power 2.0:Authoritarian Entrenchment and Political Engagement Worldwide[M].Burlington:ASHGATE,2013.

[9]刘少杰.中国网络社会研究报告[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周育平

D2

A

1004-3160(2017)02-0036-07

2016-11-20

1.王启亮,男,山西阳泉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博士生,武警政治学院党建工作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比较政治制度、军事政治学、党的建设;2.陈霞,女,江苏东台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军事政治与国家安全教研室哲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军事政治与伦理。

猜你喜欢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四卷本)
《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何以拥有强大的群众组织力?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