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绩效影响

2017-03-22 10:55袁琦
商情 2017年1期
关键词:公司业绩利益冲突股权激励

【摘要】本文梳理了在公司管理过程中为缓解委托代理问题而产生的股权激励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首先,本文将国内外文献对该制度的研究理论做了简要概述,其次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做了文字和数据描述。总结认为影响股权激励程度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的因素众多,股权的正向激励效果有限。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业绩;利益冲突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上市募集资金以寻求公司更好发展。随之而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也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导致了委托代理成本不断上升。所谓委托代理成本广义上是指由于公司股东(所有者)与公司高管(经营者)之间因为利益冲突,使得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有动机做出有利于自身但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决策。为了降低委托代理成本,近年来我国的公司也纷纷采取股权激励机制,使公司高管也持有一部分公司股票,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更加趋同。

我国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经历了一个逐渐增长的过程。2005年中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为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应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在2011、2012年尤为火爆,有百余家公司纷纷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创业版的公司的表现更为突出。大多数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是民营的,其激励的对象主要为公司的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特别是在经历了2015年的暴跌行情之后,众多创业板公司的股价处于历史低位,这为公司股价提供了较大的上涨空间,从而也为激励对象获得资本利得提供了较大的可能性,因此本文研究主要集中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情况。

二、文献综述

(一)公司绩效影响股权激励

国外有学者认为,只有在公司绩效上升时经营者才会行权以获得收益,股权激励才会实现,所以认为是公司绩效影响股权激励loderer和martin(1997)对公司经营绩效和公司经营高管的持股比例进行模型分析,发现是托宾Q值影响了高管的持股比例,而高管的持股比例对托宾Q值没有显著影响。

(二)股权激励影响公司绩效

这是最普遍的一种说法,认为正是因为股权激励,使经营管理者持有一部分公司股份,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趋同,从而可以更好的约束经营者,使其做出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一部分学者认为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即“利益汇聚假说”,当公司高管持股比例越大,公司绩效则越好。

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公司绩效与股权激励之间存在者非线性关系,即不是高管持股比例越高,公司的绩效越高,也就是存在一个最优高管持股比例,原因在于当高管持有公司股份太多时,高管对公司董事会的操控能力增强,高管可能会为了进一步扩大自身利益而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内幕交易或者作出损人利己的投资决策行为,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Servaes和Mc Connell(1990年)通过研究公司高管的持股比例和托宾Q值发现,当持股比例从0开始上升时公司绩效和持股比例呈正相关关系,而当持股比例超过40%后两者之间的关系则成负相关关系。

(三)公司绩效和股权激励相互不影响

Demsetz和Lehn(1985年)在其论文中指出高管持股比列是一种内生变量,对公司业绩的作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结合了许多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等因素,他们将样本公司的财务利润指标与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这两者之间做回归分析,发现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

三、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一)行业分布

我国创业板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大多属于高新技术行业,其中在软件行业分布最多。其实,大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是为了吸引更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与核心技术人才为公司创造财富,以支持公司的成长和发展。

(二)股权激励计划不同方式

1.股票期权

公司股东和管理层约定,在将来的某一时间管理层需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股价以当下公司股价为参考,并且要求管理层在购买股票之后须持有一段时间后才可以卖出,这样做的优点在于管理层在中长期才可以获得公司股票带来的收益,这样对管理层形成的是长期的激励约束。

2.限制性股权激励

这种激励方式有2个限制条件,即在满足预先约定的条件后才可授予高管公司股票,而高管在出售自己持有的公司股票时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率等一类财务指标达标等等。通常授予经理人股票时只是象征性的收取购买费用或是赠与,在公司的业绩不断上升的情况下经理人才有资格享受出售股票带来的差价收益。

3.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公司股东赋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一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带来的差价收益。这种方式与第一种股权激励的最大不同是经理人并不实际持有公司股票,当股价上升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会按照授权日和行权日的股价差额乘以约定好的股票数量得出的总金额发放给股东。这种激励方式最大的特点在于公司不需要为了授予经理人股份而发行新股,稀释股份。

四、结论

纵观我国创业板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可以得知,股权激励的效果受众多因素影响,某种程度上并没有显著使得委托代理成本下降继而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公司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与公司行业属性,经营管理理念和对未来市场发展的趋势把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有不少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但所占比例仍不算多数,且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并不可观。

参考文献:

[1]Claudio Lorderer,Kenneth Martin,Executive Stock Ownership and Performance Tracking Faint Traces.The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1997,(8)

[2]胡铭.上市公司高层经理与经营绩效的实证分析[J].财贸经济志,2003,(4)

[3]徐大偉.管理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MBO[J].管理科学,2005,(4)

作者简介:

袁琦(1992-),女,汉族,西南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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