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伦理视角下应对贫困落后的两种反应

2017-03-23 17:49亓思然
理论观察 2017年2期

亓思然

摘 要:伴随着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的争鸣,基于对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的深入剖析和深刻思考,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与国际发展援助作为全球伦理视角下应对贫困落后的两种反应,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伦理争论。全球伦理作为探讨由于世界人口的全球性相互关联、相互依赖所引发的伦理困惑和难题的理论领域,是人类应对全球问题的应有之义;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旨在解决受害国家和地区中某些暂时存在的强烈而具体的需求,是全球共抗突发灾害的人性体现;国际发展援助着力消除落后国家内部持续存在的系统性贫困问题,是实现全球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全球伦理;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国际发展援助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2 — 0034 — 03

一、全球伦理——应对全球问题的应有之义

1500年后,伴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欧洲国家以全球范围内的扩张领土和掠夺资源的方式开启了世界市场的大门,世界各地被动的结束了各自为政的状态,开始从多个孤立部分走向一个联系整体,全球化由此产生。在经历数百年沧桑巨变之后,全球化并没有销匿于历史的尘埃中,而是逐步被了解、被接受、被认可,世界各国开始转变观念,化消极应付为积极融入,使得全球化逐渐成长为,不断加深着全人类的依存关系,也促进着全世界的进步发展。然而,同世间事物一样,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也犹如硬币的两面,人类在沉醉于其所带来的物质利益和精神享受的同时,也经受着其所引发的“资本流向世界,利润终回西方”等问题。全球资源分配不平等、利益分配不公平等现象促使反全球化运动发端并兴盛,全球化与反全球化之争辩也以正反双方的鲜明特征和巨大反差在理论界和实践运动中成就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尽管全球化者与反全球化者各占一端、相互抗衡,但作为地球上命运相联的共同体,双方在应对全球问题上保持着高度共识,都着力于解决全球化进程中的消极影响,都为人类的福祉而求索。基于对全球化与反全球化的深入剖析和深刻思考,全球伦理成为了实现全球正义的必要之举。

“全球伦理”一词的产生和发展与德国著名基督教神学家汉斯·昆密不可分,他于1989年开始倡导各宗教间建立新的伦理共识,并于1990年在《全球伦理》一书中公开阐明论点,提出“没有一种世界伦理,人类则无法生存。”〔1〕的口号。1993年,世界宗教会议通过的《全球伦理宣言》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全球伦理,指的是对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的一种基本共识。没有这样一种在伦理上的基本共识,社会或迟或早都会受到混乱或独裁的威胁,而个人或迟或早也会感到绝望。”〔2〕英国学者金伯莉·哈钦斯在其所著的《全球伦理》中表示,“全球伦理是一个理论探索领域,探讨的是由于世界人口的全球性相互关联、相互依赖所引发的伦理困惑和难题。”〔3〕

可见,全球伦理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寻求人类普遍倫理共识,使世界更加友好和善良,虽然有学者认为全球伦理只会在自行构建的话语体系中大力宣扬正义和美好,而对于如何才能达到此种状态显得力不从心,其所追求的盛世图景基本上只能是乌托邦式的虚渺存在物。但是笔者认为,对于全球伦理的孜孜探索正体现了人类对于真善美的永恒追寻,前路的渺茫并不能妨碍我们前行的步伐,也不可因此而抹杀前进的意义,全球伦理仍然是具有重大价值的理论议题,也能够在实践征途中发挥独有的能量和作用。本文就将从全球伦理的视角出发,探讨其应对贫困落后的两种反应,即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和国家发展援助。

二、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全球共抗突发灾害的人性体现

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的形成以1863年国际红十字会的成立为标志,其主导思想是国家或非国家作为国际活动参与主体对受到威胁之人进行帮助和救济,目的是以众人之力共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恶劣人为灾难在内的各种人道主义危机,向受害国家和地区及时输送应急物资和救援人员等,以解决某些暂时存在的强烈而具体的需求,这种类型的援助具有紧急性和针对性的特征。

站在全球伦理的视角上,学者们普遍认同将国际人道主义援助视作是“慈善”行为,但即便这项工作的完成是于人有益的,施助者也能够因此而受到广泛称赞,可是这种“慈善捐赠”对于已经先行进入到发展快车道的发达国家而言,到底是不容推辞的职责义务还是出于道德使命感所担负的额外工作,众多学者则各有独到见解。

彼得·辛格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伦理学家之一,面对20世纪中期发生在孟加拉国的饥荒事件,辛格站在功利主义者的立场上,对援助义务的性质问题给予了明确的表态:“如果我们有能力阻止很坏的事情发生,而又不至于牺牲在道德上有类似重要性的事情,那我们就应该这样来行动。”〔4〕在他看来,世界发展至今,能够影响到跨国援助实施的限制性因素越来越少,因此,不论是国家政府或是团体个人,都必须对有难之人施以援手,这既是道德美德,更是伦理义务。而关于在何种程度上对贫困者施以援助,辛格没有强硬的规定援助的性或量,而是同意富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援助服务,但他同时认为“我们给予饥荒救济的数量至少要达到我们目前花在消费者“琐事”上的数量,以达到“最低限度功利性”。在此点上,饥荒受害者和救济给予者的功利性大致对等。”〔5〕

生态经济学家加勒特·哈丁则和彼得·辛格的意见相左,他坚持“救生艇伦理观”,即不救穷人。哈丁将地球生态系统的可承载能力比作大海,各国都是漂浮其上的救生艇,富国由于拥有相对较少的人口和合理的出生率,所以救生艇上空间富足,而穷国由于人口众多且出生率高,所以救生艇上空间狭小,甚至无力容纳所有国民,这时便出现落水者纷纷靠近富国救生艇的现象,关于富国是否应该营救穷国的受难者,哈丁认为如果将全部落水者救上自己的小艇,则可能导致翻船,无人幸免于难;如果以救生艇的承载极限为基准,选择救助部分落水者,看似合理可行,但关于如何恰当选择“幸运儿”等问题又会将人们陷入更为巨大难解的伦理困惑,因此并不可取;如果将全部位置让给落水者而自己跳入水中,对双方而言都不是公平的做法。权衡之下,他认为富国不应救助受难的穷国民众,对贫穷国家的“慈善”行为无法改善其贫瘠面貌和落后地位,反而可能使自己地位不保,得不偿失。哈丁的观点体现了功利最大化的思想,虽然保障了自身安全,维护了切身利益,却受到众人的唾弃。

英国女哲学家奥罗拉·奥尼尔从道义论的角度出发,在正义与德性统一的伦理基础上,主张先行考虑前者,认为“穷人没有权利时,当权者必须坚信自己承担某些义务,无论受益者是否声称履行这些义务是他们的权利。”〔6〕也就是更倾向于“正义优先于善”。在她看来,有能力参与国际人道援助的国家集体或团体个人是援助行动中的核心要素,救人于难是责无旁贷的道德义务,也就是要求强者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帮助和保护弱者。奥尼尔的做法可能产生两种不利结果。其一,从道德制高点对富裕国家及相关组织施加援助压力,真心实意也好,虚情假意也罢,他们都必须(或者不得不)帮助穷困国家或受灾地区远离贫苦,这样就无法保证援助的有效性;其二,这种方式使所有人在潜意识中认为施救者是把控话语权的主导方,而落难者是人微言轻的被动接受方,这种地位上的不对等无形中削弱着弱者的权利,合理的要求可能不被重视或是需要依赖外部力量才能得以解决。所以,奥尼尔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伦理观过于强势,细究之下仍存商榷之处。

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无需多言,但围绕“‘何人问题:个体富足参与者就是担负援助道德责任之人吗?接受援助者的伦理地位是怎样根据功利主义者的观点被概念化的?和‘如何问题:给予这种紧急援助是解决饥荒问题的适当方法吗?”〔7〕伦理学界进行了无限探讨,但有关国际人道主义援助的伦理认知至今仍无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科学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伦理观对于施助国和受援国,对于世界的和平和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国际发展援助——实现全球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际发展援助产生于1945年二战之后的冷战时期,由于资本主义强国的经济腾飞和工业化发展而受到广泛关注。狭义上又被称为“官方国际发展援助”,指国家政府或多边发展机构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优惠贷款和赠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政府间的转移支付。〔8〕广义的国际发展援助还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提供的优惠或无偿的物品、资金与技术。〔9〕其目的是着力消除落后国家内部持续存在的系统性贫困问题,进而发展国内经济并提高社会福利。这种援助以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现代化为核心思想,具有长久性、稳定性的特征。

国际发展援助出现初期,众多拉美经济学家作为后发国家学术代表,反对富国对穷国进行虚伪的帮扶。他们认为后发国家积贫积弱的现状是由于先发国家在发展初期对其进行残暴的殖民统治、无节制的开采资源、贪婪的掠夺财富所造成的,那段黑暗过往的存在使得后发国家成为先发国家进行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的牺牲品。富国的帮助对于穷国而言是不可信的,这种行为在名义上是伸出友好的援手来加快后者的发展脚步,实际上则是变相对后者进行剥削和压榨,是阻碍落后国家向前发展的桎梏,是历史的重演,有害而无利。这与埃及学者萨米尔·阿明的依附理论及脱钩战略相契合,都认为国际发展援助对落后国家发展产生的消极阻碍影响远远大于其积极促进作用,不仅不会帮上忙,还会使其发展脚步更加艰难,导致事态向恶方向演化,加剧着落后国家的苦痛。

尽管部分学者并不赞同国际发展援助的全面铺展,但不可否认,国际发展援助对于帮扶落后国家的发展有其独特意义。尤其是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召开以来,191个联合国成员国共同制定了“千年發展目标”,主旨是争取在2015年之前将全球贫困水平降低至1990年的一半,并下设八项具体指标。〔10〕在这一全球发展框架下,国际发展援助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国际发展援助也面临着资金缺口大、资金用途受限、减贫进展不平衡等严峻问题。从伦理角度出发,最受人诟病的则是发展国家以利己为目的、以施舍为特征的具有复杂动机的援助观。

随着世界格局的不断变化,国际发展援助的主旨和目标看起来越来越“去政治化”,功利性质减少,温和指数上升。但究其根本,指导发展援助的内核思想和基本框架并无实现改变。长久以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南北援助行动总是避免不了双边甚至是多边经济、政治、外交关系等因素的相互牵制。原因在于援助国既不情愿无偿将本国财富和技术与受援国分享,又受制于国家声誉和国际舆论的压力,权衡之下选择走折中道路——对受援国进行带有附加条件的援助。这种主观利己主义使友好的国际援助活动衍变为冰冷的国家外交工具,援助的实施只是为了更好的掩盖发达国家暗藏于后的经济利益、政治动因等。正如金伯莉·哈钦斯指出的那样,大部分的发展援助并非是富人送给穷人的简单礼物,国际援助通常与国家之间长期的双边和多边关系交织在一起,以各种方式关联起来。援助是国家外交政策的一个工具,用来凝结国家之间或国家精英之间的互惠关系。〔11〕西方发达国家倚仗实力强大,在国际发展援助中拥有着绝对的主导权,而受援助国家则由于发展水平较低,只能听命于人,所以说这是一种带有植入性质的家长式援助。虽然援助国在利益的驱使下,客观上确实能够为落后国家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但毫无疑问,最大的赢家依然是发达国家自身。此外,先进国家推行国际发展援助过程中,缺乏对于受援国的脱贫帮扶机制和致富能力培养。中国古语中讲“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由于发达国家在援助中怀揣私心,因而总是紧盯收益丰厚的产业类型,而刻意忽视急需建设的基础性公共工程,使得落后国家的国内面貌没有得到显著提升,招商引资艰难,前进脚步滞缓,妨碍着自身脱离贫困和实现持续发展。

对于国际发展援助中存在的伦理困境,相当部分的伦理学者斥责发达国家倚强凌弱、恣意添加附加条件的普遍现象,认为这是“打着‘利他的幌子来实现援助国自身的战略、商业和军事利益”〔12〕的骗局。学者们纷纷呼吁国际社会和施援国能够充分聆听受援国的呼声,并根据其具体需求提供具有有效性和长效性的真诚援助,使落后国家真正收获益处,从而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虽然如此宏伟远大的伦理目标难以在朝夕间顷刻完成,但它已然为世界带来希望,也激励着世间的无畏勇士砥砺前行,追寻光明直至久远。

〔参 考 文 献〕

〔1〕〔瑞士〕汉斯·昆.世界伦理构想〔M〕.周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1.

〔2〕〔瑞士〕孔汉思.世界伦理手册〔M〕.杨煦生.邓建华,廖恒,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2:136.

〔3〕〔5〕〔6〕〔7〕〔11〕〔英〕金伯莉·哈钦斯.全球伦理〔M〕.杨彩霞,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3:1,96,98,96,98.

〔4〕〔美〕彼得·辛格.实践伦理学〔M〕.刘莘,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225.

〔8〕〔9〕李小云,等.国际发展援助概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23.

〔10〕田恬.2015年后传染病的研究与控制方向〔J〕.科技导报,2014,(20):11.

〔12〕左常升.国际发展援助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61.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