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退耕还林信访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2017-04-06 15:33胡彬
山西林业 2017年3期
关键词:林业部门村干部山西省

胡彬

(山西省造林局,山西太原 030012)

山西省退耕还林信访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胡彬

(山西省造林局,山西太原 030012)

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性强、涉面面广、投资大、实施年限长,关系到广大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介绍了山西省退耕还林工程信访现状与特点,提出了解决退耕还林工程信访的对策与建议。

山西省;退耕还林;信访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最大的生态工程。该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投资大、实施年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是全社会十分关注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生态工程。因此,对于退耕还林群众信访问题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和有效解决,这是维护退耕农户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

1 退耕还林工程信访现状与特点

山西省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截止2015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和配套荒山造林157.367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46.933 万h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98.90万hm2,封山育林11.533万hm2),工程涉及全省112个县(市、区)、1 104个乡(镇)、13 908个行政村,退耕农户100.70万余户、383万余人。退耕还林成效巨大。

1.1 “三访”问题较多

所谓“三访”,就是重复访、群体访、越级访。有些退耕还林户期望值过高,所反映的问题经过多次调查处理仍无法满足,无理取闹;有些信访的退耕户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群体利益,这些有共同利益的人往往聚集到一起,想以群体信访促进事情解决。还有大多退耕户在问题出现后,不通过正常途径向当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反映,认为领导的级别越高,查处的力度才大,直接赴省、市相关部门去反映。

1.2 “两多”现象比较突出

一是利益信访案件多。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反映退耕地被征占,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损毁的信访比较多,这类案件的信访者都是为了个人利益,希望通过信访能获取更多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二是违纪违法信访案件多。这类案件,主要反映有的村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有的反映其他退耕户退耕地造林不达标、无苗或复耕等,却依然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等。

1.3 虚假信访问题频繁发生

在反映退耕还林信访要件中,有不少虚假信访现象。一些动机不纯的信访者利用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高压线”这一特性,盲目上访,编造和夸大一些问题;更有一些个人、小团伙势力为了争权夺利制造混乱,混淆是非,借退耕还林说事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或利益目的。这些信访问题,尤其集中在村干部任免换届或国家、省、市等重大活动期间。

2 退耕还林信访问题的主要类型

2.1 情况不明引发上访

退耕户对退耕还林补助期限、补助资金、发放程序及退耕农户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等不清楚引发上访,尤其是退耕户对自己应负的义务不明确或不履行导致信访问题,如有的退耕户管护不到位,不补植甚至人为毁坏,导致检查验收不合格而不兑现所致。

2.2 虚报冒领引发上访

主要表现为有的村领导干部及承包大户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引发的上访。有的地方村领导把机动地划到了几个村干部或亲朋好友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冒领、贪污退耕还林补助。

2.3土地问题引发上访

主要表现为土地权属不清、土地性质不明、征占地补偿、土地确权等引发退耕户的上访。有的地方在退耕还林实施中,由于工作不细致、程序不严格,导致土地手续不完善,为退耕还林后期管理和政策兑现埋下了隐患。有的村将机动地划在少数人名下占为己有;有的地方基建占用退耕还林地,毁坏原有树木,致使在年度退耕还林复查中被停发补助,这部分退耕地基本上经林业部门调查后变更设计,采取异地造林的方式进行弥补,做到了占补平衡。

2.4 利益纷争引发上访

主要表现在村干部任免换届前后为退耕还林问题的高发期。有些村由于家族或老新干部争权夺利,在换届前后,不管是否真正存在问题,借退耕还林制造混乱,以求达到一定的目的。有好些这类信访问题,经林业部门调查后,情况并不属实。

3 退耕还林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3.1 主观原因

3.1.1 有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高引发上访

有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退耕还林政策理解不透,造成政策执行上有偏差,从而引发群众上访;个别干部个人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能很好的化解矛盾,引起信访者不满;有些干部求稳怕事或因为怕麻烦,无原则满足上访人的无理要求,无形中助长了上访人的不良心态,客观上鼓励了群众上访,从而形成了越级访、缠访、闹访。

3.1.2 由于政务、村务公开不全面引起的上访也不少

有的基层干部在退耕还林政策宣传上不全面,习惯于暗箱操作,搞“一言堂”、“糊涂帐”,对于涉及退耕农户利益的重大事项,不向村民公开,不透明,或者流于形式假公开,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势必会造成群众对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猜疑,从而很容易引发退耕农户上访。

3.1.3 信访者法制意识不强

从信访过程中来看,退耕农户缺乏依法信访的意识,一些农户对信访工作不了解,盲目信访的现象比较多。一些退耕户出于个人目的,借信访来发泄对村干部的不满情绪;有的农户带着猜测进行信访举报;更有个别农户,在遇到征占地补偿等问题时,由于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透,就煽动众人集体上访,以求从中得到额外利益等。

3.2 客观原因

3.2.1 增强责任感,正确对待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无小事。各相关部门尤其林业部门要把退耕还林信访工作放到首要位置来抓,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限期办理。一要树立正确的信访观,不能谈“访”色变,甚至为达到息访、止访的目的而置国家法律和政策于不顾,无原则任意采取办法进行处理。对待信访问题,力求件件得落实、事事得圆满。二要增强责任感。各级林业部门要变上访为下访,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易发、多发信访的重点地区列为排查对象,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国家工程得巩固。

3.2.2 抓多措并举,扩大政策影响面

一要抓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宣传退耕还林工程有关政策与法规,提高广大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认识和认知。二要强化学习。突出抓好对退耕还林工程新政策和新规定的熟识,不断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行政水平。三要搞好信访中政策宣传。在信访接待中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向信访群众介绍、解释法律,让他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3.2.3 严把兑现关,预防退耕信访发生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程。检查验收是兑现的基础,县级要严格自查验收工作,保证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并建立公示和举报制度。对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等各个环节实行公开,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减少群众的猜疑。

3.2.4 抓制度建设,完善信访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和处置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一整套完备的信访排查制度,对可能引发退耕农户信访的苗头性难点、热点问题,要采取限时解决的办法,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要建立信访终结制度。对多次上访并已经调查、复查,确定为不属实的信访案件,要建立数据库,避免重复调查,耗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

S727.22

C

1005-4707(2017)03-012-02

胡彬(1971-),女,2008年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现任山西省造林局工程师。

2017-02-10;

2017-03-15。

10.3969/j.issn.1005-4707.2017.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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