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物语(小小说)

2017-04-07 09:54红鸟
北京文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阿爸阿妈媳妇

有事没事

秋天说来就来了。秋天总是萧索的,树叶落下来了,草木枯黄了,人的心情也冷寂了。窝在床上不起来,倚在窗前,听外面风吹落叶的声音。

丈夫一大早就走了,他是销售部经理,不是出差,就是陪客户,忙得像鬼一样。这时候,柳眉把电话打了过来,柳眉说,姐,有事没事,出来聚聚?舞韵慵懒地伸伸腰,打了个哈欠,说,聚聚就聚聚。

丈夫工作,她们在家料理家务,有的是时间,平时不是去跳舞,就是去喝咖啡,或者去打打麻将,颇有小资情调。她们谈论的话题不外乎时装、美容、网购,再有就是男人。有一次,柳眉突然问,姐,他对你好吗?舞韵一愣,说,很好啊,怎么问这个问题?柳眉说,最近我们小区的男人有五六个都有小三了,姐夫是个干事业的人,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小心找个小三把你甩了。

舞韵端起咖啡,抿了一下,笑道,我们家那位是个老实人,绝对不会做偷鸡摸狗的事!

柳眉说,这可不一定,我最近在研究婚姻,外表老实内心花花肠子的多了。比如,最近他按时回家吗?

这句话在舞韵的心里疙疙瘩瘩的,她这才觉得丈夫每次都是很晚才回家,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舞韵开始留意丈夫回家的时间。有天晚上,舞韵正在看电视,手机响了,是丈夫打来的。

丈夫说,今晚我有事,回去晚点儿。舞韵问,怎么了?

丈夫说,红月病了,癌症晚期。

舞韵以为丈夫和她开玩笑,就说,你怎么没癌症晚期?

丈夫在那边顿时没了言语。

舞韵这才知道丈夫不是开玩笑。红月真的病了。

红月是丈夫的大学同学,现在又是同一个公司。红月写得一手好诗,丈夫总是她的第一读者,每次丈夫读完她的诗歌,都是崇拜得两眼放光。

其实,舞韵知道,她是丈夫的初恋。

很晚了,丈夫还没有回来,舞韵想,他是去医院了。

她决定去医院看看。

红月是外地人,在本地没有亲属,所以前来探望的人并不多,基本上都是一些同学或者公司的人。

红月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瘦了很多,依旧留着长长的头发,穿着一件时尚的浅绿色裙子,唯一与平时不同的是没戴那副窄边黑框眼镜。

丈夫看到舞韵来了,很吃惊,他问,你咋来了?

舞韵苦笑道,我来看看,你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

丈夫很高兴。

丈夫对红月说,我明天再来看你。

舞韵和丈夫一起回家了。

丈夫说,红月已经晚期了。

丈夫还说,红月已经吃不进去饭了。

舞韵快睡着了,丈夫还在说,红月没有多少时间了。

第二天一大早,丈夫匆匆地赶往医院。

直到中午,丈夫才打一个电话,丈夫说,红月快不行了,我今天给她做了全身按摩,骨头已经很松了,好像一不小心就会碎了。

舞韵没有说话。

红月死于一个月之后。

丈夫伤心得一塌糊涂。

一周之后是舞韵和丈夫的结婚纪念日,在结婚纪念日这天晚上,舞韵喝高了。

舞韵醉眼蒙眬道,你说真话,你和红月到底是什么关系?

丈夫听舞韵这样说,很吃惊,我们能是啥关系啊,不就是同学嘛。

我觉得你和红月你俩肯定有事……

我俩有事,听不明白,有啥事?

啥事?你、你自己知道……

没事,哎,你别想多了啊……

我没想多,我觉得你俩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真的没有。丈夫说。

喝醉了的舞韵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头发散乱,面无表情。

她生病了,你天天跑去给她按摩。死了,你伤心得一塌糊涂。说吧,有事就有事,没事就没事。

丈夫说,你到底是希望有事呢还是没有事?

有了第一次爭吵,就有第二次、第三次,而且越吵越凶,夫妻之间变得像仇人似的,谁也不能看见谁。舞韵开始留意丈夫回家的时间,回来稍微晚了一点或者哪天夜不归宿了,第二天必将爆发战争。

终于有一天,丈夫说,我们离婚吧!舞韵就问为什么?丈夫说,我不想被人猜疑,夫妻之间已经不再互相信任,过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离婚之后的舞韵,经常会想起这段婚姻,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以前的日子,风平浪静,怎么说翻船就翻船呢?

在这个秋天即将过去,冬天将要来临的时候,柳眉的电话又来了。柳眉说,姐,有事没事,出来聚聚?舞韵心不在焉地说,算了,不去了。柳眉说,姐,你知道吗,我现在研究婚姻,挺有意思的,要不要听听?舞韵说,事儿已经够多的了,不听了。

洗脚捶背

那时,我爸还不是我爸,我妈还不是我妈。

我爸是颍河镇一个卖豆腐的,我妈是邻村张瞎子的女儿。

我爸那年三十岁了,还没有娶到媳妇,他很着急,挑着豆腐担子也没有心思叫卖了,他的豆腐到晚上也没有卖完,卖不完也不好存放,他就送到我妈家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据后来我妈讲,她们家顿顿吃豆腐,把一辈子的豆腐都吃尽了。

我妈吃了半年豆腐,看我爸很实在,对我爸说,我愿意跟你走。

我爸很高兴,当时说了一句让我妈晕过去的话,他说,跟了我,咱顿顿都有豆腐吃。

就这样,我妈嫁给了我爸,我妈随我爸走进了颍河镇。

我爸卖豆腐,我妈操持家务,几十年如一日。

我爸白天走村串巷,脚上都起了泡。临睡觉前,我妈打来一盆热水,热水都是我妈调试好的,然后拿来一条毛巾,轻轻地给我爸烫脚,我爸舒服得几乎要睡过去。妈用双手轻轻地给他揉一揉、搓一搓,然后洒点儿水。盆里的水凉了,就再加一点儿热水,这样反复几次。爸则双目微闭,神仙一般。烫完脚,我妈拿出指甲钳,戴上老花镜,给我爸修剪脚趾甲,一个一个地修剪,就像园丁在护理花草。

据我妈后来讲,我爸起初很不好意思,因为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呵护过,有点儿受宠若惊的感觉。妈就骂他,胆小鬼,小男人。我妈骂了几次,我爸就依了。

我媽说,人老先老脚。妈还学会了按摩,按按脚趾,按按脚面,很像那么回事。爸由于劳累患了脚疾,去了几次医院,钱也花了不少,仍然久治不愈。可把我妈急坏了,她就遍访老中医,寻求良方。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妈终于从一个老中医那里讨来一剂良方,就从药店买来中药材,每天晚上为我爸足浴治疗。半年之后,我爸的足疾就治愈了。爸为此常常向我们兄妹几个炫耀,我爸还告诉我,以后找媳妇就找你妈这样的。

家里洗衣做饭,我妈从不让我爸管,什么时间买油买盐,都是我妈一人操持;家里来了客人,我爸都不知道盘子、酒杯在哪里放着。

遇到空闲的时节,他俩一起去集市。爸骑自行车,我妈坐后面。集市上,我妈负责买物品,我爸在旁边看着她娴熟地讨价还价,然后负责搬运。他们总是那么默契。

我妈常告诉我,你爸是家里的顶梁柱,没有了你爸,整个家就垮了。

地里的活儿,我爸再忙再累也没有让我妈干过,几十年没有让我妈背过一袋粮食,没有让我妈打过一次农药。爸常说,没有了你妈,也就没有了家的味道。

由于我妈小时候经常割草喂羊,嫁为人妇后又常年围着锅台转,时日久了,背就微微驼了,还时常腰酸背疼。爸自学成才,学会了捶背按摩。晚上睡前,我妈躺在床上,我爸双手在我妈背上自上而下轻拍轻叩,很有节奏。很多个夜晚,我妈就在我爸的轻拍轻叩中缓缓睡去。

几十年了,我爸和我妈睡同一张大木床,是那种铺着草席、冬天加一层棉被的古式老床。自从我妈驼背以后,我爸就耿耿于怀,发誓有朝一日要买一张城里人睡的席梦思,柔软、舒适。当这个时候,我妈就嗔怪他。妈说,我不要什么席梦思,我也睡不惯那洋玩意儿,只要你给我捶背就足够了。爸终于没有拗过我妈,所以我妈一辈子也没有睡上席梦思。但是,我妈为我爸洗了一辈子脚,我爸为我妈捶了一辈子背。

我渐渐长大了,等到我结婚的时候,我爸我妈已经不在了,我爸活了七十二岁,我妈活了六十九岁。每年春节,我都会带着媳妇回老家,从省城坐火车四个小时的路程,然后再转乘客车才能到达我们颍河镇。一到家,稍作歇息,便去给爸妈上坟,家里的长辈领着,带着香烛纸裱,我和媳妇跟在后面。熟悉我家的长辈便会给我媳妇讲我爸我妈的故事。他们告诉我媳妇,我妈为我爸如何洗脚,如何修剪脚趾甲。还告诉我媳妇,我爸如何发誓要为我妈买一张席梦思床,如何为我妈捶背,直到我妈沉沉地睡去。媳妇听了,啧啧感叹。

我想起了以前和媳妇一起看的那场电影,那是一家很大的电影院,叫“祖母大戏院”。那天上映的是一部中国纪录片,片名叫《中国的乡村爱情》。

片子很长,长到我爸我妈过世十年后的现在,还不时在我脑海里播放着。

最浪漫的事

大学毕业十年同学聚会,变化真的很大:有的当了教师,有的成了白领,有的考上了公务员,有的经了商。

酒足饭饱,团支书开始起哄:大家都来讲讲自己最浪漫的事吧!当年,在大学中文系读书时,他追求过一名女生,追得死去活来,全校闻名。

我们也跟着起哄,那就从你这儿开始吧。

他说:“我大学期间追那个女孩,追不上,很难过,就打起了独身的主意,一心一意地去读书。大学毕业后,决定去新疆的阿克苏支教,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他们认为那里很艰苦,但我坚持了下来,我一心向往美丽的大西北。第一次踏上西北的土地,第一次走进农场的小学,一切都是那么寂寞和空荡,但我绝不回头,既然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努力做好。每天晚上,搬课桌到操场上当床,数着流星睡去,也曾多次在牧民的帐篷里过夜。吃过吐鲁番的葡萄,喝过达坂城的白酒,享受过新疆的大饼。果子沟,夏天如入万花沟;昭苏大草原,油菜花田一抹金黄;那拉堤大草原,骑汗血宝马尽情驰骋。骑在马背上,头顶着蓝天白云,四周是一片苍翠,山峦、松柏、碧草……置身在这种绝美的大自然怀抱中,人心也一下变得空旷与辽远了。骑马完毕后,好客的牧民会招呼你进漂亮的毡房里坐坐。吃过晚饭后,去看民族歌舞晚会,沉醉于姑娘小伙优美的舞姿中,动情于牧民的好客和热情。日复一日,周而复始,我的青春在大漠绽放。

我们听着团支书的讲述,心儿也飞到了那神奇多姿的地方。团支书动情地说:“这是我今生最重要的决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认为是最浪漫的。”

第二位同学讲:“三岁那年,我随父母逛太昊陵庙会,人山人海,他们弄丢了我,正当他们痛哭的时候,我已经和人贩子坐在了驶往甘肃的火车上。之后,我被以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阿爸阿妈。阿爸阿妈四十多岁了,典型的山民,满脸粗糙的皱纹。他们一直没有儿女,待我如宝贝似的,每天的第一碗饭必然让我先吃,过年过节必然为我添新衣,而他们数年只穿一件土布衣服。在这里,我和当地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放羊,学会了种植,油炸洋芋、大碗拉面把我养大。数年后,我的生母寻来,面对那个珠光宝气的女人,恍如隔世,我死活不愿意走,我的阿爸阿妈也哭昏了过去。最后,阿爸阿妈还是把我送走了,他们告诉我,孩子,走吧,这里太苦了,你本就是属于大城市的。流着泪告别了阿爸阿妈,一路纠结一路惆怅。回到大城市,我才发现,自己普通话不会说,手机不会用,西餐不会吃,地地道道一个乡巴佬。在学校,同学们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我的成绩总是倒数第一名。不会英语,从来没有听说过英语。老师问我会什么,我说会放羊,气得老师瞠目结舌。在家里,我的弟弟妹妹一直排斥我,不准我动他们的玩具,不准我进他们的房间。虽然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我的心依然苍凉。过年后,我攒够了车钱,趁上学的间隙,一个人偷偷跑到火车站,买了驶往西北的列车。几天后,我灰头土脸地出现在阿爸阿妈面前时,我们抱在一起,哭成一团。那晚,阿妈给我做了拉面,我吃了三碗,好香。”

我们大家听了,都泪光闪闪。他说:“一个人逃离大城市,前往大西北,虽不惊天动地,但我认为这是我人生中最浪漫的事。”

第三位同学一直坐在那里沉默不语,拗不过我们起哄,他把烟掐掉,开始讲:“我大学毕业三年后结婚。妻子是个善良的农家女,会做一手可口的饭菜,她蒸的老面馍,我吃了多年,百吃不厌。我不喜欢在外面吃饭,我就喜欢吃妻子蒸的手工馍和家常小炒,吃了几年,百吃不厌。出差在外,再高级的饭店,也感觉没胃口,老是惦记着妻子的手工馍、小炒。婚后第六年,妻子生了重病,倒在了病床上,病情日益恶化。一天,妻子告诉我说,她想吃我做的手工馍、炸花生。我很为难,我一个大男人,从来没有做过饭。妻子看出了我的心思,告诉我方法,我只好回去试着做。有一次蒸的馍,成了一个个死面疙瘩;第一次做的稀饭,成了一盆糨糊;第一次炸的花生,成了焦炭。我把这些端到妻子身边时,她居然吃得很开心。以后的日子,她都这样,医院的饭菜从来不吃,老是让我回家做饭送过来。妻子也没有多少时日了,我伺候伺候她,也是应该的,尽量满足她的要求吧。这样过了半年,家常便饭我都会做了,手工馍、家庭炒菜也成了我的拿手绝活,这时妻子的生命也快走到了尽头。一天中午,吃着我做的手工馍和炸花生,妻子泪流满面。说,这下我就放心了,你已经会蒸手工馍,会炒家常小菜了,我可以安心地走了。”

在大风大浪、大惊大险面前,从来没有流过泪的男人,此时竟泪眼蒙眬。

作者简介

红鸟,男,原名雷忠杰。生于1980年,河南省作协会员,周口市作协理事,毕业于郑州师专中文系,做过教师,跑过业务,做过图书编辑,当过乡村干部。已在《莽原》《小说月刊》《四川文学》《山西文学》等发表小小说百余篇,曾被《大河文摘报》《读者》《小说选刊》等转载,获第九届、第十届全国微型小说年度评选三等奖,周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出版小说集《东倒西歪》(河南文艺出版社2014年12月)。

(标题书法:曲菁晨)

责任编辑 白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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