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问题意识 夯实财务工作基础

2017-04-08 09:19河北省水利厅财务处处长李国正
河北水利 2017年12期
关键词:财政厅账户规范

□河北省水利厅财务处处长 李国正

2017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务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分析财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资金监管、预算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账户管理、企业改革、预算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较好效果。

1.强力推进2017年重点工作

1.1 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为全面查堵水利资金、资产管理漏洞,规范资金资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水利资金及资产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厅直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明确了资金监督检查范围、时间、方式、主要内容、步骤和要求等,力求从制度层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厅直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2年以来资金管理、违规设立“小金库”、政府采购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内部自查和审计,财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并解决问题20多项,进一步规范了厅直单位财务管理。结合纪检组巡查、反映违规问题线索核实、审计结果通报等,积极开展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规范资金支出行为,整改发现问题。结合省“一问责八清理”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开展“小金库”清查等方面的工作,先后分两期6个组对厅直11个单位进行督导抽查,发现7个问题线索,配合厅直机关纪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11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全面评估有关单位经济活动,规范单位经济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厅机关及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编制工作,为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奠定了基础。

1.2 预算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针对部分财务人员对支付政策了解不到位的问题,邀请省财政厅农业处有关专家,围绕支付面临的一些常见问题、政策要求和对策进行了专门授课,提高了广大财务人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针对编制2017年预算时部分单位未能同时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导致部分预算资金不能支出的现状,一方面要求有关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弄清楚应纳入而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资金额度,另一方面积极与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向省财政厅追加了5000多万元的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并得到了批准,为顺利支出奠定了基础。三是为加快支出进度,自4月15日起,每15天印发一次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表,督促有关单位按时间节点支出资金,促进预算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支出进度超时间节点,在今年省财政厅两次通报中都得到了肯定。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分类处理执法依据〉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付行为。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涉及中央项目8类、省级项目3类,涉及资金总额85.8亿元。

1.3 厅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稳步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核算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在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会计主体地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银行账户不变的原则,积极组建厅会计中心。积极落实全省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协调工作人员,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购置,完成了岗位设置,组织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度学习、运行演练等,力求做到业务熟练、标准统一、运转协调,已有8个单位实现有序交接,组建工作顺利,实现入驻单位会计业务集中核算,劳资人事、五险一金、税务、政府采购、三公两费等有关工作密切协作的预期目标。

厅会计中心自组建以来,坚持创新理念,规范新标准,统一新流程,用管理的精细化带动工作上水平。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支付手段,推行无现金报账理念,进一步提高会计电算化工作集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账流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印发《河北省水利厅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流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制度流程上墙、单据资料上架、岗位职责上桌、服务设施到位,全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环境。目前,厅会计中心运行状态正常平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初步统计,会计中心规范不合理支出13笔,提出合理化支出建议12次,取得较好工作成效,在省纪委组织的2次突击检查中均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1.4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31个预算单位开展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对57个银行账户资料进行审核,针对发现的手续不齐全、不合规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其中对5个需撤销的账户,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了账户撤销手续;对17个补办手续后保留的账户,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补办了审批手续;对35个需保留的账户,认真核对了账户基本信息。

根据省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2017年,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未向财政报送或报送信息不一致的89个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置。对20个已审批但未提供五联单账户及时提供了五联单;对5个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账户已全部核对准确;对40个账户实际已销户的,按规定提供了撤户证明及相关会计资料;对24个企业一般存款账户,已按规定提供了企业开立账户不需经财政审批的相关说明。同时,对厅系统、厅机关及29个厅属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系统岗位设置信息进行了统计并已维护至信息系统中;对负责账户管理的岗位人员已全部按规定申请办理了数字证书。目前,现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已全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5 水利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围绕推进经营性水利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定13家企业纳入此次改革范围,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经营性水利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制定出台《河北省水利厅经营性水利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改革范围、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印发《关于做好水利厅经营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清产核资工作,13家企业按政府采购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规模大、专业技术力量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为推动水利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罗少军带队深入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进行调研,就改革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办公。财务处及时就企业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与财政厅、省国资委进行沟通,了解最新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安排,推动工作开展。在13家企业先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内容不完整、数据异常等问题,要求有关企业对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说明,13家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已通过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审查,企业改革方案初稿正在抓紧编制,企业拟采取的监管方式也基本确定,此项工作在全省100多家有改制任务的省直单位中名列前茅,得到有关单位的肯定。

1.6 厅直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取得突破

积极推进“三库一区”纳入省财政预算单位管理。黄壁庄、岗南、桃林口3座大型水库和石津灌区管理局(简称“三库一局”)主要担负着防洪、发电、供水等任务,其中防洪属纯公益性,农业供水具有公益性质,由于4个单位收入来源主要是供水发电收入,为经营性收入,故一直未能纳入预算管理,南水北调通水后,优化了水资源配置,城市供水指标还于农业,岗南、黄壁庄供水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水费收入大幅减少,造成部分单位运行十分困难,为此,在深入了解“三库一局”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财务处主动与省财政厅进行多次汇报沟通,财政厅将“三库一局”纳入预算管理。抓住厅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有利时机,积极与省财政厅进行协调,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中心、水利物资供应站等单位纳入也预算管理,目前,除河北省水务集团因特殊原因尚在积极争取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外,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认真谋划2018年工作

一是完善规矩,强化制度建设。结合预算执行、资产管理、资金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要求,进一步制订水利厅竣工决算审查、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企业资产及薪酬管理等方面制度。实行清单制管理,制定政府采购备案、预算资金支出、资产报废处置、收益上缴等清单,明确所需要件。

邀请省财政厅专家对预算和资产管理进行培训

二是加强监管,消除潜在风险。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对政府采购备案、预算资金支出、资产报废处置、收益上缴、清产核资结果审查、“三公两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易发生问题的行为加大审核力度,确保不发生违规行为。采取专项监督、日常检查等方式,结合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巡察等活动,加强对资产、收益上缴、政府采购、资金支出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各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加强对厅直单位资金资产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督导有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将2018年做为“财务制度培训年”,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有关人员在预算编制执行、资产使用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力度。认真做好纳入集中核算9个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配合做好人事劳资审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是围绕中心,推进全面工作。组织开展好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备案、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等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清产核资报备、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推进13家企业统一监管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向省人大党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办法》,搞好国有资产登记等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建设,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和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厅预算单位银行账户,配合国家审计署、审计厅组织好有关审计工作,认真开展内部离任审计,推进黄壁庄水库管理局等6家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后续规范管理工作,督导完成会计制度调整、清产核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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