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评朱德熙先生的《语法答问》

2017-04-10 21:43齐菲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词类语序定语

齐菲

内容摘要:朱德熙先生是我国二十世纪重要的语法学家,《语法答问》是朱德熙先生采用主客问答的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语法界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当今语法学界影响深远。本文主要按照朱德熙先生《语法答问》中的顺序,对该书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关健词:朱德熙 《语法答问》 个人看法

1982朱德熙先生出版了《语法讲义》,在该书中朱德熙先生就每种词类的语法特征,短语的结构类型以及句子的语气类型都做了详细的分析,而《语法答问》是1985年朱德熙先生在《语法讲义》的基础上,对长期以来汉语语法研究中常常引起争论的问题作的一些评论和分析。现在看来,朱德熙先生所做出的分析对当今语法界仍有借鉴意义。

一.汉语语法的特点

一种语言的特点是与其他语言的比较之下总结出来的,汉语与印欧语相比,一是说汉语是单音节语,二是说汉语缺乏形态。朱德熙先生对第二点提出了质疑,因为汉语缺少形态的变化,所以汉语表达语法意义通常是用语序和虚词,这就意味着汉语中语序和虚词的作用非常重要。朱德熙先生认为在印欧语中语序和虚词也很重要,所以第二点不能算是汉语的特点。但从第二点可知,汉语不同的句法关系主要靠语序和虚词,这并不否认语序和虚词在印欧语中的重要作用,只是在印欧语中,相比起词形变化出现的频率,语序和虚词在印欧语中出现的频率低一点。比如说英语中“I read a book”和“He reads a book”中的“read”随着人称的变化而变化。又如在英语中表达不同的句法结构“I see”和“see me”,前者是主谓,后者为动宾,虽然也有词序的改变,但同时也伴随着词形的变化。此外,在俄语中,表达“我爱你”可以有不同的语序,但句子意思并不会随着语序的改变而改变,这是因为俄语中主语、宾语都有“格”的标记。但在汉语中把“我看见”变为“看见我”句子意思变了,结构也变了,更重要的是“我看见”和“看见我”中的“我”是不变的。所以,在印欧语中不管是同一结构中还是不同的结构,一般总是伴随着词形的变化。所以,我们把有词形变化作为印欧语的一个重要特点。在汉语中,“我的狗”与“我和狗”是不同的结构,“祖国伟大”与“伟大祖国”是不同的结构,前者是虚词的不同,后者是语序的不同,在这两对例子中,我们没有看到词形的变化。可见虚词和语序在汉语中非常重要。此外,一种语言的特点并不可能完全概括,我们只能选取该语言中最常出现的,而且该语言的大多数成员所具有的做为该语言的特点。在划分词类的时候,朱德熙先生也说过在同一词类的各个成员,并不是都符合该词类的语法特征,只有大多数成员符合,也有一些成员具有别的词类的特征,比如说该书所提到名动词,名形词,作者在《语法讲义》中把它归为谓词。很明显,作者并没有把它归为名词中,是因为名动词,名形词具有的是名词一部分的特征,并不是最典型的特征。同理,我们并不能因为印欧语和汉语都能以语序和虚词表达语法意义,而忘了语序和虚词在汉语中的典型性。这也是本人认为朱德熙先生否认第二点时自相矛盾的地方。再次,如果不把词形变化做为区分印欧语和汉藏语的一个手段,世界语言划分为四大类将不符合语法事实,那么又把什么作为区分世界语言的标准呢?在这部分,朱德熙先生也提出了自己认为的汉语语法的特点,关于第一点“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之间不存在一一的对应关系”,胡明扬、伍铁平先生早已对此做出了反驳。我主要以第二点“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上一致”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有些学者认为,不能因为英语中动词做主语时需要变化形态,就认为英语中的句子构造原则与词组构造不一致,而汉语中不需要变化就认为二者是一致的,这是缺乏说服力的。不可否认的是,汉语词组中五大基本结构在句子中都存在,而且词语的形式并没有变化。但是它们在本质上真的是一致的吗?黑龙江大学的戴昭铭先生曾提出过质疑:“熊猫”为词法组合,“猫”修饰“熊”,为逆向修饰。“如猫之熊”为句法组合,为顺向修饰。从这个例子可知,虽然表示同一结构,但在句法结构中修饰的方向在词法结构中就被颠倒了,二者在本质上还是不同的。所以,朱德熙先生用“一致”来描述词法构词和句法构词之间的关系不太准确。

二.词类

在词类这一部分,作者主要对词类划分的依据做了说明,他反对根据意义对词类进行划分,因为意义相同或相近,词类不一定相同。比如说“打仗”和“战争”,二者意义是相近的,但前者是动词,后者为名词。朱德熙认为划分词类只能根据语法功能,只有在确定词的同一性问题时,才牵涉到意义。此外,朱德熙先生对于以前学者所认为的主语、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转化为名词即名词化,持反对观点,并对名词化下了一个定义,即在谓词和谓词性词组后头加上“的”,“的”为名词化的标记。这有利于处理词无定类的想象,而且使划分词类成为必要。比如说“讨论有利于学生开拓思维。”不能说成“*讨论的有利于开拓思维”,所以“讨论”还是动词,并没有变为名词。在此基础上,朱德熙先生对兼类词的划分标准作出了一些规定,比如说他认为名形词能在“有”后面,比如说“有困难”,“困难”是属于名形词。但是,在朱德熙先生的《语法讲义》中“道德”、“理想”等属于两个词,不属于兼类词,可是我们同样可以说“有道德”“有理想”,并且在黄伯荣主编的现代汉语中是把“道德”和“理想”归为名词、形容词的兼类词。在此处我认为朱德熙先生有矛盾。所谓兼类词是指同一个词经常具备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词的语法功能。同一个词指的是书写形式相同、语音相同、意義之间有联系。朱德熙先生却把“道德”“理想”当做两个词,那么朱德熙先生的“同一个词”的标准是什么呢?

三.主语和宾语

在此模块,朱德熙先生就如何判定主语和宾语进行了解答。他反对只根据词语在句中的位置或词语的语义特征来区分主语和宾语。他认为要区分主语和宾语必须处于句法结构中,也就是说到主语,必然会联系到谓语,说到宾语会想到述语。那么这里就牵扯到句子成分和句法成分的区别,朱德熙先生在《语法答问》中说到在此次谈话中研究的是“句法成分”而不是“句子成分”,那么这就说明句子成分和句法成为并不是完全相等,但朱德熙先生并没有指出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在我看来,句法成分是成对出现的,具有配对性。句子成分是指句子的组成部分。下面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啊,天气真好!”“啊”为句子成分,“天气真好”为句法成分。从上述句子可知,“啊”没有和它配对的成分,所以为句子成分。在了解了句法成分和句法成分的区别后,我们将能更好的理解为什么朱德熙先生在区别主语和宾语的时候需要联系谓语和述语。此外,关于“动词前的时间、地点名词为主语的条件是什么?”朱德熙先生也做了解释,他认为有三种方法可以判别:第一种,主语和谓语之间联系不紧密可以插入其他成分;第二种根据重音的位置判断,如果重音在动词上,那么为主谓结构,如果在动词之前,就为状中结构;第三种,根据语境。我认为这两种方法都有不足,第一种方法,作者举了“今天种树”和“马上种树”的例子,“今天种树”可以扩展为“今天不种树”而“*马上不种树”不可以说,所以前者为主谓,后者为偏正。但是并非时间名词做状语,名词和动词之间不能插入成分,比如说A:“你什么开始做?”B:“现在做。”但是“现在做”可以扩展为“现在不做”。因此根据第一种方法是不谨慎的。第二种,根据重音的位置判断,我们知道重音的位置跟人们想要表达的内容重点有关,具有主观性。还是就“今天种树”为例,如果我们强调是今天种树而不是明天种树,那么就为状中结构;如果我们想要强调我们是种树,而不是拔草等行为,那么就为主谓结构。依照第二点同一个句子会有不同的结构类型。所以,动词前的时间名词、地点名词究竟能不能看作主语,如今仍有许多不同的观点。

四.定语、状语、补语和连动式、兼语式

朱德熙先生在这部分,对如何区别定语、状语?什么叫补语,述补结构的几种类型以及兼语式的归属问题都有着自己的见解。

1.定语、状语的区别

根据传统语言学的看法,名词前面的修饰语为定语,动词前面的修饰语为状语或者说凡是由名词、人称代词、数量词充当修饰语的是定语,由副词充当修饰语的是状语。但只要我们深究就知道这两种说法站不住脚,朱德熙先生也对此提出了反驳。要确定一个词是状语还是定语,需要从它构成的短语整体的语法功能的角度来分析。比如说“几乎没有人在这里”中的“几乎”是副词,但它在这里并不是充当状语,而是充当定语。这是因为“几乎没有人”在这个句子里充当主语,是名词性的,所以“几乎”为定语而不是“状语”。此外,名词成分前面的修饰语不一定是定语,比如说“她都大姑娘了。”“都”为状语而不是定语,因为“都大姑娘了”在此充当谓语,所以需要谓词性的短语充当,那么“都”只能是状语。此外,朱德熙先生还强调谓语部分是典型的定中短语的时候,这时短语的性质并没有改变,还是名词性的。那么,我们可以对朱德熙先生的分析进行总结即不是典型的定中结构或状中结构时,应根据它在句中的语法性质进行判断,如果是谓词性结构的修饰语则为状语,反之为定语。如果是典型的偏正结构,不管它在句中充当的成分是什么,则该结构的语法性质不变。但是,朱德熙先生在《语法讲义》的第十章偏正结构中提到“人称代词、名词、数量词”为典型的定语,这几类成分只能做定语,不管中心语是什么。副词正相反,只能做状语,不能做定语,不管中心语是什么。”在该部分的前面已经提到,朱德熙先生认为副词只能做状语是不对的,那么这一点是朱德熙先生的矛盾之处。并且,并非典型的定语不能做状语,比如说“电话联系”“笑脸迎人”“广播找人”等,都是名词做状语,这说明朱德熙先生的结论太绝对了。

2.补语的类型

朱德熙先生认为动量词、时量词和名量词一样,应作为宾语而不是补语。他的依据是动量词、时量词与名量词一样,同样可以做定语。比如说“一次头也没洗”“一本书也没买”二者有相同之处。但我并不认同朱德熙先生的观点,他在分析“一次”、“一下”、“一天”的时候总是把它们放在句中分析,比如说“一次头也没洗”“一下门也没敲”但我们在理解句子的时候,总会把名词前面的动量词和后面的动词联系起来,我们經常说“洗一次”、“敲一下”,有时也会说“洗一次头”“敲一下门”但和“买一本书”是有区别的,前者的量词和动词结合的更加紧密,后者和名词更加紧密。

五.结语:

以上就是我对朱德熙先生《语法答问》的浅析,希望对初读者有所帮助,如有不足之处,希望得到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朱德熙.语法讲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黄伯荣、廖序东 .现代汉语.增订版,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戴昭铭.现代汉语合成词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的关系[J].语文研究,1988(4)

[5]杨晓宁.评析朱德熙先生《语法答问》[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8(2)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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