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研究

2017-04-12 15:48史峰赵银祥
理论观察 2016年12期
关键词:法治思维党员干部高校

史峰+赵银祥

[摘 要]本文在论述加强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现实意义的基础上,阐释了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内涵,评析了当前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方面高校党员干部尚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培育法律信仰为前提、以提高学教能力为路径、以完善制度规范为关键、以落实监督检查为保障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研究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2 — 0030 — 02

一、加强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的现实意义

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作为高等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依法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高校是知识精英荟萃之地,高校党员干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许多高校党员干部在其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果,成为推動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然而,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在高校改革与发展进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的缺陷,个别领导干部甚至触犯党纪国法锒铛入狱。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是我省石家庄经济学院原党委书记郝东恒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接受司法审查。〔1〕此外,在教育部对直属高校以及各地对省属高校的巡视工作中,被巡视高校暴露出一些典型问题---有的高校党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基建、科研、生活腐化等。〔2〕上述问题不仅给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也阻碍了高校党的建设及法治建设的进程。

二是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保障。依法治校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是将高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高校的依法治理。在依法治校进程中,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的高低显得尤为重要。高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以及有关教师、学生申诉救济的制度实践,无不体现了法治对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追求;而若达到“良法善治”的法治目标,就需要高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高校自治管理实践中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切实依法办事。同时,高校在探索与构建现代大学制度进程中需要理顺与政府、市场、社会的外部关系,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外部关系的处理需要以法治为依归,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亦应以法治为追求。因此,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为高校以法治方式协调处理其内外部关系,实现高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实践中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析

(一)法治基础薄弱。高校在巡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说明高校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党员干部不知法、不懂法现象依然存在。实践中,部分党员干部对业务所涉及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往往照搬照抄法条的规定,不能灵活运用蕴含在法律条文之中的原理、原则处理问题,导致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与权力。因此,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不能止步于“知法”,要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将法律规定吃准吃透,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满足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对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出的新要求。

(二)法治信仰缺失。部分高校党员干部嘴上讲法治、墙上挂法治,就是不能将法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究其原因不外乎是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党员干部一旦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极易在金钱、利益、美色面前丧失原则,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党员干部若是丧失对法律的敬仰之情,就容易滋生权大于法的观念,从而视法律为无物,在公权力运行过程中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作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和方式。据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对高校的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去年至少有31名高校领导干部“落马”。〔3〕问题实质在于这些贪官从内心深处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情,违背了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依法履职、不得触碰法律红线这一最基本的职业要求和素养。

(三)程序法治意识淡薄。高校管理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对程序法治的理解和重视,往往注重遵循法律法规的实体性规范,追求管理的实效,认为只要实体结果公正即可,程序规范不重要;甚至有人认为与程序公正相比较,实体结果的公正来得更重要。程序法治意识的淡薄导致一些高校在自主管理实践中对于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对于涉及师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在决策程序上缺乏相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专家咨询及民主参与程序,使看似公正的决策缺乏程序法治的基石,从而为高校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安全隐患。同时,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侵犯,如给予学生违纪处分时不履行相应的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及送达等项程序义务,极易导致实体处理结果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这已是被多起司法判例所佐证的事实。

(四)法制宣传教育缺乏实效。高校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高校法制宣传工作在宣传教育效果上很难有所突破。究其原因一是高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整个国家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整体环境欠佳的条件下,高校很难做到独善其身、一枝独秀。二是高校自身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在以教学、科研为导向的整体工作规划中,法制宣传工作经常被边缘化。三是高校缺乏对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机制,致使一些党员干部不能真正重视法制教育,内心深处缺乏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渴望和需求,实践中也很难通过常规化的法制宣传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加强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的对策与路径

(一)培育法律信仰是前提。高校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首要的一点是培育法律信仰。要坚信法律是高校治理的最佳模式,舍此别无他方。对于法治的信仰,作为一种法治观的形成,西方社会较我国传统封建社会要早很多。柏拉图主张哲人治国,把城邦的完善、公民的幸福生活寄托在统治者个人身上;后来其治国理念又从贤人政治转变到法律之治,认为法律具有至高无上性,统治者和臣民都必须服从法律。后来,亚里士多德又在此基础上提出治国需要“良法”,认为法治是良法之治。反观几千年的中国社会法制发展史,虽然也曾闪烁法家思想的光辉,但一以贯之的德治、礼治思想成为治国理政的最佳选择,在此基础上人治思维大行其道,德与刑都沦为统治者维护其政权的工具。高校党员干部要自觉自愿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在工作生活实际中做事讲法律、处理问题靠法律,真正将法律融于心、践于行。只有内心信仰法律,才能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法律的标杆上来。

(二)提高学教能力是途径。学教能力包括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和高校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学习能力是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当今社会已经步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技术变革日新月异,如果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党员干部必然面临知识匮乏、储备缺乏的局面,不能满足高校改革与发展对党员干部能力素养提出的新要求。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既要学习业务范围所涉及的法律规范,也要学习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范;既要学习法律条文的规定,也要加强对法律原理、法的一般知识的学习;既要学习法律书本知识,也要结合工作实践边干边学。其次,高校要注重法制宣传教育能力的提升,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到实处。这一方面要求高校管理者从实现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高度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的监督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制度规范提升高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另一方面高校在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还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结合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实际,普实法,实普法,让普法教育攸关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并且使这种切身利益(如自身法治储备、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等)能够被感知。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总之,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需要党员内在学习能力和外在普法教育能力的有机结合。

(三)建立制度规范是关键。一是建立法治考核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过程中增加“述法”的内容,包括党员干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遵循了相关法律规范和校内规章制度,是否因履职行为引发投诉、信访或者诉讼等涉法事件,涉法事件中是否存在不规范履职行为、应否承担责任等等。二是建立健全高校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法治考核标准,把那些业务素质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同志纳入到党的后备干部队伍中来,并将法治标准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硬指标。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可以使那些法治理想信念坚定、依法办事的好干部走上领导干部岗位,并通过自身的带动和示范促进本单位法治建设水平的大力提升。

(四)落實监督问责是保障。监督检查机制包括校外机制和校内机制。校外机制即省级高校法治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筹建,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省属高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区域内各高校宪法以及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作为高校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校内机制即校级法治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法治建设的校级领导任组长,校内各职能处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参照省级领导小组的运行机制对高校内部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校内规章制度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于法治建设不力并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总之,法治建设监督问责机制的目的在于提升高校整体法治建设水平,为党员干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参 考 文 献〕

〔1〕石家庄经济学院原党委书记郝东恒被逮捕http://www.hebei.gov.cn/phone/11062175/11068862/13098242/index.html.

〔2〕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教育部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http://www.ccdi.gov.cn/special/zyxszt/2015dsl_zyxs/fgqg_2015dsl_zyxs/201602/t20160219_74612.html.

〔3〕7天5名名牌高校领导落马纪检组长:教育非净土http://news.sina.com.cn/c/nd/2015-12-01/doc-ifxmazmy2329916.shtml.

〔责任编辑:谭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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