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策略探讨

2017-04-13 15:18赵雪飞汤树海
东北水利水电 2017年12期
关键词:遗产水利文化遗产

赵雪飞,戴 昊,张 建,汤树海

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策略探讨

赵雪飞1,戴 昊2,张 建3,汤树海4

(1.松辽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长春130061;2.松辽水利委员会,吉林长春130021;3.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江苏淮安223100;4.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江苏涟水223400)

水利工程遗产具有重要的价值,其存在对指导现代水利建设、弘扬水利文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文章在分析水利工程遗产构成和价值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水利工程遗产保护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其保护策略和方法,为水利工程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策略

0 引言

水利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我国水利事业源远流长,贯穿于中华文明的各个发展历程中。悠久的文明为我们留下了数量众多且类型丰富的古代水利工程,许多至今仍在发挥效益。古代及近现代一些水利工程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历史、生态、科技价值,很多方面是当代水利工程无法比拟的。然而由于历史久远和社会变迁,一些水利工程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建设性破坏、经费缺乏、管理缺失等威胁。因此,正确认知水利工程遗产特性、价值,探索水利工程遗产保护方法与对策,对指导现代水利建设、弘扬水利文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水利工程遗产构成与价值

水利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化遗产,既有文化遗产共性,又有其特定的专业属性。一般按遗产特点和遗存现状将其分为工程文化遗产和非工程文化遗产两大类,每大类又以物质和非物质两种性态存在。参照1972年公约文化遗产类型,水利文化遗产的工程遗产和非工程遗产以3种类型存在:工程、水利文物、遗址(遗迹)。其中工程类遗存按分类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以下4种类型:第一种按工程效益分类,有运河工程、灌溉工程、防洪工程、水力工程等;第二种按水(河)工建筑群分类,包括枢纽工程、渠首工程、渠系工程、引水(水源)工程等;第三种以存续现状进行分类,分为在用古代水利工程、水(河)工建筑遗址、坝工遗址、江河大决口或故道等;最后一种为单体建筑,包括闸、坝、埭、堰、涵、龙口等。下文探讨对象为“水利工程遗产”,即涵盖上述4种类型的所有水利工程遗产。

水利工程遗产作为水利文化遗产的3种存在形式之一,在水利史甚至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水利工程遗产凝结着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更是具有历史、科学、技术、社会综合价值的人类建构实践所产生的水利遗存。水利工程遗产的价值通常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工程遗产的本体价值,即水利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价值;二是水利工程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技价值,水利工程遗产是水利发展进程的实物展示,它们能较为完整地展现不同时期、不同区域水利建设的状况及其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揭示各时期、各区域水利工程建设理念及蕴含的科技思想,为后人提供借鉴。

2 保护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用古代水利工程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类型丰富:绝大多数的古代水利工程主要功能未变,但建筑结构与材料发生了变化;约30%的水利工程遗产,至今仍能完好地发挥效益,且主要功能、建筑材料和结构基本未变(如都江堰);部分古代水利工程结构和材料基本未变,但主要功能发生了转变;还有一些年代久远,保存条件较差的水利工程遗产,在原址进行了重建。

近年来,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和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一些古代水利工程遗产在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若长此以往,将影响水利文化遗产的延续与传承。目前水利工程遗产保护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及保护管理规范亟待完善

当前,中国对古代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主要由文物、水利两个部门负责。文物部门多以“保护文物原状”为基本原则,不利于实现水利工程活态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结合;水利部门则是以保障工程功能有效发挥、保障防洪供水等安全为首要原则,且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利用,轻保护的现象。此外,我国有关“活态”水利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尚未出台,因而产生了法律漏洞,这是极不利于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的。另外,我国缺少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维修、改扩建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致使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无从参考。

2.2 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

体制不足表现在管理机构不统一和管理缺失两方面。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管理常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水利、文物、旅游、城建、环保等部门,部分工程遗产同时受多个部门兼管。这样的管理会引起各部门间权责不明、条块分割、职能交叉,不利于保护工作的落实。此外,一些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由当地县、乡级政府负责保护管理,致使水利工程遗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2.3 经费投入不足

水利工程遗产保护工作需要财力物力的支持,经费不足就无法保证相关工作的开展与进行。如著名的木兰坡工程,莆田市木兰溪水利管理处本是自收自支的水管单位,维持单位正常开支都不够,更谈不上工程维修经费投入,造成木兰陂工程年久失修,得不到有效及时的保护。此外,古代水利工程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维护,因此经费投入需要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当经费来源不稳定、不满足需求时,也不利于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

2.4 缺乏价值认知和宣传教育

水利工程遗产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历史性、专业性、变化性,这使其较一般文化遗产而言更难辨识,遗产性质和遗产构成难以界定,遗产真实性难于评估。长期以来,社会普遍缺乏对水利工程遗产的价值认知,保护水利遗产的意识尚未深入人心,一些古代水利工程并未像古建筑和城市历史街区保护那样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相反地,它们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遭到了建设性破坏,被盲目填埋、改扩建、甚至拆除,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此外,我国在水利遗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较为薄弱,许多民众完全不了解水利工程遗产的特性和价值,更不知道保护水利遗产的意义所在。近年来,尽管一些城市在综合性水利博物馆筹建过程中开展了征集水利历史相关资料及实物的活动,但社会大众响应性较低,效果不佳。

3 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策略

水利工程遗产不同于普通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大多是仍在发挥作用的文化遗产,具有“在用工程”与“文化遗产”的双重属性。因此,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必然与文物保护管理方法有差异。建议在充分认识我国国情及水利工程遗产现状的前提下,由水主管部门与文物部门共同评估,制定出科学有效的保护管理对策。

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应以安全运行为前提,以延续水利功能为首要目标,以承载治水理念、科学技术、历史文化为核心。水利工程遗产历史悠久,运行时间较长,常出现大大小小的问题影响其正常运作,有的问题较少较轻,可通过简单的维修加固得以解决,但有的工程问题多且难解决,严重影响工程正常效益的发挥及周边环境安全。论证某水利工程是否该继续保留,前提是其是否影响公共安全或者对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不能对现有河道或工程正常运行造成负面影响、处于严重病险状态、基本功能丧失且除险加固在技术上不可行。基于水利工程遗产的特性与价值,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发展策略。

3.1 完善法律体系及保护管理规范

为了推动水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将单位与个人的保护责任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阻止盲目和不科学的开发行为,严惩不道德的破坏行为,令保护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建议文化部门联合水利、建筑、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并出台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和当地实情的水利工程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在法律法规得以完善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的水利工程遗产保护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让水利工程遗产保护有章可循。

3.2 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

为避免出现多部门职能交叉管理混乱及管理缺失的现象,应明确规定水利工程遗产主管部门,令其负责统筹协调,其他部门及地方政府应积极配合,对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予以支持。水利文化遗产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建议水利部在不改变现有编制的条件下,尽快增加水利遗产保护与管理职能,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在遗产保护管理的工作中积极参与并自觉承担这一责任,同时还需有文物部门相关人员的参与,以提供专业的文博技术指导。

3.3 加大水利遗产保护经费投入

水利工程的保护与管理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公益性等特点,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经费的投入非常重要。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水利遗产保护所需常规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及投入问题,建立有效的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同时应积极创造社会条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设立水利遗产保护与发展专项基金等,以此保障水利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4 加强水利文化收录及宣传教育工作

为宏观掌握全国各地水利工程遗产、水工建筑物等的分布情况和运行现状,应组织进行全国范围内水利文化遗产普查。组建专门的水利文化遗产调查小队,安排专业人员摸底清查,收集水利工程的尺寸、外观、地理位置、建设时间、运行状况、文化历史价值、存在问题、管理单位和人员等信息。在工程调查工作中可充分利用工程考古技术,以揭示工程结构、材料、性能以及科学技术状况,信息资料的收集可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航拍、遥感等水利勘测新技术。

开展相关信息的收录工作,包括电子录入和文字记载。建立水文化资源信息系统,即通过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将资料信息录入并最终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信息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做到水利文化遗产的收录,未来还可形成较为可靠的分析与预测机制,辅助相关部门完成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各地水利局组织编篡地方《水文化遗产名录》,宜将具有50年及其以上历史的水利工程遗产,能够展现水利建设重大成就、发展进程的工程和建筑物,国家及各省、市、县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涉水对象、水工程悉数收录,并及时做好遗产名单的增补和修编工作。可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公众展现水利在当地发展史中起到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使社会各界对地区水利史、前人治水智慧、经典水利工程产生更加深刻的认识。

加强水利文化宣传和教育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水利行业专业教育方面,应注重提升顶层领导和水利职工的历史文化素养,令其在做好水利建设的同时,学习并掌握相关水利历史文化知识,提高水利工程遗产的发掘与保护意识,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利用。社会大众的教育通常靠水利文化的展示宣传得以实现。建议以水利博物馆、水利生态旅游景区为两大展示平台,通过多种方式宣扬当地水利文化。水利博物馆可通过实物、文字、图片、模型、数字化传媒及室外专题展出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展现当地水利建设历程与科技成就,水利发展与区域自然、历史和文化的关系,宣传水利文化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景观、科技价值,从而增强公众对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意识,激发其积极性。而水利生态旅游景区可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水利工程及其水景观,修建观光区及附属娱乐设施,吸引公众关注,为公众提供近水亲水空间和近距离观察水利工程的机会,增加社会大众对水利工程和水利文化的感性认识。

3.5 采用多元化的保护方法

水利工程通常不单是一个单体建筑物,而是包括一个系统或区域,因此无论是其保护内容或是保护方法都应该从大的空间尺度来考虑,尽可能将其所涉及的历史空间作为一个整体来保护。

根据水利工程特性、功能、现状、重要程度、保护目标、所处地区条件等要素的不同,应分类规划,区别对待,采取多元化的保护方法和手段。遵循“在保护中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水利工程遗产的保护可采取方法如下:对于尚能安全运行的水利工程,可进行就地保护,明确划定保护区边界,设立保护区标识,排除周边危险因素,对老化失修的局部工程或建筑物可使用低影响材料和技术进行加固修复;对于病险严重,威胁周边安全的水利工程,原则上不能继续保留原工程,但可采取原址重建、易址重建的场景复原方式,或通过获取原工程数据、图片及影像资料的方法使原水利工程遗产的理念和科技得以保存和传承;对于一些小型水利器具或水工建筑物,可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统计并征集其中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技价值的实物遗产,收藏在水利博物馆;对一些散布各处,因体量、所有者因素等原因无法征集的水利遗产,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可通过大量外业调查勘测,获取现场实物原件的数据、影像等第一手资料,运用仿制、复制、拓印以及数字化多媒体制作等方式进行保护。

4 结语

水利工程遗产是水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其保护策略的研究在当前大力推行水文化建设和水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阐述水利工程遗产的构成和价值,分析其保护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适用于当前情形下的水利工程遗产保护对策与建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管理体制的完善,保护经费的增加,文化收录与宣传教育工作的加强,以及分类规划、区别对待的多元化保护方法等,可为水利工程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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