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建设

2017-04-13 23:28王民富
山西农经 2017年14期
关键词:呼兰全区农产品

□王民富

(呼兰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全力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体系建设

□王民富

(呼兰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呼兰既是哈尔滨市的新城区,又是传统的农业区,农业农村比重较大。全区幅员2229平方公里,辖3乡7镇10个街道170个行政村479个自然屯,常住人口63.2万,乡村人口49.6万人、乡村户数14.2万户,占总人口的78.5%,其中适龄劳动力22.2万人。全区现有耕地216.02万亩、林地17.6万亩、草原11.8万亩、养鱼水面1.92万亩。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到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抓,使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日趋完善。

产学研;农业合作社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数量稳步上升

一是农民合作社稳步发展。截止目前,全区登记注册合作社1 848家,成员总数4万多人,出资总额5亿元,带动农民1.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2%。涵盖粮食、蔬菜、苗木花卉、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牵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为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注入了持久的活力。在加快数量增长的同时,重点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适度规模,部分起步较早的合作社,单体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全区认定市级以上示范社14家,其中:金山、郎堡、白奎、大用、成伟等5家合作社现已评为国家级合作示范社。全区重点培育了20个规模型合作社,经营土地超666hm2的合作社已有8个,超1 332hm2的合作社有2个。

二是家庭农场初具规模。全区目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家庭农场467家。全区现有1 400多个种养大户适合注册家庭农场,农林畜牧局探索分级注册登记家庭农场模式,先行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展规范并达到一定规模再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使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在市场经济运营过程取得主体资质。

三是农业企业不断壮大。遵循市场引导、基地支撑、加工牵动、服务配套的思路,全区不断构筑龙型经济格局,形成了奶牛、肉鸡、生猪、大豆、马铃薯、商品鱼、苗木花卉等龙型经济框架。全区现有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另外还有20家区级龙头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市级龙头企业。全区产业化涉及的农户已达到9.7万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68.3%。全区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7家,其中:注册资金亿元以上4家、注册资金超千万元13家、注册资金五百万元以上20家。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运营日趋完善

目前,呼兰区一批全方位、多功能、注重创新的农业经营主体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体系。在区委、区政府的扶持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技术创新、品牌授权、多渠道联营等运作方式,分享品牌和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了合作化、组织化程度。鸿福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省、市三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省级重点科研基地,公司将微生态生产技术及设备引入猪场并成功应用,实现了微生态饲喂全覆盖。公司参与并承担1 666hm2国家黑土地保护试点项目,真正实现了产学研有机结合、种养生态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大罗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以“纯绿色、高品质、高效益、创名牌”的经营理念,大力发展各类特色经济作物,为取得科学技术支持,特聘请黑龙江省农科院专家定期来指导,进行全程技术跟踪。大用合作社种植玉米、杂粮666hm2、蔬菜266hm2,现已成为全市农业合作社的标杆。面对玉米价格偏低的严峻形势,金山合作社自负盈亏,坚决保证农户的收益,积极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种植优质粘玉米、杂粮333hm2。在新型主体发展过程中首先注重营销理念,在全区统一组织和采取区域分工、联合经营、分享销售渠道、集群开展营销的运作模式,大用合作社、兴利米制品公司等义务搭建平台帮助全区在上海广州等地推介全区农产品。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效应日渐明显

区政府本着“培育发展一批,规范改造一批,做大做强一批,梯次推动总量扩张、质量提升和机制创新”的思路,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呼兰区农业经济总量日益提升,2016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6.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增加,达到15 300元,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我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牵动,共实现农村土地流转36 666hm2,占耕地总量的25.5%。全区选取大用合作社、大罗湾蔬菜合作社及兴利、鸿福等43家新型经营主体先行建立“互联网+农业”销售模式,运用电商平台,扩大全区特色品牌知名度。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带动下,全区农业产业化进程加速推进,农产品窖储产业、冷链加工产业、稻米加工、绿化苗木产业快速发展,为全区实现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了基础。温室大棚、智能浸种催芽车间和育秧大棚以及田间工程建设等带动全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扶持机制取得成效

呼兰区高度重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办公室组织对新型经营主体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使之开拓了视野,增加了技能,树立了信心。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领头人。区农技部门在常规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小分队”巡回培训、“点菜制”专题培训、“示范大户”帮带培训、开办电视专栏讲座、印发新技术资料、开通“服务热线”等多种有效形式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开展科技人员包乡、包村、包户活动,在关键农时季节进村入户,进行现场咨询、培训和技术指导。此外。区农林畜牧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衔接沟通机制,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经营、生产资料购销等环节实行税费减免政策。金融部门采取授信、联保、抵押等方式,放宽信贷额度,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结合现代农业开发,着眼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区级财政采取“以奖代投”形式,对全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12家合作社进行了重点扶持。以全省北菜南运项目为牵动,由区政府牵头,由市级担保平台为抵押提供无息贷款近三亿元,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解决生产、仓储、物流配送等设施,为调整产业结构奠定基础。

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全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品牌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大用合作社注册“禾下土”牌系列产品,郎堡水稻合作社注册的“洁来”牌大米,华中水稻合作社注册的“谷稻1734”牌大米,大罗湾蔬菜合作社注册的“大罗湾”牌蔬菜以及信生合作社注册的“信生”鸡蛋等产品成为享誉省内外的优质产品。全区已建立各类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31个,注册农产品商标21个,获得各类优质品牌农产品10个。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下,目前,全区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38家,其中获得绿标认证的企业9家,获得省有机认证8家,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认证的企业21家。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231个,全年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认证面积(含山产品和水产品)19万hm2,全区耕地全部实现了无公害生产,为优质安全农业生产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1004-7026(2017)14-0018-01

F327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14.009

猜你喜欢
呼兰全区农产品
农产品网店遭“打假”敲诈 价值19.9元农产品竟被敲诈千元
第十届“我是小画家”全区中小学生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选登
打通农产品出村“最先一公里”
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聚力新阶段 奋进新征程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统战部长会议
全区统战部长会议召开
各地农产品滞销卖难信息(二)
促创建多措并举 树文明蔚然成风——黑龙江省呼兰监狱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纪实
鄂呼兰、德呼兰
南宁市:把握环境保护新常态 担当全区执法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