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现状分析

2017-05-22 09:14朱承敏张福生
四川体育科学 2017年2期
关键词:苗族妇女云南

王 琼,朱承敏,张福生



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现状分析

王 琼,朱承敏,张福生

昭通学院体育学院,云南昭通,657000。

云南苗族妇女是生活在云南高寒、贫困边远山区少数民族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通过文献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研究方法,对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表明:(1)云南苗族妇女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家庭中的地位一般;(2)云南苗族妇女每天在田间劳作及家务劳动的时间较多,空暇时间较少;(3)云南苗族妇女一半以上空暇时间用于织布缝衣;(4)云南苗族妇女体育消费属低消费人群;(5)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主要是在每年:固定的节日、固定的组织方式、固定的活动参与方式、固定的传统项目、固定的场所、固定的锻炼时间等进行;(6)制约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因素包括客观因素和自身主观意识的因素。

云南;苗族妇女;传统体育活动;参与;现状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妇女和老年人的体质与健康问题,积极支持他们参加体育健身活动[1]。”在全民健身方面,妇女体育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和重视。而少数民族妇女体育,受到的关注程度较低,尤其是居住在高寒、边远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妇女。方桢[2]提出少数民族妇女体育是一种植根于民族地区的特殊文化现象,其形成总是与她们生活和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发展少数民族妇女体育的时候,应把少数民族妇女的现实生活与地位以及决定她们的生活与地位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结构相联系看待。

云南苗族妇女是我国少数民族妇女中的重要成员之一,是生活在云南高寒、贫困边远山区少数民族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研究从云南苗族妇女的文化程度、家庭地位、生活状况、空暇时间及安排时间出发,对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现状进行调查,找出制约其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为提高云南苗族妇女的健康素质,为云南有关部门制定高寒、边远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妇女体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随机抽取云南省苗族较集中的15个苗族村寨。在每个村寨中抽取苗族妇女60人(共900名),年龄在20─70岁的苗族妇女为研究对象。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局、昭通市民族宗教局等渠道收集了论文撰写所需资料。

1.2.2 访谈法 走访了云南省及苗族分布较多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民族宗教局、妇联,部分县乡的领导及从事云南少数民族研究的专家进行访谈,记录和收集与课题有关第一手资料。

1.2.3 问卷调查法 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制定了2套问卷。问卷调查主要是通过课题组成员发放问卷和文山学院、红河学院、昭通学院体育专业共15名学生利用假期回家带走调查问卷的形式。共发放苗族妇女问卷900份,回收问卷868份,有效回收率96.4%。

1.2.4 田野调查法 课题组成员于2016年1月、7月,深入到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水田苗寨、水富县三角苗寨、永善县马楠苗族乡)、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粟坡县马街乡、文山市开化镇、西畴县柏林乡)、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蒙自市老寨苗族乡和期路白苗族乡)的苗族村寨进行实地调查。

1.2.5 数据统计法 利用Excel 2003和SPSS 21.0对回收有效数据进行相应的录入与统计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云南苗族妇女的基本情况

2.1.1 文化程度及家庭地位 表1显示,云南苗族妇女小学文化的人偏多,占31.9%,初中占23.6%,识字不多占21.2%,中专占10.6%,高中以上占9.1%,大专以上文化较少,占3.6%。云南苗族妇女自我评价在家庭中的地位,中等地位的占52.8%,比较高的占24.3%,不知道的占12.2%,比较低的占10.7%。可见,云南苗族妇女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在家庭中的地位处于中等,还有较大比例的苗族妇女地位比较低。

表1 文化程度及家庭地位

2.1.2 每天田间劳作时间及家务劳动时间 表2显示,云南苗族妇女每天田间耕地时间6h─8h的占37.5%,4h─6h的占25.5%,4h以内的占14.6%,8h以上的占13.1%,不确定的占9.3%。每天家务劳动的时间4h─6h占32.8%,2h─4h的占25.9%,不确定的占19.8%,6h以上占11%,2h以上的占10.5%。可见,云南苗族妇女每天用于田间耕地及家务劳动的时间较多。

表2 每天田间耕地时间及家务劳动时间

2.1.3 每天空闲时间及空闲时间安排 表3显示,云南苗族妇女每天的空闲时间2h─3h的占34%,2h以内的占29%,3h─4h的占18.9%,4h以上的占6.1%,不确定的占12%。每天空闲时间的安排,绩麻织布占49.9%,家务劳动占43.1%,休息占40.6%,陪伴子女占34.8%,走家窜户占33.1%,不确定22.8%,体育锻炼占12.0%,参加培训占9.6%。可见,云南苗族妇女每天空闲时间较少,空闲时间几乎都被织布缝衣和家务劳动占据。

表3 每天空闲时间及空闲时间安排

2.1.4 每年用于体育消费的情况 表4显示,云南苗族妇女每年用于体育消费有47.2%在100元以下,有13.3%在100─200元之间,仅有1.2%的苗族在200─500元,体育消费每年在500元以上的为0,无固定的占21.3%,从来没有的占17%。可见,云南苗族妇女每年用于体育消费的投入属于低消费人群。

表4 每年用于体育消费的调查表

2.2 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情况

2.2.1 参与体育活动的目的及活动方式 表5显示,云南苗族妇女参加传统体育活动的目的依次是:扩大民族交流、习惯性参加为主、传承苗族体育文化、丰富空闲生活、锻炼身体、感兴趣、凑热闹、其他。参加体育活动的形式依次是:村寨活动、无固定活动、乡镇活动、和邻居一起、个人锻炼、和家人一起、参加各种比赛、其他形式。可见,云南苗族妇女参加传统体育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扩大民族交流(53.5%)和习惯性参加(46.4%),活动形式主要是参与村寨组织的体育活动(68.8%)。

表5 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目的及活动形式

2.2.2 每年参加体育活动的次数及每次锻炼的时间 表6显示,云南苗族妇女每年参加体育活动,无规律的占40%,5次以下的占30.4%,基本不参加的占15.6%,经常参加的占8%,5次─10次的占4.8%,10次以上的占1.2%。云南苗族妇女每次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多数在30min─1h占52.3%,1h─2h的占19.8%,无规律的占13.9%,30min以内的占5.1%,3h以上的占4.2%。可见,云南苗族妇女每年参加体育活动的次数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每次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不长,但大部分苗族妇女对参与体育活动比较热情,积极性高。

表6 每年参加体育活动的次数及每次锻炼的时间

2.2.3 每年参加体育活动的时段及活动的场地 表7显示,云南苗族妇女每年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时段60.7%选择节日庆典时,55.5%选择农闲时,46.3%选择祭祀活动时,35.5%选择政府组织的活动,选择其他时段、旅游表演、晚饭后、周末,分别占21.3%、19.0%、15.8%、12.6%。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场地49.4%选择本村寨集会地,36.3%选择外村集会地,24%选择邻居家庭院,19.4%选择田间地头,16.4%选择自家庭院,6%选择体育场馆。可见,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主要以节日庆典及农闲时间为主。参与体育锻炼的场所主要是本村寨集会地和外村集会地,公共体育场馆较少或没有。

表7 参加体育活动的时段及活动的场地

2.2.4 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项目 表8显示,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项目依次为苗族舞蹈、芦笙舞、秋千、划龙舟、穿花衣裙赛跑、穿针比赛、绩麻比赛、射驽、吹枪等。苗族舞蹈(66.1%)和芦笙舞(55.6%)是云南苗族妇女参与比例较高的两个传统体育项目。穿花衣裙赛跑、穿针赛跑、绩麻赛跑是云南苗族妇女特有的3个传统体育项目[3]。云南苗族妇女参与比例较低的苗拳、打陀螺、斗鸡,参与比例不足10%。

表8 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项目

2.3 制约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要因素

表9显示,制约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观因素依次是:农活较多、家务繁重、劳动太累、织布缝衣时间多、缺乏空暇时间、缺乏锻炼意识、不感兴趣、无人指导等。表10显示,制约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客观因素依次是:经济因素、交通不便、文化因素、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可见,制约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活动的主观因素主要农活较多(68.9%)、家务繁重(58%),导致自身主观体育健身意识不强,而客观因素主要是经济收入低(61.6%)。

表9 制约云南苗族参加传统体育活动的主观因素

表10 制约云南苗族参加传统体育活动的客观因素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 论

(1)云南苗族妇女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主要以小学文化为主。由于受教育的程度不高,自我评价在家庭中的地位一般的超过50%以上,部分苗族妇女无法评价自己在家庭中所处地位。

(2)云南苗族妇女每天用于田间耕地的时间多数在6-8h,家务劳动的时间多数在4h-6h。苗族妇女多数认为每天劳动太累,尤其农忙时更累。每天空暇时间多数在2h-3h,空暇时间多用于织布缝衣或休息。

(3)云南苗族妇女每年体育消费100元以下的居多,500元以上为0,还有一部分苗族妇女从未有过体育消费,属体育低消费人群。

(4)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主要是在每年:固定的季节、固定的节日、固定的组织活动、固定的参与方式、固定的项目、固定的场所、固定的锻炼时间等进行。

(5)制约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因素。调查中得知:经济不发达是最主要的客观制约因素,苗族妇女自身主观健身意识不强是最主要的主观制约因素。

3.2 建 议

(1)政府职能部门政策扶持苗族地区教育的发展,逐步提高苗族妇女的教育文化水平。云南苗族妇女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很多小女孩从小就不读书,跟母亲学耕地,做家务,织布缝衣等[4]。只有在苗族地区大力发展教育,从小树立男女平等的思想,女孩也应进学堂读书,才能逐步提高苗族妇女的文化程度。

(2)促进苗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苗族家庭的经济收入。云南苗族家庭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外出打工和变卖农作物获得。苗族妇女每天田间劳作与家务劳动时间较多,空闲时间多数用于休息或织布缝衣。总之,限制苗族妇女参与体育锻炼的主要原因是经济收入低。因此,只有提高苗族家庭的经济收入,苗族妇女才能从繁重的田间劳作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参与体育锻炼。

(3)在苗族村或寨加强传统体育的宣传力度,提高苗族妇女的体育健身意识。通过板报、宣传单、电视、广播等方式大力宣传体育健身的作用,再通过苗族妇女健身培训班,各类健身活动等,让苗族妇女亲身体验参与体育锻炼的好处来提高苗族妇女体育健身的意识。

(4)扩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适应云南苗族妇女多元化健身的需求。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都是在每年固定的形式、时间、地点等举行。体育部门应针不同年龄、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的健身项目等,多开展各种形式的传统体育活动,让更多的苗族妇女参与到传统体育活动中,让苗族妇女逐步了解、参与、爱好传统体育活动。

(5)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的“硬环境”。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聚居区和边穷落后地区,女性民族传统体育“硬环境”的缺失制约了女性民族传统体育的全面发展[5]。云南苗族妇女参与传统体育活动场地器材也如此。建议政府部门根据高寒边远山区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

[1]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EB/OL].人民网法律法规库,1995~06~20.

[2] 方 桢.云南少数民族妇女体育及其文化特征[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7(5):85.

[3] 安 斗.昭通市少数民族体育资源开发利用研究[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147.

[4] 熊光红.云南苗族传统文化教育研究[M].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7.

[5] 张选惠,等著.论妇女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2:21.

Investigation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Sports Activities of Miao Nationality Women in Yunnan

WANG Qiong, ZHU Chengmin, ZHANG Fusheng

Institute of P.E., Zhaotong College, Zhaotong Yunnan, 657000, China.

Yunnan Miao women are a special group of people living in poverty in Yunnan, ethnic minorities in remote mountainous areas. Through literature, questionnaires, field interviews and other research methods, the status quo of Yunnan Miao women's participation in traditional sports activities were investigat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1) the Yunnan Miao women's education level is not high, generally in the family status. (2) Yunnan Miao women every day in the field work and housework time more, less leisure time. (3) Yunnan Miao women more than half of spare time for fabric sewing. (4) Yunnan Miao women's sports consumption is low consumption. (5) Yunnan Miao women in traditional sports activities mainly in every year: fixed festivals, fixed, fixed activity in fixed mode, the traditional project, a fixed place, regular exercise time. (6) The factors that restrict the participation of women in traditional sports activities in Yunnan Miao women include objective factors and the factors of their subjective consciousness.

Yunnan; Miao women; Traditional sports; Participation; Current situation

1007―6891(2017)02―0094―04

10.13932/j.cnki.sctykx.2017.02.25

G812.47

A

2016-10-12

2016-10-27

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5y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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