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及成效的现实考察

2017-05-30 14:25阚国坤
安徽农业科学 2017年30期
关键词:成效理事会江苏

阚国坤

摘要介绍了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的现状,认为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了与政行企社的联系,提升了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形成了产教融合的校企长效合作机制。针对完善推进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提出相关建议,主张尽快按照大学章程推进设定理事会落地实施,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的高度探索理事会制度建设。

关键词理事会;涉农高职;江苏;成效

中图分类号S-0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7)30-0242-03

Abstract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ouncil of agriculture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Jiangsu Province was introduced, it was thought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uncil of agriculture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Jiangsu Province further strengthens the connection with politics' club, improved the social service ability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formed the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long-term cooperation mechanism between colleges. Relevant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ouncil of agricultural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Jiangsu Province, which advocated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et board as required by the university statute as soon as possible, probing into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the council from the heigh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public institutions.

Key wordsCouncil;Agricultur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Jiangsu;Effect

江蘇省现有公办涉农高职院校7所,一直根据行业及自身优势采取多种措施转型升级,以解当前面临的生源紧张、毕业人才难以对口就业的困境,全力培育现代农业需求人才。江苏涉农高职院校在政府推动下积极探索理事会制度建设,创新突破以往单一依靠学院自身办学模式,既能在校企合作、产教深度融合协同育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也为开启提升现代大学内部治理能力进行了先导探索与尝试。其拓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共育人才的深度与广度,竭力服务“三农”,为建设新江苏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笔者现依据相关资料对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发展历程和应用现状进行分析,以期考察建设成效,为其他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提供借鉴。

1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的现状

自2010年3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第一次提出了高职院校应探索建立理事会后,教育部门出台了诸多政策支持高职院校予以落实推进,江苏省涉农高职院立足优越地理环境及多样的农业资源大省优势积极探索,部分高职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共建了校企合作理事会,逐渐形成了合作办学中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等多种形式的体制机制,成为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新举措。已经探索的理事会建设情况如下。

1.1以校企合作为主的理事会建设概况

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最早成立理事会的是列入第二批国家骨干高职立项建设单位的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他们按照申报《任务书》及《建设方案》内容积极推行政行校企四方利益相关者联动合作办学,2011年6月牵头成立了由138家企业及省农委、泰州市政府、畜牧业协会、教师、学生、校友、家长等代表及知名人士等办学利益方共同组成了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理事会运行6年来,由与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的秘书处全权主导下,按照《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章程》规定,校企双方商定召开常务理事会、年会等会议,定期刊发工作简报等确保校企合作双方信息沟通,推进产教融合育人工作。还在5个重点专业设立二级理事分会具体指导专业建设,提升产学研合作广度和深度,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体制创新。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验收,成为进入全国高职院校第一方阵、农业高职院校的排头兵。应该说,体制机制项目中,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建设成效是功不可没的,这是江苏涉农高职院校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取得成效最好的一家,也确实为同类高职校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是值得借鉴学习的一个成功案例[1]。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2012年5月牵头组建了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由政府农业主管机构、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等146家单位组成。理事会成立5年来按章定期召开年会等全面指导校企合作工作,挖掘和整合联盟资源实现智力、资源、制度等优势共享共赢,构建了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形成了“人才培养、科技服务、师资锻炼、岗位实践、就业创业”五位一体合作育人新模式,利用“园中校”和“田娘学院”等着力培养涉农专业的学生,大力传播、弘扬江南农耕文化,培育适应智慧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人才和技术支撑,促进了江苏农业职业教育规模化、联盟化、集约化发展[2]。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牵头成立了南通园艺产业校企合作示范区理事会,由江苏景瑞等58家单位共同组建,理事会章程在8章43条目中设置了这个非盈利性行业完备组织机构。理事会成立近3年来,以园艺企事业单位为依托进行多层立体化办学体系体制机制创新,促成学校与企业共同发展,形成了工学联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培养人才模式。校企合作共同打造教学型“农业众创空间”等校内实训基地,让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实训活动,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讨论与制订,举办园艺产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沙龙,为南通园艺行业发展及经济建设贡献了力量[3]。

1.2已经公布章程对理事会设计情况

自2014年9月1日起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实施,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在制定的大学章程中据此进行了设计充实,力求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予以全面推进,又在“十三五”规划列出进一步实施落地,使得理事会探索愈加规范有效。这里依据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在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公示的《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章程》(第70号)、《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第72号)、《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第66号)3所高职校大学章程,这3校章程是经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并经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12月28日公示的。这里将其中涉及的理事会内容进行统计,显见各校对理事会认识及顶层设计情况,汇总对比结果如表1。

总体上看,3所高职校章程中依据《规程》对理事会名称进行了规范,其中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理事会前加上“校企合作”字样。3所高职校都列出了理事会职责,2所高职校列出理事会组成代表成员等,是明确了行业、企业等代表在理事会的地位与作用,显见对理事会认识明显高于仅限校企合作方面,認识到理事会是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在学校治理中起到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平台作用,是未来提升高职院校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抓手。一般而言,章程中仅列出关于理事会制度设计的核心部分,更详细的内容会在通过理事会章程中。

2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成效

事实上,对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而言,通过理事会推动校企合作运作,不断提升双方实际参与利益契合度,不断扩大校企合作内容,创新具有本校特色的运行模式,形成产教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培养人才体系,在不断扩大的实习、实训基地中将专业群对接行业链和产业链,进一步弥合教学与产业发展之间的断层,在“双师”教师指导下缩短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差距。主要成效如下。

2.1涉农高职院校通过理事会与政行企社等联系进一步密切

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也曾走过与社会联系较少、囿于自己的圈子的办学之路,而要突破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质量提高的现实瓶颈制约,理事会集聚了社会上愿意参与办学的资金、人力和智慧等资源,走与办学相关利益者合作互赢之路,不仅使得资源使用效益大大提高,而且能够加快涉农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逐渐结成由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园区、学校等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组成的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整合多方力量,密切协调了政行企校关系,整合了众多教育资源,校企双方借助理事会平台实现转化为生产力,实现了开放共享资源、优势互补的“五位一体”合作机制,实现了教师与技师、学生与员工、基地与课堂、教学与科研、专业与职业的 “无缝”对接,形成了企业、学校和学生多方共赢的局面。

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较好地利用由秘书处管理的门户网站,网站上设计了合作项目、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资源库建设、网络教学等栏目,便于理事会成员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也构筑完善校企合作育人的信息化桥梁与教学场所。在联盟理事会指导下,校企双方推动政府制定出台了合作企业物耗能耗补助、安全责任分担、企业兼职教师职称评比等制度,优化合作发展软环境,密切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成效的联系[4]。

2.2高职院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服务能力

应该说,“互联网+”思想的深化及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使得江苏省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生活环境等诸多方面得到极大改善与变革。国家土地整理项目的完成,将原先小块面积耕作土地连成一片,为大规模使用机械化耕作提供可能。村村通公路、汽车及电器下乡政策使得年轻一代农民拥有便利的交通工具,使传统居住乡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业生产习惯得以改善,设施农业、都市农业、生态休闲农业兴起需要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投入到农业行业中来,这些变化为涉农高职培养人才服务社会能力提供了愈加宽广的就业渠道。

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办学宗旨,通过泰州市政府投入优惠价格的土地、省农委投入项目、企业投入股份方式,政行校企合力投资3.3亿元打造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倍康药业有限公司等多个产学研基地,在助推地方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师生开展教学与生产、科研相结合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在校内组建企业技师工作站,在企业组建教师工作站,服务地方畜牧产业转型升级,培养现代畜牧业高技能型人才,提升科技服务“三农”能力。

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通过成立专业群建设理事会,共建融入性校企合作平台,在教授工作站和大师工作站中校企人员互兼互聘,联动共建“江南园林班”等量身定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实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南通园艺产业校企合作示范区理事会,本着合作共赢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与政府、行业、企业联姻,培养涉农职业技能人才。遵循开放办学服务社会发展理念,与海安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升科技创新、教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政产学研合作水平;与南通高新技术开发区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大学科技园,实现高新技术合作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共同服务提升南通区域经济与科技创新水平。

2.3形成了产教融合的校企长效合作机制

江苏省涉农高职院校往昔也探索实行过诸多校企合作模式,因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度不足,培养人才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去甚远,解决面临问题的现实路径是形成立足自身特色产教融合的校企长效合作机制。

江苏现代畜牧业校企合作联盟理事会致力于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运行机制体系,实现沟通与反馈机制、监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有效运行,构建了效果显著的“工学研融合” “双元一体化”等协同育人培养模式。通过畜牧兽医专业二级理事会,推行学业、企业共有“双导师”制,其中企业导师来自兽药行业专家、技术骨干以及江苏倍康药业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技师作等,“双导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能够沟通与反馈机制,共同实施产学研项目,校企文化互融,有效地实现了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发挥长久作用[5]。

在江苏现代农业校企(园区)合作联盟理事会指导下,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二级院系校企合作联盟各分理事会,优化“园中校、校中园”合作平台,扩展并精细管理双师培训基地、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基地,在提升平台运转效能中充分调动政行企校研多主体协同作用,将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深入对接,推进专业链、产业链、利益链“三链”与教育高度融合,试点涉农专业“现代学徒制”合作办学,形成为企业量身定制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合作长效制度[6]。

南通园艺产业校企合作示范区理事会运营仅3年多,业已制定与修订了校企合作相关制度10多项,以此构建学院与企业、专业与产业及“双导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在苏通产业园设“苏通产业园班”及教师工作站,在校内与南通农瑞园艺有限公司“大学生创业园”及共建“企业专家工作站”,形成了“前校后园、学岗直通”涉农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校企员工互兼互聘和人才、技术共培共研合作机制,为企业输送合适的人才,实现学校与企业发展的互利共赢,理事会制度成为园艺产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载体,形成互惠双赢的长效校企合作教育体制。

3对完善推进江苏省公办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的建议

综上所见,尽管江苏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建设成效显著,但距离《规程》要求还有许多工作亟待完善与推进,给出主要建议如下。

3.1尽快按照大学章程推进设定理事会落地实施

章程通常是每所高职院校的根本法,依照章程规定构建理事会,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例行任务,因此,涉农高职需要分2类来做:一是已经规范运行且卓有效果的理事会高职校,可以参照《规程》对原先校企合作理事会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还未成立理事会的高职校,虽说已经公示章程对理事会进行了顶层设计,需要在“十三五”规划予以制定并尽快落地,使之尽快真正发挥作用。同时相较江苏省其他行业高职院校,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专题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改进加强。

3.2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的高度探索理事会制度建设

从现代大学内部治理能力提升与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的角度看,涉农高职院校理事会理应成为政府、行业、学校、企业、社区等办学利益方,在主张不同价值和利益诉求的同时,更要推动理事会成员发挥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作用。江苏省涉農高职院校加强理事会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提出的突出高职院校办学特色,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优良生态要求,有利于助推涉农高职优质校建设,助推江苏省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江苏“两聚一高”和“强富美高”的发展目标。

尽管一些学校建立职教教育集团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了理事会职能,但与该研究论题不符,故未列入。限于笔者所掌握材料的原因,可能遗漏一些涉农高职校理事会建设情况,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杭瑞友,葛竹兴.农业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育人体制机制探索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

[2] 陈迪辉. 苏州农职院:融入“工匠精神”专注筑园塑人[N].科技日报,2017-2-16(第07版).

[3]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不忘初心服务“三农”[N].中国青年报,2016-12-18(02).

[4] 桂文龙,朱其志,袁华根.高职院校“政行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实践[J].职业教育研究,2014(2):5-8.

[5] 吉文林.“双元一体化”办学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为例[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6,6(6):1-3,26.

[6] 何钢,汤瑾. 农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研究实践——以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学理论,2014(6):25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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