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

2017-06-01 16:57郑也夫
作文周刊(高考版) 2016年21期
关键词:体貌肥皂泡物品

郑也夫

人类用“美”来形容的对象过于宽泛,稍加深入思考就会发觉,宽得有些离谱。人类,不仅中国人如此,其他诸多民族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如此。人、物、景观,统统可以用“美”来形容,其实它们完全不是同一品性的东西。一个美女可以唤起男人的渴慕。一朵鲜花、一块宝石、日出东海、月挂中天,也可以唤起人们的某种情愫,但那是同异性的作用完全不同的情绪。就是说,它们各自的性质不同,它们是作用于人的不同的感官系统的。

为什么一个“美”字会和十个百个对象挂钩,用以表达不同感官上的良好评价?我的猜测是,这些感觉是最原始的、最基础的、最重要的、最难忘的。语言一产生,人类就急不可待地要用尚不充分的词汇来表达这些感受。于是,“美”以一当十。这种语言习惯一旦定型,就难以更改了。在日益完善的语言中,固然逐渐增添了作为“专用钥匙”的词汇,但“美”成了几把“万能钥匙”中的一把。

我确实以为“美”所指的人与物完全不是一回事。它们能够走到一起,只是因为祖先用同一个词汇概括它们。它们纠缠在一起太久了,乃至影响了我们的思维方式。所以,即使不是一回事,也仍然有比较美人与美物的必要性。

我以为,无论是看待人还是物,在审美上都有一个通则:稀缺是美的要素之一。既然是“之一”,就是说,稀缺不是美的充分条件,却是它的必要条件。再好的东西,泛滥了,就不美了。稀缺了,才有冲击力。工业的本质是什么?是物品的复制。只要有需求,任何物品都可以大量复制。美的物品被大量复制,遂使这种物品难于保持其审美上的地位。而美人不能复制,固可以保持其稀缺,稳定人们对人之体貌的审美。

物的崇拜从来是与富贵、炫耀和时尚密切关联的。大家都拥有此物,它就不再是富贵的象征,不可以用来炫耀了。时尚的性质在于,一方面,它被人们追求;另一方面,不可以席卷过多的人。它极像不断吹出的肥皂泡:一个商品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如同一个肥皂泡被吹起,当拥有该物品的人太多之时,它就不再为时尚,如同一个肥皂泡太大而破灭;人们只好再吹一个,正像时尚破灭后,大家寻找新的时尚。人们追求时尚的本质是显示个性、吸引眼球的心理需求。在美与稀缺二者中,稀缺更重要,泛滥最要不得。时尚能兼备美与稀缺当然好,但时尚是不断更新的东西,哪里能永远找到这样的组合?人们寻找追求时尚的动机又是顽强的,所以常常会有丑的时尚的问世。

人的体貌上不存在物品崇拜中的问题。在这一范畴中美与稀缺牢固地结合,美不会被复制品冲击。人类对体貌之美的共识跨越了年龄、阶层和种族,存在于人类的基因之中,在漫长的进化历史中人类牢固地保持为一个物种,意味着人类在极大比重上共享基因。如果各民族在体貌上拥有各自的审美,并且分歧越来越大,这将意味着各民族通婚的可能越来越小,人类最终将分裂成多个亚种。而人类在过去没有分裂出亚种,在全球化的今天就更无这种可能。这就意味着,作为两性交往媒介的审美,必定是跨越种族和文化的通货。

(选自《神似祖选》,有删节)

本文觀点深刻,文笔精练,作者发表了自己对“美”的思考,思想独到,引人深思。

如何理解“稀缺是美的要素之一”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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