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大田县生态文明建设

2017-07-15 08:04吴启迪
海峡科学 2017年11期
关键词:大田县河长环境保护

吴启迪

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大田县生态文明建设

吴启迪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

三明市大田县以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 以“一个中心、四支队伍、五大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探索出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发展之路。

生态文明建设 体制机制 污染治理

大田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戴云山脉西侧,是全国首批百个重点产煤县和全省五大铁矿区之一,是闽江、九龙江、晋江三大水系支流的发源地之一,也是福建省1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大田县乃至福建省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大田县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田县虽然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上开展了一些探索实践,也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环境保护底线意识坚守不够

大田县矿产资源丰富,一些乡(镇)和部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经济活动中,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观念,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上失之于松,导致环境治理、监管、执法等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

1.2 水土流失治理成效不够明显

大田县矿山开采点多、面广,由于历史上长期的粗放式开采利用,造成了生态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现象。据2011年遥感普查,全县在册矿山总面积31万亩,因矿山开采影响地质环境的面积近3万亩。

1.3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全县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高,2015年城区为85.5%,农村为38.5%,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尚未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运行不太正常;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后续管护不到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1.4 环境保护基础能力相对薄弱

近年来,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但环境监测站仪器、监测用房等硬件设施建设方面还有一些短板,特别是土壤、重金属等专项环境监测能力仍有待提高。

2 推进大田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

俗话说,治标要先治本。大田县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因地制宜、大胆改革创新,闯出一条务实、高效之路。

2.1 变多头管理为统一指挥

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整合“河长办”“街长办”“井长办”“库长办”“重点办”等运行平台,集采集、受理、调度、处置于一体,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迅速处置环境违规案件,着力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此,解决以往生态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等问题。

一是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发现及时。通过智能可视化管理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污染源、重点企业、河流断面、环境空气、敏感部位等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因子的变化情况,实现对全县重点污染源、环境质量全天候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通过整合“河长办”“街长办”“井长办”“库长办”“重点办”等运行平台,将环境监管责任压力向具体责任人员传导,通过建立巡查、“晒照”、监督等机制,督促监管责任人员及时上报发现的水、气、声、固废、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精准定位、统一指挥。

二是实行统一调度,确保处置及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挥系统”,依托“河长易信群”“街长易信群”“井长易信群”“库长易信群”“重点项目易信群”等移动平台,随时接收各方最新信息,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指挥相关管辖的“河长”“街长”“井长”“库长”以及责任部门、执法部门追根查源,迅速处置污染行为,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并由指挥中心负责实时跟踪督办,确保将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实行统一督办,确保考核及时。依托“生态通”APP移动执法终端,责任人员现场处置环境污染问题,并将处置情况以图文形式反馈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对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评价。当责任人员遇到无法处置或涉及违法的环境污染行为时,及时将问题提请指挥中心解决,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究。指挥中心负责定期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落实不到位、办理不高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实施约谈督导、问责处分。

2.2 变各自为政为集中联动

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四支队伍”,针对生态执法领域存在的权责界定不清、执法司法脱节等问题,通过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生态侦查大队、生态巡回检察室、生态环境审判庭四支队伍,健全完善生态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突出抓好移送、查处、严惩等重点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快查、快办、快审、快结,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一是建立生态综合执法机制。2010年7月,大田县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2013年10月,经省、市政府批准,大田县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集中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矿业、安监等部门在生态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并在18个乡(镇)配套设置生态综合执法分局,确保第一时间出动执法人员,及时处理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传达交办的环境违法案件。

二是建立生态司法保障机制。在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别设立生态侦查大队、生态检察室和生态环境审判庭,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

三是建立生态保护联动机制。成立县生态执法司法联动协调小组,由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法院、生态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开展执法司法部门协调互动、重大复杂案件会审等工作,指导督促“四支队伍”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对环境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惩处。2013年来,全县共打击环境违法行为916起,当场制止463起,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9起,收缴罚没款145.7万元,移送公安部门6起,法院受理2起,有效实现生态执法司法高效顺畅联动。

2.3 变分散治理为系统防治

通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五大工程”,针对生态工程领域存在的全局性不强、系统性缺失等问题,围绕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五个目标”,全面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污染物防治、节能降耗、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五大工程”。列出项目工作表,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步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智慧环保系统监控范畴,实现项目化管理、系统化推进、常态化督查,集中力量打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

一是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牢固树立“污在水中、源在岸上、根子在人”的理念,突出抓好文江河、均溪河等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实现“河清”目标。对全县168条干支流共设立168名河长、河段长,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通过落实河长巡河、易信晒河、联动管河等机制,全面整治均溪河、文江河沿河两岸乱倒垃圾、侵占河道滩地、非法水洗砂、人工制砂、捞砂等行为,确保河道清澈通畅。“易信晒河”做法被评为“2015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一,2015年5月6日,大田县在福建省水生态文明专题研讨班上作了“河长制”经验介绍,引起了广泛的共鸣。

二是实施“污染物防治工程”。坚持“没有环保的产能不要”理念,实行源头管控,集中整治企业、矿山等工业污染源排放,不断提升水源水质,实现“水净”目标。严格执行“井长制”“库长制”,督促落实矿山污染源监管责任,实施乾泰矿业、爱鑫矿业等企业选矿废水循环回用工程,对全县35个尾矿库安装监控探头,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完成红狮水泥、鑫城水泥等企业脱硝工程和翔鹏工贸、鑫鹭峰矿业等企业脱硫工程,并实现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

三是实施“节能降耗工程”。严把项目准入关口,集中开展调整能源结构、工业废气治理等专项整治,实现“天蓝”目标。依托县重点办,对“两高一低”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优先引进低污染、低能耗的绿色环保项目,以产业招商带动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广节能型生产工艺和技术,对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淘汰污染严重、能源资源消耗量大的落后产能。

四是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全面推行矿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五园”模式,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土壤修复、植被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实现“地绿”目标。

五是实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以深化落实“街长制”为抓手,加强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完善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实现“居怡”目标。出台《大田县“街长”责任制考评办法》,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环境秩序卫生整治等职责,开展噪音整治、黄标车治理、油烟治理、餐桌污染治理等专项治理,规范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文化娱乐等经营单位行为。积极推动“街长制”向集镇、村庄延伸,及时处理群众反馈的环境问题,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村保洁、乡(镇)收集处理、县级考核验收”的长效保洁机制。2015年3月,大田县获“省级生态县”命名,7个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10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所有行政村均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向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进发。

3 结束语

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主题,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动力,以产业转型为重要支撑,以生态建设为首要目标,努力把大田建设成为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优良、群众满意认可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 张知松.我省首个生态综合执法局获批筹建[N]. 福建日报, 2013-05-06.

[2] 佚名.“三个率先”打造生态大田[N]. 三明日报, 2014-10-14(A3).

[3] 王健康, 刘文杰, 陈精高. 福建大田县创新“河长制” “易信晒河”开启河道管护新时代[N]. 中国水利报, 2015-01-06.

[4] 张知松, 颜全飚.绿色腾飞正当时[N]. 三明日报, 2016-03-07(C3).

[5] 张知松.“绿色福利”润泽大田[J]. 海峡通讯,2016(9): 34-35.

[6] 大田县环保局.大田县率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情况汇报[R]. 2016.

[7] 项裕兴, 张知松, 颜全飚. 大田:一个中心统管全域大生态[N]. 福建日报, 2016-06-06.

[8] 谢曦.大田首创“河长制”治水 树立“污在水中源在岸上”理念[EB/OL].(2016-09-22). http://www.mnw.cn/news/sm/1375618.html.

[9] 大田县环保局.大田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系统使用手册[R].2016.

[10] 大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设施意见的通知[Z]. 2016.

[11] 中共大田县委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五大工程“(2016-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Z]. 2016.

[12]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田县生态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制度的通知[Z]. 2013.

[13]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河长”责任制工作职责的通知[Z].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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