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对欧盟REACH法规

2017-07-19 10:08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
中国石油企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化学品法规供应链

□ 文/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

构建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对欧盟REACH法规

□ 文/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

2007年6月1日,由于欧盟开始实施REACH法规,采取“无数据无市场,不注册不能销售”的原则,中国石油以及下游用户的涉欧贸易均受到限制。其中,涉及中国石油炼化与销售企业30多家,炼化产品1.2亿吨/年,销售总额约6000亿元/年。为此,中国石油成立REACH法规应对工作组,并在石油化工研究院(简称石化院)设立REACH法规技术中心,具体负责REACH法规应对工作。

石化院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炼化科研机构,下设兰州化工研究中心、大庆化工研究中心以及北京院部14个部门和研究室。作为中国石油炼化业务的“一部三中心”,石化院既是炼化业务决策参谋部 、炼化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炼化业务决策支持与生产技术服务中心,还是炼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中心。石化院负责REACH法规应对工作后,经过8年多的研究与探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可借鉴的基于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基本内涵和主要做法

基本内涵

面对欧盟REACH法规全新的挑战,石化院以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可借鉴的基于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为目标,通过构建高效的化学品法规快速应对平台,制定合理的预注册和注册策略,搭建三级架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物质同一性测试标准体系,开发供应链信息管理体系等措施,全面完成REACH法规应对工作。实现了中国石油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确保中国石油在WTO贸易规则下完全符合以欧盟REACH法规为代表的国际化学品监管“绿色壁垒”要求,保障中国石油和广大下游用户涉欧盟贸易合规运行,进一步提高中国石油石化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中国石油以及中国石油石化行业在国际化学品法规制定中的话语权。

主要做法

(一)搭建综合性的全球化学品法规快速应对平台,为应对全球日趋严格的国际化学品法规奠定基础

全球化学品法规不断趋于国际化、综合化和严格化。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储存、运输及应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环节中管理或者设计使用上存在漏洞,导致各种特、重大事故频繁发生。各国都在积极地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例如美国修订了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日本修订了化审法(CSCL),中国在颁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称“CHINA REACH”)之后,又于2015年2月,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公布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名录中明确列出的危化品有2828类属条目,中国石油据统计约涉及100多种危险化学品。

为做好日趋严格的化学品法规的应对工作,中国石油逐步搭建了全球化学品法规快速应对平台,该平台可以为中国石油提供最新、最精确的法规信息,以满足环境、健康和安全(EHS)符合性管理的要求。同时也可以通过了解特定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准入相关规定,为产品进行国际贸易、打开国际市场提供法规支持。法规快速应对平台数据库中涵盖欧盟、北美、亚太等120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35000多部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可以保证我们及时有效的了解化学品法规的发展趋势,并提前做好法规应对准备。法规可通过行业、主题、国家等进行智能检索,还可以通过法规层级进行检索,第一级:法律;第二级:法令,政府条例;第三级:实施条例,部级条例;第四级:公告,通知,标准等。法规分类涉及产品全生命周期包括研发阶段、生产、包装分类、销售、售后服务、监管等各个环节。可以通过法规分类检索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任何一个环节了解产品相应的法规环境,做好产品在环保、安全管理、市场准入和替代产品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二)因地制宜地制定两种策略,低成本、高质量的完成注册工作

法规数据库涵盖产品全生命周期流程图

中国石油涉欧贸易产品主要为国际事业公司欧盟内贸易产品和下游用户再加工产品,中国石油国内销售企业直接出口欧盟产品较少。所以,以保证现有国内出口贸易、发展国内潜在用户、扩大国际贸易市场为前提,综合考虑法规时限、技术文本质量和注册成本等因素,必须制订合理的预注册和正式注册策略。

(1)预注册策略的制定。预注册不收取预注册费用并且预注册卷宗要求简单。中国石油在预注册阶段以OR、进口商和贸易商3个法人身份进行预注册,合理规避法律风险;筛选280个物质进行预注册,涵盖所有炼化贸易业务范围,之后根据贸易发展情况再进行后预注册,保证现有贸易兼顾潜在贸易;预注册吨位为1吨、10-100吨、100-1000吨和1000吨以上,合理的争取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规定的注册截止期限和宽限期来开展工作,避免盲目注册带来的人力和成本浪费。并在中国石油外网定期公布注册进展信息、OR信息和中国石油预注册声明文件,为下游用户进行免费的REACH咨询服务。

(2)正式注册策略的制定。正式注册费用很高,单个物质官方注册费2万多欧元,用于编写卷宗的数据费1万—60万欧元不等,卷宗大小根据危险分类一般100—1500页。由于贸易商身份正式注册阶段不符合中国石油贸易发展规划和风险规避原则,所以正式注册以OR、进口商两个法人身份进行注册。以保证现有贸易和潜在贸易的顺利进行为前提,中国石油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和实际贸易情况,首批选取62个物质进行注册,注册吨位大于1000吨/年,保证成品油、石蜡、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现有大宗贸易不受影响;第二批选取30个小吨位(小于1000吨/年)物质进行注册,保证精细化工产品、有机化工产品、催化剂等贸易正常进行;之后根据贸易发展情况再随时进行补充注册,保证潜在贸易顺利开展。注册物质实现主营业务产品全覆盖。

为了节省费用并提高注册质量,中国石油充分利用欧盟法规规则,并利用综合能源公司整体优势与联合体合作,并有选择性的加入国际一流的联合体,通过联合注册的方式保证卷宗质量并降低注册成本,注册卷宗通过率达到100%,节省注册费用约500多万欧元;随着中国石油海外业务的拓展及时与合资公司交流并有效整合REACH注册信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注册;借鉴国际先进同行业的成功经验,如BASF、 BP、DOW等,定期进行技术交流,避免走弯路,保证法规应对水平时刻与国际同行业保持一致。

(三)搭建三级架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REACH法规应对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与实施

中国石油统筹兼顾,成立以REACH领导小组、REACH办公室和REACH法规技术支持部门为主体的三级架构组织管理体系。

REACH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决策;REACH办公室负责项目总体协调工作,成员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办、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与节能部、销售分公司、国际事业公司、石化院、润滑油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REACH法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是石油化工研究院和伦敦OR办公室,具体负责REACH法规应对相关工作以及应对成员国和ECHA官方监管工作。

欧盟REACH法规实施细则及相关时间表

在该架构下,石化院对技术中心和地区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建立了一支能随时组建的攻坚克难专家团队。在每个企业都设定专职人员和临时人员,专职人员为管理部门人员,临时人员包括安全环保、生产技术、销售管理、企业法规等岗位。这种专家团队的特色是:保证原有岗位工作质量,REACH工作需要时能“快速成军”,专家队伍不因人员调动而无法组建,专家业务素质有保障。另外,这种工作架构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灵活、有效利用。自上而下形成决策-协调-执行的快速高效应对工作管理模式,以中国石油为整体进行应对,避免20多家地区公司自行注册资金的浪费、工作量和人员的重复以及应对质量的参差不齐,也使广大下游用户得到统一的信息和数据,保障了中国石油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高效、快速完成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应对水平和质量达到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

(四)建立物质同一性测试标准体系,保障REACH应对工作质量达到国际水平

由于REACH 法规要求物质注册卷宗中的数据为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实验室数据且对测试标准有严格的要求。欧盟采用ISO和EN标准,中国石油现用标准多数是石油化工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虽部分等效采用ASTM标准,但仍然存在一些差异,尤其是分析条件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另外由于分析数据结果跟分析操作条件关系密切,并且不同的仪器、不同的操作者、不同的数据处理软件也可能导致分析结果的较大差异。因此,要想使分析数据标准跟国际接轨,就必须采用国际通用的分析方法,使用国际普遍使用的同类型分析仪器,同种分析数据处理软件,保证分析数据的可比性。

物质同一性测试标准体系

为了解决物质测试数据统一问题,石化院建立了物质同一性测试标准体系,系统地将欧盟检测标准与中国国标、企业测试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进行了一一对比,并且翻译转换了大量EN和ISO标准,编译了中国石油《应对欧盟REACH法规标准译文集》,供各企业测试数据使用;对中国石油所有企业现有测试仪器和测试条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建立起整体概念上的“中国石油物质同一性测试实验室”,再根据不同企业、不同的产品,按照重点仪器分布,分批分区进行样品配送和测试;利用权威标准认证机构补充缺口数据。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和注册卷宗的高质量。

物质同一性测试标准体系的建立,使生产企业和分析检测部门对欧盟测试标准有了更清楚的了解,提高了企业分析检测能力。由于欧盟的检测指标比中国石油的企业指标更加的细化和严格,如欧盟将石脑油裂解的产品分类精确到很窄范围的组分和分子结构,达到571种,而中国石油只有100多种。通过对比,转变了企业实验室注重产品性能检测而忽视产品结构分析的观点,从分子结构层面为产品质量升级、润滑油/乙烯原料优化、成品油馏分切割提供优化思路和科学可靠的依据,有效推动中国石化企业分析检测标准和方法与欧盟接轨。

(五)开发国内首套REACH法规应对领域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效率

中国石油作为全球最大的石化企业之一,下属公司众多,产品涉及面广,应用领域众多,很多产品还作为下游生产企业的原料,支撑着庞大的产业链。每年中国石 油有大量产品通过直接或间接地方式出口到欧盟境内,包括油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石蜡、石油焦、精细化工、有机化工等300多种主营业务产品。中国石油除了按照REACH法规要求完成自身主营产品注册,同时还需要履行法规对注册方提出的要求,全面监督和管理中国石油注册产品直接、间接出口相关采购、销售活动,确保整个供应链上的REACH合规性。中国石油启动REACH工作之初,采用传统的人工方式进行供应链合规管理,每天需要与世界范围的众多下游客户进行沟通,语言与时差导致沟通成本增高、沟通效率下降;同时客户个体不同,常需要采用传真、QQ、Email、快递等不同的方式传递REACH相关的多类型的法律、贸易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照片,工作繁杂、信息易泄露且难以统计归档。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石油通过对法规深入解读、广泛调研与交流,应用信息化技术构建了智能供应链管理体系。

供应链体系构建包括三个层次:

(1)用户资质维护层:供应链管理体系构建的基础就是确保所有系统的注册用户都是直接或间接购买中国石油产品、与欧盟发生贸易的真实有效企业。用户资质维护层构建的主要方式是发生过实际贸易、三方资质确认(上游、下游、中国石油)、建立企业年审制度。

(2)供应链构建及REACH合规信息传递层:在建立了系统用户的基础上,为了将REACH注册信息沿供应链进行传递,需要依据实际发生贸易的过程构建从中国石油生产企业、分销商、出口商直至欧盟进口商整条供应链,并将REACH合规信息沿供应链进行传递,确保直接或间接购买中国石油产品的企业分享REACH合规信息,保证供应链各环节均合规。供应链构建的主要方式是上游添加向下贸易记录,经下游确认后由中国石油最终确认,REACH合规信息传递随着贸易记录的确认自动进行传递。

(3)供应链管理记录归档层:按照REACH法规的要求,中国石油需要保存供应链信息传递记录,供欧盟监管当局随时查询。为了提高查询效率,归档层在数据安全存储的基础上,建立多种检索方式,便于相关方多种查询需要。

中国石油在充分解读掌握REACH法规的基础上,建立了从基础数据收集—供应链建立与信息传递—管理记录归档的完整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SDS编发、吨位涵盖证明出具、REACH声明文件出具、欧盟供应链信息管理等功能。该体系通过近6年时间的运行与完善,累计完成2000余笔国内贸易、1080余笔进出口贸易,产品范围涵盖了中国石油主营产品,帮助中国石油及广大下游用户,符合REACH法规要求,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了降低沟通成本、节约人力物力、增强管理、贸易壁垒合规风险规避等目的,提高了产品欧盟市场的竞争力。

项目实施效果

(一)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欧盟REACH法规应对工作

(1)基于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快速应对REACH法规等国际绿色监管要求的管理方法、管理平台和高效运行工作机制的结合体,有力地支持了中国石油(包括INOES合资公司等)在法定期限前高质量完成REACH法规的应对工作。中国石油以较少的花费(节省500多万欧元),提前完成涉欧贸易产品注册工作,注册数量和质量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2)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自2009年4月启动第一次REACH联合执法以来,目前欧盟已经进入第3个联合执法阶段,共开展超过200项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主要围绕物质是否完成注册义务、SDS是否合规、是否履行通报义务,以及OR合规性审查等展开,许多不合规的企业和法人已经受到重罚。中国石油于2013年接受OR所在地英国化学品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各项工作都通过了审查。(3)中国石油REACH法规应对工作通过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鉴定,认为该成果为石化企业应对国际化学品法规以及参与制订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我国石化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具有推动和示范效果,整体水平及应用效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二)保证了中国石油所有化学品涉欧贸易的顺利进行

基于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已经在中国石油内部获得成功应用,注册产品范围涵盖成品油、精细化工产品、润滑油、石蜡、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有机化工等300多种炼化主营业务产品(占炼化销售收入的80%以上),已经为中国石油国内下属炼化企业、销售企业提供注册物质吨位涵盖证明,保证了中国石油所有对欧贸易的正常进行。

保证了中国石油建立欧洲油气运营中心的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保障了现有贸易正常进行。中国石油国际事业公司承担中国石油欧洲油气运营中心任务,在中国石油国际业务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油气和石化产品业务符合欧盟REACH法规要求是国际贸易做大做强的前提条件。2008年伦敦公司贸易额为7.6亿美元,2015年为167亿美元。本管理体系的应用为伦敦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确保了该公司在欧盟贸易的正常进行,保证了中国石油在欧洲与INEOS合资炼厂(英国Grangemouth炼厂,1000万吨/年;法国Lavera炼厂,1000万吨/年)产品生产和贸易正常进行。

通过REACH注册还为中国石油和广大下游用户赢得了更多的贸易机会。下游用户可以直接使用中国石油的注册信息,在贸易量额度内正常进行对欧贸易,而不用必须选择有注册号的进口商,拓宽了欧盟市场客户群体,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

(三)提高了中国石油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基于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适用于所有非欧盟石化公司高效应对各种绿色贸易壁垒。中国石油通过搭建全球化学品法规快速应对平台和中国石油危险化学品SDS数据库、建立物质统一性测试标准、提供法规和实施细则的修改意见给ECHA和欧盟主要联合体、在国际会议上介绍中国石油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管理方法和CNPC-REACH供应链管理系统等手段,提高了中国石油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了中国石油作为绿色国际能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更加注重公共安全、规范经营和尊重国际规则的绿色、负责任企业集团的良好形象,增强了非欧盟国家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为中国石油石化企业尽快与国际大型石化企业在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领域接轨奠定基础。

成果主要创造人:李振宇

成果参与创造人:胡杰 刘杰 陈超 杨延翔陈曦 李文乐 司丙军 曲静波 钱锦华任文坡 金羽豪

(本文获中国石油企业协会行业部级2016年度全国石油石化行业管理现代化创新优秀成果评审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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