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劳动合同,签了也不算数

2017-08-22 02:19刘婧雯
辽宁经贸信息 2017年6期
关键词:竞业集体合同跳槽

◇刘婧雯

这样的劳动合同,签了也不算数

◇刘婧雯

一、抵押担保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劳动者被录用后即离开企业而给企业造成损失,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离职,这笔钱就会被当作违约金不退还。

【解读】用人签订合同时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都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不得跳槽”合同

为了防止人员频繁流动和保护公司商业机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提出类似“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公司工作”这样的条款。

【解读】员工3年内不得跳槽,这其实是为员工设置了竞业限制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非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劳动者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因此就算是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这一约定也是无效的。

三、“工伤自负”合同

一些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提出“工伤自负”等条款。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工伤保险执行的是“无过失补偿原则”,只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了工作受到伤害,不管用人单位有无过错、有无责任,都应依法给劳动者进行医治、救助。合同中约定“工伤自负”的条款是用人单位为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表现,这种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是无效的。

四、“不买社保”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想为员工购买社保,又想逃避法律责任,就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不购买社保的条款。

【解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单位或者劳动者自己承诺或者约定不缴纳的,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五、合同中没工资约定

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因为每年都会调整薪酬,或者想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往往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

【解读】劳动报酬等法定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缺少法定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不完备的。可由双方协商补充,也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该条规定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猜你喜欢
竞业集体合同跳槽
竞业限制前沿观察:从数据看趋势
竞业限制协议在离职时被解除,员工能否索要补偿?
违反协议支付违约金仍继续履行竞业限制
签了集体合同谁也不能任性违约
普通员工是否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对我国现行集体合同制度的评析
我们为什么要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纠纷,用人单位有“三不能”
我该辞职吗?
公务员跳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