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案管机器人”上岗 检务迈向“智慧时代”

2017-08-29 15:02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17年31期
关键词:案管交通肇事检察院

批准逮捕依据充分与否,公诉量刑建议合理与否,是否存在办人情案……今后,在江苏,这些刑事案件当事人担心的问题,将有“机器人”来帮助监管、纠正。目前,由江苏检察机关研发的“案管机器人”已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用。这是全国检察系统首个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的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意味着江苏检察开始迈向“智慧时代”。

所谓“案管机器人”,即江苏检察机关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这一系统能够辅助检察官办案,如审阅卷宗,甄别疑点,推送类案,提出量刑意見,自动生成批准逮捕意见、起诉书等;也能监督检察官办案,系统会自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每一个办案节点、每一份法律文书,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全留痕式监管。

2016年9月起,“案管机器人”先在江苏7个设区市检察院和34个基层检察院试点应用,先期主要针对交通肇事类案件。目前,整个系统除个别功能模块还在试点外,其余功能模块已全部在全省范围正式上线应用。

据江苏省检察院提供的分析数据,截至目前,就交通肇事类案件来看,“案管机器人”发现甄别问题的准确率已达88.7%,将办理交通肇事审查逮捕案件的时限从原来的三天压缩为现在的一天半,大幅提高了检察官的办案效率。(霍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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